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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是可怕的,一旦传播开来,潘启贵后院起火不说,在后面扇阴风的人不会少,特别是有个别处心积虑的人,还抓好这个机会。
潘启贵担心是这个,他并不是怕名誉受损。好再高红英送儿子去上班,回娘家了。
潘启贵这边有些手忙脚乱,高红英那边正好相反。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似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高红英走在回娘家的路上想起了韩愈《早春》。今天送儿子去工作,也就是立业,古时讲成家立业,现当然是立业成家,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立业,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多么大的意义,它充满着生机和希望。减轻家庭经济压力,父母肩上的担子轻了,心也就自然轻松了,心情好了寿命就会长的了,这一串的好,你说哪个做母亲的不感到由衷的欣慰和喜悦。
高红英身有感触的吟起这首诗来。她想现在也到了将这窗户纸捅破的时候了,再不捅破,到死时再说就害了儿子,这是他亲生父亲当红的时候,前途无可限量,这是不言而喻的事。
再说也是还原历史真相,她想这么做她没有什么不对的?难道就这样的烂在肚子里,让她永远处在暗无天日之中,她自己也受不了,这种无声的折磨,在良心上让她受到了极大的谴责。
唉,上帝呀,她不信上帝,他还是这样喊了出来。
她也知道对潘启贵的伤害,这么多年了,他把潘正东当亲生的看待,突然说这儿子是别人的,那还不痛心疾首。
痛就痛吧,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哭,有人笑,这是避免不了的。
其实,高红英想起这事来心也隐隐作痛,这是没法子的事,这与儿子的前程,那就不算什么了。
儿子能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呢?别人肯定说不是看到马强当上了市长,如果是平头百姓会说吗?
儿子现是公务员,做娘的就不应帮一把,没什么不对的。不说对儿子就是不公平。
高红英没有白走这一趟,总算明白了,现将这一团乱麻,总是算理出了一个头顺来。
从儿子这里开始,将这事同他说开,让儿子明白现实就是现实。回避不了的。
他说我是好妈妈也好,坏妈妈也罢,我不能将遗憾带到土里去。
高红英反过来想,人就是个自私的产物,如果不自私的话,说不说还不是一个样,当然是不一样,原本儿子就有这样一平台,现他没有,父母有能力也应该给搭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原本是一湖平静的水,就被她一个人把搅浑了,她还没有称过自己有几斤几两,这一切都不是她一个人能掌控的。
高红英眼珠一转,对啊,你潘启贵不是想升到副县?给他就不得了,对一市长又有何难。那不是一个班主任叫谁当班长一样。谁当这个班长不一样,最后还不班主任说了算。
高红英翻来覆去的想去挑明这件事情,还原历史真相,洗净不白之冤。
她冤吗?冤的是潘启贵?不是,是儿子。男人有了权受点耻辱,又能算什么,潘启贵一点也不冤,若不她也许还是一个农民。最大的充冲量,也只是个村支书。
二十多岁的儿子自己都不知道,高红英一想到这个,心里一阵紧张,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突然,空降下一个父亲,年轻的想法会同你高红英一样?
