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人与鱼

云合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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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人与鱼

    君海澄的双腿在碰到水的时候会化成鱼尾,这种情况在第一次发生时,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

    当时巴德兰正在给他洗澡,把他剥得一枚水煮白鸡蛋似的,放进香喷喷的小澡盆里,结果一泡进水里,双腿就不受控制地紧贴在一起,慢慢变成了一条银紫色的鳞光璀璨的鱼尾巴。

    巴德兰也受了惊,毕竟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人腿会自动转化为鱼尾的,随后,他就开始更加细心地照料儿子,毕竟人鱼幼崽比人类幼崽更容易夭折,而废奴村的生活条件又实在糟糕。

    其实,知道自己偶然捡回来一条小人鱼后,巴德兰曾经产生过动摇,想把孩子送到人鱼医院里面去,毕竟比起这个穷山旮旯,在那里孩子能得到更妥善的照顾,享受更舒适的生活,不过想了想,还是决定放弃。

    作为一个医生,还是一个医术相当高明的医生,他给儿子做了身体检查,猜测自家宝宝应该是进化了的自然人鱼。如果让宝宝出现在外人眼里,一定会引起宇宙级震动的,到时候自家毫无自保能力的孩子就要成为众人争夺的肥肉了。还有人鱼研究所和人鱼医院里的那些人,保不定会拿宝宝做实验,巴德兰哼了一声,那些所谓仁慈纯善的白巫医好的到哪里去?一群伪善的家伙!

    还有,别忘记了,当初他是从垃圾堆里把宝宝捡回来的,无缘无故谁会把珍贵的幼崽抛弃在那种地方?

    孩子,还是得放在自己身边才放心!

    而君海澄,对于自己变成这个世界的“雌性”也就是人鱼,还是变异人鱼,一开始真有点不大习惯,但是多变化几次后,他就可以很自然地在水里追着自己的尾巴玩,清洗一片片薄玉似的美丽鱼鳞,用甩尾巴的动作代替蹬腿了。

    并且实验出一条理论,有了一条鱼尾巴,蛙泳、蝶泳、自由泳什么的,都弱爆了!他能一口气游遍整个太平洋!

    其实吧,君海澄就是一个很能随遇而安的人,可以轻松地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适应各种各样的身份,恶劣的,舒适的,平常的,奇怪的,你将他放进去他便会无比迅速地找到最合适自己的生存方式,并且总能活出自己的一番意趣。

    做人、做鬼的时候是这样,做鱼的时候当然也是这样。

    而且,他虽然多了条鱼尾,又没有真正失去自己的双腿,能跑能跳,水里陆上都去得,并不用像普通人鱼一样需要被人抱着走来走去。

    不过君海澄也是有苦恼的,那就是:人鱼在这个世界的位置太过特殊了。

    如果被别人发现他是人鱼,麻烦肯定会陆陆续续的跟着来:比如,人鱼医院里的医生随时候命,你不小心打个喷嚏就会哗啦啦的涌上来给你检查身体;吃穿住行都有特殊规定,喜欢吃的要吃,不喜欢吃的也要吃;出去必定要跟着人,活动范围也很狭窄;人鱼可以申请工作,但是真正能站到岗位上还是少数,绝大部分人鱼都是窝在家里。

    像一只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自然人鱼更甚。

    听巴德兰爸爸无聊时说起,自然人鱼的一日三餐、起卧作息、一举一动都有人专门记录下来,供人鱼研究所分析研究。

    虽然知道这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繁衍问题,但习惯了二十一世纪的自由权*权后,君海澄表示这种生活他真的喜欢不起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令君海澄很头疼,就是法律规定,自然人鱼在二十五岁成年后,为了保证人鱼的生理受孕率,必须要在十年内决定自己的另一半,否则将会被强制分配伴侣。改造人鱼也差不多,安全度过人鱼手术的观察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给自己找一个包吃包住包性福的老公,否则也将会被强制分配伴侣。

    社会给予人鱼无比优渥的待遇,你唯有多产多育来回报社会。

    如果,君海澄不想自己生命的意义就是去寻找一个包吃包住包性福的老公,又不愿意自己有一天会被强制“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那么人鱼的身份就绝对不能暴露。

    如今,知道他人鱼身份的除了巴德兰爸爸、机器人斑斑,又多了一个泰蒙。

    距离那天过后,泰蒙三番两次地登门,巴德兰连见都不见,只把自家养的一窝尖嘴蜂放出去,用锋利的尖刺热情招待了废奴村村长一番。原本巴德兰还想给尖刺炜上毒,趁机一举了结了某人的,不过想想杀了他们的村长,那些废奴该来集体攻打他的小木楼了,这才作罢。

    而泰蒙村长,面对重重困难,硬是顶着肿了一圈的光脑袋,爆发了小强属性,以莫大的毅力跟一群尖嘴蜂斗智斗勇,浴血厮杀,终于在一个月后,万分狼狈地滚进了巴德兰家大门。

    君海澄依旧一副样(啊,他本来就是个),被爸爸抱着喂香香的苹果泥,瞧见泰蒙进来,忍不住拿小胖手捂住了眼睛,不忍再看。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猪头,什么叫做“打得你镜子都认不出来”

    “噢儿子,你干爹来看你啦!”泰蒙肿着鱼泡眼傻笑。

    君海澄默默转头。

    巴德兰看君海澄闭着眼睛,以为他要睡了,抱进卧室里,轻手轻脚地给他盖好小被子。君海澄真有些累,不过还是一直竖起耳朵听外面两个人的谈话。

    巴德兰冷着一张吸血鬼般苍白的脸,先是明讥暗讽了泰蒙一顿,说的话又尖又毒,简直能活活气死人,什么“脑子里灌的不是脑浆,是变异兽的粪便”、“脑袋被车碾过了”、“手脚不协调、脑筋搭错线的蠢货”

    君海澄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把小脸藏在小被子里笑,爸爸真是,太彪悍了!

