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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都是爱公主的,所以我要做公主,即使没有王子的存在,我也要象公主一样骄傲地活着。
摘自公主的日记。
一、睡在我上铺的妹妹
公主的本名叫公小峥,为了给她画个记号,我们简称她:公主。
公主的老爸是一位儒雅的大学教授,老妈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外科医生,想来这样的高知家庭走出来的女生就是与别人不一样吧。
人们想象中教授的女儿应该有修长的手指,弹得一手好钢琴,喜读外国名著,有乌黑亮丽的飘飘长发,有超凡脱俗的眼睛总之教授的女儿应该不一样。
不过,这个公主好象有点
张嘴便是“哇赛“,闭嘴也不离”cuit“,动不动就是“超级xx”
不但喜留短发,还喜着短裤。
能用口琴吹谭咏麟的朋友,会使假嗓唱王菲的流年,擅长当街狂舞,还喜好写几个字以卖弄她风花雪月的才情。
用她的时髦话说:很文艺,很另类。一点都不淑女。
公主可是落入凡尘的公主?
在必胜客看公主那样优雅地使用刀刀叉叉,那样悠闲地啜饮卡布基诺,才明白是公主总是能感觉到一百层被子底下那粒豌豆的。
公主比我们这一届学生小三岁,是极具天分的那种孩子,在中学连跳三级,英语分数是我们当中最高的一个。
她总是说:“我不喜欢说英语。中国人在地球上占比最大,为什么不让他们都说中文?”
一提便是恨恨的。
室友打趣她:“有本事将来别出国。”
大家都以为公主是有所图才有这样辉煌的英语成绩。
公主更是恨恨的:“我才不会出国。英语成绩好是老爸逼出来的。可不是为了出国。”
其实,见第一面就深深喜欢上这个比我小三岁却和我一样高的女孩。有时朋友也是讲缘份的。
喜欢她剪得短短的指甲,喜欢她剪得短短的头发,还有她整天一口一个“我老妈”还有直呼其名的叫我“武侠”
有很多女生特别不喜欢和别人撞衫,一丝一毫都不可以。
而公主却特别喜欢和我买一样的衣服穿,虽然我们个人的相貌不同,气质不同,穿出的味道也不同,可她却乐此不疲。
我们住上下铺,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中午进行必修课:午休。
所以我们成了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人称形影不离姊妹花。
二、第一声尖叫
公主喜欢在早上睡懒觉,我每天就去买了早饭,给她留一份,自己吃完就去教室占座位。她要睡得足足的,闹钟得叫她半天才会毫不情愿地起来。
然后掐着点儿吃饭,一般都闭着眼睛,胡乱地往嘴里塞鸡蛋塞馅饼塞粥然后就是慢悠悠地把宿舍打扫一遍。一听上课的音乐开始响,就拼命往教室跑。
我说过她,不要这样把时间弄得这么紧张,晚上早点睡,早上早点起,但她总是挖苦我“好啦,事妈”回头睡一觉就全忘了。
终于在上楼的过程中出了事。我们在四楼上课,她迷迷糊糊地爬到了五楼,后来发现错了,就又往楼下跑,眼睛还眯着呢,迈空了楼梯,整个人就跌了下去。公主凄厉的尖叫声传送到每个正准备上课的教室,接着就是毫无顾忌的哭声张扬开去。
我们面面想觑,不知出了什么事故,好象有人自杀似的。再过一会,我反应过来,是公主的声音啊。
结果是,公主的脚被严重挫伤,胳膊也被弄破了,我看着她泪汪汪地端坐在医生的手底下让人给涂抹药水。想起来刚入学时打预防针她那样拧着脑袋呜呜掉了半天眼泪。
我们一起去逛街,她总喜欢傻乎乎的去摸人家的衣服模特的脸,说:怎么比我还漂亮。
觉得公主真的好可爱。虽然人是大学生了,可是那份天真啊依然在她的血液里流淌。
公主在宿舍躺了一个星期,然后才能一拐一拐地去上课。
一摔成名。还有谁不知道有个漂亮美媚,传说中闭着眼睛下楼给摔成骨折?一听哭声就知道是一位娇嫩无比的学妹。
其实就算不摔跟头,公主的追求者也是趋之若鹜。阳光一样明媚的公主有谁会不喜欢呢?
