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一个人妄想

狂人一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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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王丽苹没有想到,志豪安排一个女孩同我视频是什么意思。

    这个意思还不很明显吗?就是让你看看这女孩怎样,对对,志豪是这个意思。

    儿子这一招,还真的起作用,王丽苹心里平静了许多,儿子身边有一个女孩,行啊,有人关心,有人照顾,为娘的也就放心了。

    男孩子一个人生活,就是再有钱,过日子是不会过的。现在好了,心这么一个明世理,还很漂的女孩,年龄也相仿,好啊。

    王丽苹感到很满意,本来是想给儿子上一课,摧促一下,要不她真的将片长的女孩强硬的让志豪接纳。

    她这么想的,也会这么做的。因为当领导的人时间长了,都是有这个特性的。

    王丽苹并没有关掉电脑,因高兴,现还没有一点睡意,看了一下,今天的新闻。

    看着看着,没什么意思,索性关掉。

    她想看的还纸的书,在电脑上看东西不习惯,她的床头,常常有一本书或杂志之类的书籍。

    她习惯在睡觉前坐床上,看几页。有好的,精典的话,她也用笔勾画一下,激情上来了,她也会在旁边写上一短自己的文字。

    她所看过的书就会留下,她的墨迹及圈圈点点的线条,还有问号,到一定的时间才会去解决这些号句。

    她一看时间到十一点了,该**睡了,明天还有工作,随拿了一本杂志《婚恋》,也就随手一翻,眼前出现一篇文章:

    《一个人》

    作者:xyz

    婚后,我便成了一个人。一个人烧饭,一个人吃,一个人饮酒,一个人哭,一个人笑。

    白天出去干活,晚上回来睡觉。有人说,我是自由之身,无人管,无人问,自生自灭。这样的说法,有其一时的道理,未免有些消沉,让人怜悯。

    有一日,见到一条流浪狗,身上的毛一撮一撮,一块块沾在一起,尾巴夹在两后腿之间,眼睛周围像泥,又像眼屎,黑色的眼珠还有些光泽,佝偻着身子,在大街旁边慢慢挪着步,像病人下了死亡通知一样,失魂丧魄。

    一对母子走了过来,男孩见到这流浪狗,挣脱母亲牵的手,将手上还没完全吃完的鸡肉鸡腿丢到流浪狗面前,流浪狗迟疑了片刻,这时一群狗蜂拥而上,打头的一条狗一口将鸡腿吞噬,没吃到鸡腿的狗,将流浪狗围在中间撕咬,流浪狗发出哀求的叫声。吃到鸡腿的狗站在旁边看着热闹。不一会,群狗惺惺的离开,躺血泊之中流的浪狗没死,慢慢挣着站了起来,抖抖身上的尘土,一瘸一拐走了。

    好久没再见到那条流浪狗了。其实,它就在我面前,乌黑的毛,油光水滑,尾巴向上卷着,身子挺直,头仰着,不是看到它的眼珠那光泽,真的不认得是从前那条流浪狗了。

    通过那次死里逃生,知道要自强,装熊只会被它其同类欺负。人如狗,狗不如人。

    人说狗心是泥做的,就是剥去它的皮,只要沾到泥星,还能跑上一段路。这可能就是人与动物最大的处别吧。

    有一天,在报看到一企业家,公司倒闭,企业家跳楼自杀,他这么有本事,怎么会倒闭,一时想不开,于是乎他选择一死了之,万事可休,踏上阴间路。

    他没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没想还有多少人吃了上顿无下顿,他没想失败跌到底谷,只要迈一步就是一。

    但也乏其人,要死要活这只是一个挣扎的过程,心中余火未熄,重生的也不在少数。

    我有一次真是愁烦得很,无心做任何事,便到河边散散纷乱的心,见到一个树叶子全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也格外的入目,像是一个漂亮女人样,身上放着光,那样吸引着我的眼球,但不是养眼的那种,上面站着一小鸟,我叫不来名字,双翅耷拉着,脚上缠着红布,羽毛灰灰的,不漂亮,断定是一只雄小鸟。我想一定是人家养的小鸟,逃出来了,自由了,还不好。

