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明州双煞

月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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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术刚,来来来,看看你这位保镖头子是否名副其实,夏冰小姐乃千金之躯,绝不能让庸人自误,玷污了名声。”宋秋雪一步迈了出来,抽刀砍向任术刚。

    宋秋风面无表情,半眯着眼睛,打斗似乎与他无关。

    宋秋刃不满的嘟嚷,声音不大,但却刚好能让宋秋风听见:大哥太偏心了,每次都是照顾秋雪,让他打头阵,爽翻天。

    宋秋风嘴角抽搐,心里直叫冤,他对自己的两个弟弟的性格了若指掌,秋雪虽然冷血,喜欢折磨人,但是大事不糊涂,懂分寸,很少直接把人弄死。秋刃则正好相反,不出手则罢,动必见血,敌人非死及残,除非遇到不共戴天的敌人,自己哪敢轻易让秋刃出战啊。

    南门策脸上疲赖,吊儿郎当的半眯着眼睛,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淡漠表情。

    他腿脚发抖,左手拇指来回摩擦食指和中指,似乎被宋秋雪凶狠的砍杀吓到了。

    但实际上,他精神高度集中,既要通过这场战斗,观察宋家武术的精华,也要通过此战观察四大保镖的心性,以免自己日后被他们卖了,还帮他们数钱。

    “我哪里是秋雪大哥的对手,不如”任术刚见宋秋雪雪亮的大刀砍来,慌忙避让。

    开玩笑,他哪敢跟宋秋雪真正动手啊,那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宋秋风虽说跟杨千里齐名,但都是老黄历了。四年不见踪影,城市的喧嚣和繁华,足以磨灭他曾经留下的一切痕迹。

    更何况,他在明州停留的时间极短,任术刚所知道的事情,也是宋秋风跟在杨千里背后当跟屁虫。

    但宋秋雪和宋秋刃不同,两人号称明州双煞,不是黑涩会,但比黑涩会更血腥残暴。

    宋秋雪最著名的一战,是三年前在天上明珠酒吧,跟当时的黑帮少主朱怀峰抢风头,争夺明州花魁萧玉莲的头啖汤。

    天上明珠是明州市最大最豪华的酒吧,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湛蓝酒吧跟它相比,相当于萤火之光与皓月之辉的。

    萧玉莲被誉为明州市有史以来最漂亮的市花,气质与容貌并重,媒体杂志把她跟一九八八年的最美香港小姐相提并论,认为她各方面都不亚于那个香港小姐,而巧合的是,她正好是一九八八年出生。

    朱怀峰一个电话,分分钟叫来百余悍将,云集天上明珠酒吧。

    宋秋雪则丢掉手机,随手抄起一把餐刀,单枪匹马冲进敌群,杀了一个三进三出,摧枯拉朽般突破重重阻碍,在四面皆敌的情况下力擒朱怀峰。更具传奇色彩的是,倒地的黑涩会成员个个重伤,失去反抗力,却无一人死亡,但事后却因救治不及时而失血过多,全部死亡。

    秋雪冷血之名,从此不胫而走。

    此战直接导致朱怀峰所在的天河帮由盛转衰,随后在一连串的黑帮火并中,被其余三个帮会血洗,从明州黑道消失,朱怀峰不知去向。

    宋秋雪本人则被宋老爷子抓回宋家老宅,面壁思过,禁足三年。但也因此免除了官方通缉,以及大小上百场、持续时间长达三年的官司,从侧面展现了宋氏家族的强大和睿智。

    宋秋雪一年前结束面壁思过,他自嘲是“刑满释放”可是道上的人却都尊称为结束闭关修炼,重出江湖,所到之处,众人奉之为座上宾。在一些黑道人士心中的地位,比宋老爷子还高,仅次于自家帮主。

    面对这样一个猛人,任术刚认为自己不动手的话,或许会遭受皮肉之苦,但一旦动手还击,肯定会是血光之灾。

    至于黄永彬、张福宝、夏冰、以及南门策等人,他们实力更低,更加靠不住。

    任术刚突然有种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不如你跪在地上,磕九九八十一个响头,再张嘴八十一下,我可以考虑收刀!”宋秋雪冷笑道。

    你想罢手就罢手,把老宋家当成什么人了?宋家是软柿子吗?想捏就捏啊?

    秋雪冷笑不已,二话不说,长刀翻转,化作一道白光掠空。

    他的功夫,比三年前更强了,少了几分锋芒毕露,多了几分沉稳内敛,但是刀锋所向,却是多了几分的狠辣无情。

    柔不可守,任术刚一个倏忽,被宋秋雪一巴掌甩在脸上,留下五道鲜红的血印,火辣辣的痛。

    宋秋雪不由分说,趁机一个箭步冲上去,飞腿踢中任术刚小腹。

    “啊!”任术刚连中两元,腹痛如绞,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太过分了!”夏冰不顾形象,尖叫着从二楼冲下来。

