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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语如歌,柳飞似舞,漫步在林荫小径中,品味着暴雨洗涤过的芬芳,仿佛微风抚摩脸颊,金色的岁月,蓝色的心扉,童年的精彩一幕幕浮现眼前,一个身穿白衬衫蓝喇叭裤的孩子在远方舞动着轻健的身体跳起华尔兹舞蹈,阳光轻轻洒落在青光烂漫的脸上,激起粼粼涟漪。
阿媚张望着枝头上的百灵鸟,脸上绽放出洁白的牡丹花,眼睛像月光下的荷池,一往深情的妩媚,散发出无限温柔。我看着阿媚欢悦的样子,想说些什么,却捉摸着要说什么,脑海里一片空白。暖风传来布兰妮的baby one more time,唤醒埋藏在心灵深处的情结,阿媚兴奋的跟着节奏,婀娜的腰姿扭动出纤纤的旋律,娇柔的身影与跳华尔兹舞蹈的小男孩融合在一起。
我的视野渐渐模糊,穿越花枝招展的身影,我走进月光下的草原,一个手拿皮鞭的少年站在小河边,盯着“哗啦啦”流淌的河水犯傻,黑黝黝的鹅蛋脸上写满忧伤。少年在想什么呢?是想走出辽阔的草原开辟新的天地吗,是想晚上围着篝火跳蒙古舞的女孩吗,还是想河水要流到哪里。一只雄鹰振动着宽大的翅膀“哗、哗、哗”飞过小河,落在不远的小土丘上,犀利的目光四下搜寻,少年慢慢抬起头,望着雄鹰嘴角露出亲切的笑丝,深邃的眼眸神采熠熠,手中的皮鞭不经意抖动一下,雄鹰振翅直冲云霄。
少年无奈的摇摇头,悻悻不乐的回到蒙古包和衣而卧,注视着包外的月光不言不语,无法安眠。阿爸轻轻叫一声:“小群,不要多想?睡吧!夜深了。”阿爸依然亲昵地呼喊少年的乳名,熟悉的声音在心里荡漾,荡出阵阵温馨,然而小群的心像汹涌澎湃的大海,茫无边际的海面上燃起不灭的烈火,熊熊火焰照亮小群的心空,映出淡淡忧愁。小群微微掀起紧闭的嘴唇:“阿爸,我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轰轰烈烈的干一番——”阿爸打断小群的话:“阿爸知道你不属于安分守己的孩子,早已察觉到你的心事,9月16日,阿爸送你上大学。阿爸知道你心中的矛盾,你想上大学,却舍不得离开养育你的草原,舍不得与你朝夕相伴的皮鞭和牛羊,舍不得冲破云霄的雄鹰。不要多想,人生有相聚有离别、有舍有得,放不下昨天就无法开拓明天。阿爸何尝不想让你守在草原上,一家人与牛羊一起过悠然自得的生活。”
阿爸悄悄擦拭眼泪继续说:“当你还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的时候,阿爸每每看到你可爱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难受,阿爸就想:孩子不要长大该多好啊!时光流逝,阿爸留不住时光的脚步,孩子总有一天要长大,就像巢里的小鸟,总有一天要飞出妈妈为她精心编筑的巢飞向远方一样,孩子也要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撑起一方天空。后来,阿爸想通了,别离是人生的一个无法抛弃的部分,只要你时刻惦念家乡惦记着阿爸阿妈,能常回家看看,阿爸阿妈也就心满意足了。
出去吧,孩子,不要有太多的留恋。也许他乡的土地更适合你成长,也许他乡的天空才真正属于你的。阿爸和你阿妈会照顾自己的,阿爸也会好好照顾牛羊的。”
小群早已泣不成声,多想跑出蒙古包大声咆哮,但恐扰乱静谧的草原,惊醒熟睡中的伙伴。小群爬起来走出蒙古包,来到牛羊身边,蹲下身子,一边抚摸茸茸细毛,一边轻轻哼着草原牧歌,渐渐浸入梦想。
