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藤先生着了她的魔!

暮阳初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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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手结束自己妻子的命,心里的那种痛常人无法理解,而他也无法感同深受。

    原来,丰锐就是玻璃的老公,而他一直都不知道。

    垂下眼帘,大掌合上了闪动着光标的电脑,斜飞入鬓的剑眉微微蹙起。

    “藤先生,其实,我哥哥并非是那种心思绝狠之人,他曾对我说过,在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女人就是琉璃,但是,也许是他杀戮太多,上天要惩罚他,他虽然从一名无名小卒变成了今天能呼风唤雨的大人物,然而,老天却夺走了他深爱的女子,他不忍她那样痛苦,在她头发快要掉光之时,亲手结束了她的性命,那是一种今生都无法摆脱的恶梦。”

    静静地聆听着,到底是有多深爱,才会这样子袒护于他。

    他真的好想问一句:沈静好,难道我对于你付出的一切你都看不见,到底是有多爱他,才会这样子偏袒他,不管他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最终,他是拿了刀杀了琉璃,琉璃死在了他的残忍刀刃下。

    只是,眉毛掀动了一下,他终究是没能问出口。

    见他抿唇不语,楼倾言瞥了一眼他掌下的笔记本电脑,电脑的前端还闪动着绿色的光亮,代表着电脑并未关机,也许里面正在保存着某种重要的文件。

    “一定要缠住她,倾言,哥哥的未来全靠你了。”

    记得刚才丰锐就是这样乞求过她。

    她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恩怨,只能隐约猜到也许他们之间的一切都与琉璃脱不了关系。

    只是,就目前这种状况,她的一颗心是偏向于丰锐的,毕竟,丰锐在她最困难无助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

    她不能弃丰锐于不顾,再说,藤瑟御是什么样的男人,总觉得,他可以承受任何打击,在她心里,藤瑟御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再说,他家底那样丰厚,就算哥哥摆了他一道,也不过是在公鸡身上拔一根毛而已。

    如今的丰锐正处在风口浪尖上,她必须帮助他,让他辛苦创立的丰氏能永远存在下去。

    “只要缠着他就好,也不需要你多做什么,倾言,赶紧带他出去玩,让他别碰电脑。”

    这句话再次在她脑子里回荡。

    “藤先生,普罗旺斯有一个出名的地方叫香骨区,我看你也挺无聊的,要不,咱们去哪儿走走?”

    香骨区?

    藤瑟御没想到她还会知道那个地名。

    那一带可全是红灯区,里面陈列着各种情趣的物品,而住在里面的都是来自于不同国藉的女人,其中,以某些国家最为之多。

    价格也非常便宜,这女人是疯了不成,居然要他带她到哪种地方去观赏。

    他很想拒绝她,很想痛斥她,更想将她按在地上打一顿屁股,可是,终究他什么也没有做。

    只是站在原地,眼神为之黯淡,薄唇掀吐出一个‘好’字。

    望了电脑一眼,抬头,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拿起外套穿上身便头也不回地走了酒店。

    他没有打算开车,她走出酒店时,就看到了他站在一株大树下,高大冷沉的身形犹如芝兰玉树。

    只见他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咬着下唇,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面情有些冷凝,看不出丝毫的喜怒哀乐。

    身后是两排绿色的法国梧桐树,树影斑澜,夕阳的余辉从叶缝里照射到地,为树下早飘落的黄叶镀上了一层金黄。

    迈着微小的步伐,她向他走了过去,沉默不语地跟随在他身后。

    “藤先生,为什么不打车呢?”

    他虽是高高在上的牛逼人物,可是,她是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从哪儿走到香骨区,至少也要一个小时的路程。

    藤瑟御并未答话,只是朝她脚上望了一眼,嘴角勾起了一抹笑靥。

    是呵,总之,他就是要故意恶整她,他走一小时大不了就当作是健身,而她脚上穿了那么高的高跟鞋,这一路走过去,恐怕连脚掌都会磨破吧。

    “夕阳西下漫步,你不觉得更诗情画意,难道说楼小姐连这点苦都吃不了,何谈为你亲爱的哥哥丰锐光复丰氏集团?”

