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你吗

百媚千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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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那美妙的瞬间:

    你就在我的眼前降临,

    如同昙花一现的梦幻,

    如同纯真之美的化身。

    ——普希金

    一

    又是一个初冬的清晨。

    灰白的雾气缭绕着整条街道,风的呼吸很微弱,太阳禁不住寒气的浸润,瑟瑟发抖,迟迟不肯探出头来。空气湿湿的,似乎并不清新,人行道的路面上,还隐隐约约留着几道扫过的痕迹。

    偶尔看到发色灰白的老人带着狗晨跑,除此之外只剩下两排静静伫立的梧桐,叶子落下来,给大地轻轻一吻,新的一天,新的问候。

    这是我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熟悉得好象脚上的鞋子。我的十六七岁,差不多就是踏着它向前延伸的。

    通常花上一刻钟,先笔直走,然后左转,再右转,学校的大门便不知不觉映入眼帘了。不过,这阵子,具体说是步入高三以后,我常常觉得它有些陌生,淡绿色的油漆微微脱落,露出斑驳的锈迹,也许将要离开的人,往往都会莫名的多那几分敏感。走到教室大约还要一会儿,高三用的是新教学楼,正对着操场,由于尚未完全打理好,底层空着。每次进去前,许多人都下意识的跺跺脚,新楼铺的是清一色的大理石,能映出清晰的倒影,跳动着,有的轻盈,有的活泼。

    我常常一个人捧着书登上楼顶,依偎在护栏上,校园的一草一木尽收眼底。每到中午,还有晚自习之前,操场总被挤得满满的,男孩子忙里偷闲,都拥进来挥霍活力。他们的球衣款式很多,曼联,或者皇家马德里,其余的我不认得,总之操场昏黄的底色一时间就被点缀得明快多了。

    我还在搜索他的身影,我固执的以为,他一定会出现。

    他是一匹野马,绿茵场是他的草原,他会出现的。

    但是,总有人热衷于不断重复那句话——他死了,车祸。

    两个月前就有人这么说,然后所有人都这么说。

    但我还是固执的以为,他会出现的。

    二

    他在学校很受欢迎,漂亮的灌篮,刁钻的射门,冲破终点线时轻松的微笑,把他送到许多女孩心目中最崇高的位置上。

    认识他以前,我是把他当作一道风景来欣赏的。

    每当想起他,我会自然的想起跑道边的看台,最上一层的台阶,和迟迟不肯坠下的夕阳。那天,他静静的坐在那里,手指交叉着搁在膝盖上,微低着头,身体的轮廓呈现出含蓄的亮色,淡黑的影子顺着台阶一层一层铺下来,推向这边,盖住了我的脚尖。我不禁向他走去,他的手臂和腿自然的弯曲,隐藏着一股力量的积蓄,仿佛只要踏上跑道就能脱僵般的发泄。我登上台阶,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脸。几束湿头发洒脱的搭在额上,汗水滑过鼻梁,他的眼睛就像即将澎湃的大海,平静而深邃。

    有事儿吗?他看着我。

    不冷吗,穿这么少,你。我没准备和他说话,有点儿语无伦次了。

    于是,我不声不响的坐在他旁边。

    无意间低头,发现脚边躺着一支香烟的过滤嘴,青烟划着弧线,斜斜的升起。

    你抽的?

    他的目光从我脸上滑过,默不作声。

    吸烟有害健康。

    我一字一顿的说完,起身走了。

    没有过多的言语,我们的初识就这么简单。

    现在想来,其实我并不讨厌他抽烟,香烟本来就是为男人而存在的,学校里也有一些男生在抽。但是我又不愿意看到这种吞噬生命的东西侵蚀他,或者说是玷污我心目中的风景,所以我起身走了。

    几天后,他在校门口叫住我,说他已经戒掉了。

    为什么?

    为你。

    我笑了笑,原来传言也有真的,他果然口齿伶俐。

    他问过我的名字后,道了声再见。

    我心里很清楚,他这样的男生,通常一所学校都难找出几个,受欢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总是独来独往,从不遵守些什么,偶尔和游荡在校外那些打扮入时的人来往,而且好象总有女孩追求。以前我从未在意过,可是不知为何,那天分手后,我的心却开始捣乱起来,砰砰的跳个不停。

    我琢磨着他的那句“为你”突然发现,原来我喜欢他已经很久了。

    三

    十月的一个星期二,千呼万唤,装修后的校阅览室终于重新开放,许多同学都去借书。我想恶补一下解析几何,站在高高的书架前,却又不知选那本好。题典题库对我来说有些压抑,应该借一本名题解析,方法要归纳得有条理,底下没找到,上面又太高

    “这本好,年级组长推荐的。”

    听声音,我知道是他。

    接过书,一时间却又找不出什么话好说。

    短暂的沉默过后,他问我想考那所大学。

    我说考**大学。

    我也是。

    你不考体校?