来到大学校园,我默默地学习静静地生活,日子平淡是水,偶尔和同学们一起逃课上山游玩一回,心里豁然开朗,却有一种内疚在作祟。那个不眠的夜晚化成一团黑影沉浮在脑海上空;“咩咩”的羊叫声和“哞哞”的牛叫声萦绕耳畔,我又陷入另一种矛盾之中。
过去,只有那个夜晚,我不能安眠;如今每个夜晚都让我感到丝丝痛苦,我不时地注目窗外,担心夜空中会不会隐藏着一个黑洞,害怕黑洞里的那双大黑手。
也许,是我把哪一个棋子下错了,生活里充满空虚、矛盾,我纠缠在空虚与矛盾中,无法自拔。我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不经意间做过孽。种种痛苦折磨的我无精打采,像晌午烈日下的树叶。藏在血液里的野性和我一样在沉默,鲁迅说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可是,一个谴责自己的人怎么可能爆发呢。
深夜里的风声像死亡的召唤,和我抢夺灵魂。躺下睡不着,坐起来,褥子上长出无数钢针,径直向我的心灵进攻。青春要放纵,还是记住那个夜晚及时当勉励?我苦苦沉思。
一场大雪给命运带来转折。在雪地里,我与阿媚邂逅,当时阿媚在雪地里跳新疆舞,兴高采烈的样子引来很多人的掌声,人们放下照相机纷纷跟着音乐的节拍跳起形式各异的舞蹈,一曲完后,我迷迷糊糊走到阿媚身边,问阿媚有没有野人王的带,阿媚看着我的眼睛满脸迷惑,就像突然有一个外星人站在雪地里。我抱歉的笑笑,解释说:“我没有打搅你的意思,我看到你跳舞后,只是想跳一曲野人王舞。”
阿媚脸上的阴云化作微笑:“你会跳劲舞?来跳一曲,我们这儿有野人王的带。”阿媚放开音乐,我站在雪地中央,披头散发地手舞足蹈,越是头晕,跳的越有激情。雪地里的人们跟着我边叫边跳,手里的照相机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大学校园毕竟是一个文明的圈地,人们哪里见过野性十足、激情四射的疯狂至极的舞蹈;然而,正是这样的舞蹈才能唤醒埋藏在身上的活力和浪漫。我看见人们比我疯的更厉害,简直要失去理智了。
阳光照射在雪地上,反射在脸上,倒映激情,像撞礁后的浪花一样杀气腾腾。
一曲舞跳完,阿媚上下打量我一番,拍手说:“小样儿,还真没看出来啊!差一点把我的魂勾跑。你要再跳一曲,我以后就没办法来这里当领舞的了。”
我连连说:“对不起,打扰了,对不起!”
阿媚晨风带露的一笑:“给谁道歉呢?晚上请我吃饭,问题不是就解决了吗。对了,这孤男寡女在一起吃饭有失体统,我们宿舍还有五个女生,你若不介意大家就一起吃吧。”
我说当然不介意了,心里却盘算着准备多少钱才够呢。
阿媚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身上的邪气与我身上的野性统一的十分和谐。阿媚酷爱舞蹈,从小学跳到大学,一直是领队的。而我跳的出乎意料的疯狂舞,让阿媚大开眼界,阿媚告诉我:“没有见到你以前,我最崇拜的人是迈克尔?杰克逊,我看他的舞看的流泪。看了你的舞,我的偶像转移了,如果你不是一个坏男孩,我会深深爱你的。正如我们宿舍的一个女生说看你跳舞,有一种想跳楼的冲动,我看到你跳舞,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和魄力,冲动到想立即抱住你吻一口。”
阿媚经常拉着我到音乐角跳舞。每次跳舞,总会有女孩利用送鲜花的机会把小纸条塞进我兜里,更有甚者一时冲动把首饰送给我。阿媚拿着小纸条和首饰,莞尔一笑:“收获很大吗,怎么就没有女孩懂得塞个储蓄卡进你兜里呢。”我开玩笑说:“下次你写一个‘谢绝送小纸条和首饰’的纸条贴在我背上,再写一个‘鼓励送储蓄卡’的纸条贴在我胸前,怎样?”
