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往事

慢滚的蜗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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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秋萍一听说林烽生病,当下表示马上要赶过来,韩雪就知道会这样,忙在电话里道:“妈!您就不用过来了!我晚上不回去,在林烽这里照顾他,反正他这里客房也可以住!”

    韩秋萍听韩雪这样说,刚想反驳,忽然脑袋一转,有个念头闪了出来,韩雪要在那里照顾林烽,说不定照顾照顾着就照顾出感情来了,虽说他们俩这么多年也没来电,可这心里总有那么一点希望,她是真的觉得林烽是最适合韩雪的,要是真有什么发展,她可不高兴死!

    想到这,韩秋萍在电话里回道:“那我就不过去了!你可要好好照顾他,有什么事再打电话给我!”

    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韩雪有点诧异,一般以她老妈的性格,说要过来就一定会过来,她也没想过会劝得住韩秋萍啊!

    不知道韩秋萍想法的韩雪虽然感到奇怪,但也没多想。答应道:“我会的,那你晚上要早点休息,别在看韩剧看那么晚!”真是!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天天追到一两点。

    “知道啦!知道啦!”

    说完,也不等韩雪再说话,就把电话挂了!

    韩雪对着手机那头传出来的“嘟!嘟!”声,叹了口气,收了电话!

    林烽在休息,现在离晚饭时间还尚早,韩雪打算先收拾一下屋子。其实也是没什么好打扫的,林烽找了一个钟点工阿姨,一般都是定是定点的来清理,所以韩雪也只是把林烽昨天换下来的衣服拿去洗而已!

    另一边,司邵言回到刚交房不久,名为“凯撒王朝”的新建高档社区,能住在这个社区的住户,不是有权就是有钱,而司邵言就是属于有钱的那一类,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有钱!

    司家所属的‘环宇传媒有限公司’垄断了全球三分之二的通讯媒体行业,而身为司家的继承人,自然身价不菲,刚从国外回来的他,并没有住进司家的产业,而是在外买了一套两百来平方的公寓,先在这里安了下来!

    两百多平方的房子,装修的典雅大气,倒是很合司邵言的心意,只不过一个人住,稍微冷清了一点!

    不过若是可以顺利的找到自己一直在找的那个人,那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了,到时候说不定还会嫌小了呢!

    司韶言又想到刚在商店里看到的那个女人,两道弯弯的眉似远黛,眉下有一双杏子般的眼,鼻子小巧挺立,微微抿起的唇淡如**,没施粉黛,却比浓妆艳抹来的更美!

    禁不住又拿出照片,对着不知道看过几次的小人儿想到,长大后,她就该会是这个模样!

    门铃响起,商店送货的人到了,司邵言开门让他们拿进来,送货员走后,他接着又一一把那些东西拿出来,分类摆好后,才开始处理公司的文件!

    韩雪并不知道有人对自己念念不忘,不过就算知道了,也不见得会对她造成什么困扰!

    把林烽的衣服洗好后,韩雪看了一下时间,下午四点钟,还有一点时间,她来到林烽平日办公的书房,想找一下有没有杂志好看,至于现在电视里播放的那些情情爱爱的连续剧,她真心无感!

    林烽的书房就跟他的人一样,简单利落,却又不失细腻,棕色的木地板,浅色书桌,书桌上一造型古朴简单的台灯,靠边是一台电脑,电脑前还有一盆小巧可人的小仙人球。

    韩雪觉得那盆仙人掌有点眼熟,拿起来一看,不就是以前她送给林烽的那一盆吗?没想到林烽还照顾的这么好,不过仙人掌是一种顽强的植物,就算你不小心把它忘了,它依然可以活的很好!就算如此,林烽能认真的对待她送的东西,韩雪也觉得很开心!

    吊顶上做成回字形,镶嵌着暖系的射灯,中间挂着一盏风铃式的水晶吊灯,不过应该很少有去用到,靠窗下则是放着一张太师椅,淡色窗帘随风轻轻摆动!

