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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
当他吃饱走出帐篷时,营账外天已大亮。
他转头看去,看见隔壁营区里,满满的旌旗随风飘扬,猎猎作响。
咋日被抓来,他正濒临崩渍状态,并没真的看清这整个营区,如今才发现他所待着的这个营,真的比旁边那些营区破旧,不像别的军队一个营有好几座帐篷,士兵似乎多数都是睡在篷子里,这里的人都是席地而睡,若有一张毛毡当铺盖就很了不起;这儿唯一的帐篷又破又脏,整个就是灰黑色的,和其他帐篷半点也不一样。
而且整座大军里,看来似乎只有这里没有插旗。
“整队!”
一声大喝突然响起,他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只见所有的人都立刻放下手边的事物,快速奔跑到这破旧帐篷的空地,在那叉开双脚的怪物前排列整齐。
他没有动,只杵在原地,但那怪物没有理会他,冷冷扫视着众人一回,开始说话,他先用蒙古话说了一遍,一旁一位独眼的大兵就用回回语说一遍,再用汉语复诵一遍。
他听着听着才发现,原来这家伙竟是要带着这群奴隶兵回咋日的战场上收尸。
“今日要做的,就是把战场上遗留的可用之物拾回,凡遇我军将士尸首,就搬上板车运回,交由孛额公祭。所有在战场上找到的金银财宝,战甲皮革、刀枪剑戟都要交回,万勿私藏。若有违者,军法伺候。我可不会费事替你们收尸,听清楚了?”“是!”那一日,那百来名奴隶兵都被带到了那尸横遍野的战场上,成一直线开始整排往前,翻找战死的士兵身上的钱财与刀剑,若是蒙古人的尸首便会被运回,若不是,其身上的武器、铠甲就全都会被剥了下来,装到另一辆车上。
既是战场,尸身就不会太好看,常有缺胳臂断腿、肚破肠流的。
清晨时,因为夜里寒冻,味道还好,但两个时辰之后,天气一热,什么味道都冒了出来。
汗臭味有、血腥味有,就连屎尿味也混杂其中。
起初,还有人试图说话,到了后来,根本没人想要开口,在尸体中打滚了几个时辰,人人身上都沾染了尸臭味,那可怕的味道像是进入骨血,钻到了皮肤之下、心肺之中。
而他胃里的食物,终于在看到一个眼珠子从眼眶里掉出来,脑袋只剩一层皮连着的士兵尸首时,冲到一旁把早上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那怪物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冷看了他一眼。
他以手背抹去嘴角秽物,压下恶心感,揺摇晃晃的走回去继续抢劫那些倒霍的尸体。
那天唯一发生的好事,是他趁呕吐时,藏了一把找到的匕首在怀。他看见另一个新来的奴隶也藏了一把刀,他知道一定也有其他人这样做。
不知道过了多久,所有的奴隶兵终于来到了城门口,那时他早已累得手脚发软,身上沾满了别人的血,思绪麻木成一片空白。
曾经保疆卫土的士兵们仍被弃于荒野,但他累到无法感觉,当他们进城离开那片战场时,他对那些被抢劫弃置的尸首没有任何愧疚,直到再次经过那熟悉的大街,看见那通往曾经住了数月的屋宅巷弄时,他才猛然回神。
那座坊墙已经倾倒,里面成群的屋宅焦黑一片,从昨夜到今日,这儿不知何时惨遭祝融,大火将所有的一切烧成了灰,只留残败的黑炭。
他有些恍惚,无法置信的瞪着那片焦黑仍冒着徐徐灰烟的废墟,脑袋里一片空白。
这儿虽然偏僻,但人心良善,咱们先在这儿住下,待风声过去后,看看情况再回乡,可好?
娘温柔的声音,蓦然响起,犹在耳畔,但这整座街坊早已烧光。
娘娘还在那儿还在那儿
无法多想,忘了身处何处,他已转身举步,试图朝住处奔去。
一只大手猛然抓住了他的肩头。
“不准去!”
他回首,看见那高大又肮脏的怪物。
因为太累、太疲倦、太伤心、太偾怒,他忘了应该等待,忘了得耐心才能报仇雪恨,所有的痛苦、悲恸都上心头,再顾不得其他,他再次叩起来对那王八蛋拳打脚踢,甚至忘了应该要使用藏在怀中的匕首。
“都是你!都是你!你把我娘还来!”
