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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的时间,让当年瘦弱矮小的小可怜,长成了玉树临风的少年郎。十八岁的洛小七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因为他生得着实漂亮,就像个真人版的洋娃娃。
同时,可能因为是性别原因,小七身上既有男儿的风度翩翩,偶尔眯起眼睛微笑起来,却也有女子的柔媚,但他媚而不妖,雅而不俗,让人觉得美得恰到好处,不会感觉他娘气,只会觉得他天生便该是如此,美得超出性别,有他独特的韵味。
古有何平叔美姿仪,面至白;魏明帝疑其傅粉,其色皎然。现在的洛小七却也不输于他,一身滑如凝脂、白若霜雪的肌肤,每到了夏天露出来,都能看得人流口水,想摸却不敢,只因小七身边一直站着个冷面煞神,大家仅能不时觑上一眼,在梦中魂牵梦绕。
当然,外貌却并不是小七受人关注的唯一缘由,他还天资聪颖,虽然是同年级最小的学生,三年前多前,却是以全省并列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的全国最好的大学学府“香城大学”。现在他大四,即将毕业,念的金融投资,双修国际会计,成绩依旧是班上最好的,而那个并列第一名便是校园另一个风云人物——洛瑾。
洛瑾和小七常年霸占各种第一名,两人一个是首富的儿子,一个是首富收养的儿子,曾经还有人怀疑会有什么勾心斗角的豪门大戏上演,却不料两人形影不离,关系好得有些过头,两人也从不住校,同居在校外。
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大三时候的一次“吻痕门”,却让两人香艳迷离的关系,公之于众,被人津津乐道许久,引发各种猜想,认为小七是首富为儿子买回家的童养儿媳。
那时大三下学期,又到了最热的时候,那天全年级在操场开大会,大家都穿得清凉极了,只有小七依旧穿着长袖长裤,连脖子都捂得牢牢的,有人问起,他也只是微笑,说他不热。
但其实,小七哪里不热,他明明热得额上都冒出了热汗,雪白的衬衫也已慢慢被汗水浸湿,半湿不湿,让他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胸前两点樱红都隐隐透了出来,樱桃般的色泽,印在欺霜赛雪的肌肤上,通过薄纱似的白衬衫透露出来,竟显出几分惊人的诱惑,看得各位狼男狼女暗暗吞口水,眼珠子都恨不得掉在小七身上。
感觉到那些灼热的目光一道道落在自己身上,小七面容有几分尴尬,面色白里透着红,恰似一朵白玉花染了一抹胭脂般,娇艳欲滴,越发诱人采撷,性感得雌雄莫辩,让人痴迷。
班上的人不都是纯洁的,后来听说甚至有人当场起了反应,而小七也甚至听到咽口水的声音,只能红着脸尴尬地抬手拉拉前胸被汗水浸湿的衬衫,却不料这欲盖弥彰的样子,更显得勾人,最后终于惹得煞神发怒,起身就踹翻了自己的椅子,并冷冷怒瞪一圈现场的人,记住他们的样子,打算以后再报复,然后抓起小七的手腕子就将人拖走了。
两人私下的事情大家都不知道,只知道第二天,小七穿了正常的夏季衣服来上学,露出了大片大片的肌肤,明明可以让众人饱眼福,却因为那雪一样白的肌肤上印满了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吻痕,而被亮瞎眼,成就了闻名全校的“吻痕门”。
那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每天小七上课都面色羞耻尴尬,从来认真听课的他,也开起小差,将自己尽量躲起来,不让别人看到他身上那些见不得人的痕迹,洛瑾却一反阴沉的性子,那段时间特别高调,看到谁都是仰着脑袋,像只开屏的孔雀,到处与人斗艳,显摆他对小七的绝对占有。
吻痕门事件平息过后,学校里的人哪里还能不知道洛瑾和小七的关系,本来还对小七各种幻想的男男女女们,也只能作罢,远远看着,将心里的想法埋葬起来,毕竟洛瑾已经明目张胆地表示小七是他的人,再不识相凑上去,挨揍都是轻的。
不能凑近,那便只能yy了,所以小七的同学都喜欢夏天,到了夏天,他们就能看到只有古书里才描述过的美景,却道是“冰肌玉骨清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他们不知道古代美人是否真的美到这种境界,但他们看到过小七,明白不需要ps,也会有让人迷恋的皮肉。
然而,美人虽美,却已名有所属,众人只得捶胸顿足,暗暗遗憾,也默默羡慕洛瑾的好艳福。暗念感怀那么好的身段儿、皮肤,到底是怎么养出来的,才能这么水灵灵的,比那些大胸翘臀的女人,还让人觉得香艳,勾起人无数绮色艳丽的幻想,最难得的,还是小七身体诱人,眼神却清纯,两相对比,更勾起人兴趣。
这样好的艳福,也许只有洛瑾这样的贵公子,才受得起吧,不然有天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众人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一晃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小七即将毕业,那些心藏绮念的人中间,还真有胆子大的,借着毕业散伙的由头,找小七单独喝酒,想着喝多了就装醉,凑上去强抱表白!
