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番外之结婚

流白靓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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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女士,核磁报告显示,你脑袋里的恶性星型胶质细胞瘤,都不见了。”

    “这说明什么?是说我的脑癌不药而愈了?”

    青色表情诧异地看着面前的她的私人医生撄。

    医生其实比她还要震惊,对于青色的病情,他是最先发现并告知她的人。

    也正因为这样,才早早的就劝她去专业的正规的大医院,再进行详细繁复的确定偿。

    因为这种脑恶性肿~瘤的特殊性,和强大分裂恶化程度,一般发现都已经是晚期,且医生都不会建议手术治疗。

    说句不夸张的话,开刀比不开刀,死的更快啊。

    因此,青色之前基本也就是靠吃药。

    她甚至连放化疗都没有去做。

    *

    青神大陆的这一趟穿越之旅,在她自自家厨房醒过来后,总有种恍然若梦的感觉。

    若不是畴铮的那具小尸体,也跟着一起被带了回来的话。

    她绝对会以为她不过是在厨房里晕倒了,然后做了一个离奇的梦。

    以为自己在那么一个叫做青神大陆的地方,邂逅了一个只会做鱼的男人,并且还生下了一个父不详的孩子。

    可她现在知道,那些都是真的。

    畴铮的那具兽尸体,她还没想好该怎么处理。

    按说是应该找个花坛去埋了,要不送去专门给宠物火化的地方,烧了也是可以的。

    可接二连三的都把它放进了环保袋里,都要出门,又还是犹豫的抱了回去。

    它的身体还是软的,并没有像其他死掉了的动物一样,会变冷变僵硬。

    青色总有种它还会醒过来的感觉。

    虽然之前恨他恨得都不知道该怎么才好,可如今的她回来了她自己的世界,以为自己的尸体已经被警方发现,并解剖处理掉了的噩梦里的情景,也没有发生。

    她活过来了。

    身体还在。

    而这个世界里的自己,又恢复了孤独一个人。

    唯一能证明她曾鲜活的爱过的,可笑的就剩下畴铮的这具兽尸了。

    所以,她用了一个小小的藤筐,里面铺上了柔软的毛毯。

    然后就把畴铮那黑色的小小的一团小身子,放到了里面。

    假装当他只是睡着了。

    她自己则穿戴整齐妥当的如期去了公司。

    看着每个恭敬地看见她,就端正的叫她一声‘青总’的自己的员工,青色第一次对他们露出了微笑,也回以一个颔首。

    惊呆掉无数人的下巴。

    在她步入电梯后,她不是没听到身后细碎的惊讶话语。

    “青总今天怎么了?居然对我笑了呢!”

    “哎呀,是啊,吓死我了,宝宝的心跳现在还蹦蹦个不停呢!”

    “不会是青总恋爱了吧!”

    ……

    电梯隔绝了讨论声。

    金属门内的她,只是对着光可鉴人的电梯门,摇头一笑。

    在他们看来,不过是一个双休日不曾见到自己。

    可在青色看来,却已经是整整一个人世的久违了。

    因此她不介意给自己的员工们,多一点点善意和柔软。

    总是高冷冰山女王范的总裁,也是会累的。

    以后她不用为别人的目光而活了,而不是恣意一些,更自在一点?

    好在隔了一个人世的距离,她的金融意识和专业本能,并不曾也跟着一并丢了。

    用了一个上午,重温了下过去几周的文案和报告,总算衔接了回来。

    一天的时间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

    晚上开车回到家,看着黑乎乎的家,干净冰冷的厨房。

    即便把全部的灯都打开,也照不亮心头的寂寥。

    “果然习惯了温暖怀抱的人,再回去到单身狗的日子,真是太虐心了!”

    青色苦笑自嘲了一声。

    蹲到客厅的沙发旁边,不由自主地抱起了藤筐里的畴铮兽尸。

    “你也是吧,虽然不明白你那么多年汲汲于求的到底是为了什么,可我想我已经能够明白你那种不想孤寂的被留下的感觉了!”

