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番外·陆小凤的刀

恶魔君QX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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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禁之巅过后,陆小凤领着叶孤城转变了中原的大江南北,尽全了地主之谊,什么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都带着对方尝试了一个遍。

    因此,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了,陆小凤的好朋友里不仅有西门庄主,现在还多了个叶城主,再加上武当派的木道人,那就是江湖知名的四大剑客,有三个都是陆小凤的好朋友了。

    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到不行!!

    (╰_╯)#凸要不要这么好运气?!

    作为回报,叶孤城盛情邀请陆小凤跟他去南海白云城做客。

    【恶魔君:噗~叶城主,乃这是准备要出手了么?!

    叶城主:呵呵~~】

    而觉得跟叶孤城很合得来,相处很快乐的陆小凤,浑然不觉有他的就答应了。

    于是,两人一边游玩,一边向南海进发。

    这一日,两人来到了金陵。

    陆小凤的发小,花满楼,就住在这金陵最繁华的街道旁的一栋小楼里,非常的显眼好找,因为这栋小楼的门总是大敞着,鲜花满楼,香气四溢。

    随着陆小凤上楼,看着两旁被打理的非常好的花花草草,叶孤城不禁感叹道:“你这个朋友,是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

    “那是!”陆小凤骄傲地道,“花满楼向来是我们三个里最温柔最积极向上的一个。”

    叶孤城道:“你们三个?”

    “嗯。”陆小凤点头道,“我,花满楼,和朱停,我们三个是一起长大的发小。”

    叶孤城笑道:“朱停?不是司空摘星么?看他的关系要比你跟朱停的关系好。”

    陆小凤摊手道:“我和朱停确实是相看两厌。但他要遇到麻烦了,我保准会去拼命救他,反过来,他也一样。”

    “原来如此。”

    正说着,他们就走到了小楼的二层露台,那里的花卉,要比一层的还有多上很多,各式各样的,刚巧到了喜暖的已经渐渐开始垂首休眠喜寒的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颜色缤纷的煞是好看。

    不过,花满楼却不在,只有一个花家小童在。

    “呦~小福哦~~”看起来,陆小凤跟着白白嫩嫩长相可爱的花童是认识的,一上去就打招呼道,“你家七少爷呢?怎么不在小楼里?去哪儿了呢?”

    “陆公子好,这位白衣公子也好。”花福笑眯眯地道,“七少爷他出去了,不在小楼里。”

    陆小凤道:“拿它去了哪里啊?”

    “那个......”小福脸微微红了下,才道,“七少爷说了,若是陆公子想要知道他的下落的哈,就得先请陆公子您将自己的胡子给剃了,不然不准我说的。”

    “噗!”

    陆小凤一个没忍住,喷了。叶孤城在一旁偷笑。

    靠!花满楼也跟着学坏了!!

    陆小凤痛心疾首地在心里默默地埋怨花满楼好的不学,一边面上讨好小福道:“那个,小福啊~你看,花满楼不是不在么~我剃了胡子,他又看不到,等他又遇见我了,胡子说不定都又长出来了,剃和没剃又没差!所以,你告诉我呗,我不说,他也不会知道的。”

    “不行,真不行。”小福摇摇头,从怀里拿出个锦囊来道,“我是花家的人,不能骗少爷的,这是其一;其二呢,少爷有留下来个锦包,让小的将陆公子您剃下来的胡子保存起来的说。”

    我……&#%¥%&(》《?“:”#%.......

    气死老子了!!!!(ノ#‵A′)ノ┴—┴【愤然掀桌】

    “嘛!你不说就算了!我也能猜得到!”陆小凤一摆手道,“不在小楼,他肯定是回桃花堡了!除了那儿,他还能上哪儿不要他的话去?我才不上当呢!”说着,就拉着叶孤城转身就走,“走走走,孤城,咱去吃饭!”

    叶孤城好笑地被陆小凤拉走,听着身后小福非常由衷地道:“虽然对不住了,但七公子真没回桃花堡。”

    于是,吃午饭的时候,陆小凤将半盆子的酱汁焖肉,泄愤地戳成了筛子......

    最终,陆小凤还是抵不过好奇心,吃过午饭,拉着叶孤城又杀回了小楼,将两撮小胡子给剃了。

    “好了,已经剃掉了。”把宝贝胡子装到锦囊里,陆小凤哀怨地道,“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他去哪了吧?”

    “嗯。”小花童笑着将锦囊收起来,道,“因为到了治疗眼睛的最重要阶段,七少爷随着西门公子,去了药王谷暂住。”

    “咦咦咦咦咦?!药王谷?!”