    又一想也许还有一只雌小鸟没逃出来,也许它就只有它一个,如同我一样,独自一人。我的心有些沉重,可怜起这只小鸟来,想施舍于它,我在口袋翻弄时,它飞走了。

    过了几日,我又来到河边散步,心情特别的好,因收到了一份稿费单,兴许还能见到那只小鸟,寻思它若来我得好好感谢它,那树还在,没见那只小鸟,有些失落。

    我漫无目的走着,走到了一树林,这里鸟好多,它也可在这里,我希望它的出现,在一大树上,有两只小鸟站在最高的一枝树枝上,正在说着悄悄话,一个点头,一个叽叽喳查,那情热劲让人羡慕。

    一阵微风吹过,发现有一只脚上系着红布,是它就是它,我差点惊叫起来,精神得让人辨不出来了。没等我靠近,一只飞走了,接着脚上系着红布的小鸟似乎还没有尽兴,磨磨蹭蹭,一会儿疏理着羽毛,一会儿啄啄系在脚上的红布,无可奈何的也跟着飞走。

    一个人快不快乐,是你自己的事,这样想也就坦然多了。烦恼是自已的,怪不得别人,路是你自己走的,怪谁也没有用,徒增烦恼。

    一时的快乐,终受牵连,想到妻子回来,哪有一人自在。

    一个走着,一个人想着,一个人吃,一个人睡,一个人妄想着。

    王丽看完后,想了想这个叫xyz的一定是个男士,决不是一个女人。

    小孩善良的心,可引来一群饥饿的疯狗,引起一场血腥的争斗。者作还说,没事,没事,它会活的。

    后来又写到企业家跳楼自杀,为何自杀?他再也扛不住这种打击,为什么狗再穷再烂,它还顽强的活着呢?

    后来作者又写到树叶子全落光了,很美,美吗?大概看到的人都是穿着衣的,要是都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行走,我看一样不美,一定比不穿服的人更丑!

    后来又写到一只鸟的孤独,无奈。

    人很多事都是自找的,当然也有人为的现制,你没有办法去冲破,总体上还是思想,心里。

    为什么要这样呢?

    再伟大的思想家也可能解答不了的问题。

    她喜欢最后一句话:一个人妄想想着。就是这句给了她活下去勇气,信心。

    人如果没有一定妄想,那必然是一天天烂下去,同流流狗没有区别。

    她想着想着又想到红莠身上,这个红莠是如许人也?

    如果是同儿子恋上了,我就是她的婆婆,她同未来的婆婆对话,神情自若。看不是个不同凡响的女孩。

    若是找到这个女孩做媳,也是儿子修来的福,她就不用操那份闲心了。

    儿子,你要加油!母亲力挺你!

    这女孩的眼睛,是在那里见过呢?王丽苹反反复复想。

    哦,我的天啊,是她!

    方红的眼睛,就是方红的眼睛,王丽苹同方红见过三次面,她记和很清楚,当时她也有心将方红说把儿子做媳。

    做母的也是很怪的,当儿子到了成家的年龄,若有自己看上还不错的女孩都很留意,有时也会将这几个女孩来比较,看看那一个最适合自己的儿子。

    所以对方红特别的留意,心里还想,这么好的女孩脸上怎么就长一个胎记呢?

    还想怎么就跟胖小姨子打得火热呢?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瞬间,但,这双眼睛是逃不脱王丽苹的眼睛的。

    是不是整过容了,将胎记除去了,很有可能。不对呀,她不叫方红,她说她叫红莠。

    这个红莠么非同“......”

    她不敢向下想。

    世界上那有这样巧的事,也不是写小说,瞎编乱造,将人看得头晕晕的。

    不会,决对不会,是同一个人。

    王丽苹想,想这事干什么?现未免还过早了了吧。

    当娘的也没有必要为儿子如此的去操心,就是他过一辈子的人。

    她一想到这心就开始微微颤抖,她都不知这辈子是如何过来的。

    她心底的一块未开垦的地,自己给自己翻动了,如何有人来播种呢?这个人一定是她这一辈的最爱的人。

    这个人是他吗?是不是他,他都在血液里。

    要不然,三十多年过去,也有不少男人在她的爱河淌过,可就是不能驻足,就是为何?

    她一想想他,心里就美,这种感觉,一点也没有消失,似乎还越来越凝重,她也想不到是什么原因,使她这个样子。

    一想到他心中就充满着热度,好像青春又要回来了,不可能是传说中的转老还童,若是真是,是好事,也许是悲呢?不是常有人说一切皆有可能吗?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