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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鸣大窘,凌志刚却轻声笑了出来。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脖子上也围了围巾,看起来风度翩翩。
真的是风度翩翩。高大挺拔,气度沉稳,除了老派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叫人想不起其他的。
就连钟鸣都有了一刹那的恍神,因为他面前衣冠楚楚的凌志刚,真的很难把他跟不久前还强迫他口交的那个男人联系在一块,他看起来那么君子。
台面上绅士君子,私下里禽兽不如,这就是凌志刚。钟鸣放眼往前头看,路灯还没有亮,只有车水马龙,那些车的灯竟然也好像连成了一条线,组成了这个城市繁华的夜景。男人在他后头走着,忽然开口说:“今天中午的事儿,或许有点委屈你了。”
钟鸣回过头,想停下来仔细听凌志刚说话,可是黑子不肯停,他只好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头却回着,看着注视着他的男人。
“我不该拿你跟黑子比。黑子跟了我好多年,有感情,我见它受伤一时冲动,你又冲我发脾气,我才对你说了难听的话。”
“我没怪你,我确实不比它在你心里头的分量,这是应该的,是我没有自知之明。”钟鸣被黑子拽着往前走,语气也跟着有些颠簸。
凌志刚眉头微微动了动,他是多么精明的男人,尽管钟鸣有意隐藏,他还是察觉了钟鸣的面服心不甘。
“你好像学会投其所好了。”男人看着他,语气温柔和气:“不过你这样,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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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凌禽兽。凌禽兽我是作为重点来写的,比小受要出彩,给他两种身份,其实是说他的两种性格,亦禽兽亦君子,男人魅力几乎到了极致。我觉得小说名《霸占》就已经很明显,凌志刚作为歌笔下第一个黑道攻,我觉得我已经把他写的相当善良了。按照一般现实来说,一个有能力有色胆的男人想要另一个人,而且单单是冲着肉欲,我觉得能给钟鸣一段时间适应已经是很退让了,要是在现实生活中,肯定第一天就强上了的。大家可能看攻宠受那种甜文看多了,所以觉得凌志刚有点渣。我想写的现实一点,理智一点,凌志刚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他应该是一个有匪气又很精明的男人,无情的时候很无情,深情的时候很深情。我也一直拿捏他在流氓和正经之间的游移,但他无疑是歌笔下最下流也最凶狠的一个攻。我已经收敛着写了,凌志刚在前期应该更禽兽滴,他又不爱钟鸣,一味宠着他也说不过去,可能只是大家看的很舒服,但是我觉得把感情往真实了写,越往后才会越美好,韵味会比较醇厚绵长。而且凌禽兽会付出代价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最后,这个还是号召一下收藏,收藏上不去,《霸占》就算参赛第一,也会降到第二名。说过很多次啦,以后不再提啦,反正各种感谢,第二也不容易啦!!然后,后面近十章都是最近写的,很好看,涩涩的色色的,还有点小幽默小励志!
☆、048男人的温柔(2127字)
这世上大凡霸道强势的男人,思想其实一般都比较传统,大男人主义其实是封建思想的一种残留。强硬凶狠的凌志刚,最喜欢听话温顺的人,他在外头已经刀光剑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个温柔的港湾,最好是和和气气,有性格,但是懂得隐忍。就像钟鸣这样。
张江和欺骗了钟鸣,把他送向了不归路。
钟鸣却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几分羞涩,说:“我其实也很喜欢狗,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养了一条,跟黑子差不多,也是条大狗。”
他撒了一点谎,他是养过一条狗,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了,那时候他才刚刚上初中,家里养了一条狗,因为有次玩耍的时候他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条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钟妈妈就把那条狗卖了,家里头再也没有养过狗。
这时候钟鸣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对着手机说了几句话就挂了,凌志刚问:“谁的电话?”
“我以前做家教的,打电话问我现在还做不做了。”钟鸣把手机放进兜里面,朝四周看了一眼:“天都黑了,要不咱们回去吧。”
“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男人转身进了旁边的一家超市里面。钟鸣牵着黑子在外头等着,黑子忽然“汪汪”叫了两声,原来前头来了一个推着小车卖烤红薯的老大爷,红薯的香味飘的老远,明显挑动了黑子的胃口。
钟鸣想了想,就给黑子买了一个红薯,一个红薯要八块钱,这么贵的东西钟鸣自己都很少吃。黑子吃的非常欢快,边吃还边抬头看他一眼,似乎对他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观。钟鸣叹了口气,说:“从此咱们俩就和好吧,今天的事儿,都是我有错在先,以后咱们和睦相处。”
他蹲下来看着黑子在那“吧嗒”嘴,笑眯眯地摸了摸黑子的头,黑子竟然没有躲闪,只是低着头吃。
凌志刚从超市里头出来,看见愣了一下,说:“你还挺会讨好它。”
“我见它一直往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那儿跑,就买了一个红薯给它,它果然很喜欢吃。”
钟鸣心里头其实对狗还是有点阴影的,和黑子的互动也是点到而止,看着亲密又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凌志刚扬了扬手里的袋子,说:“我给你买了41的鞋,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