    左边靠墙是一个非常大的书柜,韩雪看过去大多是破案专辑,律法典故,还有就是应对犯人的问话技巧以及一些寻找线索时该注意的细节,不过倒是也有一些是和他职业不相关的书籍。

    韩雪看了一下目录。有三国演义,这个她知道,林烽很小就喜欢看,只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像他这么正直的人却是最欣赏里面的曹操曹阿瞒!总说他是当代枭雄,无论是政治还是谋略,都称的上是无人能比,至于什么正派反派的,时局不同,他无法做出评判,也许在当下,他们会是对立面,但对于当时的曹操,除了欣赏就只剩下感慨了!

    对于三国演义韩雪也看过,里面的内容也是熟悉无比,除了这个还有就是什么无畏的希望,沉思录之类的,算起来,林烽看过的韩雪几乎也都看过,也没打算再温一遍,找了一下,没有什么杂志可看,韩雪只好放弃!

    无聊的参观着林烽的书房,其实整间书房除了装修外,一些零零散散摆设的小东西,大多是韩雪和林烽一起购买的,要吗就是韩雪送的,像仙人球,像那盏水晶吊灯,还有那淡色窗帘!

    在右边墙上挂着一个琴盒,韩雪走过去,轻轻的把它拿下来,打开外盖,一把木色吉他映入眼殓,看样子,主人似乎很就没有碰过它了,韩雪把它拿出来,拨弄了一下琴弦,属于木吉它的那种如流水般的婉转的声音便传入耳朵!

    这把木吉他还是她陪林烽去买的呢!别看林烽现在规规矩矩,稳稳重重的,当年可是非常崇拜黑豹乐队,说是喜欢那种唱到及至,另人有一种热血澎湃的快感,而林烽本身的吉他也弹的非常好,唱歌也好听,以前就会常唱给韩雪和韩秋萍听,韩秋萍还叫他去参加比赛呢!那时为了找到一把合心意的吉他,韩雪不知陪他走了几条街?

    只是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林烽就不再弹了呢?是从她家搬出来的时候吗?好像也不是,韩雪记的在读大学那时候他还会经常拿出来弹给她听。

    林烽比她大几届,她进大学的时候,林烽已经在实习了,偶尔也会来看她,而雅兰则是她的大学同学及舍友,两人感情很好,每次林烽来找她的时候,她就会拉上陈雅兰一起,而许涛则是林烽的大学同学,他们两人的感情就像她和雅兰一样,所以每次也会跟着林烽一起过来,然后他们四人会找一个地方,边烧烤边说笑,这时候林烽就会拿吉他出来弹,而他和雅蓝则会伴着音乐唱歌,玩了个尽兴!

    至于从真正开始不再弹,好像是从林烽来告诉她说他喜欢上了雅兰,却不知道要怎么表白,最后想来想去,打算模仿电视上那种言情片里男主角经常会做的事,也就是在女主角的窗台下唱情歌,当林烽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的时候,韩雪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说让他试一下,可最终林烽也没有把那首情歌唱给雅兰听,因为许涛比他早开了口,而雅兰也答应了许涛的追求,当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当时唯一浮现头脑的就两字‘狗血’,而林烽好像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不再弹过他的吉他,那时韩秋萍还说林烽长大了,出了社会转性了呢!

    想到这,韩雪心里有点堵,她觉得自己变得矫情,以前明明不会这样,是不是只要喜欢上了一个人,就会有这样那样莫名其妙的感觉浮出来,难怪说感情路上谁先爱上谁就输了!

    韩雪把吉他放回琴盒,盖上盖子,挂回了墙上,没有找到自己想看的书籍,只好先去看电视打发一下时间,差不多也该准备晚餐了!

    ps:其实这只是一篇批着刑侦马甲的感情文,亲!就多多支持一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