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严谨

日天水犬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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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严谨,姓严名谨,严谨的严,严谨的谨。

    严谨本意是形容态度严肃谨慎,细致、周全、完善,追求完美。以“严”为姓氏,故有以“严谨”为名的人。

    以上第二段是我在搜狗百科上查到的“严谨”的词条。也不知道在我记忆里渐渐淡去的父母,当初他们是怎么想的啊,给孩子取名是件这么随便的事吗?

    尽管严谨这个词总算是褒义词,但若是换我给自己的孩子取名的话,我绝不会这么随便了事。我会先把汉语词典翻个几遍,再上网仔仔细细查个一年半载,再把备选姓名拿去各大算命先生那好好算一算……

    总之,我是个很严谨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很严谨。父母给我随随便便起的名字真的很适合我。搜狗词条上说的有些人叫“严谨”也没错,因为我就叫“严谨”。

    今年的今天我已经25岁了。在这个年龄大概已经有很多人开始为自己的孩子取名字了。

    不过我暂时没有这种烦恼,因为在街对面的无名的小烧烤摊上,女朋友刚刚陪我一起度过了一个令人难忘的生日。

    是的,仅仅是女朋友而已,根本没有谈婚论嫁,哪里需要我去考虑给孩子取名的事情?

    更何况就在一分钟前,我们两个人分手了。

    我不怪她。

    因为我这样一个人实在不能勉强要求无论什么事。

    尽管我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很严谨,但是我无论做什么事都会离完美很遥远。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做不到完美,“很遥远”的意思是:我无论做什么事都做不好。

    这样的我又怎么能去怪她呢?

    我其实心里面也知道,我根本配不上她,尽管我们从小便一起生长于这座航天之城最破落的角落,但她与我不同,她是那么的优秀,我们两人注定会走不同的人生之路。

    这几年我们是怎么会走在一起的呢?哈姆雷特说:“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好在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在开始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

    NotToBe。

    对街的路灯发着昏黄的灯光,光晕笼在她身上,朦朦胧胧的,如梦境一般。梦终究是要醒的,所以她终究也是要离去的。

    我伸出手想去抓那道渐渐远去的梦影,可是连我的手也朦朦胧胧,化成了虚影。

    我缩回手,擦了擦眼中的泪水,掏出手机,拨下了一个号码。

    手机这端“嘟嘟嘟”的回音似对我永无止境的嘲讽,对一个失败者的嘲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电话那端终于有了回音。

    “喂??严谨!我这会儿有急事!你有事的话我待会回电话给你!”

    “噢……”我应了声,冰冷的内心生出一丝暖意,“也没什么事……就是告诉你一声,我刚刚和杨柔分手了。”

    “……”

    “你忙你的吧,我没事!”我已经能渐渐控制自己的情绪,一个人若是内心太痛苦,就会慢慢变得麻木。

    “兄弟,你在哪里?我马上过来!”电话那端的声音听起来很焦急。

    “真的不用了,你先忙你的。”我回道。

    “少废话!快说!你在哪里?”对方斩钉截铁的语气根本容不得我回个“不”字。

    “卫星路的烧烤摊……”

    嘟……

    我的话还没讲完,沈彬已经挂断了电话。

    我无奈地笑了笑,将手机放回口袋,点上了一根烟。

    袅袅青烟在空中打着旋儿散开,融入无边的夜色,带走了我的一丝寂寞。

    刚刚失去爱情的我至少还有友情,还有沈彬这样的朋友,尽管我们同样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伟大的友情总是让人感动。

    当第三根烟燃尽时,一辆蓝色的保时捷在卫星路的另一端风驰电掣驶向我所在的路口。

    我探出身挥手时,那辆车已一声急刹停在我的身前,带起一地尘土。

    尘土飞扬中沈彬火急火燎地下了车,来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头,笑道:“你以后请女朋友吃饭能不能换一个地方啊?换了我是女的也不能就让你这种抠门货拐了啊!”

    我看他一身西装革履,明显是有要事的样子,作为他朋友的我当然知道他平时的穿着一向很随意,以运动装为主,虽然他的一身随意必然价格不菲。

    “少来!我出生时又没含着金钥匙!”我毫不客气地回道,假装嫌恶地甩开自己肩头的手。

    这世界有时真教人觉得奇怪,真正的朋友之间永远不需要把感激融入彼此的语言和行为上,只有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才会在相互间恭敬有加。

    “得了得了,好歹我投胎这门技术比你强得多,你也不用这么含沙射影挖苦我吧。”沈彬悻悻然缩回我肩头的手,停在我身前半空中,接着说道,“借根烟抽抽!别小气!”