不过,在她生病这段时间我们的友谊的确是与日深厚。
我在家里也是被人照顾的主儿,可是在公主面前终归还算是个姐姐。我极尽能事地照顾她:为她买好吃的,为她买杂志,为她洗衣服,为她洗头发,为她抄笔记
公主感动的一塌糊涂,执意告诉了我她心里的小秘密。
她喜欢我们学院金融系的师哥杨康。
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根本就不用说,公主的喜欢都是写在脸上的。
每次学院开晚会,公主自是雷打不动地去捧场,没有那样执着的。因为经常会有杨康露面,奉献一首吉他弹唱之类的。
如果不喜欢,公主就不会一提杨康便兴奋得笑魇如花。
没有处变不惊的作风未必不是公主。
杨康恰好是我的老乡,总是一副桀傲慢不训的样子。
老乡告诉我杨康的名字来源于从小的体弱多病,与射雕英雄传并无半点渊源。
杨康见到我时始终很温和的笑。
他说我虽然名叫武侠,实际却是一块地道温润的玉,最惹男人疼爱的。我但笑不语。心里却有一种莫名的不安升起来。不明所以。
师哥除了帅,还弹得一手好吉它,会唱好听的校园民谣,有一头与艺术同步的长发。
他的志向是去北京大地唱片公司,做签约艺人。
学国际金融虽然前途大大的好,可是,杨康说:我志不在此。
杨康在学院里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个人演唱会。公主躺在宿舍里不能动,就拜托我去替她看杨康的演唱会,替她喊两嗓子‘我爱你’。
我怎么喊得出来啊。我这样没有底气的武侠。
我分明听到杨康拿着话筒说:我想把这首灰姑娘送给我心中的灰姑娘武侠。
全场雷鸣一般的掌声。
我及时退了场。
我并无心伤害公主。我不知道我该怎么说,一切都不在我的预料。
杨康生日那天,公主买了一把上好的吉他给他做生日礼物。
杨康告诉她他心中有一个女孩一生都不能忘记。
公主回来后很沮丧:“我不喜欢纠缠,没有意义的,弄得大家都生分,朋友都没得做。只是那个女孩是谁呢?从来就没看到过他和谁在一起嘛?不会是他编出来唬弄我的吧。”
还没有出牌却已被踢出局,自然心有不甘。可是无计可施。
到底是谁呢?公主因为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闷闷不乐了一段时间。
我不知如何作答。我知道了我心中不安的症结所在。
好在此时师哥已经义无反顾地肄业去了北京。
是谁说的,看见的,消失了;记住的,终遗忘。要结束的终归会结束,只是时间问题。
四、爱要怎么说出口
大二一年的时间,公主的天真依然没有什么长进。
上趟厕所也会跌到手破,在水房里哭喊“武侠救我”倒真象个落难的公主。在饭厅里吃菜吃到虫子依然会意气风发地将饭盆扔出好远,连带的尖叫声让食堂里那些人高马大的大师傅的手也要惊得颤一颤。在教室上课看到大大的飞蛾,会又跳又叫,全然不顾老师已经气得铁青了脸。好在公主的笑容是比较有杀伤力的,尖叫声后必是回眸一笑,多硬朗的线条也会给她融化了。
公主一再解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那一刻,就想叫。”
想起一个书名叫做:有了快感你就喊。公主纯属受到惊吓才会如此这般,也不是不可原谅。想想如果放条蛇在你面前,你不叫那肯定是你晕过去了。当然驯蛇专业户除外。
这一年没什么故事发生,大家老老实实地把英语六级过了。过新年时还不忘把宿舍唯一的玻璃杯子给摔了,以示碎碎平安。
忽然公主尖着嗓子喊了一句:生日快乐。引来楼群间男男女女的一片哄笑,她却一脸安静的笑。
只有我知道那一天是杨康的生日。公主的初恋啊。
因为出色的成绩,公主被推荐为院学习部的部长。她异常精彩地主持了一场大学生辩论赛。而就是在这次活动中公主知道了那个老问她叫什么、远远地就会温情地向她打呼、几次三番地向她借书的那个男孩叫潘弋。
公主认真地问了我一句:武侠,你先告诉我你喜欢他吗?