如果弄不好便是鸡飞蛋打,按道理儿子一时转不了这弯,也不至于不高兴。高红英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判断。
马强幸福吗?幸福个屁,到外找女人,说明了家庭只是名存实亡。人家小姑娘好好的、被他乱来,也不知怎么乱搞,说是吃了*药,小姑娘经得起狼性发作的男人的蹂躏,只顾自己发泄,那身下似水白菜秧嫩的的女孩,他也下得下去手,这些比兽还兽的男人,害了多少良家女子。
马强这样德行就该断子绝孙,可是他有价值,虽然高红英想起那件事来,心理也堵得慌。算了,算了,想别人事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自己的事都考虑不过来。
她不想害潘启贵,像潘启贵这样的男人真的不好找,算可以的了。回娘家休息几日再说吧,好事不在忙中急。这个事得从长计议。
高红英胡思乱想了一通,总算有点明白,好好到娘家休息几天再回去好好的伺候潘启贵同志,她是这么想的了。
潘启贵在家积极处理谣言之事,他知道谎言说上一万次也成了真理。
一个镇书记养两个老婆,在当今社会貌似非常正常,这话一传十,十传百,那还得了,群众的口能载舟,也能覆舟。
潘启贵反应如此强烈,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他是一个老百姓,有一百个女人和儿子是他的,他也没事,人们会说这个家伙真的有本事,好风流,这么多的风流韵事,是令人羡慕的。
可他是国家干部,又是一个小领导,万万不可以小觑,任其发展,后果不甚设想。
潘启贵找到这两人,一个司机,一个是镇里的办公室主任,他清楚本镇的基本情况;通过这俩人一合计,将这些有可能散布的人员都集中起来了,约二十几个人,连夜招集到政aa府招待所,有老的,也有少的,有男的也有女人,作了简单的说明,有手机的交上来,最后秘密集中一车装到外地。
潘启贵请了一个是医学博士和一法院法官上课,专讲血型问题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后来每个人又抽血化验,这里面人有相同的血型就能说是亲戚关系吗?就是让大家了解一件事,就是特别少的血型,世界上也有几万人,不能说这几万人都是一个袓宗,更不能说是某个人的孩子,上了十多个小时课,看有图片,看有录像。
他们明白,也承认自己的错误,一旦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行事责任。
通过学习他们不再去乱说乱讲,不告不发,有人告你,为了一句话而吃官司不值得。每个人还写了一份类似的检讨的保证书,还签下了承诺书。
这时潘启贵出现在这学习班上,每人发一百元,叫误工补帖。
“下次你们再胡说八道,每人发二百。”潘启贵类似开玩笑的说。
逗得大家一乐,后大家齐声说:“发一万元,我们也不再乱说了。”
“好,我相信你们通过学习,知法,懂法,回去后做个义务法律宣传员吧,要将这些是是非非,想明白了再说,造谣生事的人定要狠狠的打击。”
这次及时控制了局面,免了一场流言蜚语的漫延。
潘启贵趁着这次的行动,在全镇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新高嘲。
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培养各村骨干,再到个自然村宣讲,再由村组织成立学习法律的小组,学习后都要到镇里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前六名发奖金。
这次学法普法比任何一次都要深入,都要普及。潘书记也被县里抽去作了专题宣传普法报告,如何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潘启贵其本身是为了自己,为自己的同时没想到趋东风舞大旗,也为晋升副县争取了一票,当然这不是县九个常委的一票,而是人们有目共睹的在这种社会争取机制下,这是一次创新。
潘启贵的工作能力,不是白纸黑字写在纸上的,是脚踏实地的干出来的,有三个数据足可说明潘启贵的成绩,超计划生育为零,犯罪率为零,适龄儿童不上学,也是为零。你说他学法懂法守法搞得不好吗?这就是有力的佐证。
话说两头,高红英到娘家休息几日,有事无事在家琢磨,担心儿子与西安那女孩又联系上了。
真的是好倒霉,歌厅那一幕偏偏被她遇到,越回忆那女孩越像,天下一样的人是多,没有那么像的,事就那么巧。
我们去的时候还好好,不一会红莠的脸就被油烫伤,这些事连起来,就是不对劲,高红英怀疑这里有问题,是不是有意不让我们看清她的面目,她也一定认出了她。
话说回来,都在大街上发疯了,怎么还有那么好呢?这也有点不可思议,要是好了,一定有个传奇故事。
但那天夜里马强好像是没事人一样,正常的很,你说怪不怪。这个马强不是当初的马强了,变得她一点也不认得了,人还是不能想,这一想你就在陷阱里。
马强就是一条狼,是条吃肉不吐骨头的狼,太可怕了。
人活了半辈子怎么就是活不明白,非要在一条狼身边走来走去,离他远点不好吗,是不是这条儿狼对你还没有构成威协,他对你龇嘴对你笑,你还以为他看得起你,高兴得屁股勾里流油,屁颠屁颠的。
你也不会轻易的动它,那是对的,强调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离他远点,不会有坏处,千万别往好处想。
高红英很是纠结,她该怎办?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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