小七性子腼腆内向,也不懂得拒绝,洛瑾此时也被一大伙人缠住,帮不了他,他看着眼前英俊帅气的前任学生会长,见对方执着地望着他,最终只能偷偷看了一眼无暇关注这边情况的洛瑾,在心底叹息一声,抬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红酒。
“七七,我们出去喝,好吗?我有几句话想和你说。”男生见小七接了自己的酒,不由面色一喜,眼底闪过一抹惊喜,因为他以为小七不会理他。
有些为难地又望了望洛瑾,见洛瑾已经发现了这边的情况,准备摆脱众人围攻跑过来,小七不由吓得手一晃,红酒杯都掉到了地上,发出玻璃破碎的迸裂声。
“啊!”小七惊呼一声,下意识蹲下去捡,手腕却被一直温暖的大手握住了,耳边传来男生温柔低沉的声音,“别碰,小心扎了手。”
立刻抽回自己的手,小七有些惊慌地看向对方,却见对方眼底立刻闪过一抹受伤,不由心头有些不忍,但他用余光看到洛瑾已经隐隐有发疯的迹象,不禁也没时间去管眼前男生的失落,连忙站起来,就要跑到洛瑾那边去,却不料手腕再次被男生抓住了,然后男生突然不管不顾地超级大声音吼道:“洛小七,我喜欢你!不管你接不接受,我都要告诉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了你整整三年,我一定要告诉你!我不奢望你和我在一起,但我要你记住我,我叫秦齐!!!”
男生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大,甚至隐隐带着几分破釜沉舟的气势,瞬间让原本喧闹的ktv包厢安静下来,只剩下电视机在闪动,连背景音都被人给关掉了,现场安静得连一根针掉下来都能听到。
尴尬地想要收回手,小七惊慌地看了看洛瑾,却见洛瑾双眼已经微微发红,让他急得不由眼眶也有些红,嘴里忍不住开口道:“你放手!”
“他让你放手,没听到吗?”洛瑾已经拨开围着他的人群,大踏步走到小七身边,伸手一捏就捏住了男生握住小七手腕的命脉,捏得男生一阵剧痛,不得不松开小七的手腕。
手松开了,眼睛却依然执着看着小七,男生望着小七的眼布满深情,但小七却撇过头,完全不看他,让他心头略过一丝惨淡,只能垂头放弃。
然而,洛瑾却不会轻易放过男生,另一只手捏成拳就冲着男生的面门砸过去,第一下男生被打懵了,紧接着他看了一眼面容惊慌的小七,也不由被激起男儿血性,和洛瑾对打起来。
两个男人就像是发疯的野兽,为争夺伴侣而使出最凶悍的力量,将对方当做致命死敌去揍,然而两人却不是势均力敌,很快对战就变成了洛瑾单方面的暴力,他将男生压倒在地,扣着男生的脖子,一拳、一拳、一拳,朝着男生的脸上死揍,很快就见了血,让男生原本英俊逼人的面容变得血肉模糊,吓得现场众人连忙围过来劝架。
但洛瑾像是陷入了魔障一样,他谁的声音都听不到,谁劝他还会挨他的揍,最后还是小七伸手拉住洛瑾打人的手,大声吼道:“别打了!我让你别打了!”
