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写书

猫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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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黄太子,接电话方便吗?”

    “林梓晴,你居然会打我的电话,有事吗?还是洛洛让你找我的?”对面话筒里传来黄太子兴奋的声音。

    “我知道你的电脑水平高,和你商量个事,我对网络这个东西也很感兴趣,我想成立一个网络和计算机软件公司。”林梓晴对黄太子说道。

    “靠,林梓晴想不到你越来越牛啦,还准备办网络和计算机软件公司?”黄太子夸张地说道。

    “嗯,有空的时候我们两个人好好的聊一聊。”林梓晴笑着说。

    “这样啊,不过办网络和计算机软件公司很烧钱的,你打算投资多少钱啊,要是你钱不够的话,我这里倒是有一家不错的公司介绍给你,你以后大学毕业去那里上班好了。”

    黄太子很奇怪林梓晴怎么会突然有办网络和计算机软件公司的想法,年纪小小的想法挺多的啊!又要折腾餐厅,还要搞这些高科技。

    “钱的问题不用担心,只是想先和你谈谈我的一些想法。”林梓晴对黄太子解释道。

    “那没问题,你什么时候想来找我提前几天跟我通知一声就行。”黄太子说道,同时他心里也对林梓晴居然有资金去做这个烧钱的行业感到吃惊。

    “嗯,那就这样说定了!”林梓晴说完,走到了刘玉月的床边。这家伙这两天看席绢的小说简直看得都有点发魔怔了。

    一天三顿饭都要潘闽丽帮着打,而且晚上寝室熄灯后,打着手电筒都要继续看。林梓晴想再这样看下去,刘玉月可能很快就成近视眼了。

    “月月,这书那么好看吗?”,林梓晴对着正看《罂粟情人》的刘玉月道。

    “太好看了,你也看看,边上那两本是我看完的。”刘玉月头也不抬地道。

    “我可不想变成近视眼。”林梓晴撇撇嘴又道。

    “月月你喜欢看言情小说啊,过两天给你找本你没看过的,超好看的书。”寝室里的宋楚莲对刘玉月说道,心里又浮现了写网络小说的想法。

    这个刘玉月这么爱看书,倒是可以请她来当自己的助理什么的。

    “真的吗?不过我跟你说学校附近的书店我都去过了,除了亦舒和古灵的还有点意思,别的看着都没什么感觉!你说吧,是哪本,我肯定看过!如果是琼瑶的就不要说了,我不喜欢她写的类型。”刘玉月不屑地道。

    “别着急,等你看过就知道了,现在暂时保密。”宋楚莲神神秘秘地道。

    “宋楚莲,没想到你也喜欢看小说,我平时没发现你看呀!”林梓晴难得对宋楚莲说的话好奇起来。

    没等到宋楚莲回答,寝室门猛地被人打开。

    “号外,号外啊!学校篮球场出现一个大帅哥!我从来没见过的,月月我们去看看!”潘闽丽一进寝室就大声嚷嚷。

    一听有帅哥看,刘玉月马上爬起来开始整理形象。

    “楚莲,你去吗?”刘玉月问道。

    “我就不去了!你们问问林梓晴去不去?”

    “就让林梓晴好好休息吧,毕竟她刚从医院出来,多休息休息,那我跟月月走了!”潘闽丽说完就拉着刘玉月走了,晚了说不定散场了。

    随着一阵脚步声,两人都走出了宿舍,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宿舍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

    林梓晴拿起刘玉月床边的几本书,随便翻了两页便没兴趣地丢在了一边。这些书前世的时候她都看过,没什么兴趣再多看几遍。

    林梓晴躺在床上,想想自己还是找时间问问黄丰打算去哪里读大学好了,虽然知道他前世去了京城,但是不一定这一世就非要去不可吧!

    第天早自习前,她就找到黄丰问。

    黄丰,你大学打算去哪里读书?”这段时间被问了几次,她干脆也问下黄丰好了。

    “我想去青华大学!”黄丰笑笑。

    “呃,国内也挺多其他大学的,你一定要去京城吗?”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打算去京城念大学了,这也是我爷爷的心愿!那你呢?”黄丰点点头。

    “我还不知道!”

    …………………………

    周末,金沙别墅。宋楚莲在自己房间的书桌上正写着什么。

    我听见你的声音

    有种特别的感觉

    让我不断想

    不敢再忘记你

    我记的有一个人

    永远留在我心中

    那怕只能够这样的想你

    如果真的有一天

    爱情理想会实现

    我会加倍努力好好对你

    永远不改变

    不管路有多么远

    一定会让它实现

    我会轻轻在你耳边

    对你说对你说

    我爱你~

    爱着你~

    就象老鼠爱大米

    不管有多少风雨

    我都会依然陪着你

    我想你~

    想着你~

    不管有多么的苦

    只要能让你开心,我什么都愿意

    这样爱你

    连词带曲,不到二十分钟搞定,宋楚莲看着自己“创作”的这首《老鼠爱大米》,开心地笑了。

    写歌词也是可以大赚一笔的,前世这首口水歌可是成了很多手机的铃声。

    本来还想写前世比较流行的小说出来的,可是那个比较耗费时间。

    还是写歌词容易些,等自己以后请来的团队都筹备好以后,就可以大肆包装自己了。

    不过还是可以买台电脑放在宿舍里,有时间就敲几个字,让别人都看到那些小说都是她原创出来的。

    要是只这样默默在自己写,怎么显得出自己的才华来,先就要从校园里传播开来才对。

    想到这些,她笑的更灿烂了。对了,还有陈小玲,可不能让她生出孩子来。宋楚莲心里也是没把握的,万一这个孩子真的是自己父亲的,对自己可是很不利。

    当宋楚莲星期一指挥几个工人安装电脑的时候,正在宿舍里呆着的刘玉月跟潘闽丽一下子围了上来。

    “哇,楚莲你干什么?你居然在寝室里装电脑啊。”

    “这电脑真棒啊,是联想的最新型号啊!”

    “本来想买ibm的笔记本,想想还是支持国货!”

    …………

    等她们七嘴八舌地折腾够了后,宋楚莲才笑着说道:“要是我没有用电脑的时候,你们可以用,不过我偶尔也要用它写点东西。”

    “谢谢楚莲,你真好。”刘玉月兴奋地说道。

    “楚莲,你要写点什么东西啊?”

    “哦,还在构思中,以后写了一些你们就知道了。”

    “good!”潘闽丽也开心的说道。

    宋楚莲任由她们折腾,看了看寝室里没有林梓晴的身影,还有点失望。

    等电脑组装好,师傅都走了以后,她躺在床铺上开始了构思。

    宋楚莲买电脑当然就是为了先在寝室里做个样子,虽然她是准备将抄袭的大计进行到底。

    前世也算是看了十来年的书,趁现在网络文学还没有兴起,正是抢占高地的时候。

    只是,好书那么多,该先写哪一本呢?宋楚莲把自己看过的小说在脑子里过着电影,最终确定由清穿类的小说入手,因为这也是她看得最多的一类作品,抄起来也显得得心应手。

    定好了类,自然作品就好选多了,宋楚莲决定,要么不抄,要抄就要抄最好的,清穿类小说的当然要写拍成了电视剧的了。

    此刻,她想起了那本《步步惊心》。想到这本经典的神作即将在自己的笔下重现,宋楚莲的心情变得十分激动。她躺在床上,开始默默地回忆着这本书的骨架和故事主线。

    现在就先慢慢写个大纲,等自己以后时间多了,就让别人打字。她可不想那么累,至于歌词还是自己写的好,写歌词就简单多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