阿媚蹙着眉问:“你说一句老实话,看到送你东西的美女心动吗?”
我说我有狗熊扳玉米的前车之鉴,不敢怦然心动。阿媚狠狠扭住我的胳膊,咬牙切齿的骂:“你这小子,敢打你姑奶奶的注意,活的不耐烦了吧!”说完两个人哈哈大笑。
阿媚的出现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为我驱除生活里的空虚与矛盾。尽管我仍没有解决空虚与矛盾这两个问题;但是,阿媚替我把它们逼进死火山坑里。
我明白了青春不是放纵自我,是要找回自我,活的坦然、活的浪漫。学习的时候要认真专著,那个夜晚牢记心头;浪漫的时候不拘束自己。
和阿媚在一起,我俩像一对快乐的活宝贝,轻松的学习,快乐的生活。我对阿爸阿妈对草原对牛羊对那个夜晚对神秘的美丽地方的眷念化作甜蜜的微笑。我把搜索出来的前尘往事,一遍一遍讲给阿媚听,阿媚总是用手托住下颚,笑盈盈的看着我的眼睛,听的听的爬在我肩膀上坠入梦里。
我对阿媚说:“我给你唱草原牧歌好吗?”阿媚拍手说:“好呀,好呀,我喜欢听你唱歌、看你唱歌的样子。”
我清清嗓子唱:
辽阔草原美丽山冈青青牛羊
白云悠悠彩虹灿灿挂在蓝天上
有个少年手拿皮鞭站在草原上
轻轻哼着草原牧歌看护着牛和羊
年轻人哪我想问一问
可否让我可否让我述说衷肠
年轻人哪希望我能够
和你一起和你一起看护牛和羊
阿媚两眼噙满晶莹的泪花,问我是不是眷念家乡,我皱着眼睛笑笑。我眷念家乡,那里留着我童年的足迹;我眷恋曾经的那个活蹦乱跳、开心的唱草原牧歌却不敢到处乱跑的小群和关于他的往事。
多少个日子里,紧张而混沌的学习似乎冲淡了沉淀在心底的记忆,我快要忘却曾经的小群了。倘若不是有阿媚和我在一起,滋润我的生活,我也许又一次走进凌阳单片机内部研究每一个管脚功能。
我的心口隐隐作痛,猛然觉得有一段日子里的小群是一个可恶的男孩,懊悔、伤怀一时充溢心里。我极力搜遍记忆库的每一个角落,想搜集更多的有关曾经的小群的往事,记起用舌头舔我手掌的羊羔的模样,记起用头碰我腿的牛犊,记起我抓蛐蛐的那丛茂密的草丛,记起——。
我不想对天慨叹“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甚或“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儿时的小群是我永远留恋的我,是我快乐的源泉。人长大了,快乐起来的时候就少了,几乎没有快乐的事情可言;只有孩提时代是一生最甜蜜的回味。所以我珍惜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值得眷恋。
想起阿妈怕我乱跑,给我讲的那个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美丽故事,我感到无比的愉悦和欣慰,仿佛阿妈的粗糙的手正抚摸着我的头发,阿妈给我讲:咱们草原上有一个神秘的地方,那个地方长满奇花异葩,一年四季姹紫嫣红,芳香四溢,蜜蜂和花蝴蝶为采花蜜争斗,蛐蛐和蛇捉迷藏,真的很美丽喂,小孩子都喜欢跑到那里玩,可是你知道吗,花丛下面隐藏着一个黑洞,有一双又大又黑的手藏在花朵下面,专等小孩子来玩,等小孩子走进去,那双手“唿”地把小孩子拽进洞里,小孩子再也见不到阿爸阿妈啦。
天真无邪的我对阿妈说:“阿妈,我见到特别美丽的地方跑开就是了。”阿妈神秘兮兮的说:“咿,那也不可以,因为那个神秘的地方在不定的变换方位。所以小孩子就不能偷偷溜出家门乱跑。”
我那时信以为真,一个人在草原上行走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四下张望,深怕一不小心走进那个神秘的美丽地方,被大黑手拽进洞里,再也见不到阿爸阿妈。多少年以后,我对阿妈给我讲的故事仍然记忆犹新,有时候还真渴望走进那个神秘的美丽地方,会会大黑手,体验一下惊慌失措的刺激。
