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老狗和我

晨歌轻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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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掏出钥匙,趁着走道声控灯未熄灭之前,迅速对准铁门锁孔,转了两圈半,门吱呀一声开了。家里静悄悄的。我喜欢这种感觉,特别是从外地一路喧嚣地回到家里,很渴望清静。

    我把拉杆箱提起来,穿过客厅的实木地板,放在主卧的飘窗后,就去阳台看花。我担心我离开这几天,花没浇水会干了,虽然我临走前交待过老婆别忘了浇水,但我没有把握,她对种花养草没兴趣。

    到阳台一看,我感觉有点不对劲:绿化角的几盆花不见了,光溜溜的瓷砖地板上孤零零地放着一个瓷盘子,盘子内粘着几粒食物残渣,在靠近瓷盘的阳台护拦上挂着一个铁圈。很显然,家里养狗了。我当即掏出手机想问个究竟,但仔细一想,还是等老婆回来再说。

    打从小起,我对狗就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感到厌恶。那时候,农村的狗特别多,其中很多都是野狗,满巷子乱撞没人管。一条条白狗黑狗黄狗花狗,身上脏兮兮的,弄得我们满床满身都是跳蚤,深更半夜,总是在我们睡得正香时却莫名其妙地狂吠个不停。有时放学回来,路过一些人家的家门口,或走到小弄拐弯处,冷不防冲出一条大狗,把狗头抬得高高的,张着大口,露出一幅凶恶的面目,一边叫一边试图想咬你。

    有一年年底,母亲使唤我到邻村给舅公送寿,这活我还是十分愿意干的,一来可以获得几毛压岁钱的收入,二来可以吃上面条粉干什么。那年头在我们那儿吃面条粉干就相当于过年了。我挑着猪蹄、线面,沿着山间,,羊肠小道向舅公家走去。约模走了半个小时到了舅公家。正如我所巴望的那样,舅婆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粉端上了饭桌,她热情地招呼我吃。我吃了,但照例留了那么一点点在碗底,这是规矩,母亲特地嘱咐过的。吃完点心,我说我要回去了,舅公舅婆要留我过夜,我说我明天一大早还要到外婆,家喝喜酒,这也是母亲教我的托词。舅公客套了一会便不再坚持,把一个小红包塞在我衣兒里,我知道那是我渴想的压岁钱。我也客气地要他们收下猪蹄什么,他们说已经收了许多东西了,实际上一点都没收,就把礼担放在我肩上。那小时候大家都穷,哪敢收啊,收了就回礼不起。我又挑着原来的小担子吱呀吱呀地往回走。太阳已经偏西,我刚出村口,不知从哪个角落蹿出一条凶猛的大黄狗,它虎视眈眈地挡住了我的去路,双眼直沟沟地盯着我露出极为凶恶的眼神。我即刻蹲了下去,迅速做出要捡石块的动作。它身子一惊往后退了一步。我没有捡到石头,不敢贸然前行,于是就定格在那里,眼睛怒视着它。这样僵持了段,我发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此路又是唯一出村的道路,无奈之下我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前冲,我直起身子,举起半握的拳头作出要扔石头的搏斗态势快速向前冲去,我战术的突变令大黄狗连退几步后将肥硕的屁股掉转了九十度后使劲地往小路里边的破墙垣靠去,腾出了一点道。我想我已经在心理上战胜了大黄狗,可以安全而过。可万万没料到的是,我还没离开它一米远,佯装被征服的它却突然从后面反扑过来,没咬到猪蹄,却把把我的后脚跟咬了一口,我忍着剧痛,夺命似的一口气跑到家里。到了家里,母亲将我的裤管拉起来一看,左脚后脚跟上方与小腿肚交接处留下两个红红的齿印,还好当时我穿的是那条咔叽裤,很厚,要不然会被咬得很深。母亲骂道,哪家房子一家人都死到哪儿去,一头死狗都管不住!死狗牙齿比凿子还锋利,那么厚的裤子被戳了两个窟窿。母亲心疼我的裤子。那时在偏僻的小山村,被狗咬是常事,不知道也没地方打什么预防针,现想起来还有点后怕,要是得了破伤疯、狂犬病那怎么办?我从那时起便与狗结下了仇恨。

    老婆回家的时候,我演练的几套与她吵架台词顿时全都派不上用场,只因为她一手牵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狗的同时,右手还吃力地为我抱了一个大西瓜回来。我承认我是容易被一点小恩小惠收买,关键时刻该出手而不会出手的那种男人。