    “只是说好的,我带你进去那神殿,找到王座,你就把我相公还给我的呢?”

    “现在可好,你背信弃义的就死过去了,我相公也不见踪影,你让我变成了寡妇,我还得保存你的尸体!”

    “畴铮啊畴铮,你说你这算不算是从青神大陆一直坑我到了现代?”

    “算了算了,左右你都死了,而我,过不了多久也可能会要死的,话说我们俩算是隔了两个空间的灵魂,就是死了,我也找不到你追欠账的吧?”

    “不过没关系,虽然你对不起我和花默,不过看在好歹也相识一场的份上,等我下葬的时候,我会留下遗嘱,让他们把你也一起葬进我的墓地里的,不会让你被随便埋在某个小花坛,或者干脆被扔进垃圾箱的。”

    好像有人在和她聊天一样,青色抱着畴铮的尸体,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后来干脆累了,就抱着它,挨着沙发就睡着了。

    ……

    接下来的日子,青色和过去一样,作息如常的行走于公司和家之间。

    只是这一次,她做了完备详善的关于后事的安排。

    东西也保管到了专业的律师那里,只等她一旦身故后,立即就能生效。

    而她每天依旧习惯了早上起来和畴铮说话。

    晚上到家了也抱着它说话。

    不知不觉的整个夏天都过去了,她的头疼一次没发作不说,脸色反而越见红~润和健康了。

    这不科学啊!

    医生不是判她就剩两个月寿命了吗?

    难道穿越时空还会顺带杀死癌细胞吗?

    青色这次留了个心眼,没有直接去大医院。

    而是找了他的私人医生,通过安排,去了一家高端私人医院,做了一次只有他们两人才知道的核磁共振检查。

    果然检查出来的结果是她大脑里的脑肿~瘤细胞,都不见了。

    这才有了上面和医生的这一说一问。

    “从报告上来看是的,不过具体还要做其他几项检查,我才能确定和青女士你说。”

    “不用做检查了,这张片子已经很说明了问题,我知道我病好了。”

    “呃——青女士,你——”

    医生的话刚开了个头。

    青色就举起了手,做了个禁言的手势,“老梁,你跟我也不少年了吧,报告给我,电脑里的,去销毁,今天的事情你就当不知道,我没生过病,你也没给我检查出我有病!”

    “当然作为回报,以后每年,直到我身故,你都能从青岩制药额外领取顾问费30万一年。”

    “当然,你要实在是好奇的话,你也可以去做点别的,只不过出了这个门,有关于你对外说的任何一个字,我都不会予以承认。”

    “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要怎么选!”

    青色的话刚落。

    老梁就已经一副严肃认真地点头,“青女士放心,我都一把年纪了,没那么多好奇心,有关您的病例,都不会存在,不过之前您在公立医院那做过的检查?”

    “这个就不用你担心了。”

    “是!”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出了医院。

    青色不担心老梁会出卖她的病例,毕竟就算他说出去她的脑瘤不药而愈,也没几个人会相信。

    相反他只要守口如瓶,每年可以从青岩制药拿到30万。

    这笔钱等于是白来的,老梁不会连这样的帐都不会算。

    只是令青色惆怅的是,不用死了,那不是意味着之前两个月做的种种准备又白做了?

    闷着脑袋回到家,习惯性地走到沙发边的藤筐旁,刚要低头去抱畴铮,与它说话。

    却猛地发现,天天待在藤筐里的畴铮的兽尸,居然不见了!

    这一下,可把青色惊了个不轻,第一反应是畴铮复活了?

    可随后一环顾,她才发现,之前进门时因为情绪低落,没顾上看一下房子里的情形。

    现在这一看,她才发现,房子里乱的厉害,很多东西都被翻开了,地上全是她的衣服和零碎。

    房间和客厅的抽屉,包括保险柜也都被打开了。

    应该是遭贼了!

    青色又惊又怒!

