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寄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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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县城最繁华的地方在东街,商家林立,人潮汹涌。

    位在这条街上的吉样酒楼,占地辽阔,分有一楼大堂和二楼雅座,每日进出的客人川流不息,是当地最负盛名的酒楼。

    不过,它最教人称奇的不是菜色多、菜肴美味虽然这也是它招揽客源的一绝,而是闲话多过牛毛,每个人都喜欢在此处高谈阔论。

    所以若是想打听些什么,或是听听近日发生什么事,来吉样酒楼准没错。

    二楼靠窗而坐的男女和低头猛吃的少年和女娃,则无意流于俗媚,他们耳不闻杂音,安静进食,怡然自得地自成一方天地,

    “吃慢点,红红,没跟你抢,小心噎着了,”阿寿劝了句。真有那么饿吗?

    竟把整盘菜倒进碗去。

    谁说没人跟我抢,你是眼睛瞎了是不是?没瞧一筷子粉皮肉丝从我面前经过,落在你的碗里,还有那碗嫩笋鸡茸汤苏!快吃、快吃,绝对不能吃输人。

    阿寿没瞧见桌上的龙争虎斗,倒是看出红红心里的不满,红红不只一次从她碗中夹走陌千臾夹给她的肉片,还得意又带点轻蔑地扬起下额。

    她看了好笑却不说破,由着红红孩子气的行径,她本就对荤食没多大兴趣,吃它只是为了填饱肚皮,

    不过红红抢得再凶,她的碗里也始终没空过,醋溜鱼片、双菇炖鸡、水晶肘子色香味俱全的各种佳肴堆得碗尖。

    无奈地叹喟,她一脸求饶地望向喂上瘾的男人,她的食量真的无法和猪媲美。

    “喝点白术菊花酒,补神定气,治心虚寒,对你的脑伤也益处良多。”脑疾比其他疾病包棘手,不易疗愈。

    陌千臾时时惦记她的失忆,她一日不想起来便一日难受,他看了心有不忍。

    虽然身体并无大碍,阿寿天生的复原能力加上他的医术,玉肌水肤不留瑕疵,美若白玉,可他仍然无法安心,脑部的病变向采最难预测,他不赌那万分之一。

    “我好了大半,头也少疼了,你别老为我忧心,死不了的。”她的用意是想让他宽心,结果反而说到他的恐惧。

    “什么死不死,别胡说,晦气,我怎么可能让你有事。”他突然记起救起她时的情景,竟有些害怕起来。

    当时她的脸和四肢呈焦黑色,浑身雷击后的烧焦气味,他诊了好几次都诊不到脉象,几乎已是死人一个。

    是他不死心一试再试,才诊出微弱气息,并以炼制不易的“回魂丹”混其鲜血喂入她口中,再用内力催化药性才救下一命。

    如果他再慢上一盏茶工夫,恐怕佳人芳魂已逝。

    阿寿唇角微扬。

    “我知道你费了多少心力救我,我这条命是捡回来的,若是没有你,我也不能安然坐在这里。”

    陌千臾取巧的接话“那你打算怎么报答我?救命之恩可是大过天。”

    “我一直以为你是儒雅谦逊的君子。”施恩不望报,一切但求问心无愧。

    “我也曾经以为我是,直到遇见你。”他将鸡肉去皮,放到她嘴边,眼中温笑透人心坎,徐徐而入。

    “”说不过他,她选择沉默,勉为其难吞下入口即化的鸡腿肉。

    树无皮,必死无疑;人若无皮,天下无敌,她认输。

    一张桌子四个人,除了楼下传来的嘈杂声,鸦雀无声,

    也因为没人开口说话,埋头进食才听清楚底下酒客的交谈,其中几人的闲聊令陌千臾手中的筷子一停,眉心徐徐拢起。

    “你们听说了没?名剑山庄的霍五死了。”

    “什么?!几时死的,他不是才四十出头而已?”正值壮年、武艺超群,哪像短命之相。

    霍五死了?陌千臾心口咯瞪一下。

    “上个月十九,被人发现死在城外五里坡。”

    上个月十九不就是他救他的那一天?

    “怎么死的?”

