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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冕从来不知大帅的脸皮这般厚,见他一见着人林先生就猛盯着看。身为下属,这会也只能有事服其劳了。
“林先生,这我们初来乍到,没个安顿的地方,订房的时间晚了,镇上的客栈全都满了,我们只订到了一间客房,我打算今夜和江坤两人挤挤。大帅能不能麻烦林先生收留?”
林葳蕤眼神意味不明,问道:“一间房也没了?”
吴冕还没答话,叶鸿鹄就一本正经道:“全都没了。”
林葳蕤用眼角飞了他一眼,气极反笑:“那襄城客栈的生意真好。”
叶鸿鹄被他飞过来的小眼神看得瞳孔都红了,幸好夜色昏暗无人知。他大长.腿一跨就到了人跟前,动作虽然霸道,但是语气讨好:“麻烦葳蕤收留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葳蕤二字,总带着缱绻的韵味,让人不忍拒绝。
吴冕和江坤安排好暗处护卫的人便走了,留下死皮赖脸赖在人家家里住的大帅。
路上,看着奉天发来的电报的吴冕忽然一个激灵:“坤!你还记不记得大帅急匆匆地从奉天坐火车到这的那晚说了什么?”
开着车的江坤想了想,“大帅说别让姓宋的搞死自己?”
吴冕一个打挺,“我管他姓宋的还是姓孙的!大帅说他要来找夫人的啊!”
江坤忽然福至心灵,和吴冕异口同声:“所以我们会有一个男夫人了?!”
两个活了二十几年依旧跟自家大帅一起打光棍的老光棍,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家注孤生的大帅千里之外,暗戳戳地给自己找了个男媳妇,还住进了人家家里。两人齐齐踢了踢车厢,骂了句娘。还是不是兄弟了!说好的奉天三孤狼一起看夕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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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来了个陌生人,小蓁芃缩在大哥身后,大大的眼睛瞧着他。
林葳蕤吩咐胖婶:“二楼收拾一间客房出来。”胖婶瞧着没见过的客人,问了些注意事项。
叶鸿鹄进门也不客气,直接尾随主人坐在沙发上,闻言就道:“跟你家少爷一样就成。”
胖婶看向大少爷,见他面无表情地点头便去了。
林蓁芃悄声问:“大哥,这位叔叔要住在我们家吗?”
叶鸿鹄纠正道:“叫哥就行,我才二十九。”
林葳蕤点头,吩咐小弟别乱跑,又对不请自来的客人道了一声自便,便上楼洗漱换衣去了,一点也没有客气招待的意思。
然而等他换了身衣裳下楼来,却发现自个腼腆内向的小弟已经一口一声哥的叫了。见了他下楼来,迅速混熟的一大一小交换了一个眼神,林蓁芃拿着新得到的玩具回房写大字去了,叶鸿鹄又开始实行紧迫盯人战术了,不过这次他在那莹白如玉的锁骨处和短袖露出的手臂上流连了许久,嘴里道:“这次我来的匆忙,未带换洗的衣裳。”
“家里没有大帅可以穿的衣裳,不如叫人送来吧。”眼前的男人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典型的东方男子面孔,白日里他自夸自己好看还真不是假的。这人身量高大,需要林葳蕤微仰着头才能对视。看着高,就是有些单薄,也正是因为这样,林葳蕤才信了几分他胃口不好的说辞。不过即使看着瘦,也断然是穿不下林葳蕤的衣裳的。
“叫四哥别叫大帅。天色暗了,这会太麻烦人了,将就穿就行。”
客人都说到这份上了,林葳蕤只得去搜了一身最宽松的衣裳。敲开客房的门,就见光着膀子只围了浴巾的叶大帅正低头看着他,头发还滴着水。林葳蕤往下看,没想到这人看着瘦,一身腱子肉倒是不缺,腹肌块块分明,看着硬.邦.邦的。
头顶上传来他一本正经的询问:“要不要摸一摸?”
第31章壬子年夏至·非常稻
“四哥说笑了,这是衣裳,还是快穿上,别着凉好。”林葳蕤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人轻巧地握住了手腕,出手的人甚至转了个弯,握得更舒坦了。
叶鸿鹄依旧是那副自以为人畜无害的模样,“明日可以尝到葳蕤做的早饭吗?”
林葳蕤转了转手腕,发现松不开,朝他道:“叶四哥对每个陌生人都是这么自来熟的吗?”
