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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有个很久没联系的同学从深圳打来电话,他的电子厂急需300名女工,请我帮忙介绍。三言两语说完正事,就说读书时淘气的往事,说故乡的变化、彼此的无奈、老同学的近况告别时,他有些犹豫,问还有什么话说,他哈哈一笑:不好意思,给我写封信吧,很久没人给我写信了,读的最后一封信还是你三年前写的。
好笑,问他是否喜欢上网,如果愿意,可以发电子邮件或在qq上留言,简单些。
他说,网当然是上的,qq也偶尔开一下,电话更是方便,只是,在外漂泊的感觉很孤独,读信的感觉也许更好,喜欢嗅着纸墨之香,重温你笔下久别的故乡风情,了解多年不见的好友近况,觉得身临其境,亲切真实的可以触摸。
我很感动,当即记下他的地址,并答应一定写。
好久没写信了,最后一封信大约就是写给他的吧。那时,听说他所在的工厂倒闭了,他与人合伙做生意,不是不赚钱,就是蚀本,心情很不好,想到读书时班上最优秀的男生沦落如此
心犹不忍,就写了封信,没有一句安慰,只说了些城南旧事和自己毕业后的辛酸经历。没想到他还记着。
可是,日子过去了这么久,我的信纸一片空白,我的笔尖锈蚀如初,我的诺言如烟飘散。再也没有动笔的习惯了。灵感只有坐在电脑前才有,面对一张白纸,我的思绪茫然。
天生的个性大大列咧咧,字当然也不可能写的很淑女,自己虽觉得龙飞凤舞潇潇洒洒,别人一看却是皱眉咧嘴痛苦的不可名状,从上学伊始直到走出校门,所有看了我“墨宝”的老师疑疑惑惑地说出的同一句话就是:这是用笔写的?怎么就跟鸡爪子爬过似的?但这并不影响我热爱写信的激情。觉得一时和人说不清楚的事情,就写信,洋洋洒洒数千言,乱糟糟几大页纸,把对方看的投降。首当其冲的当然是弟弟和妹妹。九二年,弟弟高中毕业后离家去千里之外的地方当兵,从他走进部队的第一天起,我就不停地给他写信,后悔读书时太贪玩,回忆没有书读的日子多么辛酸,告诉他既然我们无法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唯一能做的就是靠自己弟弟的回信总是很简短,如果不是考虑到我的苦心一片,说不定会直接回“来信收悉”或“已阅”字样。我不管这些,继续热情洋溢地写,直到他以支队第一、总队前三名的好成绩考进武警指挥学校才罢。前年,出嫁多年的妹妹回家住了一些日子,悲哀地发现她的个性一点没变,还是像离家时一样随心所欲一样不成熟,说话做事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于是,她一上车,我就开始写信,估计她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拆封我的信。此后,每隔一段时间,就写一封,直到妹妹苦笑着回信:千万别给我写信了,我改还不行?!读你的信读的烦的不行,向哥哥诉苦,他却在那边嘿嘿地笑,说他早就深受其害,要是不想再看你那些鸡爪子爬过的字,最好明智点儿,赶紧按你说的做!我看了哈哈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连笔也懒得拿,迫不得已非要动笔,写出来的字简直惨不忍睹,更不用说写信了。有时,也很怀念以前写信的日子,那些想说的话在笔尖涓涓流淌,那些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在字里行间跳跃,邮寄与拆封交错进行,读着彼此的信,仿佛牵着彼此的手,很温暖的感觉。然而,这种感觉不再有。纵使需要写信,也是以电脑为笔,整齐有序的排版,自由选择的字体,公事公办的语言,冷漠的就像是在应付,而不是交流。再也没有人说我的字难看了,但,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
动笔写信似乎已成为一种历史。有人说这是时代进步的原因。我不敢苟同。如果说你忙,那么写一封信究竟要占用多少时间?你在餐桌牌桌上挥霍掉的时间,你用来上网聊天说废话的时间,不够写一封信的时间么?如果你说都是电脑惹的祸,那就更让人无话可说。其实,冷漠并不需要理由。
不想让这个世界离自己太遥远,不想让别人的孤独与开心与自己无关,不想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没有情感,所以,我决定动笔,给朋友写信。
2005-6-28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