    “冰姐,等等我,你别拿走药罐子,让我再涂抹一点。”沈凝在后面大叫道,她不懂武功,下面杀气冲天,不敢靠近,感觉黑乎乎的药物面膜不错,心里惦记着药罐子。

    “鬼来了!”张福宝冒出一句话,引来众人侧目。

    “夏大小姐,咱们爷们练手过招,你一个娇滴滴的女儿家,就别瞎掺和了。”宋秋刃身影一闪,突然出现在夏冰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滚开,在本小姐的家里,你敢拦我的路?”夏冰怒不可遏。

    “这”宋秋刃挠挠头,求援似的看向大哥。

    他对待敌人,毫不心慈手软,一出手就往死里捅。但有一个缺点,从不对女人出手,尤其是漂亮女人。

    宋秋风不上当,继续装模作样的闭目养神,装作没听见。

    夏冰在明州是出了名的难缠女人,谁沾上谁倒霉。

    南门策喉咙咕咚一声响,他也觉得夏冰此时不宜露面。

    关心则乱,夏冰其实是担心宋秋风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对南门策下手,又心忧夏家的声誉受损。

    南门策却一针见血的看出关键,如果来的是宋秋雪和宋秋刃,什么都可能发生。但宋秋风这小子来了,而且以他为主冲锋陷阵,两个兄弟都貌似很尊敬他,实则只是单纯的想找杨千里比武。

    至于所谓的夏家声誉,更是虚无缥缈的事情,宋家具有继承权的嫡系族人,即便杀了夏家的保镖,真正声誉受损的却是宋家,而不是夏家。

    “还不快让开,别逼我动手!”夏冰厉声道,心急如焚。

    远处又是“啪”的一声传来,任术刚再次被宋秋雪扇了一耳光。

    耳光打在任术刚脸上,夏冰却感同身受,脸色痛苦。

    “我”宋秋刃不知所措,心里发颤,他宁愿面对一头发狂的猛虎,也不愿意面对发怒的夏冰。

    “夏小姐,做面膜时要平心静气,不能剧烈运动,否则药力过度发挥,不均匀的渗入肌肤,会在脸上留下无数细小的坑坑洼洼,变成一张真正的鬼脸,神仙难治啊!”南门策用漠不关心的语气,懒洋洋的道。

    “我那就不管任术刚他们了?”夏冰身子一抖,立即冷静下来,心里涌起一股甜丝丝的感觉,暗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他们都是保镖,保镖是什么,是夏家的下人。能够有机会跟宋家的公子哥过招切磋,那是他们的福分,你担心什么?”南门策大刺刺道,暗道女孩子嘛,果然还是最重视自己那张脸,对付女人,就要抓住她们的弱点,而不能像宋秋刃这头笨猪,呃呃啊啊话都说不清楚。

    南门策不知道,这话也就是他敢说。如果同样的话换一个人来说,只会让夏冰更加暴怒。

    以神奇的医术打底,滑稽可爱的动作加分,憨厚而不痴傻的乡巴佬形象加深印象,不知不觉间,就连夏冰自己都不知道,南门策已经在她心目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男女之爱,往往便是发端于好感,在日常交往中不知不觉发展,在敬佩和仰慕中升华,然后在互相鄙视、打趣对方各种无伤大雅的缺点中完成蜕变,化繁为简,当辉煌归于平淡之时,便是爱情之果圆满之日。

    浪漫与否,其实远没有想象之中那么重要。

    夏冰对南门策的好感,当然还谈不上爱,可是却已经处于蜕变期。

    时间可长可短,看各自的机缘与造化,长则数十年,甚至是终生难成正果,短则只需一瞬间。

    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南门策的话,夏冰会听,而且愿意听。

    别人劝夏冰不要管任术刚他们的生死,夏冰会从恶意的角度去揣摩对方的话。

    可是这话从南门策嘴里说出来,她却会从善意的角度去看问题,潜意识的接受他的规劝,而不是使性子对抗南门策。

    其中的微妙,难以言传。正如此刻夏冰的内心,她担心任术刚他们会死,甚至是生不如死,遍体鳞伤,但更加不愿让南门策生气。

    “可是,他们会死的,宋秋雪和宋秋刃,就是两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夏冰气冲冲道。

    宋秋刃尴尬的笑了笑,宋秋雪怒吼一声,给了任术刚一个特别狠的巴掌。

    宋秋风却敏锐感觉到了夏冰的神态变化,虽然愤怒依然,但怒气正在快速消退,不由奇怪的看了南门策一眼。

    “傻姑娘,宋氏昆仲年轻英俊,潇洒不羁,胸怀天下,袖笼乾坤,怎么可能那样不堪,动辄取人性命呢?倒是你自己,如果再不回去洗脸,铁定变成嫁不出去的丑姑娘,倒贴都没人敢要的巫婆脸。”南门策慢条斯理道,他着重强调一个“丑”字。

    据说曾经有个姑娘爬上楼顶想自杀,一个人向她描述跳楼后,由于头重脚轻,空气阻力,肯定是脸先着地,死后会变得极其丑恶难看,姑娘担心自己死后奇丑无比,竟然成功打消了自杀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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