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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接下来的情节你肯定猜到了,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故事,可以在三种选择下继续:男孩退出女孩的友谊,一个女孩退出另外两人的“爱情”或者三个人都分道扬镳。我选了第二种。
好朋友之间,什么都可以分享,惟独“爱情”不行“爱情”是很个人的事。我必须作出选择。
而迫使我选择退出的,是一个下着雨的星期五。
那天中午,大概是正准备上学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具体说了些什么听得模模糊糊的,但可以确定打电话的是思姚,她哭着问我能不能马上到她家去。回想当时的情景,她的声音听起来真是怕人,可能是哭得太厉害了,她很想说什么,却被嗓子眼里回旋的气息梗塞着,好半天都吐不出一个清晰的字,直到最后才喊出一句断断续续的话,差不多是声嘶力竭。
赶到她家时,门没关,我就自己走进去,刚好撞上敲钟,熟悉的钟声居然吓着她了。她整张脸都是湿的,一看到我,就靠在我肩上大哭起来,眼泪像火山口喷出的岩浆,滚烫得很,而且根本止不住,肩膀也抖得厉害。她的样子让我联想到从未受过伤害的小鸟,第一次听到轰隆隆的雷声,吓坏了,紧紧的贴着树干,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看见她的嘴唇和手指上都有血,于是先把她牵到卫生间里擦洗了一番,然后让她坐在沙发上等着,她不肯,起身站在客厅门口,哭个不停。
客厅里有点乱,茶几上的玻璃果盘摔到地上,裂成几块,苹果和梨滚得满地都是。我在她床头柜的第二层抽屉里找到药箱,提出来,给她的手指敷上云南白药,用创可贴包扎好。接着把碎掉的果盘丢进垃圾桶,捡起地上的苹果和梨,装在塑料袋里提进厨房。
她看着我做完每一件事,这我是察觉到了,因为当别人把目光停留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肯定会有感觉的。
那天下午我们没去上学。她呆站在客厅门口,我就走过去,和她站在一起,直到耳边不再有任何声音,除了呼吸之外。我想她可能快要渐渐冷静下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星期五所发生的事,对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来说,真的是很可怕很可怕。
那天几天妈妈都在加班,中午她一个人在家。碰巧来了个检修煤气管道的人,思姚说那个人以前也来过的,她就让他进来了。检查没有问题,那人叫她在一张单字上签字,谁知她刚握起笔,他就从背后把她一把抱住,按到地上,茶几上的果盘也掉下来。思姚咬破了他的嘴唇,抓起一块玻璃碎片向他挥去,那个无耻的怕死鬼才仓皇的逃出门外。
我想,如果早知是这样,我肯定不会问她事情的原委,逼她回想那可怕的一幕。
征得她妈妈的同意,我把思姚带到我们家住,这虽然不是长久之策,但至少可以让她暂时远离那间令她恐惧的客厅,哪怕一会儿也好。
我们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连爸爸妈妈都没有。因为每多一个人知道,思姚的痛苦就会像底数大于一的指数函数在第一象限里那样疯狂的增长,我也会很难受。
打那以后,思姚变得不是一般的沉默,几乎不跟其他人说话,我问她什么,她多半也只是点点头,或者摇头,或者噢噢的应和一下。
她偶尔还是会哭,当然不会再像火山爆发那样。每次看到她流泪,我都努力的克制自己不许哭出来,要不然,我们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依靠了。
我常常想,女孩子长大真是很不容易。就拿我和思姚来说吧,小时侯,就算父母之间有矛盾,他们还是都很爱我们的,总把我们搂在怀里,温柔的爱护着。等我们长大了,肯定会遇到一个最爱自己的人,不开心的时候,他的肩膀就是最安全的避风港。而恰恰在十几岁,尤其是十四、五岁的时候,心思还简简单单的,许多突如其来的事情就都跑来敲门,必须自己去面对,即使受了伤,也只能把泪水往心里咽。
六
