第九章

张小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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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那些甜蜜和酸涩的时光,那些笑声和眼泪,那双牵过的手,亲吻和拥抱,耳鬓厮磨,两个人之间絮絮叨叨的家常话与绵绵情话,一次又一次的吵嘴与事后的和好,当时只道是寻常,直到一天,无奈要割舍,或是知道必须要割舍,我们幡然醒悟,曾经以为的寻常往事,如许细碎,却也不会重来。

    于是,我们禁不住责备自己,当拥有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然而,所有事情,是不是只要珍惜便不会失去?抑或,曾经倾心付出,曾经珍惜,也就可以无所悔恨地抹一把眼泪,告诉自己,向前走吧,别再回头了。

    当我们缅怀逝去的爱情,恍然明白,那些寻常往事,是生命中最绮丽的波澜。所有的深情,原来是由许多细碎的时光一一串成的,就像一串亮着迷濛微光的小灯泡,静静地俯伏在脚边,照亮着我们彼此相依相伴的身影。当时只道是寻常,直到一天,灯火已阑珊,我们才发现,那些寻常日子是多么美好的祝福。

    渴望的,才是最好的

    人们总是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曾几何时,我也是这句话的信徒。可是,如今我已经成为了叛徒。

    “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好比一位诗人一直想写的一首诗,那将会是他最耀目的作品,是他一辈子最好的一首诗。可惜,他没有写出来,到死也写不出来。

    得不到的人就是那首写不成的诗,这是多么唯美的自恋和自欺?我并不是没有很想得到却得不到的东西,而是我知道,我想得到的那样东西,是不合理的,是要别人为我牺牲和承受痛苦的,那么,得不到也是活该。

    得不到的爱情是一个诗意的伤口。然而,它终有一天是会愈合的,只留下淡淡的痕迹,浅浅的哀愁。岁月会让你忘掉它。

    有人问我:“为什么我们在总是失去一个人之后才觉得他是最好的?”

    那有什么话好说呢?得到又失去,你会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得到过。当我们选择了一条路,就没可能同时也走另一条路。你可以一回头再走,然而,路上的风光也许已经不一样了,原本在那儿守候着的人也离开了。

    为什么我没得到你?也许是我根本不想去争取。这是我们的宿命。

    得不到的,一旦得到了,便不会珍惜。在如花似锦的爱情里,得不到的并不是最好的,你已经得到,天长日久,他一直守候在你身边,你却依然渴望他,这种需求从未间断,那才是最好的。

    不能舍弃的东西

    你舍弃一些东西,便会得到另外一些东西,你不去束缚一个男人,他反而乖乖留在你身边。你舍弃一些自大,也许会得到关心。然而,有些东西是不能舍弃的,譬如为了爱情而舍弃自尊,为了要一个男人内疚而舍弃自己的生命。

    女人为了爱情舍弃事业和梦想,常常会让男人感动。男人为了爱情舍弃事业和梦想,却往往令女人失望。

    男人可以为一个女人舍弃无谓的应酬、舍弃一些自由、舍弃一点点面子、舍弃坏习惯但他不能舍弃事业和梦想。

    没有梦想的男人一点也不可爱。

    他每天风尘仆仆谋生不要紧,最紧要他心里还有梦想,为了追求女人而放弃自己的梦想,这种男人是女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嫁给一个没有梦想的男人,好比嫁给一块石头,早晚会给他闷死。

    女人很矛盾,她会埋怨男人专注事业而不关心她,然而,男人整天陪着她而无心工作的话,她又会嫌他没出息。她希望他事业有成又对她呵护备至。这不是奢望吗?只能选择一个的话,大部分女人还是希望男人专注事业的。对工作专注的男人,才能够给她安全感。男人为梦想而舍弃爱情,总胜过为爱情而舍弃梦想。

    心中的答案

    一段爱情是不是可以开花结果,到底是缘份还是努力?其实我心中早已经有答案。

    没有缘份,怎么努力还是不成。要是缘份注定了两个人谁也离不开谁,那么,想要分开也不行。

    要努力才能够守住的一段关系,也太累人了吧?何况,努力不见得就能够留住一个人。爱要消逝的时候,千军万马也拦不住。

    当你爱一个人,你只需要拿出一点点努力。那份努力有若行云流水,不着痕迹。你不觉得自己在迁就他,不觉得你为了他苦苦改变自己,也不觉得你为他舍弃了些什么。他爱你,他为你做什么都愿意,都不苦。你做什么他都觉得可爱,连别人看不到的优点,他都看得到。他就是那么爱你。

    直到一天,他没那么爱你了,你好像也不爱他了,曾经以为可以厮守到老,无奈只是擦肩而过,惆怅回首。爱情的消逝,也是了无痕迹。

    仍需努力,是为了让自己问心无愧。我努力过了,可惜我们的缘份比我们的生命短暂。

    芸芸众生,跟你有着厮守终生的缘份的,只能是世上其中一个人,其他的,唯有黯然下台。然而,今生厮守,注定我俩谁也离不开谁的这种缘份,到底是幸福的,还是也夹杂着泪水,苦乐参半?我没有答案。

    我们都是风筝

    我在西安的大学演讲时,读者问得最多的,是关于等待。

    大学里的恋人,毕业后,为了生活和美好的前途,其中一方选择离乡背井,跟心爱的人分开。有好多年的时间,两个人一年只能见一次或是几次,那么,留下的那个人,到底要不要等?

    等还是不等,我没法告诉你。我说不要等了,你舍得吗?我说你等吧,你等不到,会怪我吗?

    后来有一天,我问陪我到西安的内地编辑,这些异地恋通常可以开花结果吗?