    字字句句不无讥讽之意。

    藤瑟御一向眼高于顶,自然是不会将她这种无名小卒放在眼里。

    “这根本是两码子事,藤先生,枉你聪明绝顶,光复丰氏集团与走路没半毛关系。”这男人抽哪门子疯,根本是故意恶整她嘛。

    “当然有,古人有云,没毅力,没恒心,难成大器。”

    得,她白了男人一眼,不想再与他讨论这种无聊的问题。

    “难怪你最爱的女人会一个个离开你。”简直就是活该,咎由自取。

    这种男人世间真是绝种了,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

    “楼小姐怎么知道我有多少心爱的女人,又怎么知道我最爱的女人是谁?”

    “难道说楼小姐暗中调查过我?”一个个尖锐的问题让楼倾言根本无法招架。

    冲着他做了一个鬼脸,伸了伸舌头,然后,弯下腰身将高跟鞋脱了下来:“我可没那样的嗜好,我不像你,藤先生。”

    见她拎着一双高跟鞋,光着脚丫跑到前面去了,藤瑟御微微有些吃惊,唯有沈静好这种女人才会这样的率性纯真。

    这像是她干的事儿,他根本整不到她,她宁可自毁形象,也不打算虐待自己。

    光着脚丫也能走到香骨区,反正,现在的都是平坦的柏油马路,也没什么石子,自是伤不到她分毫,也许,打着赫脚更让她感觉舒服,因为,没有了任何束缚,这一刻,他还真是羡慕这个女人可以这样随心所欲,而他藤瑟御自从打娘胎出来,就没这样任性过。

    他也想任性一回,这样想着,自是弯下了腰身将脚上擦得铮亮的皮鞋脱了,重要的是他没有拎在手里,而是将它扔了。

    这样的动作让街上所有的行人咋舌,更是让众多的女人尖叫,大家都跌破了眼镜,衣冠楚楚的帅哥,居然光着赤脚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行走,脸上一片惬意的表情。

    楼倾言察觉了异样的气氛,回头时,一双杏眼瞠得奇大。

    嘴巴张成一个O字型,天啊,不得了,这个男人在唱哪一出戏?

    在她的印象里,自从见他第一面,她就知道他是一个十分注重外表的男人,如今,却是在大街上光着脚丫,与她一样,天,下红雨了吗?

    “喂,藤先生,你疯了不成?”

    “是疯了,因为,你疯,我也跟着疯,要不然,岂能配成对。”

    他跑到了她跟前,拉起了她的手,然后,迈开了步伐带着她一起狂奔。

    不顾街道上人来人往的车流,更不顾所有人注视的惊奇目光,这异国他乡,他丢掉了所有枷锁,只想这样任性一回。

    他带着她跑了好长一段距离,而他们狂奔过的街道路面立刻瘫焕,喇叭声,叫骂声,吵杂声响成了一片。

    他们不去管这所有的一切,尽情地在街道上狂奔着。

    所有的司机都从车子里探出头来,大喊:“这对男女一定是疯了。”

    “是啊,TM的,这是什么世道,大街上耍疯,都快出人命了,还乐成那样。”

    “是呵,难道说大白天就又遇上一对醉酒男女。”

    “该不会当街*吧?”

    ……

    ……

    哇靠,真是不堪入耳。

    夕阳一点点地消失在了地平线,他拥着她站在一根白色的栏杆边,最后夕阳的余辉将她们的身影拉得老长。

    她们彼此相互依偎,她靠在他的胸膛上,静静地聆听着那有规则的心跳声。

    回首,两人不自禁相视而笑。

    这是他们相识以来最大的默契。

    脚趾头划破了两个,而他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大拇指的前端染了一丝血渍,疯狂过后,痛楚袭来,只是,他从不后悔自己曾经做过的事。

    情难自禁,抬起头,将她散落于耳畔的头发轻轻地捋于耳朵后。

    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

    而她瑟缩了一下,他轻轻地呢喃:“这是在国外,倾言,吻一下脸颊,额头,只是代表礼仪而已。”

    “也许,你怕我是应该,因为,带你出来,我本身就藏了不可告人的目的。”

    “什么目的?”经历了无数劫难后,她神经是大条的,她不想再一次被男人所害。

    定定地注视着她,他轻答:“没什么,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不可能与丰锐签下那狗屁契约。”

    这话说得太直白了,让她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丰氏的那份企划案之于你藤氏集团,是百利而无一害,可以说是双盈。”

    “你想得太简单了,就算是双盈,我也可以找其他实力雄厚的公司,丰氏就目前而言,是所有想与藤氏合作的公司最没实力的一个,可是,我选择了它。”

    弦外之间好像在说,我选择了她一样。

    其实,说到底,藤瑟御就是那个意思。

    他定定地望着她,眼神有说不出来的灼热缠绵。

    “你瘦了。”

    “啊?”这种熟悉的眼神让她为之惊惧,而他出口的话更是让她无所适从,如一只惊弓之鸟般退开。

    瘪了一下嘴角,他笑言:“我是毒蛇猛兽吗?”