    我想和你上同一所大学。

    又是短暂的沉默,他笑了笑,说他必须先评上二级运动员,这样考上的把握就大了。

    那天放学,我第一次和他走在一起。

    空气里似乎可以嗅到几许别样的感觉,难以言诉,但它确实已经吸进体内,并且不断扩散,直至渗透到每一个细胞。

    我们被两道长长的影子牵着,迈着同样的步子。他的肩膀很高很结实,有安全感,额上的头发被风掀起来,让我看清了他的侧脸,嘴角隐隐藏着微笑。

    开始我们都没有说话,因为,我在等待他的声音。

    知道那天你站在我面前给我的感觉吗?

    什么?

    你像只小鹿,很好动,而且任性。

    也许是吧。

    我爱你。

    爱我?为什么?

    你和别的女孩不一样。

    不一样?

    她们眼里我只是背景,而在你眼里我是风景。

    这就是你爱我的理由?

    他沉默不语。

    我有些失望了,这种失望,与先前那别样的感觉一样,都难以言诉。好象刚才我手里还捧着一只完好的玻璃杯,一下子它就坠到地上,碎了,水洒了一地,而这杯水里溶解的,正是我的梦想。

    后来,他转换了话题。

    说到他的家,破裂的,有一个用再多钞票也填不满的缺口。

    他的童年,最好的玩伴是草丛里的昆虫。

    每当女孩对他说“我爱你”时,他用“我不爱你”回敬她的虚荣心。

    他游手好闲,喜欢兴风作浪,找人发泄愤怒。

    最后他说,他不是好人。

    分手时他问我:“我可以爱你吗。”

    四

    我不能爱他。

    当贾母发现黛玉对宝玉有心后,就不再疼爱这个外孙女了。现在依然如此,十六七岁,没有资格去爱。

    顾忌着形象,我的生活洒脱不起来,知道a postman is a man who delivers letters这种句子很傻,还得天天捧着,像基督教徒阅读圣经那样虔诚。做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的意义,恐怕就在于可以更快的摆脱它吧。

    那阵子的天气吻合了我的心情,抬头根本看不到蓝天,云层很厚,阳光钻空子想往地面上渗,可是没有机会。风渐渐大起来,穿透毛衣的缝隙,把我的体温一点点的带走,很冷。这件毛衣质量其实很好,是我从真维丝专卖店新买的。现下,休闲装连锁店满街都是,除了真维丝,还有佑威、高邦、佐丹奴,这些服装耐穿又好看,都很受欢迎。我看到他的衣服上绣着“真维丝”的商标,所以对这个品牌也钟意起来。

    我承认,不爱他是很困难的,就连一枚小小的商标也能让我想起他。

    但我强迫自己把他安置在视线的另一端。

    无意中我开始倾听迈克尔杰克逊,听他在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唱的歌,印象最深的是one day in your life(生命中的某一天):

    one day in your life

    (生命中的某一天)

    you’ll remember a place

    (一个遥远的地方将在你的脑海浮现)

    someone touching your face

    (在那儿,有人第一次触碰了你的脸)

    you’ll come back

    (你会希冀着再次置身那旷野的中心)

    and you’ll look a肉nd you

    (环顾四周)

    one day in your life

    (生命中的某一天)

    you’ll remember me love you 肉nd here

    (你会忆起,我曾经爱过你)

    you’ll remember me somehow

    (你还会记得我,直到永远)

    though you don’t need me now

    (也许,你已不再需要我了)

    i will stay in your heart

    (但我依然勾勒着你记忆的地平线)

    and when things fall apart

    (在时空匆忙的迁移中)

    you’ll remember one day

    (我知道,你不会忘记)

    one day in your life

    (你生命中的那一天)

    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乐音,真的。尤其是在繁星满天的夜里,独自倚着窗,等待那旋律像清澈的溪流一样淌过心田,潺潺的水声里,有生命奔涌的灵动。

