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番外•小絮(上)

吉 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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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我缓缓睁开眼,薄雾绵绵,景物都被蒙上了一层迷雾。

    我来这里……多久了呢……

    我挑了一件藏青色的长袍披上,随意挽了个发髻,然后拿起桌上唯一的一根发簪,微微失神。

    七年了,这钗子也有点磨损了,何况是感情呢。

    今日天气大好,我早早开了门,行人三三两两,我微笑的听着他们闲聊,偶尔几个男子看我无聊,善意的招呼我过去一起喝茶,我笑着拒绝了。

    良叔来给我做媒,我推了,他问我是不是在等谁。

    我微怔,然后摇头。

    我说,要不是舍不得这醇香的桂花酿,说不定我早就遁入空门常伴青灯了。

    良叔突然严肃的说,这个笑话不好笑,我笑着不置可否。

    他给我讲了公子小米与傻子阿九的故事,那个在村子里流传了好久的故事。

    阿九长着一张比男子还要好看的脸,她的皮肤很细腻,笑的时候两颊浅浅的酒窝若隐若现,迷倒了多少的男子,可惜,她是一个傻子。

    阿九的爹是个寡夫,一个人照顾孩子,村里的人都看不起他们,可是他都默默的忍受下来,只有夜里回到家,看着阿九傻笑的脸,他才会小声的哭泣。他说,阿九,为什么你是傻子阿九。

    阿九听不懂,她只会用手笨拙的拍着她爹的后背,笑得愈发的明媚。她常受到比她小的孩子的欺负,可是她不会愣愣的在原地给人打,她跑得很快,臂力也很惊人,有一次被抓到了,她一发狂竟把那个比她高两个头的女子抓起来扔了出去。村子里的人知道她不好惹的,于是只敢偷偷的作弄,阿九却是玩得很高兴。

    小米是村长的掌上明珠,自出生就受到所有人的宠爱,他有着明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仿佛会说话似地,微卷微卷的头发,蓬松的可爱的像个娃娃,是村上所有女子的梦中情人,可是小米却一个也不喜欢。

    他只喜欢阿九,那个不懂情的傻子阿九。

    “小米,你就像天上最璀璨的星星,你值得更好的!”

    小米却不管他的村长娘亲的语重心长,值得是一回事,喜欢却是另一回事,于是,他提起裙子便跑了出去,村长在他身后气急败坏的道,孽障!

    “阿九阿九,你喜欢我吗?”小米抓着阿九的双肩,不顾什么男子的矜持,非要得到一个答案。

    阿九不再玩手中的杂草,笑眯眯的说,“喜欢!因为只有小米才不会说阿九是傻子,小米的笑是全世界最好看的!阿九最喜欢小米的了!”她用力的点了下脑袋,仿佛不足以表达自己的肯定似地,又点了一下。

    小米的眼睛瞬间变亮,她揉了下酸涩的眼睛,嗔笑道,“傻子!”然后红着脸跑掉了。

    “小米小米,为什么也喊阿九傻子了呢?”

    阿九扔下手中的杂草,追着跑上去,阳光轻轻的洒下,沿路的笑声编织成最幸福的梦。

    可梦,总有醒来的一天。

    “阿九,娘不让我嫁给你!阿九,我们私奔吧!”小米着急的拉着阿九的手,可是阿九却看不懂他的意思。

    “小米,私奔是什么呢?”

    “就是永远永远在一起!”

    阿九高兴的拍着手,“好啊,阿九要跟小米永远永远在一起!”

    两手交握,相视灿笑。

    可是他们却迷路跑到悬崖边,不小心的踩空了脚,阿九双手紧紧抱着小米的腰间,嘴巴死死咬着悬挂在脑袋上的树枝。

    “阿九,你为什么用两只手抱着我啊,你松嘴,不,你松开一只手!”小米哭着大喊。

    阿九只是辛苦的摇头,她双眼盯着那树枝,死死咬着,一滴汗水落到小米的脸上,滚烫滚烫的。

    阿九曾经说过,小米是所有人的宝贝,阿九要用两只手才能抱起来,无论发生什么事,阿九绝对绝对不能放手!阿九答应了的事是绝对不会反悔的,阿九不是傻子,阿九喜欢小米!