    他又不是恶狼,有必要怕他怕成这样吗?

    心脏的某个地方还是微微被刺痛了一下。

    “噢,不是。”

    “你很在乎丰氏集团?”

    出奇不意的又一个问题真的让楼倾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当然,丰锐不仅是我哥,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丰氏倒闭了,我哥一定会痛不欲生,当然,我也会内疚痛苦一辈子。”

    凝望着她的眼神一寸寸地黯淡下去。

    “如果孩子的父亲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你能原谅他吗?”

    斩钉截铁地摇了摇头,五指捏握成拳,他凝视着她的眼神变得陌生。

    “楼助理,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女性,但同时,也是一个相当绝情的女人。”

    这就是他对她的评语,一个绝情,残忍,冷酷的女人。

    “世间之事,有因必有果。”

    如果不是他欺骗伤她心在先,她也不可能这样残冷无情。

    点了点头,好像在对她说,我懂了。

    伸手拉过了她的手臂,大掌从她纤细的手臂上一点点地下移,最后,指尖落在了她的掌心处,轻轻地划着圈子,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骨,那力度几乎是想要将她整个捏碎。

    一点点的於青从雪白的肌肤处蔓延出来,她拧起了秀眉,将要呼出口的疼痛硬是吞回了肚子里,只因,她看到了他眼角浮现的阴戾,在她的记忆里,从未见过男人有这种伤心欲绝的表情。

    他拉着她,将她扯向了一条胡同,她问:“你要把我带去哪里?”

    她好怕这样子不说话,死气沉沉,像一只怒极了又拼命压抑住火气的男人。

    “你怕我做什么?我又不是野兽,难道还能把你吃了不成?你不是要去香骨区,前面就是了。”

    也是,是她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去哪儿的。

    他要带她去,自己也不好说不去,只是,她不知道香骨区是那种地方啊。

    整个一大街四处都是红色,门口站着不同肌肤的女子,有的是白种,有的黑皮肤,当然,黄皮肤的极少,她们个个身材都火辣辣的,穿得更是清凉,见他们走了过来,个个摆好了姿势,向她身边的男士猛抛着媚眼。

    她的心都快跳出喉咙口了。

    女子身后的橱窗里摆放着两个大大的木瓜盒,而那形状像极了女性的……

    光是看着就能让她脸红心跳。

    在心里暗自骂了一句脏话。

    这些女人真是太贱了,除了这个就找不到谋生的路了么?

    然而,骂归骂,其实,她心里是知道的,在地球的某端,有许多的女性就是苦于找不到出路,而走上了这一条红色风尘之路,靠出身皮肉为生,每天只能赚小部份的钱,最多只能养活自己。

    这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只是,有人靠的是脑子,有人靠的是双手,而她们靠的是整整一个身躯,职业不分贵贱。

    正是这样的道理。

    “先生,这木瓜很好喝的?”

    黑皮肤女人凑了过来,笑脸盈盈,露出了雪白的牙齿,洁白的牙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起来怪吓人的。

    反正她是欣赏不来,一直都觉得这样的女人怪难看的。

    也不知道她做这个工作,到底一个月下来有多少的钞票,因为,就她而言,光是看着就感觉特别恶心。

    黑皮肤女人送上一杯木瓜,藤瑟御面无表情,瞥了女人的一眼,指了指自己光着的脚。

    然后说了一句英文,没想到,话语刚吐出来,几个女人就围了上来,甚至将楼倾言推开,将他围在了中央,叽哩呱啦一阵,只见藤瑟御摇了摇头,将西装口袋翻了出来。

    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英文。

    最后,甚至皱起了眉毛。

    “NO,NO。”

    “先生,不要紧的,你那么帅,我们是心甘情愿的,要不要一起来侍候你?”