可他太过虚弱,挥出的拳脚都像雨点一样,对那怪物无法造成任何伤害,那家伙甚至懒得阻止他,过度激动只让他一阵目盲,再回神已瘫倒在地仰望着开始被黑点占据的无云蓝天。
泪水迸出眼眶,他上气不接下气,累得甚至爬不起来。
“把我娘还我还我”
他抖着苍白千裂的唇说。
朦胧中,只看见那高大的黑影遮住了半边的天,蹲在他眼前,冷谟开口。
“烧成灰比烂捭好。”
他气冲上脑,只能很很的瞪着眼前那模糊的身影,嗄声道:“我很你”怪物扭曲嘴角,冷笑。
“恨我的人不差你一个。”
他好很、好很,娘为他死于非命,而他竟连替娘收尸都做不到。
总有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你
黑暗逐渐夺去了他所有的视线与意识。
一定会
我知道一
刀柄一
醒来,他已回到了帐篷里,眼前只有那把没入土里的刀柄,那是他呕吐时藏在怀中的那把。
他惊慌的坐起,匆匆拉开那肮脏的衣裳,在看见他的圼衣完好如初,腰带也好好的绑着,可即便如此,他仍有些惊疑不定。帐篷里不见有人,只有地炉里的营火在晃动,帐外远处有人声,但不在附近。他太蠢了,蠢极了。
半坐在那肮脏的毡毯里,他知道自己差点又死于非命,他应该要冷静一点,更冷静一点。
可;娘
想起娘亲被大火烧得尸骨无存,心中猛地一绞,泪水又上眼。
他不会再哭了,再也不哭了。
他早就应该明白,哭泣对事情没有任何帮助,在仇人面前崩渍也一样将脸埕在双手中深呼吸,他试图镇定下来,然后才慢半拍发现他的手是干净的。他瞪着自己干净的双手,知道有人替他擦洗了手,还有脸。
有那么一瞬间,恐惧上脑,揪心。
蓦地,有人掀开门帘走了进来。他猛然转头,发现来的是那怪物,这家伙说过不会扛他回来的,但他把他给扛回来了,还替他洗了脸和手。
为什么?
他心跳飞快的吞咽着口水,莫名有些慌乱,害怕这家伙已经发现——“醒了?”发现他已坐起身,怪物横来一眼,冷声道:“很好。去打水,打完水去领饭。”他僵看着那高大的混账。
“老子他妈的饿了,你别以为可以装病偷懒!”怪物不爽的瞪着他说:“动作快!我这里可不养吃白食的蠢蛋!”虽仍有疑惧,他依然立刻爬站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冲出帐篷去做事。他打了水、领了饭,那家伙如往常那般大吃特吃,看也不看他一眼,不像是已经发现、察觉。
那一夜,他仍是不敢轻易入睡,但那怪物没有对他动手。
一日又一日,然后再一日,他日日皆累得手脚发软,夜夜都过得心惊胆跳、睡眠不足,然后终于有一天早上起床,那怪物要他帮忙收拾帐篷里的东西,到帐外和众人宣布拔营。
直到那时,他才发现战场收拾善后的工作结束了,但如果他原以为可以就此喘口气,那就错了。奴隶营的人几乎是最后两批走的营,却得负责拆解营账,并背负大部分的器具和辎重粮草。
每一天,他们都比其他营队晚起步,但却必须最早到,好帮所有的高级将领先扎好营账。
没有两日,他的双脚已长满了水泡,水泡被磨破了也无法休息,走路也开始变得一拐一拐的。
“喂,过来。”午当那王八蛋终于宣布停下来休息时,他才放下行李,抖着腿要坐下,就被那家伙叫了过去。
“到溪边去釆一袋子这种草回来。”阿朗腾扔了一把草给他。
他早已累得懒惰反抗,也压根不想间他究竟是想干嘛,只抓住那把青草,疲惫的举起脚步走到小溪旁釆了一些回来。
当然,等到他回来,那王八蛋就站起来再次宣布要起行了,他脸色苍白的背起那几乎比他个头还高的行囊,跟在他身后,因为太累,差点跌个狗吃屎,幸好最后旁边的人伸手扶了他一把。
“小兄弟,你还好吧?”对方问。
他点点头,连回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可恶的家伙骑着马像赶羊赶牛一样的,强迫奴隶们扛着沉重的行李急行军,到了夜里,每个人都累得倒地就睡,但他还不能睡,因为那怪物大爷硬是要他在地炉上拿铜锅烘炒那在白日已被晒干的青草。
他累得站着就打起瞌睡,差点一头栽进锅里,但那家伙抓住了他,怒目道。
“站稳点,你想死吗?”
他惊疑未定,只能舔舔干涩的唇,揺了揺头。
“算了,回你毡毯里,别坏了我的药。”那家伙对他摆摆手,自己抓过勺子开始翻炒起来。
药?什么药?