    “沈少爷什么时候也抽烟了?吸烟有害健康!”我小气道,却已将手伸进了破衣服放烟的口袋。

    说我这身是破衣服,也是相较沈彬的一身阿玛尼而言的,因为我穿这身破衣服的时候,都是些对我来说很特别的日子。比如今天是我的二十五周岁生日,又比如我和杨柔约会的时候。

    这会儿我又回到了刚才约会的地方,这地方仅仅是一个简易的彩钢棚,棚顶的彩钢已经卷起,卷起的铁片在风吹雨淋下已是锈迹斑驳。

    摊主的绰号叫“大胡子”,这是个好名字,总是让人联想起武侠小说里的江湖豪侠。

    可惜这位在棚外烤着肉串的“大侠”只是徒有其名,他烤肉的时候就是在艺术创作,刷油就像画油画,反复涂抹,涂抹了再反复,接着像是在沙画般轻撒孜然和辣椒,敢问有哪位江湖豪侠能有如此细腻的手段?

    我之所以常常选这个与众不同的摊子作为约会的场所,也是因为在这里撸串有种非同凡响的艺术享受,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的串串要比航城其他地方都便宜。

    便宜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条卫星路是航城最破落的街道,没有之一。

    这样一条街道的街角停着一辆保时捷,实在有些惹眼。

    我问保时捷的主人道:“你就把车停那儿了?”

    “那停哪儿?”沈彬反问道。

    “停哪儿也不能停那儿,这是路啊!”我答道。

    “这条路本就来往车辆不多,没事儿!”沈彬无所谓道。

    “给警察叔叔贴了罚单就有事了!”我取笑他道,“两百大洋好歹能在这里撸两趟串呢,沈少爷。”

    “我一路超速加闯红灯过来的,也不差多一次违章停车了。”他玩笑道。

    我不再言语,静静地看着他,一时再也说不出半句话了。

    我们两个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破旧棚子的四围已是有了缝隙,夜晚的寒风无孔不入,吹得挂于棚顶的灯泡摇晃不已。

    灯影摇晃,人影摇晃,人心也在摇晃。

    “你还好吧?”沈彬在沉默中开口道。

    “没事。”说出这两个字已是我的极限,因为这两个字不应该从我的嘴里说出来,从我的嘴里说出这两个字时,我已是泪流满面。

    吊着黄色灯泡的电线在棚子里投下细长的暗影,这道暗影很凌厉,无情的来回切割着我地上的人影。

    “老板!肉还没烤好啊?快点行不行啊?”沈彬大声催促道。

    “快了,快了!急啥哟?吃了生肉坏了肚子你要怪我嘞!”棚子外传来老板的声音,就这调调也不像是江湖上的武林好汉。

    “吃坏了肚子我们自己管自己,绝不赖你,你快点吧!”沈彬对外面喊道,“啤酒泡都要冒完了。”

    “得嘞!得嘞!心急连热豆腐都吃不了,还怎么个法子吃肉呀?”大胡子对沈彬的催促不为所动。

    沈彬叹了口气,对我说道:“也就你小子喜欢到这里来撸串了。”

    “这里好啊,吃个半天也花不了几个钱。”我苦笑着说道。

    沈彬绷着脸说道:“这个坏毛病你可一定要改!真受不了你!”

    “怎么改呢?若是不精打细算多省点钱的话,这日子更叫我没法过了。”我拿起塑料酒杯一口喝光了不再冒泡的啤酒,啤酒有些苦,还有些涩,“杨柔要离开卫星街道的老房子了,说是在月亮湾贷款买了套80平的房子。”

    “噢,月亮湾我是知道的,新开的楼盘,算中高档了,精装修,八万一平吧。”沈彬接口淡淡道。

    听着他的语气,就好像八万一平就跟八十一平一个样,撸个串儿似的。

    我气笑道:“我这么点工资供这种房子那就是打水漂儿,沈少爷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沈彬一拍桌子,猛的把身前的杯中酒干完,怒道:“严谨!老子今日好歹千里走单骑来给你护驾!你今儿个怎么着?就是阴阳怪气的跟我杠上了是不是?”

    他的佯装气势太足,愣是把我唬了一大跳。

    我知道,他这个少爷是不“少爷”的,不然也不会有我这样的朋友。

    从街角边的车停下那一刻起,他只是想让我开怀一点。

    “谢谢!哥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