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有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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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又见面了。”刘莲笑嘻嘻的向白玹烨打招呼。他连忙起身,手不小心撞到桌角,可他想痛甩几下也不敢,笨拙的弯腰鞠躬。

    “前辈早。”

    “不必这么多礼,直接叫我名字就好了。叫前辈感觉好像我年纪有多么大似的。”打趣了下,随即压低声音说:“你也进了这里啊?这里很操喔,从去年到今年,操挂了好几批了,保重啊。”能进这里不容易呢!进出利达的,蒙着眼随便抓一个,起码都是国立大学毕业,她小看了这个新邻居了吗?

    “是,我会努力。”

    啧啧啧,还是这副忠厚老实样,这种人会让她很想欺负他喽。

    “那加油吧”

    见菜鸟同事安安分分的开始着手进行上司交代的工作,刘莲一时兴起将活动滚轮椅往他身边挪,看了一下主任又丢了什么东西欺负菜鸟了。

    狠、有够狠!扁是这份陈年报表要消化就得花上许多时间,又要把它用公司的新格式整理出来,而且要中、英、日三种模式。以这种方式欺负一个新人,太超过了吧?这不是在培养新人,而是以最快速的方式在淘汰新人吧?

    “大工程欸!”有点嘲讽的说:“主任真的很看得起你!这份资料他给你多少时间?”

    “五天。”慢条斯理的开始着手。

    “五天?!你就算五天都不吃不喝、不如厕不阖眼,只怕也完成不了吧?”

    “我会努力。”

    刘莲同清的看他一眼,拍拍他的肩,心想,有些事是努力到死也无法完成的,可口头上还是要勉励客套一下。

    “好吧,有什么不懂、不会的就问我吧,我会尽其所能的帮你。”

    正当刘莲打算将椅子滑回自己的位子时,白玹烨就支支吾吾的说:“前辈,不,刘莲,请等一下。”

    “有什么不懂吗?”

    “请问,这上面在说什么?”语气因为尴尬而有些迟疑。

    “啊?哪个?”

    白玹烨吞了吞口水,修长而骨节分明的白皙长指指着最上面的一排字。

    “这个。”

    刘莲怔了怔。

    “哪个?”不会吧,他是文盲?上头明明全是中文,小学生都能着懂的!

    “就最上面的字。”两边的耳蜗泛着可疑的红。

    很努力的不伤人自尊,可她的声音却僵得像机械人。

    “利达集团财务b区18-3使用后请归还。”彼此间一阵无语。就、就知道,不能对住到鬼屋的人的程度抱太大希望!

    文、文盲?!白玹烨几岁?大学毕,二十二、三,这种年纪的年轻人还有文盲?

    气氛冷凝!

    “我、我看不懂上头的字。”

    “我知道。”

    “我会努力。”

    这种事不是努力几天、几星期就能一掬可几的吧?利达的白领族竟然出现文盲?连扫厕所的欧巴桑都要填资料,不可能是文盲!“你、你是走后门进来的吗?”刚问出口就觉得很傻,若他能走后门就不会去住表屋,可不走后门,他一个文盲怎么进这家大企业?

    “不是,考试是用英文考的。我中文读写不行,但是主考官说只要会听说就好。”

    这次的主考官是宋总吧?那一位很严格数,想必白玹烨有什么过人之处,所以他才会这么说吧?看一看资料上头的东西。

    “中文的部分不多,这些我帮你,其余的你自己就可以了吧。”

    秀气的脸扬起了笑。

    “谢谢。”

    刘莲看一眼他的笑容,心中暗叹!可怜的菜鸟,你这样纯净天真的笑容很快就要不见了,该不会这是你第一天上班,也是最后一天上班吧?

    回到工作岗位上,刘莲有些哀怨的想,自己和这邻居兼同事的人,无论哪一方面,彼此的缘分都很浅吧?

    结果,她这只半新不旧的老鸟真是低恼了他这只菜鸟的能耐!