她解释:衣服可以穿一样的,可男朋友肯定不能共享。如果你喜欢他,我肯定不会和你争的。
我赶紧坚决地摇头:我不喜欢他。
我知道潘弋出身于浙江台州一家书香门第,自小便有神童之称,学习能力、公关能力响当当。曾经杨康举办的那次别开生面的个人演唱会就是他去帮忙拉的赞助。他在学校里搞勤公俭学,收购学生宿舍里的酒瓶,更在暑期做各种兼职赚足自己的学费。这次还获得大学生辩论赛华北赛区第一辩手的称号,真是厉害。因为他可以耀眼也可以平淡。心态出奇的好,被众学子们传为美谈。
重要的是潘弋在追公主。
公主许是想真正地恋爱一场了。可她谨小慎微地态度让我直觉,她并无心爱他,只是,被感动了。
五、第二声尖叫
这年的冬天,杨康出了一张唱片祝你健康,销量不错,在娱乐界开始崭露头角。
他拿着他的唱片出现在我面前。
那天周六,室友都出去度周末去了。公主也被约出行。我依然是躺在床上看张小娴的爱情小说。
四年里不会有楼前风流倜傥的他的眉来,不会有窗前拈花微笑的我的眼去,一字一句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也不会留下。没有理由,就是不想有。
杨康手捧三枝红玫瑰敲开了521的房门。
我是吃了一惊的。因为几乎一年时间师哥没有任何音信,只是最近才发了短信告诉我他的近况。他说要来看我,我说不要。他坚决地说了一个字:要。
“要我怎么说你才明白。我爱的是你。爱情容不得半点欺骗的。”
我心里矛盾极了,那种不安又充斥了整个心房。我不知道公主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会怎么样。虽然现在她已经有了潘弋,可她深深喜欢还是杨康。梦里尖叫了杨康的名字足可以说明,那样深厚的情义不是说了断就能了断的。
突然灯灭了,室内一片黑暗。
“又有人偷用电器烧水。”我叹了一声,我们的宿舍楼经常会停电,我已经习以为常。但是我的叹气声总是一如既往,公主原就说过我是不努力、不争取的“唉声叹气族”
杨康在黑暗里吻了我。而我忽然之间心慌得不行,我听到有轻微的脚步声,我听到公主的声音,公主那种特有的尖叫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我疯狂地跑出宿舍。在527室,我们同班同学的宿舍里,闪烁的烛光里,潘弋送公主的红玫瑰散了一地。
黑暗里,公主坐到了电热杯的电线上,电线抻倒了电热杯,电热杯里是刚刚烧开的水,就是因为这杯水停的电!而就是这杯水,公主的腿被严重烫伤。
那个傻傻的公主,她一点烧伤常识都没有:没有立刻把衣服脱掉,没有去冲凉水。当同学帮她把衣服脱下来的时侯,连带一层皮也给揭了下来。好恐怖的场面。
公主感觉到灼热钻心的疼痛时,已经身为部长时刻克制自己的公主再一次尖叫起来。
那样凄惨的、那样伤心的、那样绝望的一声尖叫,好让人心疼。
她不让我陪床,坚决地给妈妈打了电话。她看到她妈妈的时侯,哭了,哭得很凶。我知道:她不仅是因为伤痛哭,也因为爱情,还因为友情,因为我。
我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这样考验我们。
她的文章同居女友是武侠在一本知名杂志上发表了。杂志社给寄来了样刊。
她写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爱武侠,我爱我的同居女友。我将一生与之纠缠。
那暖暖的语调,那简单的字里行间却是透着那样明亮的友爱之光。
