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匪我思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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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像做了很多梦。

    大部分是关于吃,我梦见自己坐在学校东门外的小馆子里,吃蒸饺,一口一个,吃得满嘴流油,桌子上一堆小笼。后来又梦见导师破天荒地请我吃饭,竟然还是吃西餐,我是个左刀右叉还是右刀左叉都分不清的主儿,于是在梦里坐在金壁辉煌的西餐厅里,满头大汗的切牛排,好容易切下一块来,刚刚塞到嘴里,忽然导师对我说:“你论文盲审没过,这次拿不到学位。”

    一口牛排顿时噎在那里,上不能上下不能下,呼吸瞬息一窒。

    拜托,我想过的千种万种死法里面,可不包括被牛排噎死。

    但越急越噎得厉害,我透不过气来,胡乱的伸手抓自己的胸口,可是怎么也抓不到。然后梦到杨逍,远远的一袭青衫,就是看不清楚,但我就明明知道那是杨逍,于是拼了命追上去,只是嗓子里噎着牛排,想喊也喊不出来,想叫也叫不出声!终于追到近处,那人蓦然回过头来,竟然是张铁林!皇阿玛眼睛一瞪,胡子一吹,顿时吓得我一身冷汗,连噎在嗓眼里的那块牛排也“咕咚”一声咽下去了。

    这下子呼吸终于顺畅了,可是天地之间忽然黑下来,连皇阿玛也不知去向,耳畔风声轻软,万籁俱寂。

    我恢复了一点点知觉,因为胸口就像被剜去了一大块,疼得连呼吸都成了最可怕的事情。

    然后,我就又疼得晕过去了。

    中间我疼醒了几次,都是疼醒再疼晕,疼晕再疼醒,在清醒的那一秒我也想过,我这运气真不是一般二般的衰,不是说中国古代就发明了麻沸散么?为啥就没人给我用点麻药?疼得我啊,只好又晕过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再一次的疼醒了,这次倒不是胸口疼,而是头顶疼,就像是被蚂蚁咬了一口,疼得我身子一跳,旋即有清凉的手指按住我的腕脉,说道:“好了,知道疼了。”

    容我靠一声,我又不是傻子,我一直知道疼好不好?就是疼得没力气说罢了。

    但这次竟然有力气睁开眼睛,可是两眼望出去,仍是白花花一片,我阖上眼睛,沉沉睡去。

    注意,这次不是晕了,而是睡着了。

    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的时候先看到蛛网密布的破败屋顶,我的手指可以轻轻的动弹,触到身下圆细光滑的纤杆,脸颊旁全是稻草,才渐渐明白自己是躺在地上。然后,才看到满室金色的斜阳,果然是间破庙。

    破庙这种地方实乃江湖行走救急之最佳场馆,适合避雨、偷听敌人计划、暗杀、约会、比武等等各项江湖活动,其中最适合的当然就是躲避仇家追杀

    挺拨的身影伫立在窗前,金色的余晖形成朦胧的逆光,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一颗心怦怦乱跳,不会真的是皇阿玛吧?

    那我可真不要活了

    “姑娘,”他眼睛深遂,在黄昏晦暗不明的光线下,仿佛静暗的潭水,泛着深不可测的幽蓝:“此处不宜久留,只怕敌人不刻即至,你能走路么?”虽然是商量的语气,但其中有不可置疑的威慑,倒仿佛是命令。

    我不由吸了口气,稍稍一动就痛彻心扉,真正的痛彻心扉。哪怕给我一颗芬必得也好啊,疼得我,立刻两眼泪汪汪。

    那人眉头微微一皱,二话不说打横抱起了我。

    我我我又要晕了

    帅啊!那个动作帅啊连抱人都抱得这么帅这么孙兴这么左使

    只是你到底是不是杨逍诶?

    可惜现在不是花痴的好时机,因为帅哥抱着我正大展轻功,帅哥轻功也不错,只可惜跟韦蝠王比差得实在太远了,抱着我不过行了数里便内息不均,只听他呼吸短而急促,脚下的步子也渐渐虚浮,却仍竭力赶路。

    我肚子很饿,伤口很疼,而且非常想唱歌。

    跟着旅行团导游混过的人,大概都知道什么叫唱歌吧。

    所以我非常郁闷,帅哥当前,不管他是不是杨逍,你叫我怎么跟他开口说人生最急是要唱歌呢?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忍得我都想哭了。

    忍无可忍,实在是不能再忍我终于只得硬着头皮开口了:“那个公子?”

    他却并没有回应我,我明知他正全力施展轻功,只要一开口说话内息便浊了,所以他才会不吭声。

    于是我非常没出息的说:“我那个没什么”

    然后低下头去。

    我真的不晓得怎么说啊啊啊啊!

    太抓狂了!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直忍得我全身发抖,帅哥终于刷一下收住脚步,问:“伤口很疼?”

    我完全有气无力,连嘴唇都在哆嗦:“不是。”

    天色已经全黑了,月亮刚刚升起来,照见他眉宇分明:“谢逊虽被暂时引开,但他武功高强,为人精细,只怕不过一时半会儿就会发现上当,立时就会追上来。”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人有三急

    我真的不能忍了。

    心一横,终于,说了。

    “我要唱歌!”

    后果是帅哥眉头微微挑起,非常不解的望着我。

    我叹了口气,果然,我遇上的这个作者是后妈,怎么倒霉怎么尴尬怎么难堪她就怎么收拾我。

    我决定认命。

    于是,我很大方的对帅哥说:“麻烦你你走开去二十步,不等我叫,你不要回来。”

    好的,聪明的帅哥终于明白了。

    扭头就走,刷一下就闪人不见了。

    顿时剩下我独自一人呆在这荒山野岭,林深草长的地方。

    一阵风过,嗖嗖生寒,连月亮忽然也被乌云遮住了,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这个不会有老虎吧?

    我真有点想哭了。

    正在抖抖瑟瑟的时候,忽然远远传来了歌声,起先以为是幻觉,侧耳倾听,却真的是歌声。男子的嗓音,低沉清冽,仿佛一缕清风拂面而来。

    啊啊!

    虽然只交谈不过廖廖数句,但我已经记得他的声音,没想到唱起歌也这般好听。隔得甚远,唱的是什么词听不清楚,只听他轻轻敲着树干,漫声而歌,很明显是在告诉我,他还在这里。我眼圈一红,差点没感动得又要哭,我这两天咋就这么脆弱呢,可是知道他其实并没有走太远的感觉真好,起码,我不怕老虎了。

    奔波了大半夜,到了天亮时分,也已经找到市集打尖,但两个人都不想说话,我是伤口疼,他想必是累的。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知为什么,伤口越来越疼,疼得我连粥都吞不下去一口,人也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