“你给他求情?”只见洛瑾红着脸瞪向小七,目光更显得凶恶几分。
小七看得心头一跳,但转而他就冷静下来,凑近一点,轻轻抱住戾气十足的洛瑾,并抬手拍拍洛瑾的背,安抚洛瑾的情绪,“别担心,没人和你抢我,我是你一个人的,你一个人的。”
这句“你一个人的”的效果是立竿见影,洛瑾发疯的情绪转瞬就冷静下来,他低头看看被他打得鼻青脸肿、满脸鲜血的男生,冷哼一声,站起来就拉着小七走了,走前他将自己的钱包扔在地上,留下一句“给他叫救护车”,便扯着小七大跨步地离开了,态度之嚣张,简直叹为观止。
好好的一顿散伙聚会弄成这样,大家都有些尴尬,而那些对小七有些心思的人,心里也暗暗庆幸没去招惹小七,不然只怕也会是男生这种下场,他们以前只是听说洛瑾脑子有些不正常,今天才是真见识到了,发疯的时候简直比修罗还恐怖。
将小七扯进车里关起来,洛瑾一脚油门一踩,以超速好几倍的速度冲回两人同居的房子,然后一路将小七拽回卧室,并一把将小七甩在了床上。
“洛瑾!”再是软柿子也有些气性,小七从床上撑起身子,却只刚喊出洛瑾的名字,就被洛瑾扑上来,疯狂地吻住了。
洛瑾的吻就像是雄狮在撕咬猎物,充斥着独占欲,他用仍然带着鲜血的手,一手搂住小七的后腰,一手扣住小七的脖子,唇舌则霸道地吸吮着小七四处闪躲的舌头,不准小七逃离,不准小七闪躲,逼得小七只能接受他、回应他,成为他掌心里无法背叛逃脱的猎物。
夏天的衣服很好撕,洛瑾十分熟练迅速地。便将小七剥了个干干净净,他一边用力吮吻着小七比凝脂还嫩滑的肌肤,一边喘着粗气在小七耳边说道,声音满是阴郁执着,“你是我的!”
知道洛瑾那病又犯了,小七也明白和这样的洛瑾无法讲道理,只能任洛瑾发泄出来,便抬手抱住洛瑾的脖子,高高扬起自己的脖颈,用这样献祭自我的姿势,告诉洛瑾“我很无害,我是你的,你一个人的!”
洛瑾很明显很喜欢小七摆出来的这个姿势,不由在小七脖子处吻了又吻、啃了又啃,并一路往下,含住了小七比平常男性要柔软漂亮得多的胸前红点。
“宝贝……这里是我的……”洛瑾含糊不清地轻轻说着,声音透出几分愉悦,“这里也是我的……我养出来的……真滑……”
当洛瑾的手伸向禁地,小七连忙惊慌道:“套!别直接进来!”
然而,这一次洛瑾却扣住了小七去找套套的手腕,一边抬起小七的腿,慢慢侵占这具身体,一边轻咬着小七的耳朵,低声道:“不,我想要你给我生孩子,儿子像我,隐性双性像你,多可爱……”
“唔……”小七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微张的唇就再度被洛瑾吻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似是愉悦,似是痛苦,让人听着便面红耳赤,想一窥究竟,又害怕把持不住。
洛瑾看着神态迷离的小七,目光越发亮,他用牙齿咬住小七的脖颈,就像是要标记猎物一般,沉声道:“宝宝,以后再敢随便和别的男人喝酒,被别的男人告白,我就将你锁起来,一辈子都不准出门,只能日日夜夜在这床上等我,等我来疼爱你……”
夜渐渐深了,这对缠绵的小鸳鸯,却不曾安眠,一直耳鬓厮磨、缱绻交融,似乎是要将这繁星夏夜,也晕染成满城的春//色无双。
洛瑾的爱,偏执、霸道、浓烈,恐怕只有小七这样逆来顺受的性格,才能受用,否则很容易玉石俱焚,悲剧收场。所以说,人天生就合该有合适自己的另一半,而洛瑾很幸运,他遇到了小七,也牢牢抓住了小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