    不过让人佩服的是泰蒙,心胸足够阔大,虽说一直叫嚷着要跳锅——巴德兰专门用来熬毒药的那口——说要死在那里让黑巫师一辈子都炼不了药,不过君海澄就是觉得其实他并没有真正生气。

    天知道泰蒙心里正想着:先让你个老不死的骂两句,等你儿子认我做干爹了,那时候再踹了你的老窝,砸了你的老锅!

    事情有一有二再有三,泰蒙开始成为黑巫医家的常客,时不时就跟巴德兰来一场抢夺新生儿的大战,屡败屡战,拼着一股不成功便成仁的牛脾气愣是成为了巴德兰家的编外人员,等到君海澄五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光明正大地坐在巴德兰家的饭桌上吃饭了。

    就是君海澄一直不肯叫他干爹,让他心情郁闷,动不动就来个对月狼嚎,没办法,包子皮披久了,年龄也跟着弱智化的小包子还记着当初那句“祸水”呢!

    不过对于泰蒙,君海澄是极信任的。

    他在人心复杂的大社会上爬摸打滚过,虽然说不上是火眼金睛,一点知言辨色的眼力还是有的,泰蒙能让小儿夜啼的相貌,在小包子眼里比那些看着慈眉善目,内里却一肚子见不得人心思的人要可爱的多。

    人是群居性的动物,在你的周围,总会生活着形形的人,披着各不相同的脸孔,坏人样的不一定干坏事,说不定某天你跌落泥潭时就他会伸出手拉你一把;好人样的也不一定做好事,没准儿在背后向你捅刀子的就是他。人心的好坏,并不能够简简单单的像白芝麻跟黑芝麻一样区分开来。

    泰蒙长得凶,不过性格可爱,虽然二了点,不着调了点,但有担当,不记仇,认同了谁,便可以为他尽心着想。

    当初他真心护着巴德兰爸爸,所以不想爸爸因为自己而惹上杀身之祸;如今他真心护着自己,所以总是乐此不疲地逗他玩,就怕他太过孤单。

    君海澄能在巴德兰家平平静静生活了五年,都没有被第四个人发现,除了爸爸的细心掩护,泰蒙也必定是出了极大的力气。

    想来巴德兰也是知道这一点,虽然平日里还是毒嘴毒舌的,很少有句好话,不过却没再动用尖嘴蜂这一杀器了。

    为此,泰蒙蹲在君海澄面前眼泪倾盆,熬到今天,他多不容易啊他!结果眼泪把小包子的鱼尾巴又弄出来了,被护犊子的巴德兰挥舞着扫把全村追杀,罪名是猥亵未成年人鱼!

    受害人君海澄拍着小手鼓掌:“爸爸,揍扁他!”

    然后被斑斑抱去洗澡,并决定叫干爹的事再往后推迟三年!

    搞笑的是,因为这件事,巴德兰在废奴村里的人缘居然不知不觉中好了许多,原因有二:一是村民们对黑巫医的看法发生变化,原来黑巫医也会跳脚骂娘,也会操着扫把砸人脑袋的,看看泰蒙大人头上的包,多凶悍!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不了解你就容易对你产生敌意,一旦发现你身上有大家共通的地方,比如说知道圣人也要吃饭放屁,仙女也会三姑六婆,大家都是凡人一个,就会试着调整心态去接纳你。废奴村里的人原比其他地方的人防备心更重,可一旦认同了你,又会很好的接纳你。

    第二个原因,是这几年巴德兰的毒药和医术着实帮了村民们不少忙。村民在血色森林里讨生活风险极大,动不动就有死伤,泰蒙有一次也被人抬了回来,大腿上擦着骨头穿了个碗大的血洞,胸口肋骨断了三根,若不是巴德兰救得及时,废奴村就要重新换村长了。

    在那以后,每当泰蒙出去打猎的时候,巴德兰就会傲慢着一张脸,冷声冷气别别扭扭地扔给他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些毒剂、止血丸什么的。不过泰蒙能力强,相对来讲受伤的机会比较少,因此那些东西到常常用到其他人身上去,次数多了,原本不喜欢巴德兰的村民也不禁对他升起一丝感激。

    于是有一天,巴德兰到最近的城镇里去给娇娇的宝贝儿子补充生活用品,回到村里来的时候,居然被人送了两把野菜!

    巴德兰当时脸色黑如锅底,本想把菜扔了,不过最终还是拎了回来,让斑斑煮了清甜爽口的蔬菜汤,喂儿子

    哼,他只是不想浪费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更新会比较慢,两天一章三天一章什么的,每章尽量压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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