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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上朝的时候经常见的熟面孔,关系不是很亲近,而且上午也见过了,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也就和平时一样寒暄了几句就把人引了进去。
接引完最后一位宾客,叶煜四周看了看,就差个嬴政就可以开朝会了。
吉时差不多到了,他走到前方开始受礼。
加冠分三步,先是加布冠。
吕不韦与李斯一前一后地帮他换上布冠,同时吕不韦口中还念着:“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的祝辞。
再是加皮冠。
李斯摘掉他头上的布冠,吕不韦给他换上皮冠,继续念着:“吉月令辰,乃申尔服……”
最后是爵冠。
吕不韦一边说着:“以岁之正……”一边给他换上黑色的爵冠。
加冠完毕后,其实并不是直接赐字,而是要拜见母亲。
叶煜是只身前去拜母亲的牌位,然后再回到这里。
紧接着,才到了赐字的环节。
看着吕不韦一脸温和,叶煜却莫名紧张了起来。
春秋战国,尤其是秦国其实并不兴表字,叶煜的冠礼中会有着环节完全是因为他是魏国人,而魏国承周礼周德,所以才会如此。
叶煜恭顺地等待着吕不韦的赐字,却无人瞧见他宽袖之下的手已经攥成了拳。
吕不韦看着叶煜带冠后露出的白皙脖颈,笑着说道:“今赐尔表字,曰……长离。”
叶煜那就救了他无数次的预感再度应验,他身体微颤,却仍旧恭敬地回道:“谢吕相赐字。”
长离,比喻才德出众之人。
这么看来的确是个不错的字,但是……
长者,久也。
离者,丽也。
这个离无论是附丽还是美丽,亦或者是本意,可都不是什么好词。
连在场人中最小的蒙毅都皱起了眉,他前面的蒙骜甚至嘀咕说吕不韦取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字。
现场安静了一会儿,然后陆陆续续出现了称赞的声音。
“吕相大人所言不错,叶将军的确是有才德之人。”
甚至有位奉常寺的人说道:“离卦为吉,这是个吉利的字啊!”
奉常抬眼看去,轻嗤一声,只觉得这人真是丢了奉常寺的脸面。
离卦有六,吉卦不过其二,更有凶卦,且离卦与战祸相关,单字寓意为罹,皆是凶意,搭长而论,更是大凶。
在场人都是有才学的人,大多数都知道这个意思,不过谁会顶撞如日中天的吕不韦呢?至多心中嘀咕两句罢了。
再说了,说不定吕不韦真是在夸奖叶煜的,真是他们过度解读了。
这么想着他们夸赞起来也真心实意多了。
叶煜跪坐在地上听着那些人的恭维只想笑出声来,他倒是宁愿得一个烂大街的“子伯”,也不想接受这个字。这个字也就表面含义过得去,吕不韦岂会不知?
可是不行,虽然他已经远超从前的自己,但吕不韦的权势地位始终比他高,甚至无法相提并论。
他垂于袍下的手心出现了几个深深地月牙印,在恭顺的表象之下更是生出了强烈的野心。
取字的环节至少看起来是顺利的结束了,他接着去祭祀了一下父母生前信仰的神明,然后将在场的宾客送出宗庙,赠谢礼,再邀请他们在他的府邸行飨食。
暂时送走宾客后,叶煜松了一口气,却又一刻不停地换上与爵冠同套的绛袡玄鸟蟠螭纹玄衣,坐上牛车入宫去拜见嬴政。
这是冠礼的倒数第二个步骤。
嬴政也是事先到了通知,他下了车被查问了一下之后就只身入殿。
“今臣行冠礼,特来拜见王上。”
嬴政放下手边的竹简看着他,换了特殊礼服戴了冠的叶煜给人的感觉顿时不一样了,至少是再无人会将他当做女子了。
并且二十岁的叶煜经历了许多事情,成熟了许多,这些都从他的气质上体现了出来,配上长开后的容貌,更是动人,七国第一美人名副其实。
嬴政尚不知冠礼上的事情,随口一问道:“听闻仲父为你大宾,不知取了什么表字?”
叶煜的神情顿时就变了,尽管他已经学会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却还是被嬴政一眼看穿。
嬴政心中微微好奇吕不韦到底取了什么字才让他如此反应,可他又觉得吕不韦不是没有才华的草莽,应当不会取什么不贴切的字才对。
叶煜低头回道:“吕相为臣取字长离。”
嬴政也和当时在场的那些宾客们一样,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字的诸多意思,差点也要和蒙骜一样脱口而出一句“不伦不类”了。
嬴政看着前方的叶煜,思索着近日发生的事情,没听说他这个近年来声名鹤起的将军哪里得罪了吕不韦,怎么会落得这样一个字的?
不过嬴政也同样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唤内侍取来了他给叶煜备的及冠礼。
叶煜原本听嬴政都没有对吕不韦的行为说什么,尽管知道缘由,却还是觉得有些委屈,但一见那嬴政备给他的及冠礼,顿时就把这些烦心事抛到了脑后。
“谢王上!”还没摸到那贺礼,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说了。
嬴政见他已经向前倾身,伸长了脖子去看的急切模样,心中突然起了个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及冠流程参照《士冠礼》。
三加冠祝词是引用的,具体出处没找到。
长离比喻才德出众之人那是后来才有的说法,但是我难得找到这么一个符合剧情的字,就把这一点提前了。离是通“丽”,但主要是附丽而不是美丽,不过本文中两者皆有。
第四十二章秦王三年得名剑
就在那引得叶煜探着脑袋去看的礼快要送到他面前的时候,嬴政突然做了个手势,示意内侍退回来。
叶煜的手都做好了双手接物的准备了,孰料嬴政来了这么一出。
他放下手,疑惑并且带着一点哀怨地问道:“王上?”
嬴政着内侍将那礼放到几上,叶煜的目光也随之落在几上。
能让叶煜如此不顾场所仪态的礼物,也唯有剑而已。
那是一把通身漆黑的长剑,与其剑鞘并排放着,没有什么华丽的刻纹,看起来似乎也不是很锋利,可是看到这把剑的第一眼,叶煜就有奇特的感觉。
这把剑很适合他。
李斯曾送给他一把宝剑,那把剑看起来更好更锋利,但是叶煜却极少使用,除了因为那把剑长度他不是很习惯之外,还因为不顺手。
名器有灵这句话可不是说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