    第一天她下班时,他还坚守岗位,第二天上班,她去敲对面的门,没人在,到公司就见这位菜鸟先生己经在公司卖命了!

    第二天她要下班时他仍努力工作,问他要吃什么,他只是抬起头来笑一笑,又继续工作,难道这家伙要当仙了吗?中午她塞了块面包给他,他就把那当中餐,公司免费的黑咖啡倒是一杯接一杯喝。

    人人都要下班吃晚餐,只有这一位还是不动如山的努力着,一点也没停下来吃点东西的打算。

    避他的,像他这种人大概是以为地球没有他就转不了吧!刘莲连声招呼也不打就下班,出了公司门,一阵寒风吹来她不禁缩了缩脖子。

    外头三三两两的同事聊着天。

    “好冷喔!新闻说今天是今年第一波冷锋锋面到的日子,没想到是真的!早上还只是感觉凉凉的,现在却冷得要命!听说要降到十三度数,冷死了!”

    “这种天气适合吃火锅啦!”

    “好啊,不过没先订位可能要等。”

    “等就等,走啦走啦。”

    火锅啊,这种天气吃是挺幸福的。刘莲心里颇认同。

    “我有事,买回去吃好了。”一名同事说。

    “拜托,火锅要两个人以上一起吃才有幸福的感觉好吗?一个人吃多无趣。一起去啦,走啦!”

    刘莲本想买锅火锅回家吃,这么一听瞬间意兴阑珊。两个人以上啊她想起了某个菜鸟工作狂。

    好吧,上一回没机会和新邻居吃顿敦亲睦邻的饭,那家子就逃之夭夭了,这一回就买个火锅一块吃吧!

    花了近一个小时才外带了火锅,回到办公室,就见那位菜鸟先生果然还在努力。

    “喂,我买了火锅回来,过来吃吧!”办公室只剩他们俩,其余的全走光了。

    白玹烨专心一志,心无旁惊,根本没注意刘莲回来了,更遑论听到她说的话。

    这个人!刘莲张罗好吃的,朝他走了过去,直接关掉萤幕电源。

    白玹烨慢了半拍才抬起头。

    “咦?你不是回去了?哈、哈啾!”一面说还拿着卫生纸要拭鼻涕。

    “是啊,走到一半才想起,还没为新邻居开欢迎会呢!”又是那种像孩子般干净又认真的眼,只是他的脸有些红呢,嘴唇又干又没血色。

    “喂,你生病了吗?”

    “还好,可能有些感冒。”

    “我带了火锅过来,喝点热汤吧。”

    “谢谢,我再弄一会吧,再一下就好。”

    “这件事再给你一个星期你也弄不完,可是你不可能一个星期都不吃饭。我的建议是,先吃饱饭再说。”她对这种人最看不顺眼了!

    “我的想法是,事情多做一件少一件。”

    “新邻居,你有这种愚公移山的想法是很好,可真的不适用在这种大企业体系!你知道主任给你五天期限要交这份文件,可一般菜鸟要完成,少说用上十天至两个星期是常态,老鸟大概也要弄个七、八天以上。五天,那摆明是刁难人。”她家舅舅老是会用一些奇怪的方法打击新人,看新人如何接招。人老了,是不是都会变得怪怪的?

    看他那笨手笨脚却又比别人努力的样子,她有些烦恼。可恶!笨蛋就要有笨蛋的样子,干么这么努力?

    白玹烨不领情的说:“拿了人家薪水就要努力,心安理得的日子会好过起了这些企业会茁壮,一定是很多人努力的结果,我不想心虚度日,想理直气壮的分享公司荣耀。”说着还给刘莲一个超级清纯的笑容。

    刘莲叹了口气说:“大姊姊教你啦,凡事得过且过,能摸鱼就摸,这种大型企业不会因为你拼死拼活就感谢你!”

