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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电焊师傅封好钢管后,王起又去五金店买铅弹。他记得小时候便在老家的五金店看到有这种玩意儿卖。
然而,他一连去了好几家五金店,都没买到气枪用的铅弹。老板告诉他,现在玩气枪的人少了,而且派出所的还抓,让他去江北某条以前卖工字牌气枪的街道去碰碰运气,运气好的话可能买得到。
王起心头不由一阵失望。有枪无弹,手上的空气枪便不比烧火棍强。
就在他打算坐车去江北碰运气的时候,王起突然脸色一变,而且变得十分的难堪,完全是哭丧着脸。
“我操!我还是把气枪想得太简单了一点。即使现在能够买到铅弹,自己制作的枪管也用不了尼玛,枪管内径22毫米,铅弹一般也就4、5个毫米,尺寸不匹配,牙签搅大缸,漏气啊!”想到立方体内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只差准星和照门的六枝枪管,王起便感觉自己有些欲哭无泪。
而且,王起很快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哪怕就是有完全匹配他现在枪管的铅弹卖,他也用不了。他曾在一篇介绍欧洲火绳枪的文献上面看过,十六世纪,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绳枪的内径就跟他现在的不锈钢管内径差不多大,23毫米。
但是,这种火枪的弹丸有多重?50克,一两重!
装药更是恐怖,根据需要分为几等,从40多克到70多克不等!
所以,这种大口径火绳枪的威力也是相当的恐怖,可以在四百米外射杀大型马匹(如果能击中的话)!
因为太重,近二十斤,穆什克特火绳枪没办法在射击时端着,需要一根叉棍立在地上,把枪管放在叉子上射击。
同时,因为装药过多,这种枪的后座力也相当的“可观”,只有经特殊训练,体型威猛的家伙才受得了这种火绳枪的后座力!
实际上,穆什克特火绳枪最初的用途是用来守城,被当成轻型火炮在用。
王起想象着他在对敌时,把空气枪召唤出来,然后枪管内的弹丸在高压下飞速出膛;而枪管本身,则在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作用下,飞速后退。因为瞄准的需要,在招呼枪管时他需要让枪管跟自己的眼睛处于同一直线上,最后的结果便是敌人打没打中不清楚,他自己的眼睛肯定要被飞速后退的枪管一管子插进去!
这可怕的景象当即让王起脊背发麻,大热天的打了个寒颤。
“幸好没买到合适的铅弹,不然老子在试枪的时候肯定要光荣了!
“不光荣也要成独眼龙!”
买不到合适的铅弹,王起最初还想用钢珠来替代。钢珠不是管制物品,容易买。
但是穆什克特火绳枪的例子让他很快熄灭了这个心思。直径22毫米的钢珠恐怕也不轻。而要想让钢珠形成足够的杀伤力,就要提高膛压,给与其足够的初速。
而膛压越高,后座力越强!他的空气枪只有一根光秃秃的枪管,也没各种附件和枪托,一旦把蕴含高压空气的枪管放在现实空间,高压空气失去束缚,弹丸固然会朝前走,枪管也会像利剑一样的朝后飞。
“然后,老子就要悲剧了!”
“或者,可以不用眼睛瞄准,也不让召唤出来的钢管处于凌空的状态,直接召唤到自己的手里,用双手去对抗弹丸发射时产生的后座力?”王起犹自有些不甘心放弃这几个他好不容易得来的不锈钢管,又想。
但仔细考虑了一下,还是放弃了。
因为枪管一旦离开立方体,里面高达数兆帕,乃至数十兆帕的高压空气立刻就会起作用,瞬间“爆炸”,瞬间加速弹丸和枪管,这个速度,王起尽管不知道多快,但大致猜一下起码也是微妙级(千分之一秒),这远远超出了他的神经反应,枪管依然会像利剑一样撞向他孱弱的身体!