    那些贼偷把她的屋子都翻了个遍,她都可以不计较,可为什么连畴铮的小尸体都不放过?

    他们把它的尸体带走又有什么用?

    混蛋啊!

    捞起电话,先报警,然后才通知物业自家遭窃了,严厉要求物业给保管好所有的监控视频,要是她丢的东西找不回来的话,她绝对要把物业告到死。

    *

    警察们赶来的时候,青色抱着那个藤筐,一脸的惨白,身体都在那瑟瑟发抖。

    看得本来以为会是高高在上、气势凌人的女霸道总裁的青色,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面临危险也会害怕和颤抖,不由心里也都跟着一软。

    “青女士,你没事吧!我们到一边坐一会儿,让我们的同事勘察一下现场好吗?”

    同行来的女警,立即主动温和的上前扶住青色。

    因为挨得近,更加感受到她战栗的厉害,似乎受得刺激和惊吓不清。

    不由怀疑她是不是和盗窃者照过面,赶忙问,“青女士,你不会有看到行窃者的模样?”

    青色摇头,脸色很不好看,但是语声却还算稳定,“我请你们一定要给我抓到盗窃者,财物等其他损失我都可以不计较,可他们还偷走了我的畴铮,这简直不可忍。”

    “只要你们能破案,找回畴铮,我给你们一千万。”

    青色这话一出,别说扶着她的女警,便是在场的所有的人,哪个能不激动不动容。

    这可不是一千块,而是一千万啊!

    这是有多痛恨小偷啊!

    而整个物业代表方,脸也都跟着白了。

    刚才警察没来前,青色可是说的很清楚了,如果小偷不能如期被抓回,她所有的损失都会让物业赔。

    这位可是本城有名的金融铁娘子,他们一点都不怀疑她是一定会状告他们物业的。

    人家是标准有钱又有人,物业方的总经理正在赶来的路上,要是知道青色光拿出来给警方抓到小偷的悬赏,就高达一千万的话,一定恨不得自己去亲手掐死那些入室行窃者。

    “青女士,畴铮是什么?”

    青色看着藤筐,一时沉默了。

    她不知道该如何和警察说,是啊,畴铮是什么?她能说只是一具已经死了许久的不知名的小动物的尸体吗?

    可要不这么说,她又该怎么解释畴铮呢?

    而她的沉默,看在了一边的女警眼里,却成了一种莫名的伤心。

    再看她一直抱着这个藤筐,面色惨白的样子,注意到藤筐里面还有一张高级毛毯,那毯子的logo,是她当警察三个月的薪水都买不起的名牌。

    如今却被随意的就铺在了一个藤筐里,感觉像是给宠物睡觉用的一样。

    等等,宠物?

    “青女士,畴铮是你养的宠物?”

    她试探性地问。

    青色略微迟疑了下就点了点头。

    众人嘴上不说,心里都忍不住发出‘嘶——’地惊讶声。

    果然不愧是本城第一女富豪,一只宠物丢了,都能随口悬赏一千万现金。

    难怪现在很多人在网上叫嚣着人不如狗。

    可不就是人不如狗嘛!

    “只要你们能帮我把畴铮给找回来,一千万现金支票,随时都可以送上。”

    “你们物业也是,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畴铮若是能被找回,失窃的事情就算了,要是找不回来,那就坐好被我告到破产的准备吧!”

    “青总!青总——”

    物业方今天值班的这位经理,都快哭出来了。

    青色却不再多说一个字,抱着畴铮睡的那个藤筐,就开始发起了呆。

    警察们一顿拍照和勘查后,初步判定,小偷是顺着外墙的落水管和空调外机箱的之间的落差给爬上来的。

    至于为什么连一只小宠物也偷走这事,他们也说不清,实在是太匪夷所思。

    毕竟这么个女富豪家里,现金珠宝和首饰已经够小偷肥一大笔的。

    一只宠物狗,就是品种再名贵,能抵得过一只百达翡丽的手表?