几个月后,思姚搬家了,离学校倒没什么变化,但离我家就远了许多。如果把学校看作角的顶点,我们的家分别在两条边上的话,那个角等于是60度又加了三分之一个圆周。
思姚的新家我只去过一次,摆设和以前大有不同。地面铺的是天然大理石,站在上面给人一种乘坐着夕阳余晖的感觉。沙发和茶几都统一换成木制的,茶几上已不再放水果,只在下面一层摆了一盒面巾纸和几本杂志。
换换环境,对思姚是很有帮助的。可是,一听说新房子是她妈妈那阵子加班的成果,我就说什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我们在时间默默的脚步声里,等待着伤口慢慢愈合。当夏季明快的绿色占据着城市里每一个角落的时候,思姚差不多就已经恢复了。偶尔还能看到她的微笑,隐隐约约的,就好象任何事都不曾发生过一样。但我知道,那时侯她其实很需要一个人,她需要夏天。因为我难过的时候,也会首先想起他,想和他一起走过的人行道,想他脚下的足球,橙色的衣服和一脸的阳光,然后就会觉得温暖。
这一点我比她本人还清楚。
该是我退出的时候了。换成任何人,我都没理由相信她会和我作出不同的选择。
七
眨眼功夫,中考也便过去了。也许你觉得关于中考我应该多说几句,但它确实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那两天是云淡风轻的日子。我和思姚,还有夏天,在考场外约好“并肩走进去,微笑走出来” 然后很轻松的pass了中考,过了重点中学的线,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
接下来漫长的暑假里,我们三个一起只出去了一次。
一次对我来说就已经够戗了。左边是我喜欢的男孩,右边是最好的朋友,尽管他们都很
快乐的和我说着话,我还是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一开始就不该夹在他们中间。
那天我们沿着市内环线去了不少地方,好象有佳丽广场,森林公园,还有维多利亚溜冰
城。具体的,我也说不清,只知道走了很多路。我本来方向感就不是很好,一个地方至少得去两次才能记住路线,所以不由得佩服夏天,居然把那么多好玩的地方走得那么熟。
说真的,那天其实是我记忆里最不愿翻开的一页。夏日里莫名的出现的阴郁天气,给我的心情涂上青灰的底色,傍晚过后,更显得黯淡。在距我家不远的车站下车后,我对他们说拜拜,然后目送他们的背影。我惊异他们并肩同行时的默契,每一步都是错开的,完全找不到军训时齐步走的生硬。那一刻,道路两旁的路灯突然亮起来,像接力赛跑似的,把淡黄色的柔光一闪一闪的推向远方。直到一片朦胧的光线淹没他们的身影,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经淌到了嘴边,有点儿涩涩的苦。
八
翻过两个月的空白,我迈进高中部大门,也被地球的公转带进了花季。
十月莫名的蜕下了秋高气爽的外衣,抬头几乎看不到蓝天,云层很厚,阳光钻空子想往地面上渗,可是没有机会。风有时刮得很厉害,像个人人喊打的小偷,扛着一袋子偷来的精力横冲直撞,连戴着挡风镜骑车的人都免不了偶尔低下头去抚弄眼睛。
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也像打翻了潘多拉的盒子一样,都在那时候一桩一桩的冒出来,让我措手不及。
其中给我打击最大的当然是父母离婚的事。我原以为他们不会离婚,因为从我记事起他们就一直在吵架,这往往给我带来一种错觉,以为他们充其量也就是无止境的吵下去罢了。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一家三口最后还是走上了法庭。我把四年前思姚的话重复了一遍“选择和妈妈一起生活,但要跟爸爸姓。”
爸爸走的那天,只用两个旅行箱装了他的衣物,剃须刀、手机、商务通、信用卡、一本我们的影集,和一些他常看的书。其余的东西都留下了。他在阳台上站了很久,抚弄着葡萄的枯枝,用铲子松了松土,然后给金钱橘、秋海棠、栀子花和葡萄一一浇水。这些都是他喜欢的东西,七年来他在它们身上倾注了很多心血,所以我们家的阳台才这么有生气。对此,那对白头翁是最有体会的,前不久楼上封阳台弄坏了它们的窝,它们也只是补补,不愿意离开。
我对爸爸说,还是把这盆秋海棠带走吧,比较轻,拿起来方便些。
