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狂上加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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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王诩很会隐藏丽姝的姣好。美人再美,也不堪滑稽的打扮,更何况还被遮盖了额头眉眼,加之有盛名已久的西施在场,自然而言都是将目光都倾情投入到了那昔日的吴国如夫人的身上。

    就算沾染了些岁月风尘,曾经覆灭了一个诸侯国的风采已然超越了人间的庸脂俗粉,令人为之神往。

    可惜魏王不能全然放下身心去欣赏美人,他端坐在高位之上,面带微笑地对范蠡与王诩道:“二位贤者能同时抵达大梁,乃是魏国的荣幸,愿美酒车马与贤者共,若是二位肯留下成为魏国的上卿,更是魏国之福啊!”

    范蠡拘礼道:“大王美意,范某实在是感激不尽,然某已经在乡野闲散惯了,年岁又渐大,实在不堪重用,只是追逐钱利之心不减,此番前来,是想沽一货卖与大王,让魏能充盈国库。”

    这般将钱利毫不掩饰地至于士卿云集的朝堂之上,简直是时人不可想之事,士卿皆是追求高雅,淡薄钱利是衡量君子必不可少的要义,这也是商贾为人所唾弃的缘由之一。

    但是魏国的钱库的确是空缺了些,此前与秦国的那一战的胜利,除了战士们的热血外,更是靠钱银堆出的。而迁都大梁,城中百废待兴,更是让本来丰盈的国库有些捉襟见肘。

    是以魏王此时听见陶朱公的提议,不但没有反感,反而眼前一亮,好奇地问道是何奇货。

    范蠡微微笑道:“乃是粟米耳。”

    这话一出,满朝支着耳朵的士卿简直是大失所望,要知道粟米乃是时人日常的主食,随处可见,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待沽奇货。

    范蠡却不慌不忙道:“粟米虽小,但是百姓不可短少之物,不过,一贵一贱极有反复。货物太贵,便有变得贱价之忧,可若是太贱,也可慢慢升价变得昂贵。而且‘坐商’与‘远行’的利益更是不同。比如魏国的粟米粮仓满溢,不及食用有些便已经霉烂。可是远离魏国的几个侯国却因为雨水欠奉而粟米不足。若是魏国多余的粟米能运过去,便可卖出高价,也可避免粟米的浪费。”

    魏王微微皱眉道:“可是这般去做,岂不是白白壮大的其他侯国的实力,再说买卖粟米而已,能有多少利?魏国除了钱银还能得了什么好处?

    范蠡微微笑道:“若是用粟米换钱利,还真是不大划算,可是若是用它易物,换取各地的青铜起居,农耒铁锄呢?”

    魏因为兴建新都,青铜损耗严重。甚至影响了农具的制造,若是待得来年,农具不足势必形象农务,今天粟米丰盈的魏国,来年很有可能饥不饱腹啊!而且这铁器所制的农具,乃是楚燕两国的稀罕物,使用起来,比铜质的农具好用得多!若是能换来大量铁器,当真是奇货啊!

    这下魏王被勾起了兴致,魏国新建了运河鸿沟,运输上要比其他诸侯国便利许多,而范蠡有经验丰富的船队和各地的人脉,若是能有陶朱公引导此事,对于魏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啊!

    于是这番买卖算是双方一拍即合,顺利达成。

    听着范蠡的侃侃而谈,莘奴其实心内却在想着父亲曾经评价在这吴国能臣的一段话:“人虽有治国之才,却无忠心可言,轻易弃主而去,难成比干姜尚一般的贤名。”

    如今看来,这人的确头脑活络得很,听闻范蠡此前定居楚国,不堪楚王烦扰,散尽了自己的家财才得以脱身,此番前来魏国提出这等提议,在她看来却有点空手套白狼,做个买空卖空的无本生意之感。

    看来陶朱公的确是缺钱了,才来魏王这里打打秋风啊!

    对于鬼谷子,魏王自然不能厚此薄彼,也是恳请地挽留王诩为魏国上卿。

    王诩垂眸拱手道:“乡野之人,怎堪如此大用?某唯有开业解惑尚有些门道,所幸所收弟子各有专长,有了自己的一番成就,惟愿此后再多培养出些人才,辅佐在大王左右。”

    说出这番话时,王诩是一脸和煦地看着自己的爱徒庞涓,那副心疼的样子,只恨不得再派几个得力的弟子过来,替师兄分忧。

    魏王也深觉此话在理,想起白圭,庞涓,还有新近服侍在自己身旁的孙仲,俱是出自鬼谷子门下,便哈哈大笑,直说鬼谷子真乃当世名师,是魏国之福矣。

    莘奴默默地站在鬼谷子的身后,心内暗自发急,眼看着宴请贤者的宴会,接近了尾声,这等难得接近魏王的机会不可错过,想起父亲的遗愿,只鼓起勇气握了握拳,从鬼谷子的身旁走了出来,来到庭下,撩衫跪倒道:“鬼谷莘子后人拜见魏王!”

    魏王皱眉看着这个身着长衫,体型单薄的少年,一时隔得太远,看不清她的眉眼,不过看在她是王诩领来的情面上,倒是没有申斥她的无礼,只是说道:“莘子……最近孤倒是经常听到有人提及他……你是莘子的儿子?”