    傻子……傻子阿九……

    后来一滴血也滴落到小米的眼睛上,两滴,三滴……刺痛了他的眼睛。

    小米的哽咽,与泪水静默的化在空气中。

    ……

    “后来怎么样了?”我问。

    “后来啊,他们没有后来了。”良叔摇摇头,目光中溢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小米回家嫁人了,而阿九却失踪了。”

    所有的故事有着美好的开始,却未必有个美满的结局。

    阿九。

    我轻轻的吐出这两个字,即使只是相似的名字,念出口,也觉得,好像就和你在一起。

    阿九,她不是你,可小米,却是我。

    ***

    景天十二年冬,我终于离开了那个牢笼。

    我一直记得,那个夜晚,是如何将我迷茫枯燥的心境颠覆,烧成了烈火熊熊。

    凌然揽着我的肩,细细密密的吻轻轻地落下来,我定定的看着窗外的槐树,心如死寂。

    她说,絮儿,对不起。

    她承认了,尚书府的灭门的确是她主谋的。她说不要怪她,她也是被逼的。

    我却笑靥如花,凌然震惊的看着我,小心的唤我两声,我没有回应,她失落的离开,然后,十几天没有再出现。

    当初,我是怎么动心的。

    什么是情,什么是爱,那必定是华美至极,否则怎会教人苦苦追随甘之如饴呢。我以为那如梦里看见的俊俏女子,那是爱情;我以为红霞飞了满脸、心如鹿撞,那是爱情;我以为心如刀割,却万分不肯舍下,那是爱情。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做任何修饰的爱情,便是爱情的五味杂陈。酸甜苦辣咸,淋漓尽致。那一切,仅是我自以为的,爱情。

    我认为最不可能的爱情,却被我推至门外。

    为什么,我还年轻,心却已经沉重的不能再背负一点情绪。

    于是我渐渐明白,那年秋日的清晨中,我以为爱上你,你假装爱上我,这就是我们的缘分。

    凌然死了。

    她死在我的□□中,她说,她一直知道的,她没有阻止我。她很得意的告诉我,不要以为只有我才会下毒,她也给我下了断魂散,虽然没有我下的毒性烈,却能一点一点的毁掉我。

    断魂断魂,花落断魂,絮儿你离去那天,一定是最美丽的。

    她说,絮儿,我爱你,这一生。

    我笑了,我说,我却恨你,生生世世。

    这个冬天很冷。

    冷得我的心都麻痹了,我突然感到很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剩下的日子我该做点什么呢。

    凌然死之前说,我等你,絮儿。她笑得很狰狞,她的模样紧紧的刺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甚至在无数个午夜里,跳出来缠绕着我。

    不!我要活下去!

    那一夜骤雨狂风,秦家沉冤得雪,凌家得到了报应,而我,却真正没有了家。

    他们给了我很多的钱,然后把我赶出凌府。游走在街头,我的脚下尘埃尽数化为泥土,被雨滴溅起,争相飞上那素白的衣角。

    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直到那衣袍被我弄得一片乌黑,脚步沉重得不能再迈开的时候。抬眼,瑟瑟清寒中,唯有头顶的灯笼亮起一点暖意,照亮了寂静的暗夜。而连绵的雨水,沿着瓦檐滴滴答答的滚落下来,溅在地上,瞬间便碎成一地流华。

    我惨淡的笑了,如今的样子哪有几分宇朝第一公子的姿采呢。

    雨声里,我隐约听见身后的门里轻声歌唱,搭着客人们拍掌叫好的笑声,合着一缕陈年的酒香,一起飘散出来。

    我神差鬼使的走了进去,他们却不计较我的邋遢。

    这个镇,叫无名镇。而我,舍去了姓氏,今日起,只有公子絮,一个埋葬了过去的男子。

    然,时光流逝,心中的悲凉早已压过记忆中的缠绵。虽然还有磨灭不掉的回忆,可是我却已经开始害怕回忆了。

    看到会把眼睛笑成弯月的女孩,我想起你;看到调皮的爬着大树的小孩,我想起你;听到一个丫鬟说‘少爷,我错了’,我想起你;闻到那浓郁的桂花香四溢,我想起你。

    想你的时候,整个世界好像在下着蒙蒙细雨,我的心是灰色的,而雨却是透明的,看着它,会折射出一个一个想念你的我,凝结成丝,我对你的念,密如青丝。我总是想,要是你下一刻就出现在我眼前,就算只是一个瞬间,只是一个擦肩,只是一个背影,那也该多好。

    然后,你会跟我说: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里,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我仰脸微笑,一如追寻阳光而生存的向日葵。

    无数个失眠夜过去了,我明白,或许光阴无情流逝后爱情依然存活,可是,有种感情虽细水长流却酵藏深远。而我,却早已被埋藏在这无法磨灭的深远中。

    我却犯了一种叫想相思的病。

    此病,无药可救。

    我开了间名叫“桂花酿”的酒肆,我期盼着,醇厚的酒香,什么时候能把你带来。

    我雇佣了几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当小二,他们心思很单纯,不计所有的为我卖力。

    来喝酒的有书生,有屠夫,有镇长,有乞丐,他们对我都很客气,这个小镇的居民即朴实又好客,他们从来不问我从哪里来,也不问我有何打算,每日随便说说笑话,划划酒拳。

    日子简单而又充实。

    小九,我有点明白,你想要搭一件小木屋的普普通通的愿望了,可是,我似乎明白的,有点迟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