爸爸摇头,把我搂在怀里,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抱过我了。好在我并没有忘记小时侯,他一出差回来就用胡子扎我脸的情景。直到现在我还坚定的认为,爸爸的胸膛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
爸爸提箱子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背的确有些驮了。我就帮他把另一个箱子提到门口。告诉他,我每天都会想他,一定要经常来看我。
目送了爸爸下楼,回到客厅,妈妈已经哭成了个泪人。她断断续续的跟我说,其实她依然很爱爸爸,不知为什么就是合不来。
我强装出一张微笑的脸给她看,安慰她说,没关系,爸爸也很爱我们。
其实最伤心的人应该是我。我不明白既然分开是这么痛苦的事情,他们在一起时为什么不珍惜,还要闹得天翻地覆。
我暗暗的下定决心,将来,如果遇到了最爱的人,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他,一定不和他动不动就吵架。
爸爸不在家的时候——我习惯这么说,因为自从他走之后,我总觉得他是在出远门,不久就会回来——阳台上的白头翁是在爸爸离开后的第四天飞走的,我敢肯定,它们一定去找爸爸了。
记得它们刚来的时候,胆子挺小,稍稍有点儿惊动就会吓跑,所以我和妈妈只能呆在房间里隔着窗子看它们,而爸爸在阳台上修剪葡萄枝就没事儿。我想,它们肯定很喜欢爸爸,尽管他的脚步声听起来还不如我和妈妈的温柔。
那几天,妈妈眼里的我一下子长大了,她什么事都跟我商量,比如煮桂花糊米酒藕粉是该放多些还是少些,晨跑用的休闲鞋该买平跟的还是坡跟的。我知道她的笑脸都是装出来的,所以我必须比她装得更像。可是我真的很累,整个人就像陷进无边无际的泥沼,左脚先迈一步,再迈右脚,接着又是左脚,机械的重复,不知还要坚持多久才能到达尽头。
九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约了思姚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家新开的麦当劳餐厅见面。我说心里很闷,想和她说说话。
事先忘了跟她讲,我希望她能一个人来。果然不出我所料,她把夏天扯来了。夏天推开橱窗旁的玻璃门,看见我连忙挥手,他的另一只手牵着思姚。我看见他们都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长袖带帽t-shirt,胸前印着mickey & minney的图案,突然觉得背后像被一跟又细又长的针狠狠的扎了一下似的,刺骨的疼。
如果我面前坐的是夏天或者思姚,也许我还可以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但他们俩儿同时都在,我就说什么也开不了口了。
夏天打破了方桌旁短暂的沉寂,提出要点儿童套餐。
我问,你该不会又拿玩具回去哄表妹吧。
思姚听了咯咯的笑了半天。
记得初三的时候,我和夏天一起来过一趟麦当劳,他点的也是儿童套餐。那次赠送的玩具很有意思,差不多是个变形金刚之类的东西,可以从一个机器人掰成一架飞机,拨动它的轮子再放到桌面上,还跑得飞快,险些撞翻了桌角的可乐。当时夏天摆弄它时的眼神,几分专注里夹杂着几分稚气,一直很清晰的映在我的脑海里。
男孩子的成长真的很快,才一年多,他的肩膀就变得结实多了,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迫不及待的拿玩具。他的眼睛里已经开始闪现深邃的光泽,但也保留着几许孩童的率真。
我不敢再多看他一眼,担心自己会不甘心退出。
那天,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说出原本要说的话,我们很融洽的谈了许多学校的事情,第一次亲密接触,还有布兰尼的baby one more time以及最新的日本偶像剧里长盘贵子和铃木保奈美的对手戏。当时的气氛接受的是快乐的话题,我没理由把内心的压抑插进去。
思姚的脸上带着幸福的表情,恐怕她自己都没来得及察觉吧。
和他们分手后我是一个人跑回家的,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总比想起暑假里目送他们远离的情形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