    我很快找到了我妥协的理由:家庭关系真像国际关系,求大同存小异方能相睦相处。若因一点小事大动干戈其结果必然两败俱伤。孩子不在身边,后中年时代的夫妻一对一生活实在有点过于单调。我虽然反对养狗,但只要她给我管好,我也就没有太多反对的理由。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让步没有错。老婆把那只叫鲍比的白狗伺候得相当周到,那厮被训得服服贴贴的,从不惹是生非,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对我有什么不敬,也许是看在我是它主人丈夫的份上。倒是我从此更加自由了起来,因为妻子自从有了狗就不再缠着我陪她逛街、散步了,闲暇时段,她蹓她的狗,我看我的书,男人、女人和狗,相安无事。

    二

    一个周末的清晨,一只麻雀在窗台的三角梅枝子上跳来跳去并喋喋不休地鸣叫。老婆将身子挪向我依偎着我说了一堆好话。还说要给我添一套保暖内衣,绕来绕去原来要我带包庇回村。她说她要出差几天,鲍比没地方寄只能给我作伴,我说别介,我与狗有仇。我这样推卸道。

    她说那是猴年马月的事了,我知道我老公一向宽容大度是我会帮我忙的,况且鲍比自理能力很强又听话,你一个人回老家给你作个伴也好排解路上的寂寞。我最终还是被说服了。我有点担心,我怕父老乡亲说我变修了。

    老婆企图要我带狗食、刷子一大堆狗用品,都被我严正拒绝,我决不会给狗洗刷什么,这是我的底线,但我保证不会让包庇饿,我说乡下的东西都是全生态的,我要让你的包庇吃土鸡土鸭吃到胃下垂你不要骂我。我揍你!她对着我的头抡起了拳头,看得出今天她心情不错。

    我没有勇气不敢理直气壮地牵狗进村。我把狗栓在溪坂树林里。我掬了一捧水想洗脸,一截黑乎乎的圆柱形物体漂到了眼前,仔细一瞧,原来是废弃的香菇袋。这才意识到小溪已不再是儿时清幽幽的小溪了,这水不能洗脸更不能喝了。

    这片林地像电影智取威虎山中的林海雪原,过去流传着许多传说,大多是风流韵事和闹鬼故事,其中粉色奶罩的故事就像一个历史悬案,有说是某个女知青,也有说是柳妹进城带回来的,还有一个版本是拖拉机手送给相好的。谜团至今还未能解开,极大地丰富了文化产品极其匮乏年代村民的业余生活。但村长坚持说是柳叶眉的。柳叶眉柳妹是全村最早进城的女孩,坐过沙发,吃过螃蟹,会骑自行车,未婚肚子先大起来,名声不好,成为村里大人们教育小孩的反面教材。大家骂柳叶眉风流姆,说如果你像风流姆那样野,就把你卖到坑里放鸭姆。还说那样的女孩生一个,拿去剐碎喂猪,猪都不吃。

    那年头的乡村趣事特别多

    对溪沿岸盖了许多钢筋水泥楼房,不大规则,缺乏规划,外墙大多是砖头砌的,不粉刷,也有一两栋贴了瓷砖显得特别耀眼。许多新房子是空的,主人们都到城里打工去了。

    我的祖屋已破损不堪,给人一种沧桑感。我宿二叔家。城里文化人叫古民居,其实就是老土屋。二婶算是个会收拾的女人,屋里屋外挺干净。邻里对我还是相当友善,碰面都唤我到家里坐坐,有的在路上拉住我的手问长问短,对我身体、福相评判一番。那种久违的朴实真切关心,让我心中升腾起一股暖流,并迅速扩散到全身。我为自己没有带狗进村的英明决策暗暗庆幸,要不然乡亲不会对我这么热情的。说不定还遭白眼。村里人性格像小巷里拿竹竿,直来直去。

    多年未回村,二叔见到我十分的兴奋。晚饭后他带我到对溪参观他老二的新房子。他老二夫妻俩都在城里打工。据说为了节省,租一间地下室住。新主人的到来显然侵犯了原来在那里自由出没的一群老鼠,在最初几天博弈中双方都妥协了下来,形成和平相处的局面。二叔还有两个女儿,一个二十一岁,读到初中,一个十九岁,读到技校,也都在外地打工,大的在一家酒楼端菜,小的在洗浴中心当洗脚工。

    这座三层小楼房盖了三年了,只有过年那几天他们回来才住人,平常都是铁将军把门锁着。二叔带我走丁桥,到了门口,他从口袋摸出钥匙开了进去,一股尿臊味冲过来,接着便是悉悉索索一片声响。二叔拉灯一看,七八只老鼠在大厅中蹿来蹿去。二叔顺手从地上拾起一个被饿鼠咬得面目全非的红薯,瞄着逃得最慢的那只灰鼠用力砸过去,啪!红薯落在地上开了花,老鼠却逃得无影无踪。