    陆小凤惊了。

    药王谷那是什么地方?那是神仙一样的地方!是一个比皇宫和万梅山庄与白云城还不能随随便便进的地方!因为那里都是当代神之又神的神医的汇聚之地!是天下医者的圣地!即便是求病之人,最多也就道药王谷外的药王庄暂住,也不会被带入药王谷之中!

    为什么没人敢闯呢?因为使药使的好的人,用毒也会很好,谁敢往一堆毒和药用的都超好的人群居住地里硬闯?!不小心就可能沾上什么药什么毒,死的很难看或是必死还难看。再说了,得罪了药王谷,那么就是等于是得罪了全天下的医者,那么,如果你以后得病受伤,谁会给你看病疗伤呢?

    于是,陆小凤被惊得五雷轰顶 —— 花满楼和西门二哥怎么说都不说一声就双双私奔去药王谷了呢?

    当时明明在万梅山庄说的是去桃花堡度过最重要阶段的,怎么一下子就改成了药王谷?即使西门二哥是药王谷谷主的得意门生加女婿兼下一任谷主继承人,也不能随随便便带人去药王谷的吧?这样真的没问题?!

    然后,就在陆小凤纠结自己的好基友怎么和另一个好基友的哥哥私奔了的这段时间内,叶孤城将其拉到了一座庄园里安置了下来。

    “咦?这里是哪儿啊?”

    吃晚饭的时候,被美食香味唤起理智的陆小凤才注意到自己身处在不熟悉的地方。

    叶孤城笑道:“这里是我在金陵的地产。”

    陆小凤道:“不会跟西门的合芳斋一样,外面是个店面,里面却另有乾坤吧?”

    叶孤城道:“一会儿吃晚饭,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也是。”

    海韵,是金陵的老字号杂货铺之一,里面老百姓的吃穿住行到文人雅士的古玩字画再到江湖人的药草兵甲,应有尽有。

    打着职务之便,叶孤城拉着啧啧称奇的陆小凤跑进了库房参观,想要给对方送件儿东西。

    一边走着,一边介绍着,不一会儿,叶孤城发现陆小凤没了声音,转眼一看,见对方正站在一张案台旁,用一种纠结又犹豫地表情,盯着一把只有小臂来长的短刀,不挪步子了。

    叶孤城凑了上去,道:“你喜欢‘红袖’?”

    陆小凤咧咧嘴:“红袖?”

    “我那小表妹给起的名字。”叶孤城点头道,“不过,我觉得不太搭调,毕竟这匕首是橙红色,若是大红或是朱红色,起个‘红袖’倒是不错。”

    “嗯。”点点头,陆小凤附和道,“它到是更像入秋孤叶的颜色。”

    见他似乎是真的蛮喜欢这匕首的,叶孤城就道:“你要是喜欢它,就给他起个名字,送你了。”

    “哎?这怎么好意思?”陆小凤一惊,有些局促地道。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叶孤城道,“你带我逛了中原那么多地方,看了美景,品了美食,我送你把匕首又怎样?”

    犹豫了一会儿,陆小凤伸手将那短刀拿了起来,抽出,挽了个刀花,再收刀回鞘,嘴角微微地弯了弯。

    “那,我就不客气啦?!”

    “不应客气。”看着他挽刀花,叶孤城的眼睛亮了亮,“看你的样子,是个会耍刀的?”

    陆小凤摸摸鼻子:“嗯。”

    叶孤城道:“舞一段儿?”

    陆小凤尴尬地望天:“还是,不要了吧?”

    叶孤城道:“为什么呢?我想看,让我看看呗。”

    “......”陆小凤略微不好意思,“那好吧。”

    轻风随流,红叶飘摇。

    云袖翻舞,柔意似水。

    《柔花漫水》是一套真心很好看的刀法,如繁花飘落,如柔水细流,如青丝曼舞,如月光粼粼。

    陆小凤舞得很认真,每一招每一式都用了十成十的力度去展现,刀和身体融为了一体,他的每一个伸展每一个旋转,都收放自如且优美柔和,仿佛这不是在舞一把短匕首利刃,而是在舞一段丝绸锦缎,十分的养眼秀目。

    飞扬的青丝,认真的俏脸;翻舞的衣衫,柔曲的身段。

    不得不说,叶孤城看得也很认真,很认真地欣赏心上人难得一见的绝色之柔。

    完成最后一个漂亮的收拾,陆小凤收刀而立,双眼锃亮地盯着叶孤城,一脸的‘求赞扬’的可爱模样。

    叶孤城鼓掌:“好看。”

    陆小凤炸毛:“我要的不是好看!是要霸气!”

    “嗯,很霸气。”

    “......”

    “名字取好了么?”

    “嗯....就孤叶吧。”

    “好名字。”

    叶孤城笑弯了眼眉。

    白云绕凤,以旋缭孤叶。

    佳人倾城,为我舞红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