这个时候,他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现代枪械,不管是气枪还是火药枪,主流的口径都很小,气枪在4,5个毫米左右,手枪和步枪也只有5、6个,8、9个毫米。
即使狙击之王巴雷特,弹药的口径也不过12.7毫米。巴特雷开枪时的阵仗他在视频里可是见识过的,射手只能采取卧姿,枪托紧紧抵在肩膀上来缓冲后座力。
然而,他的钢管口径却几乎是狙击之王的两倍,他到底在想什么?
“唉,罢了罢了!什么空气枪暂时也不用想了。这几根不锈钢管也不用扔,暂时就放在立方体内,用来当棍子防身,或者发动终极杀手锏时,作为延长自己手臂长度的工具,去接触敌人之用。”
王起的空气枪,还没完全做出来,便胎死腹中。
由此,他也得到了一个经验或者说教训,那就是很多看似简单的东西,要想完全实用化,都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尤其是他自己拍脑袋,凭想象搞出来的东西,不仅距离他的想象差距甚远,甚至还有危险。
比如他昨天搞的缩小版的,且不带破片的“空气炸弹”,就吓了他一大跳,损坏了不少花花草草不说,压缩空气解压时产生的冲击波直接把他吹翻在地!幸好压缩空气里面没什么东西,不然,他很可能“出身未捷身先死”!
又比如,他昨天晚上拍脑袋弄出来的空气枪,就完全忽略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也忽略了口径在枪械里面的重要性。幸好他没进行试验,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不死也得残!
如果当时他不是拍脑袋随便去钢材市场买根钢管当枪管,而是直接借用现实中的气枪枪管,缩小口径,不仅不会落到“有枪无弹”的尴尬境地,即使做实弹射击的实验,哪怕忽略了后座力,也会因为气枪的口径过小,弹丸初速不高,产生的后座力不大而对他造不成什么危险。
没听说过气枪的后座力有多大的!
因为没做成空气枪而感到兴意阑珊;又因为幸好没做成而“捡了一条命”然后为之庆幸的王起,坐车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刚下车,他便接到了谢志富的电话,问他在哪里,怎么一天一夜都没看到人?
“昨天晚上回来晚了,没进到门。今天白天去街上逛了一圈。明天不是就要去公司报道了嘛?想买一套上班穿的衣服。”王起随口胡诌。
“哦,原来逛街去了啊!什么时候回来?今天晚上是大家待在学校的最后一个晚上了,大伙几个打算吃个散伙饭真正的散伙饭,不醉不归。”谢志富说。
“行,老谢,我没意见!我现在已经在校门口了。你们说地方,我直接过去。”散伙饭这个月王起已经吃过好几次了,班上的,系上的,同寝室的,隔壁寝室的,和联谊寝室的,各种由头,他参加了好几回。
但这种事,总是不嫌多的。而且,的确如谢志富所言,今天晚上的散伙,才是真正的散伙。今晚一过,意味着大家大学生涯的彻底完结,从此之后,同窗四年的兄弟们将各奔东西,以后还能不能再见,那真的只有老天爷才晓得了。
“还是在老地方,后门的‘知青大队长老火锅’。对了,有女人的话把女人带上。小七,老子总感觉你娃这两天不对头。嘿嘿,老实说,你是不是真的在跟哪个耍朋友?”谢志富嘿嘿一笑,兴致盎然的问。
“耍毛个朋友!我的女朋友丈母娘还没生出来。”王起直接回了一句。
“嘎嘎!原来你娃喜欢吃嫩草!还是隔代草!你牛逼!努力嘛,小七,争取在四十岁之前整个亿万富翁出来,到时候我不介意让我的女儿嫁给你!”
“给老子滚蛋!就你那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样子,你女儿不长残的可能性极低!老子不想晚上做噩梦!”
“你懂个锤子!基因突变懂不?老子有预感,老子的女儿一定花容月貌!”
“快把垃圾桶给我,老子要去吐去了。还花容月貌?你咋不闭月羞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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