阿妈讲的故事陪同我走过童年,走到现在,还要走向明天,藏在故事里的阿妈的温情不仅时时安慰着我,还处处激励我勤奋、正直。一想起这些,我自觉地找回曾经的小群,脸上焕发出灿烂的光芒,凝结在血液里的野性开始苏醒。
被峥嵘岁月消磨去的这份野性像冬眠里的毛毛虫,一直在沉睡当中,昏昏沉沉,任凭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只有春风春雨的沐浴,毛毛虫才能苏醒,最终变成花蝴蝶。野性也是如此,没有甜蜜的回忆无法激发,也无法转化成激情。
看到阿媚和纤纤如舞如歌的身姿,我就自觉地很顺利地走进记忆库,源源不断地画面激发血液里的野性,进而激情燃烧。
oh baby baby
how was i supposed to know
that something wasn"t right here
oh baby baby
i shouldn"t have let you go
and now you"re out of sight yeah
show me how you want it to be
tell me baby
cause i need to know now
oh because
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
歌声不绝于耳,像泉水一样从耳畔流入心里,沁人心脾,明快的歌声在空中荡漾,像春风轻拂大地,如河水安慰伤口,让人浑身飘飘欲飞,脚下花草向行人微笑,芳香托起丽影,阿媚跑在我前面,摘一朵礼花拿在嘴边轻吻,眼睛眯成一条线,脸部的肌肉微微颤抖。
阿媚问我:“小群,大自然的美丽而神秘的感觉,你懂吗?”我抿着嘴摇头,阿媚转过身把花朵贴在我的脸颊上,让我闭上眼睛,放松身体,什么也不要想,深深呼吸,慢慢感觉。我仿佛站在月下荷塘的水面上,一朵朵荷花向我靠近,月光吻遍我的全身。美妙而神奇的感觉,引导我走进温馨的记忆库,每一寸肌肤充满活力、闪闪发光。
我把阿妈讲给我的神秘的美丽地方的故事讲给阿媚听,阿媚听后微蹙眉头,嘘一声:“草原上好危险呦,黑洞和洞里的大黑手好可恶呦。不过,我还从中悟出一个哲理:凡是诱惑力极大的地方,一定要谨慎行事,也许华丽的外表下面正潜伏着一双大黑手,等着向你发起出其不意的袭击。故事里的哲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接着哼“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阿媚把手心贴在我的手心里安慰说:“孩子,不要害怕,有我陪伴你,你不会被大黑手拽进黑洞里的,我也不会的。”我点点头,嘴里仍旧哼着“tell me baby”
人生是精彩绝伦的,柔情似水,温情永远,手里的小手,嘴里的歌,心里的大海,青春演绎出一曲曲浪漫。我牵着阿媚的手想青春会不会夹杂一些压力,人生如歌或是人生如梦,怎么也想不通。因为对于花样年华的大孩子来说,压根没有体会过什么是愁滋味。眷念、爱情这两部书,我没有参透,愁从何起?一刻一段晦涩的岁月,我亲身走过来,却间或和阿媚论及这些,统统用“缘分”这个难以明白的词来做替身。至于何为缘分,我一直担心阿媚问到。
真心走过的日子,晦涩也罢,愉快也罢,每一次回忆带给人快乐。快乐的时候回忆往昔,是一种享受。
只是时光的流逝冲淡一切,也许若干年以后,这些印记会逐渐退色、从记忆库自动消失,新的印记取而代之。正如马克思理论里的“否定之否定”理论,生活也是不断地否定旧事物、生发新事物,记忆库不断地删除旧记忆,印上新痕迹;生活在不断刷新,记忆库跟着也在不断刷新。