    十月二十号他满十八岁了,我在唱片店选了一盘cd送他,其中收录了这首歌。我说,其实我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他笑了,握住我的手,好半天才顺势接过cd。

    五

    我的记忆非常明晰,最后一次与他长谈是在十一月二十号。

    整整一个月,我刻意的和他保持着距离。

    因为我们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

    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已经决定放弃。

    因为我爱他,不是贪慕,不是虚荣,就是简简单单的爱,所以他爱我——对我来说,这实在太荒谬了。

    十六七岁的女孩,心思都是很微妙的,像宁静的水,荡激着微澜,单纯得容不下一颗沙粒。

    我预感到了伤害的逼近,如果没有时间在受伤后等待伤口愈合,那么只能事先远离危险。

    我们踩着梧桐的落叶,在人行道上并肩走着。他说好久没听到我的声音了,要我随便说说。

    我告诉他,我常常会对一些遥远的事物产生亲近的感觉来,

    比如我觉得座头鲸是最美丽的动物,背部黑得发亮,肚皮雪白雪白的,两种对比色交界处的曲线又那么明晰。我从电视上看过它们在碧蓝的海面上畅游的情景,似乎带着微笑,这样的微笑,透露着自然的清新,比蒙娜丽莎那生硬的嘴角可要灵气多了,所以我也常常梦想有一天,能够抱抱这个亲切可人的大家伙

    他说,我觉得你很有爱心。

    每个人都有啊。

    那不见得,我就是个例外。

    不可能。

    真的。

    我沉默,他也沉默,脚下的叶子在抢着发言,悉悉簌簌的。

    能告诉我什么是爱吗?他停住脚步,问我。

    这个我也不清楚,记得雪莱对它下过定义的,我念给你听。他说,当我们在自身的幽谷中发现一片虚空,于是在天地万物中呼唤、寻求与身内之物的通感的时候,受到我们所感、所惧、所企望的事物的那种情不自禁、强有力的吸引,就是爱。

    很抽象。

    我也不太懂。只是无意间读到了他的那篇论爱,觉得很感动,就背下来了。

    你信不信,我立了一份遗嘱。

    遗嘱?

    对,我死后想把身体捐出来,完好的器官用来移植。

    为什么?

    我是坏人啊,没干过好事儿。除你之外,我好象真的从未爱过谁,经常伤害别人,就连陪我玩的蛐蛐都被送去喂鸡了,呵。反正人死了什么也不知道,借机积点德不好吗。别误会,我可没打算马上去积德,还有件很重要的事等我去做——

    我诧异的看着他的眼睛,平静而深邃,像即将澎湃的大海。

    他牵起我的手,说,我爱你,让我带你去看座头鲸。

    那一刻,我突然想,如果可以一辈子被他这样牵着,该多好。

    六

    我想得很多了,我所了解的他,差不多就是这些,可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才刚刚

    开始。

    俯瞰着操场,跳跃的身影越来越少,可他还没有出现。

    他死了吗?

    我真后悔对自己问这样的问题。关于他的一点一滴,都在我心里悄悄的藏着,只要撬开一点空隙,那些鲜活的片段就会一个接一个地跳出来,合成一个完整的他,站在我面前。

    这样的他,是不会死的。

    可是他为什么还是迟迟没有出现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在车祸中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依照他的遗嘱角膜移

    植十六岁的女孩重现光明康复

    这是报纸告诉我的,我要找面巾纸,我读不下去了。

    他死了,是真的,那是他的名字。

    我原以为这样的情节只会乖乖的呆在小说里,而它却偏要选择在我的生活里发生,让我措手不及。有些事,看着别人遭遇,或许为着某种共鸣,还可以哭出来,而一旦撞到自己头上,除了忘记一切的表情,真的什么也做不了。

    七

    初冬,气温已经降到了冰点。

    我又去了趟书店,以前和他一起去看过的那一家。我问老板,能不能打个折收回那本挪威的森林,我几个月前买的,还是崭新的。

    我不能把这本书继续留在身边,它营造的那种感伤的氛围,浓得化不开,我想我是离得越远越好。只是其中有一句话,我默默的记了下来:

    死去的人已经死了,

    活着的人还要活着。

    也许,那一刻他真的很痛吧,但现在,我想他应该已经好了。他的眼睛依然在看这个世界,是那双平静而深邃的眼睛,那双像即将澎湃的大海的眼睛。

    当我死时,世界啊,

    请在你的沉默中,

    替我留着“我已经爱过了”这句话吧。

    ——泰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