    大姊姊?“我要人家感谢做什么?只是做好该做的事。”

    “好!我很久没看到这么热血的人了,只是你的热血要省点用,流太多、太快,我怕你会撑不久,加油吧。”她凉凉的说,拿起碗开始朝火锅进攻。

    这个菜鸟邻居和她真的不对盘,要她说呢,人生就是要活得轻松愉快,要及时行乐,若对什么都认真那该多累啊?

    在这种冷飕飕的天气,不是应该把热呼呼的火锅吃下肚这样才是幸福,偏偏耳边传来的键盘声就是令她不愉快。

    啧啧,这家伙真是不受教!

    平行的两张桌子呈现对照效果,一边收拾的干干净净,纤尘不染,一边不能说乱七八糟、活像垃圾堆,可东西真的多了些、乱了些,尤其有了对照后,相形下就更不整齐了。

    刘莲看了一下身旁整理得井然有序的桌面,座位的主人今天请了病假。

    不受教的结果就是从一条龙变成一条虫!明明知道自己生病了还坚持工作,何必呢?要是她啊,宁可早点下班去喝个热汤,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早早休息不是很好?只是一只小小菜鸟,这般鞠躬尽瘁是要做给谁看?哼!

    不听劝就算了,还给她说了番大道理,哼哼,着吧,壮志未酬身先死了厚,活该!

    下班前,刘莲将一份资料送到林主任桌上。

    翻了翻,林主任说:“我说刘莲啊,这纸条是什么?”林重和指着资料夹里头粘的一张便利贴,上头写着—刘莲:可以请你吃个饭吗?张启云。

    刘莲怔了一下。

    “啊,不好意思,拿错了。”真是,同样是黄色资料夹,她在闪什么神!马上换了回来。

    “主任,不好意思。”厚,一定会被误会!

    张启云?林重和在脑海中搜寻着对这名字的记忆。企划部门的那个红人吗?那种菁英也对丫头有兴趣?也有传闻,说总经理旁边的方特助似乎也对这丫头有好感。

    “你这丫头,从去年进公司就引起未婚男职员的追逐,还有不少人透过我想认识你,什么时候能介绍真命天子让我认识认识?”在公司,刘莲唤他一声主任,但两人其实是甥舅关系。

    刘莲的母亲是他唯一的姊姊。

    刘家三姊妹各有各的特色,老大清秀典雅、老二艳冠群芳、最小的也长得甜美可人,可出自于一个太过特别的家庭,挑选对象也就伤透脑筋!老大莫名其妙得了门好姻缘,过程虽然坎坷些,幸好也算圆满。

    至于这一位嘛,追的人多,放弃的人也多,两方相抵,目前男友数如果没有意外仍是零!

    明明是个大美人呐!

    “如果阿舅有看到他,麻烦叫他赶快来找我。”

    言下之意就是还没交往对象喽?也就是说,无论是那位张启云或是方书宁也都不被她认定吗?“你不会还在用“老方法”欺负人吧?”

    刘莲顽皮的眨眨眼“这哪叫欺负人?只是让对方提前适应,他想交往的对象有些异于常人的地方而已。更何况,如果连我住的地方对方都不敢去,这还算什么交往?想一想,我这个人真的是最不拿乔的人了!想和我交往,约会的第一站当然就是我住的地方喽。”

    通常男人一听要到她住的地方去,莫不是抱着最大的期待,有些打扮得像一份礼物,就差没系上蝴蝶结请她笑纳;有些买了食材想大展厨艺,展现新好男人的形象;有人则买花买果的不敢怠慢。只是不管他们以何种形式表示爱慕,最终的结果都一样,没人想再造访她的香闺。

    嗯,让她想想,究竟有多少爱慕者曾踏入她家呢?只怕五只手指头也不够数吧。

    得先说啊,她可是每次都竭诚欢迎,谁知道最后都会成无言的结局?她可是每次都“莫名其妙”的被狠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