但是,我想保留昨日和昨日里发生过的种种,因为那一切像陈年老酒,越放越甘醇,越值得品味。对于我,往事永远值得回首,尽管我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我对阿媚说起来的时候,我称为系统默认,阿媚笑的前仰后合,说我说话风趣幽默,很会讨女孩欢心。
其实不然,我打小就不善于讨取女孩的欢心,相反,我的话常常惹得女孩们撅起嘴骂我比木偶还苯,很多时候,她们甩着辫子怏怏不乐的离开我,甚至几天不理我。直到某一个夜晚,我在篝火前给亲朋们跳华尔兹舞,她们才拍着手走近我,给我唱草原牧歌。
这就是青春吧,我遇到阿媚,就一夜之间变成另一个小群了,变成一个风趣幽默的可以带给别人欢乐的小群。我用“酒逢知己千杯少”解释给自己,阿媚就是那个“知己”
时光不断刷新人的记忆库,幸好我有打开记忆库的万能钥匙——阿媚,只是随着时光的推移,每次打开记忆库,找到那些画面的时间在延长,就现在,有时候搜索一幅画面竟需要好长时间,搜索的很痛苦。
看来,忘却的总有一天要忘却,抓住现在才是关键,记得阿媚曾经和我说,她的一个前辈告诫她: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其实杜前辈也告诫过我,只是还幼稚的我当初始终不明白罢了。现在我明白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昨晚在音乐角,我的疯狂舞跳的很用劲,我一心想把青春跳到无与伦比的精彩,然后牵着阿媚的手讲述那些往事,眷念与曾经的小群有关的事迹,一起走进神秘的美丽地方,与黑洞里的大黑手相会,分出高低。
孩提时代处处盛开花朵,青春也一样,我不能像有的人为莫名其妙的事情忙晕头,错过这个盛宴。我要剪影青春的精彩,储入记忆库,由阿媚带钥匙,随时为我打开圣门,我顺利的步入记忆库的圣殿,像翻阅史料一样,一页一页翻开,幻化出五彩缤纷的画面,供我慢慢咀嚼。
夜幕悄悄降临,我牵着阿媚的手漫步在林荫小径上,脚步划出青春的旋律,阿媚哼着布兰妮的baby one more time,左右摇晃着脑袋,像迎风点头的花朵,左后脑勺上高高扎起的粗辫子,姗姗飞舞。我想起华尔兹舞蹈,又一次走进记忆库,一幕幕画面清晰呈现眼前。
阿媚唱到“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问:“小群,你这种重回忆的男孩,不会在某一天丢开我忘记我吧?”
“不会的,你就是我的唯一”我想说却没有说出口,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失去意义了,有时候让人怀疑你是一个虚伪的人。我笑而不答,阿媚扭住我的胳膊,说要让我感觉到疼痛,说她真想在我的胳膊上狠狠咬一口,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疤,这样我就不会在某一天丢开她忘记她。我也希望阿媚能这样做,如果伤疤深的可以容纳青春的旋律,那样更好。因为永生难忘的东西,一定有特别的提醒标志。与曾经的小群有关的种种,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那个夜晚、神秘的美丽地方,一切的一切。
阿媚蹭起脚尖吻我,问我有什么感觉,我抱紧阿媚说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冲动,阿媚笑着说这就放心了,我一时傻了眼,不能理解阿媚的话,却有一些说不清楚的明白。吻的温情留在我嘴角,青春的旋律印在心底,留住吻就是留住青春,浪漫依旧。
愉快的走过金色岁月,带着过去的温馨,带着现在的种种温馨,带着阿媚,回到召唤我的辽阔草原,回到阿爸阿妈的蒙古包,回到牛羊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