    只能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奇葩,最任性的小偷。

    却也给他们警方创造了一个致富的机会。

    因为今天的天气很好,还有月亮,小偷爬的这栋楼,旁边就是别墅区。

    按照青色的财力,她完全可以买下独栋的别墅,但是她长年都是单身一个人,又不爱住太大的房子,当初才选择住在这七楼上。

    独立别墅她也有,不过不在这个小区里而已。

    那个小偷爬墙的时候,正好让那栋紧挨着的别墅人家的外墙探头,给照到了一个正脸。

    再通过物业布置在小区四周处和大门口处的摄像头的,各种分析捕捉后,终于在西北角围墙的一个死角处,发现了与小偷身上穿的一样的鞋子和裤子的图案影像。

    当然因为是死角位置,所以这个摄像头没有捕捉到正脸。

    但是有什么关系?

    鞋子和裤子已经成为证据了。

    知道犯罪嫌疑人是从这个方向出去的,公安机关设置在十字路口和各个红绿灯关卡的摄像头就派上用场了。

    总之,这一次,警方无比高效率、高智能的进行了比对和推论。

    半夜失窃,早上七点钟,一线行动队进行抓捕的人,就在城西区的一个桑拿房里抓到了小偷和他的同伙。

    正当大家都兴奋莫名的时候,最大的问题来了。

    经过一番突击审讯后,赃物什么的藏在哪里,都被供述出来了,唯独不承认他们还偷了青色的宠物。

    “警察同志,我们是小偷,我们偷值钱的东西都来不及,我们要一只狗做这么?”

    “我说那只宠物是狗了吗?你没偷你怎么知道是一只狗?你怎么不说是一只猫?还不老实交代!”

    小偷欲哭无泪,“我们真没偷那只狗!之所以知道那是以为摸~到沙发那边的时候,没注意地上有个筐,一脚踩了进去,那狗崽子还呜咽的叫了一声的,所以才知道是只狗。”

    “这么说来,你们就是不承认偷过狗了?”

    “警察同志,我们真没偷!你说我们要一只小狗崽做什么啊,黑不溜秋的,很小的一团,那呜咽声都特别的弱,感觉就跟养不活似的,有钱人的爱好真是太奇葩了!”

    小偷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审讯室的门,被猛地推开,青色踩着高跟鞋就快步地一个箭步窜了进来,一把就揪住了被扣在审讯椅上的小偷的脖子。

    “你说清楚点?你真的踩了畴铮?它还发出了叫声?”

    青色的双眼雪亮雪亮的,看在众人的眼里,那简直是要杀人一样。

    后面追进来的女警,赶紧想要拉开她的手,“青女士,你不要激动,你不要激动,你先松开他!我们警方一定会帮你找回你的宠物的!”

    也不能怪她吃惊,之前还好好的在旁边的观察室里,听着这边审讯问口供的青色,突然间就和发狂了一样,跑了出来,冲进了这边审讯室。

    她连连阻拦和追赶都没来得及。

    “说!你给我说清楚!你真的踩了畴铮,它还发出了叫声是不是?回答我!”

    小偷也被青色泛着红血丝,宛如要疯狂的眼睛给吓坏了。

    缩着脖子,连连点头,“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没看到它,我不知道那里会有个宠物窝,我才一脚踩进去的,我,我踩的不重,真的,我肯定没踩死你的狗,它只是发出了很小的叫声,说明不疼的,要是痛的话,它肯定会咬我的是不是?”

    “真的,你的狗叫了一声,就又睡觉了,我们偷完东西走的时候,它都没再叫一声。”

    小偷觉得他们真的太倒霉了。

    好不容易偷了一户肥羊,没想到会因为一只狗被逮起来,而且这个户主明显是个疯子,哪有人丢了数百万的东西不追财物,反而找一只小狗崽的道理?