    答案跟我心里想的一样。她说:“最后多半是会分开的。”

    要等一个人,从来不容易,何况,他根本不在你身边。分开的那一刻,说不尽的千言万语,流不完的眼泪,说好了要一直守候。但是,人一走了,就是放出去的风筝,那根线是那样的轻,太难抓紧了。青春年少的恋爱,即使天天黏在一起,也还是有太多变数,何况见不到面。

    思念就跟爱情一样,是会耗尽的。头一个星期,我很想你。第二个星期。我更想你。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想你想的很苦,恨不得马上飞奔到你身边。然而,到了第四个星期,我发现我没那么想你了。不是不爱你,而是我知道,这样的想念是没有归途的。日复一日,我再怎么想你,还是见不着你,摸不到你,只是用思念来苦苦折磨自己,我得过我的生活。

    多么傻啊?曾经以为,离开的那个人,是飞远了的风筝,然后有一天,仰头看着天空的一刹那,突然明白,留下来的,对于离开了的那一个人来说,又何尝不是一只高飞的风筝?

    你问,这么说,你是说不要等吗?

    我说过我没法告诉你。

    曾经那样相信爱情,曾经那样痴心地等一个人,究竟是属于青春的。有些人最后等到了,有些人等不到,或是不等了。

    从前,我就说,等待是一份守候,需要彼此的忠贞。而今,我会说,等待的过程,两个人改变了多少,有没有跟别的人一起过,都不重要了,最好不要去计较,也不要知道。给你等到了,他就是你的。百转千回,还是选择回到你身边的,就是想跟你过日子。

    世上的另一个我

    矢泽爱的漫画nana-世上的另一个我改编成同名的电影,比原着漫画好看。故事说的是两个同是二十岁,同是叫nana,性格却迥异的女孩,如何成为好朋友。

    我们不一定那么幸运,在世上找到另一个自己。然而,恋人却往往如同一面镜子,只要不是短暂勾留的,都反映了我们自己的某些特质,那是世上的另一个我。

    你为什么会一往情深地爱上一个某天乍然相逢的人?即使你们的獗砗透鲂钥蠢春敛幌嗨?日子久了,你终于发现,他有另一面对么像你。

    要不是他,你不会发现自己的这一面。

    这也许不是你喜欢的一面,你把它藏得很深。直到一天,你竟然在恋人身上看到了这一面,他那些行为多么像是你会做的,只是你一直不太察觉自己是这样的。

    原来,你爱上的那个人,是失落了的另一个自己。他拥有那些你没有的优点,也拥有你的缺点。

    爱一个人,往往让我们认识自己。

    你是什么人就爱什么人。他就是你最赤luo的品味;起码,在你爱他的那段日子是这样。

    一天,你长大了,改变了,他却没有改变,你发觉他不若从前那么像你了,他只是过去的你。

    然后,你遇上了另一个人,爱上之后,你惊觉他有一部分也是那么像你。原来,世上至少有几个你;长相厮守的那个,不一定最像你,而是来得正是时候。

    吃鱼的伴儿

    我爱吃鱼,已经到了无鱼不食的程度,不管是深海鱼、七日鲜、红斑、海鲈鱼、红鳟鱼、河鲗鱼,或是罐头沙丁鱼和豆豉鲮鱼,我都爱吃。每年六月到八月,最好吃的是烤鱼,又名香鱼;九月到翌年三月,还有更好吃的一种鱼,来自北海道,叫比喜知次。

    吃鱼,得找个伴儿。一条蒸鱼,最好吃的是鱼头和鱼尾,那么,谁来吃其余的部分呢?当然是陪你吃鱼的那个人。你吃鱼脸颊和鱼下巴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是他乖乖吃光嫩滑的鱼身。

    吃鱼肉时,两片同样的鱼肉总不会一样漂亮,你吃看起来比较漂亮、比较肥美的那一片,剩下来的那一片,自然又属于陪你吃鱼的那个伴儿。

    要是一条好吃的鱼偏偏多骨,替你挑鱼骨的,或者教你怎么挑鱼骨的,当然也是陪你吃鱼的那个人。

    万一有一条鱼,像东海的比目鱼,从头到尾都好吃,那么,谁会牺牲自己让你多吃一点呢?除了陪你吃鱼的那个人,还会有谁?一条蒸鱼吃到最后,就数粘在鱼骨上的肉最好吃了,那么,谁会体贴地把那些鱼肉刮下来夹到你的碟子里,让你拌着饭吃?你已经猜到是谁了。

    一个男人肯陪你吃鱼、看你吃鱼,也让你吃鱼吃到这么自私和骄纵的程度,他无疑是你最好的伴儿了

    男同学的爱

    我小学念的是男女校,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几个男同学的名字,他们都是我最好的玩伴,是不是跟我拳来脚往。上了中学,考进一所女校,再没有男同学。直到后来念传理系,我终于又有男同学做伴了。

    在传理系里,男生是稀有动物,有两个跟我特别投机。他们其中一个曾经送我圣诞卡,做功课会帮我多做一份?另外一个,是我们所有女孩子都爱欺负的对象。他人太好了,我们看见他,都会把自己的书包塞给他,要他替我们当苦力。

    毕业之后,那个常年欺负替女生拎书包的男同学,背起自己的背包去欧洲流浪,一去多年。直到三年前,我写小说,要做些资料搜集,听说他回来了,于是去找他。

    他已经秃了头发,比以前胖了一圈,还养了个小肚子。看到我时,他惊讶的说:“为什么你没变?”他也没变,还是我记忆中那个对人生无欲无求,又有点傻气的男同学。那天晚上,我们在茶餐厅吃饭,他告诉我他结婚了,妻子在国内,刚刚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喜孜孜地给我看儿子的照片,我一时心直口快,说:“啊你儿子不像你。”他一点儿都不生气,笑呵呵地说:“不是也有一点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