    “一剑穿心,连心都给刨了,捏爆丢在一旁,死状甚惨。”手段真凶残,杀人还不给全尸。

    “是江却追杀吧!他到底惹上哪一路的凶神恶煞?下手这般狠毒。”人死恩怨了,何必虐尸。

    声音忽地压低,似怕被人听到。

    “是三玄教。”

    “什、什么,近年崛起于南域的三三玄教?!”传闻以人血献祭,残暴狠戾的邪教。

    “根据百晓生透露的消息,芝高人胆大的霍五居然潜入三玄教总坛,盗走他们镇教之宝“苍日]。”存心找死嘛!难怪人家不放过他。

    百晓生,百家乒器谱编者兼万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天底下没有他不知道的秘密。

    “什么是“苍日”?”是刀剑还是神物。

    “你连“苍日”是什么都不晓得,还怎么在江湖上行走,那是一颗通体墨黑的圆珠,约鸡卵大小,能驱邪避毒、延年益寿。”

    陌千臾不动声色的以口就怀,饮了一口酒,指尖抚过腰间锦袋里的圆物。

    “霍五一死“苍日”下落不明,三玄教派出十位圣女四下找寻,认为他死前最后见到的人有可能是拥珠人。”若是三玄教找上门,恐怕凶多吉少。

    最后见到的人?陌千臾眼神蓦地深沉,思忖着该如何避开这场灾祸,保住在意的人。

    霍五身上的伤是他医治的,所用的伤药也是他独家研制,而药材大都采自落雁山,稍通医理者一见用药便知到何处寻人。

    医名在外的他会是第一个被怀疑的人。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他不过本着医者仁心救人,没想到竟招来天大的麻烦,

    “怎么了,你脸色有些发青。”他面色凝肃,似有忧思在心。

    “发青?”他失笑。

    顶多是苦恼不得安生,又要面对无心掺和的江期,还不至于胆怯这点小事。

    “你印堂暗沉,面有青色,近日必遇灾劫,小心血光之灾,”此事可大可小,马虎不得。

    陌千臾取笑道:“莫非阿寿会看相不成?”

    没往心上放,他听听便罢。

    抿起唇,她轻轻皱眉。

    “我晓得你们把这种事视为怪力乱神,但有些事宁可信其有,别太坚持己见。”

    “阿寿的关心我收到了,我会谨慎行事,绝不让你担忧。”该来的总是会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不是担忧,而是忠告,我看得见”周遭人的命格,寿命长短,她一目了然。

    “小心”

    阿寿正想说出自己异于常人的能力,冷不防一道黑影朝面部袭来,陌千臾及时拉开她,以长筷拍开伤人暗器。

    定神一瞧,掉落地上的是一只绣花荷包,沉甸甸的,虽然不致命,可砸到人绝对是疼痛不堪。

    “谁准你靠近他,还不给本小姐离远点,你知不知道他是我看上的男人,没有人可以对他痴心妄想!”

    听到刁蛮至极的娇斥声,陌千臾忽感头大的露出苦笑,为时己晚的想起,县城内有个他避之唯恐不及的女人,他居然还自投罗网地踏上她的地盘。

    “杜小姐”

    “陌大哥,人家说过多少遍了,以你、我的关系,叫我晴雪就好,人家千盼万盼总算盼到你了。”她媚眼生波,眨呀眨地,眨出我见犹怜的泪光。

    明眸皓齿、媚态横生的杜晴雪,一身大唐女子打扮,绣着花鸟图案的凤尾裙,上身是薄可透光的嫩黄丝衫,艳红色的抹胸十分抢眼。

    最让人难以移开视线的是她那丰腴的双峰,波涛汹涌,呼之欲出,美好青光拢不住。

    不只是男人,连女人也会看傻眼,盯看她刻意展现的娇媚和丰满体态。

    “礼不可废,杜小姐,在下来得仓促,恐怕无法登门拜访,杜大人他如今可安康?”陌千臾拱手行礼,进退谈吐不逾矩。

    杜晴雪正是那县太爷的千金,她容貌出众,眼高于顶,自恃有点才情便目空一切,竟以桐县第一美人自居。

    “你怎么只问我爹好不好,不问我想不想你,要不是有人瞧见你在市集走动,我都不晓得你进了城,”她不满地嘟起嘴,语带娇嗔。

    陌千臾身形一动,不着痕迹地避开她落在肩上的柔荑。

    “杜小姐说笑了,你乃是备受呵宠的官家千金,在下不过区区游方大夫,哪里值得小姐费心关注。”

    所调最难消受美人恩,他躲她躲得凶,平日若非必要绝不进城,就算进城也会迅速办好事情,尽早离城。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对县太爷千金的错爱,他敬谢不敏,有多远离多远。

    杜晴雪无视名节对他百般纠缠,作风大胆地频频示爱,要是他不谨守分际与之往来,恐怕落人口实,成了入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