    莘奴有心说自己是女儿身,可是思及自己一回要说的话,若是以男子的身份,当时更加顺畅些,便只俯下了自己的头,算作默认。

    魏王皱下眉,冷声道:“有何事?”

    莘奴俯首道:“家父当初仰慕魏文侯之相——李悝,虽只短短几日随侍左右,修习李相皮毛,但著有《论政》一书,内有阐述发扬李相变法之说的《经卷》,如今家父去世,愿魏王能够一阅其卷,若能得以济世,也不枉家父一番呕心沥血。”

    王诩看着跪在地上的女子,他心里早就知道她是为何事而见魏王,不过依然为她的一番口才而轻轻地拍了一下桌面。

    倒是一副好心机!父亲已经过世,可是他的弟子们却无可出头之人。普天之下,如今是魏国一家独霸,若是能得了魏王的首肯,莘子遗作倒是有些扬名之时……

    这个女子虽然性子顽固,却也不傻,自己当初点评莘子《论证》不合时宜的话,看来是听进去了,满篇的腐朽里,她竟然单选出了还算能入眼实用的《经卷》呈给魏王,又千方百计地与魏国的先贤李悝拉扯上关系。总算是呈上了一盘还能入眼的菜肴……

    魏王向来爱惜自己纳贤美名,就算听得莘子的名姓心内不喜,也要在人前装一下面子,当下说道:“书卷呈上来。”

    莘奴道:“父亲遗作已经被我默背下来。愿给大王书写一段过目。”

    魏王点了点头,有寺人托举着笔墨还有竹简放置到了莘奴的面前。

    莘奴伸出一只手挽起衣袖,拿起笔来在竹简上写下一行行娟秀的小字。

    当时女人认字的都是少数,更何况是这番龙飞凤舞的书写?一时间出了认出了莘奴的庞涓和白圭等人外,旁人倒是没有疑心她的女子身份。

    待得写了一段后,寺人将竹简呈送给了魏王。

    魏王展目看了看,只觉得字写得极好,一目十行扫过后,却意味阑珊道:“莘子果然是李相高徒,便随手甩到了一旁,并无伸入细问之意。

    有大臣接过了那书简后看了看,依次递呈给了其他的士卿。不知为何,那些大臣看完后都是脸色微变,竟有种说不出的微妙。

    莘奴心里一沉,直觉这里是有些机关的。果然传到了白圭的手里时,他看了看微微一笑道:“看来,天下通晓李相法理之人,不止公孙鞅一人耳。不过莘子的想法虽妙,实施的细节,却不及公孙氏的提议妥帖可行啊!”

    这话一出,朝堂上立刻传来了轻笑之声。

    原来就在一个月前,魏王得一士,乃是卫国国君后裔,名唤公孙鞅。他因为仰慕李悝的法理,喜欢刑名法术之学,而投奔到了魏王的麾下。

    莘奴今日写下的东西,与当日公孙鞅奉给了魏王与诸位士卿的论述可以说是大同小异,毫无新鲜之感。这等被人咀嚼了一遍的东西,就算再奉上来也看不出它原来是何等珍馐美味了。

    就算不知来龙去脉,但是莘奴察言观色也能猜出一二,眼看着父亲呕心之作却被当成了拾人牙慧而弃如敝履。莘奴心内愈发着急,不由得想起母亲临终之言,壮胆开口道:“小人的母亲生前曾说,王曾许诺可答应她一事,不知誓言犹在否?”

    魏王脸色阴沉道:“你的母亲……可是琏氏家二女?”

    莘奴咬牙道:“正是。”

    魏王半天没有说话,望向莘奴的厌弃与杀气,却是满朝的士卿都能看出的了。好半会儿,魏王的脸色终于缓和道:“既然是故人相托,孤自然一诺千金,不过也只这一次,你可想好了要托付何何事?”

    母亲生前,曾经抚摸着她眉心的红痣,对她偷偷嘱咐道,若是万不得已,可亲自面前魏王相求。可万没想到魏王果然会应下,心内不由得一喜。

    那一刻,她心中流转了许多念头,最后却因为其不可行,而逐一熄灭,只依着原来的打算开口道:“愿魏王垂恩,让王室的书局卷写父亲遗作,邀天下名士传诵”

    魏王听了,倒是开口笑道:“就是这个?你倒是孝子,孤便成全了你,准!”

    莘奴连忙俯首谢恩,等退下来时,才发现自己的额角满是汗水,不由得伸手想要推开章甫擦拭一下。

    可是还没等她摸到章甫,却被鬼谷子伸手按住了她的肩膀,淡淡说到:“心事已了,去殿外候着。”

    就这样她被变相地哄撵出了庭外。

    此处宫中不可随意走动,她只能跟鬼谷入宫的其他随侍一起立在庭下等候。

    就在这时,庭外驶来了一辆车马。那车盖乃是华锦织成,甚是华美,当一阵清风吹来,吹拂起轻纱遮幔。

    莘奴一眼便认出,那车上锦衣华服的丽姝不正是王诩的新宠申玉吗!

    可是更让莘奴心内一纠的是,那申玉轻扶车轩的手臂上正套着一只颜色特别的玉镯,那玉镯与她母亲留给她的那只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