他有点想间,但真的累到不行,便自行走回酕毯旁倒下。
他不该在这家伙睡着前先睡,这样不安全,可即便他死撑着坐着,眼皮还是慢慢垂了下来,甚至已歪倒在毡毯上,恍惚中,只看见那怪物把烘炒干的青草,碾成了粉末,收到了一个小束口袋里。
锅子圼剩下的,他拿水和成了泥,脱去了衣物,敷在他腿上的伤口。
原来是伤药。
得到了解答,他才甘心的闭上眼,不知过了多久,那人却来推他。
“喂,起来,把锅碗拿去洗。”
他累死了,他不想起来,他才不想爬起来帮这王八蛋洗锅子、洗碗、打水,或做其他任何狗屁倒灶的事。半梦半醒间,他抬手拨开那只摇晃他肩头的手,除了睡觉,他什么都不想管了,反正烂命一条,要奸、要杀、要剐都随便——这念头才闪过,突觉靴被脱去,他忽又觉得不甘,试图奋力挣扎,但当他连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要挣脱了,那微弱的力道几乎和抽搐没两样,那家伙脱下了他的靴与袜。
“走开”
他拧眉疲倦的咕哝抗议,但那当然没用,原以为这怪物终于兽性大发,脱完了靴袜要脱他裤,他死死揪着裤头,下一瞬才发现那家伙的兴趣在他脚上。
他终于奋力睁开了眼,只见那怪物正在替他的脚清洗敷药,一边碎念。
“狗屎,真他妈的自找麻烦”
“不”他困倦又恼怒的抗议:“不用你管”他的声音像虫蚁一般细小,想缩脚,两只脚却累得不听使唤,只抽搐了一下。可那男人却听见了,虽没抬头,但手上也没停。
“到下回开战之前,老子没空去找个新奴才,伤口没处理好会溃烂,我可不想到时满帐篷都你这双烂脚的臭味。”他记得那溃烂的臭味,他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闻够多了,光是忆起那臭味就忍不住想吐。
“要是一个弄不好,长了烂疮,那就是断你两脚,也不一定能救得回来。”他一僵,停止了那微不足道的挣扎,倒回毡毯上喘气。
怪物从头到尾没看他,只再次扭曲了嘴角,扯出了一抹嘲讽的笑。
在笑他,他知道,这家伙定是故意说来恐吓他的,可他没力气抗议了。而药泥浸润了双脚,像是将疼痛缓缓从足底吸走。
怪物走了,回他自己的毡毯上,用磨石子磨那把如新月般的弯刀。
他不想睡着,但沉重的眼皮又落、再垂。
火炭爆出亮红的星子,发出小小的霹雳声响,那是他意识到的最后一件事,然后他就陷入黑暗的睡梦之中。
清晨醒来,脚上破掉的水泡已经和药泥一起收干。
他把干挿的药泥剥开,里面的伤口看来好转许多,虽然还是会痛,但比之咋日,不知好上多少。
咋夜装药粉的锅子被随意搁在他毡毯旁,里头还有些许残余的药粉。
那怪物侧着身,双眼仍闭着,胸膛起伏规律,似还在睡。
见状,他偷偷拿清水和了剩下的药粉,再将药泥里上两脚伤处,才要将靴袜穿回,那袜却透出可怕的味道。
至此,他方想起他几日夜都没脱下这靴袜了,圼头汗臭掺着破掉的水泡渗出的液体,臭到他一阵作呕,教他实在不想将其穿回。
小心再偷看那怪物一眼,不得已之下,他用最快的速度脱掉外衣,撕下里衣两袖充当布袜,再把那臭得要命的厚重灰布外衣套回,这才穿上软靴,抱着那铜锅与勺子起身,掀开门帘迅速离开。
门帘重新垂落,随风晃荡着。
男人睁开了眼,盯着那门帘,再次轻咒出声。
之前他就觉得有些不对,这孩子身板太软、皮肤太嫩,容貌太漂亮,但他以为南方的人都是这般软嫩秀气,谁知道——没有男人或男孩会有那样一双水嫩的手脚,还有那藏在层层臭味下的体香。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忽略了这么明显的事实,他早就该猜出来,那不自觉整理自己仪态的样子,那太过细瘦的骨架,那精致小巧的五官,那白圼透红的肌肤,那过于清脆的声音——可天知道,那家伙穿着男孩的衣服,而他确实也见过漂亮的男孩,他真的以为这家伙说话的声音偏高,只是因为还没有长大,嗓子还没开始变声狗屎,或许是他根本不想承认自己铸下了大错。
叹了口气,他坐起身来,伸手耙过张狂的黑发,着恼的想着。
可恶!竟然是个姑娘!
瞧瞧他一时心软,替自己找了什么样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