“正是因为不熟,所以才要抓紧一切时机混熟。”逻辑满分嘛!不愧是奉天学堂出来的。
“如果你这时候松开,或许明天的虾饺、烧麦、肠粉、南瓜粥还有你的份。”
这威胁有点大,叶老四磨磨蹭蹭地松了手,末了拿过人家递过来的衣裳的时候,又顺手摸了一下。林葳蕤面不改色,踩过他的脚回了房。
真是奇怪,听着名头倒是挺厉害的,怎么跟个流氓似的。而且,总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便一起相伴,看过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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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纷飞,他最信任的手下、昔日好友同窗带着队里的精锐背叛了他,他自小收养的孩子拿着他全部的家当叛变投敌,最后他拼死守护的百姓领着敌人将他击毙在躲避的山沟里。他的后半生可谓是山穷水尽,众叛亲离,死后也不得安生,被最得意的手下斩下头颅。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冬日的暮雪里,看见了一个快要哭了的小男孩。
“小草,阿华怎么醒不过来了?小六他们出去找吃的也没回来,会不会出事了?”一个哭泣的童声吵得林葳蕤心烦,低下头却望见一个闭着眼睛,嘴唇发紫的小男孩裹着天桥下唯一一条棉被躺在地上,旁边一个满脸脏兮兮的小姑娘在哭。他知道,阿华已经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而小六他们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加入了本地的混混团体。就连现在这个哭啼啼的小姑娘最后也会走。果不其然,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你好像被抛弃了,你是不是要哭了?”声音沙哑沧桑。
林葳蕤回头望,没发现人。等过了一阵,那道声音又响起,“男孩子不能哭,记住,再苦也不能哭。”这次他往自己的左手边望了望,那里似乎有一个人影,特别高。他不理,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走路。他哪里在哭了?
“年纪小应该多笑,等到大了想笑也笑不出来了。你要去哪?这家饭馆招人,不过他们招的是成年人。”
“你要学做菜,挺好的,男孩子打打杀杀不好,有门手艺傍身最好。”
“小孩,你好像没有做菜的天分。做不成厨师做帮工也行,你的刀工练得就不错。”那沙哑的声音嘟囔道:“奇怪,我虽然不能尝,但好像味觉比以前好多了,眼睛还能看到一些别的东西。”
一年后,饭馆老板瞧着厨房里的灯火,叹息道:“葳蕤那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厨房用功呢。”
大厨子也悄声道:“是啊,他的刀工了不得,可惜了,就是上锅不行,可人小孩有志气,一点都不服输。让他去吧。”
狭小的厨房里,昏黄的灯火下,一人一影,“罢了,我都成这样了,左右吃不了东西,把我的眼睛和嗅觉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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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鸿鹄抱着别人的衣裳难得睡了个安稳觉,困扰多年的梦魇这次只开了个头便没了踪迹。林葳蕤却做了一晚上不知所谓的梦,早上起来却全忘了,头痛脸也黑。早起的胖婶眼见着大少爷脸色阴沉下了楼,进了厨房,拿起一个南瓜去皮切小块,胡萝卜洗干净切成头发丝大小,整个过程不知道睡醒没,但是动作毫无凝滞,行云流水,那分量不小的刀在他手上跟玩具似的。泡了一夜的小米加入南瓜块和萝卜细丝放锅里小火熬煮。
锅里的粥咕噜咕噜冒着泡,林葳蕤也不浪费时间,左手起了个碗,往里倒料酒、老抽、耗油、生抽、糖等十几样调味,调成酱汁备用,将昨夜炸过泡好的凤爪放入油锅内,撒入花椒、辣椒、姜末,倒入着色的酱汁翻炒,最后还要再放上笼屉里蒸上小半个时辰的豆豉凤爪。
昨夜答应了要做的虾饺和烧麦自然不能食言。半肥半膘的猪肉和马蹄切成绿豆大小的丁,胡萝卜切丝,草虾去壳去线切两半,林葳蕤把这些馅料都倒入碗中加入调味,然后捏成团在碗里摔打,这样做出来的馅料更加有黏劲,一口咬下去不会是散的肉馅。和面捏团擀成薄薄的飞片,这些对于林葳蕤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只见那双白玉的手指轻巧地包入馅料后两三下将皮捏成贝壳状上笼蒸。
“给我……”后面的话还没说完,一沓云吞皮已经递到跟前,林葳蕤也没在意,接过云吞皮就开始包烧麦。厨房门口的胖婶眼见着自己的位子被客人顶替,厨房里两人无声无息却配合默契,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提醒大少。接下来无论林葳蕤想要什么,很多时候甚至话还没说出口,旁边的人就已经将调味递给他。不知不觉,厨房里的动作快了很多。有次林葳蕤挽起的袖子散了下来,他自己要去挽的时候,旁边快速伸过来一只肤色黝黑的大手,将袖子一节一节整整齐齐地挽好。林葳蕤回过神来,才发现旁边打下手的胖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昨夜借宿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