    在城里与老鼠住一起,在老家新房给老鼠住,这回我算是亲眼看到这一幕了。

    晚饭在二叔家吃。二婶说临时弄不到肉,没东西招待我,我说我现在就喜欢吃黑笋干,茄子干这些东西。在城里花钱都买不到的。事后有人告诉我,你二叔还是那么节俭,三个儿女都会赚钱了。今天是你来,平常两个老夫妻都是一碗萝卜一碗汤,一辈子也不会变。他的钱都堆到儿子新房里去了,如今都快七十,还是白天连晚上没命干。他那一把老骨头没弄散掉手脚都不会停下来。

    我就要回城了。我到溪坂里树林里去牵狗,上木栱廊桥向溪坂里望去,狗还在,似乎在挣脱锁链。这厮肯定饿昏了。我买了几块油饼,是为狗准备的,但经不住一路飘香的诱惑,吃了一块。喂完狗,解开链子,见四周没人,我便急忙带着狗踏上回城的路。

    出村不远,起了山风。在瑟瑟的冬风中,我看见路边不远处一家三口正在犁地。前面弓着腰拉犁的是一对夫妻,后边扶犁的是一位约摸十五六岁的少年。那少年上身穿着一件过膝的宽大衣服,显然是他父亲或什么人退下来的,已经破烂不堪,腿和脚都是光的。一会儿,父亲跛着脚走到后面,与儿子交换活儿,或许那地太难犁,或许这肌黄面瘦的一家人体力实在不支,犁地的进度十分缓慢。他们根本不关心周围的一。我离他们并不远,可他们并没有发觉,直到我走近他们,少年才朝我看一眼,我自报了家门,他们盯我上下打量了许久,终于把我认出来。男人很客气,拔出一根皱巴巴卷烟递给我。我翻出包里两块油饼递给少年,少年犹豫不决,母亲先是反对,后来不再反对,少年接过狼吞虎咽了起来,父亲白了他一眼,骂道:贪吃鬼!

    许多事情你想这样做,就找一些这样的理由,你想那样做就找一些那样做的理由,其中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求得自己内心的平衡。我没有心情把狗牵回,我断开它的锁链,让它自由,它做野狗,可以自食其力,它或许被农人捡去看家,走自谋职业道路,总之,我们不能再花钱在它身上,再耗精力伺候它。理智也好冲动也罢,反正当时的心境是这样。

    三

    我忐忑不安地回到家里,万幸!妻子还没有回家。这样就避免了一场正面冲突。让我有充分的时间思考应对措施。我想了几个方案,但却有不少漏洞,我真怀疑自己患了老年痴呆症,现在好像叫什么脑退化症。

    老婆是下午五点半到站的动车,我决定亲自去接。这样对于缓解将要发生的冲突程度比较有利。可是她说不必,她要打的回来。我的单边行动,对于她来说一下子肯定无法接受。她已经对包庇产生了感情,这并不奇怪。那通过这次零距离接触,我敢发誓,那绝对不是一条坏狗,而是一条极通人性的十分聪明的良狗,要不是看过那惨兮兮的一幕,情况就不是这样,我可能会完全改变对狗、对老婆养狗喜欢狗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日后爱狗胜过爱老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当然,眼下最重要的是当老婆跨进家门发现她心爱的包庇不在,质问我到哪里去时我该如何解释?

    叮咚!门铃响了。我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打开门一看,一个上门推销的。我看了一下手机,才五点一刻。

    六点整,老婆回到家。她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一进门鞋还没换就亲热地大声呼唤:包庇!包庇!这太出乎我的意料。她径直走向卫生间尽顾自己梳洗,然后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冲了一杯咖啡,呷了几小口,由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转过头来,淡淡地问:狗呢?显得漫不经心,这令我更加不安起来。因为她平常非常生气时反而显得异常冷静,颇有那种从容不惊的大将风度,这一点让我可望不可及。我不敢应,因为我一紧张,原先绞尽脑汁想的几个方案全都忘了。

    她又淡淡地问道:老狗呢?

    我脑子终于开窍了:忘在二叔家没带回来。

    令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她居然大声喊道:永远都别牵回来,我不要了!

    别生气,别生气,都怪我,过几天我就去带它回来。我硬着头皮表态道。

    我说不要就不要了!

    为什么?你不是?我嗫嗫地试探道。

    没有为什么!她站起来往阳台去。

    直到她去疾控中心打预防针时,我才知道她在外地被狗咬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