    青色得到了重复的、肯定的答案后,才宛如脱力一样的松开了小偷的衣领。

    口中一个劲地自言自语,“踩了畴铮一脚,畴铮发出了叫声,他发出了叫声,他发出了叫声……”

    “青女士,青女士,你冷静,冷静一下,你别慌,你别怕,你的狗不会有事的,我们会问清楚他们到底把你的狗怎么样了!来,来我们先出去,好吗,先出去坐一下。”

    以为青色爱狗成痴,听到狗被踩了一脚,伤心过度了。

    却不知道青色脑子里一直盘旋着的却是畴铮活了?

    还是阿默活了?

    畴铮死之前说了,他的元神这次是要真的陨灭了,虽然身体被她误打误撞的竟然抱来了现代,可应该不会再有他的元神来才对。

    可她相公花默的不同,畴铮自己也说过了,花默的灵魂元神他没有收回和融合,那是不是代表,这次重新活过来的畴铮的兽尸里面,觉醒的是他家相公花默的灵魂?

    光想到这,青色就再也不能在警局待的下去了。

    她要回去找他!

    找到畴铮,不,找到她的花默!

    一把推开女警的搀扶,青色拔脚就往外跑去。

    一路把车开的风驰电掣。

    都来不及把车停到自己的车位上去,就把车横在了大楼前,人就往大堂里面跑了过去。

    为的就是赶紧回到自己的房子去看一眼。

    如果那两个小偷没说谎的话,应该是花默苏醒后,自己爬出藤筐,离开的才对。

    可他那么小,那么弱,又不会坐电梯,能去哪里?

    会不会根本还在消防楼梯间那里?

    不亲自去看一眼,她如何能放心?

    “青总,青总——您回来的正好,我们刚要打电话通知您,您的狗找到了!”

    物业经理飞快地在她后面追,一边追一边喊。

    啥?

    青色一个疾步刹车,就站住了,猛地回头,“你,说什么?”

    “是,是这样的,有人在咱们小区后面的垃圾桶边,捡到了被小偷抛弃的您的爱犬,给,给抱回来了,我们没见过您的爱犬,不知道是不是您要找的那一只,那位送狗回来的先生,还在物业办公室等着呢,您——”

    话还没说完,就见青色已经跑离他的面前,往他们物业办公室的方向跑去了。

    猛地推开门,一进去,一抬眼,就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穿着一身明显不太合身的旧西服,头发则留着很可爱的学生头的年轻男子,正一脸惊讶又欢喜地看向她。

    虽然面容变了,可是不变的是那双眼睛里蕴含的深深的思念,和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情意。

    无不昭示着这个人是花默,是她的相公。

    他真的来找她了!

    “相公!”

    青色失声叫了出来,然后就猛地捂住嘴,眼泪长串成串的掉了下来。

    “娘子!”

    果然他也认出她了。

    就好比她也不论如何都能认出面前的他一样,花默也认出了真正躯壳内的自己。

    *

    等到那物业经理终于气喘吁吁的追进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发现青色和那个送狗回来的年轻男孩子,已经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而那只听说被青色爱逾性命的黑色小狗崽,却孤零零的团成一团,就那么被搁在了他的电脑键盘上。

    *

    后来。

    准确的说,应该是那天后的第二十三天后。

    全城最著名的青岩制药的女总裁,下嫁给了才二十一岁的本地三流大学的一个男大学生花默。

    而令众人瞠目结舌,不知道缘何这样的两个人也能成就婚姻的时候。

    知情人的这位物业经理,很是羡慕嫉嫉妒恨地给众人解了惑:谁让你没给人青总,捡回她的爱犬呢?

    此后,满城的男子,在看到流浪狗的时候,都会争抢着抱回去,善养之,谁知道这只会不会也是某个美女女总裁的爱犬呢!

    ——————————番外完—————————————

    ---题外话---文文到此,彻底完结了。这是流白有史以来写的最快的一本书了。感谢亲们的不离不弃!么么哒!

    顺祝,今天所有的大小朋友们,节日快乐!咱们下本新故事里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