    一个黄皮肤的女人走了过来,涂满了丹寇的手指还夹着一支烟。

    终于弄明白他们在讲什么了,楼倾言退开一步,斜靠在墙壁上,她到要看看金尊玉贵的男人怎么收场。

    男人瞥了她一眼,眸光里全是满满的恼意,他恼恨她可以置身事外。

    最后,不知道男人给那些女人说了什么,那几个女人的眸光刷地看向她,而她有一种预感,她要再次被男人恶整了,在那群女人还未过来之前,迈开了双腿,一溜烟跑出了那间店面。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跑出了那条红灯区大街,抬头看,只见天已黑了下来,而且,还飘起了纷纷细雨。

    她光着脚也没带钱包,打不到车,如果不给他打电话的话,就只能自己步行回去,她可不是傻子。

    “喂,藤先生,你在哪儿?”

    “在你后面。”

    回头,果然他就在站在了一个广告灯箱旁,那则广告灯箱是国内知名影星,那漂亮的容颜如刀刻一般,线条分明,美丽逼人,没想到这个影星居然红到了国外来。

    真是令她佩服啊,而他站在那里,帅到身后的背景,包括那名影星黯然失色。

    有光着脚也能帅到让山水街道黯然失色的帅哥吗?

    太牛逼了。

    “噢。”这男人速度也太快了,他是几时跑到她前面去了,又或者说,他是绕了另外一几条街才能将她堵在这里的么?

    “嗨,藤先生。”挥着手机,她向他打着招呼,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线,像一只可爱的猫咪。

    当她穿越了马路走到他身边时,没想男人一把就扣住了她的手臂,将她死命往一间餐馆里拉。

    “喂,藤先生,你说,如果被狗仔队拍到,明天国内报刊杂志社一定会赚到爆。”

    在他身上浏览了一圈,最后,眸光停驻在了他的一双当要着血渍的脚趾头上。

    谁能想象得到踩在金字塔顶端,一向最注重形象的藤先生会这样不修边幅,重要的是,脚上连鞋子都没有。

    还帅到无懈可击,帅到爆。

    “闭嘴。”不想听她哆嗦,直接将她扛进了餐馆。

    “先生,小姐,请点菜?”

    “来一盘鱼眼,两盘炒肚丝,三盘鸭舌,四盘凤爪。”

    “好的,请稍等。”

    有这样点餐的么?服务员转身而去,当一桌子的菜摆上来时,楼倾言傻了眼。

    就在这时手机玲声响了。

    “喂。”

    她拿了手机推开椅子正欲想起身,没想男人身子横了过来将她堵在了椅子里,摆明了不想让她避开他接电话。

    “楼小姐,念尘很乖,你不用担心。”

    “好,没事,吴妈,我没找你,不用给我打电话。”

    急切地收了线,倾言将手机揣在了裤兜里。

    “忘尘……是你儿子?”

    男人低下了头,开始扒着碗里的饭,夹了一筷子凤爪在她碗里,徐声轻问,头也不抬。

    “嗯。”

    “楼助理,你连给儿子取名也这样出人意料之外,忘尘很诗情画意的名。”

    也不知道是真赞美还是讥讽,总之,他面无表情地咀嚼着饭菜,挥了挥手示意服务员上了一瓶八二年的拉菲红酒。

    一杯接一杯地喝,不仅如此,他还让她一起喝,她不卖债,他就发火,而他的火她无法承受,毕竟,好可是关系着丰氏上千万的订单,关系着哥哥的丰氏集团生死存亡。

    所以,她只能舍命陪君子,要不是希望能让丰氏集团起死回生,她也不可能跟着他一起出国,来到这陌生的国度,陪着他一起像小孩般疯狂笑闹。

    几杯黄汤下肚,脑子就昏昏沉沉起来,结了账,他将她带回了酒店,而她已经醉得不醒人事了。

    他架着她,将她放在了香软的床上,甚至还为她脱去了一身脏衣服,喝酒的时候,她不小心吐了,吐了他一身,她身上的衣服也沾染了不少的气味,再把她抱进了浴室。

    “你自己洗吧。”

    “不要走。”

    她从浴室里爬了起来,伸手拽住了他的手臂。

    她身上是他为刚裹上一张白色的浴巾,胸口处的结因为她的挣扎而散开来,雪白的沟壑让他下腹猛地抽紧。

    这诱人的身段他有多久没品尝过了?

    眼睛里顿时火光四溅,空气暖昧的气息浮升……

    ------题外话------

    又来了,妞儿们,快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