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我去给她送杂志。公主的妈妈去给她买肯德基了。她正背英语单词。
公主看到我手中的杂志就知道她的作品发表了,高兴地说:“哈哈,等我病好了,用稿费请你吃必胜客。”
往常她高兴的时侯,总要欢呼雀跃。可现在不行了。她只拿着书在床上拍打了几下,以示喝彩。
我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看我那样肃穆的表情,她反过来安慰我:“没有事的,我可以从头再来。其实我应该真诚地祝福你们才对啊。”
公主终于知道了谁是杨康心目中的灰姑娘。
我掀开被子去看她的伤。她原来那美丽白皙的大腿上满满的都是水泡,因为涂着药水,色彩斑斓,触目惊心。
公主属深二度烫伤,烧伤痊愈后也会在腿上留下疤痕瘢,她再也不能穿着短裤招摇过市炫耀美腿了。
我说我给你洗洗头发吧。我知道她有洁癖,喜欢每天都洗一次头发。
我又扶着她在病房内大便。然后把便盆拿去厕所冲刷,忍不住又落了泪。
我拉着公主的手,轻轻地说:对不起。
她依然轻轻地笑:是我自己不小心,你不要这样自责嘛。再说已经这样了呀,干嘛还哭丧着脸。要是哭管用,我们一起哭好不好啊?
六、世事难料
转过身,我对杨康也说了那句“对不起”
我一直以为无论有哪个女人出现,也不过他生命里的片断,他的终极目标是唱歌,他的生命的主题是唱歌。
而我需要的是和我一起生活的人。虽然我也唱歌。
我是尘埃里的凡人,自然不会去不属于我的世界里搅局。
病愈后,公主悄悄地搬出宿舍,去了出租屋,她说是集中精力复习功课,老爸要求的目标是过英语八级,还要考托福试一下自己到底有多少能量。
公主真的是公主,她一直是她老爸的骄傲。
大四大家都忙于写毕业论文、准备论文答辩,很少能碰到公主。偶尔一次,看到了公主的背影,想喊却没喊出来。只是目光追寻着她:仍是那样人称“骨感”的瘦,只是头发长了,短裤换了长裙,风一吹过,她比刚入学时更象个飘逸若仙的公主了。
毕业时大家都在为找工作忙得焦头烂额,她的毕业协议已经签好并早早去实地演习了。
公主本不是池中之物啊。
离校前,公主送我一个头戴皇冠的芭比娃娃:“就当她是我吧。我一直象个公主一样骄傲地活着呢。”
在毕业照里,我们拉着彼此的手,释然地笑。
潘弋在公主离开之前终于吻住了她,根本不让她发出任何尖叫的声音。
也许终于修成正果了。我暗自松下一口气。
我们都以为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生活不是小说。小说可以天马行空的猜想,可它距离生活总有一步之遥。只半年的时间,她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远嫁美国费城,一点伏笔都没有,一点铺垫都没有,她的远嫁根本就是突如其来的一件事。
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时,有些吃惊,后来想通了,人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于爱情于生活都是。也许这是她的最好选择。那一年是否让公主的一生都有了改变?
我们可爱的公主,我们那个骨子里非常中国的公主,那个永远比我们小三岁的公主,她,是否在遥远的美国也会发出尖叫。为着一件件新鲜的事情,为着一幕幕残酷的表演。
她是否还记得曾经说过:将一生与武侠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