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以血磨刀

一笔尘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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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西,板凳沟。

    樊华半躺在一张干树枝搭成的“床”上,惬意的点燃了手里的烟枪,听着不远处传来的零星枪声,一脸的悠然自得。

    男人缺少了某个重要的零部件儿,虽然还能呼吸,但灵魂却已经是死了。

    樊华现在的状态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变态。

    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心理已经严重扭曲。

    打仗对他来说不再是任务,而是寻求刺激的一种方式。

    从发现赵团、马团这两只队伍实际上只是一伙儿土匪开始,他就想到了要用这些人来布一场局,引游击队出来。

    尤其是刘成。

    只要能杀了刘成,至于他的队伍会有多大伤亡,他根本就一点儿都不在乎。

    下午的时候,马猴儿突然急匆匆的跑到樊华近前,压低了声音说道:

    “团长,发现游击队了。”

    樊华肥乎乎的身体“腾”的一下弹起来,瞪着眼睛问道:

    “有多少人?从哪个方向来的?”

    看着樊华兴那张由于兴奋而涨红的脸,马猴儿赶紧说道:

    “南北两个方向,一共也就三百人左右。”

    樊华一拍大腿,大声喊道:

    “好!他奶奶的,看没看到那个小兔崽子在哪个方向?”

    马猴儿摇摇头,一脸为难的说:

    “团长,这……咱的弟兄不敢靠的太近呐……哎呦……”

    话还没等说完,他就被樊华一脚给踹到了一旁。

    樊华在原地转了两圈儿,脸上浮现一抹狞笑:

    “你马上去通知他们,按计划行事。”

    马猴儿如蒙大赦,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连声答应着跑了。

    崎岖的山路上,游击队正在快速朝板凳沟靠近。

    樊华不知道刘成从哪边来,但是刘成却知道他在什么位置。

    相比之下,樊华派出来的探子和田六娃的侦查班完全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一次,刘成没打算运用什么战术,而是要简单粗暴的打掉这个三十五团。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检验一下这段时间以来的训练效果。

    打从游击队成立到现在,基本上也没有打过什么硬仗。

    刘成带的队伍倒是跟鬼子碰过几次,不过规模都不大,可是伤亡却不小。

    虽然只有那样的战斗才能够磨砺队伍,增加战斗经验,但是以游击队目前的情况来说,还真就承受不了相应的代价。

    几百人的队伍要是靠跟鬼子硬拼去磨砺精兵,那样能活着成长起来的,恐怕十不存一。

    可是三十五团则不同。

    他们虽说曾经是东北军的主力团,但是战斗力却并不能与日军士兵相提并论。

    以游击队现在的战斗力,跟他们硬拼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刘成这一次打算让战斗尽快进入白刃战,让这些战士真正的经历生死搏杀,让温热的鲜血告诉他们生命才是真正的战斗!

    阵地战的距离一般都在二百米以上,就算一枪打爆了对方的头,也只能勉强看到一朵殷红的血花绽放,不会有强烈的视觉冲击。

    但是白刃战就不同了,那才是真正的厮杀。

    一刀下去,血流如注,鲜血溅在脸上,舌尖儿一舔,淡淡的咸腥气息由味蕾传给大脑,点燃身体中对于战斗的渴望……

    杀戮这两个字并不是单纯代表罪恶的,在战争当中,这是一支军队的骨头!

    没有杀气的军队,就算有着再精准的枪法,也只不过就是一支二流部队。

    而一支充满杀气的部队,就算是赤手空拳,也绝对能让敌人感到恐惧!

    田六娃最后一次向刘成报告的时候,双方之间的距离就只剩下了不足一公里。

    樊华事先将两个排的兵力埋伏在了两翼,每个排配了两挺机枪,就等着游击队冲进来,就来个三面夹击。

    没想彻底包围,只求将其重创。

    或者说,樊华只想活捉或者杀死刘成,其他的结果并不重要。

    距离拉近到七百米左右的时候,刘成命令部队停住,将所有人分成两队,并且让所有人装上刺刀。

    他和段景河各带一队,步枪在前,机枪掩护,在最短时间内冲进对方阵地,展开白刃战!

    刘成用那把日军指挥刀跟段景河换了一把十斤左右的厚背大刀,这个时候已经背在了背上。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一百五十多人顿时分散开,从两个方向冲了过去。

    樊华的那两个排本来还等着打游击队一个措手不及呢,没想到人家突然就发起冲锋了。

    没等他们调整好阵型,游击队的机枪就响了,一排排的子弹扫过来,压的他们根本就抬不起头。

    况且那些高速奔跑中的游击队战士手里拿的也不是烧火棍,时不时的就抬手开一枪,让这两个排瞬间就从猎人变成了猎物。

    刘成一直冲在最前面,猫腰弓背,不停的变换方向。

    打移动目标实际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容易,尤其是在移动的同时还不断变换方向的情况下。

    这样要是能打中,那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枪法神准,二是蒙。

    如果面对敌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这样的冲锋方式肯定是不可取的,因为那么多子弹总有一颗能够找到你。

    不过在人数绝对压制,火力也绝对压制的前提下,被打中的几率其实并不大。

    到了最后二三十米的时候,刘成手里的驳壳枪也开始响了,根本也不瞄准,完全就是凭感觉,抬手就开枪,就算打不中也能吓的对方一缩脖儿。

    七百米左右的距离,不到两分半的时间,游击队就冲进了那两个排的阵地。

    不是他们跑的不够快,而是在进入一定距离之后,就不能在全速冲刺了,否则那就成了找死了。

    刘成重重的一脚踏在地上,身体高高跃起,第一个蹿进了伪军阵地,手起刀落,便砍掉了一个刚刚调转枪口想要朝他开枪的伪军右手。

    筋骨皮肉齐齐断裂,原本已经搭在扳机上的手指被断筋拉了一下,枪还是响了。

    不过由于刘成砍断的是那个伪军士兵的右手,枪托失去支撑骤然下落,枪口抬高,这颗子弹才径直飞向了天空。

    就这么一眨眼的工夫,已经至少有四十名游击队战士冲进了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