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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秀想起之前月梅提过,这新娘子是织布的好手,想是常年累月在房中做活,才养了这样一身雪白的肌肤。
她怕自己在房中让她不自在,便道:“我出去后帮你把房门关上,你摘了盖头吃就是了,吃完了再把盖头盖上,碗筷还放在桌子上,一会儿我在进来收。若有别的什么事,尽管和我说。”
新娘子杨三好轻声道:“多谢这位姐姐。”
玉秀出了新房,又去月梅房里看了看,却见她没在休息,而是趴在窗边不知看什么。
她轻轻走过去在她肩上一拍,“偷看什么?”
李月梅吓了一跳,回身见是她,才拍拍胸口,“玉秀姐,你这样不声不响的,吓死我了。”
玉秀笑道:“都要做娘的人了,还跟孩子一样,趴在这里干什么呢?肚子饿不饿?我去厨房给你端着吃的。”
李月梅看了看她,拉着她在桌边坐下,迟疑道:“玉秀姐,你……还记得秦月蛾吗?”
玉秀一顿,面上笑容淡去,“记得,怎么了?”
她怎么会不记得这个人呢,当初李仁就是为了她,在家里闹翻了天,更是为她丢了性命。
她道:“怎么突然说她?”
李月梅指了指隔壁屋子,“她正在里面吃酒席呢,我刚才看了,她是新娘子那边送嫁的人。”
对于这个秦月蛾,李月梅也是十分讨厌的,当初这个女人得了李仁的心,便自以为她这李家儿媳妇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好几次跑到玉秀面前耀武扬威,说些难听话,李月梅也在场。怪只怪她自己当时年纪小,嘴巴又笨,不能替玉秀姐骂回去。
玉秀也有些惊讶,当初李仁出事,没出两个月,就听说秦月蛾嫁人了,此后一直不曾见面。刚才新娘子来时,她只顾着忙,倒没注意送嫁的人,没想到里头竟有她。她轻轻皱眉思索了一阵,道:“她是新娘子的亲戚?”
李月梅摇摇头:“不知道,我也没听说,一会儿问问我娘去。玉秀姐,你就在我这里坐一会儿吧,别出去了,碰上她就不好了。”
玉秀轻笑,“我又没做亏心事,干嘛害怕碰上她,若要回避,也是她回避才是。对了,我刚才去给你嫂子送吃的,她长得可白了,准是个美人。”
“真的吗?”李月梅向往道:“好想见见嫂子啊。”
可惜她现在怀孕了,村里有忌讳,怀孕的人不能进洞房观礼。
玉秀道:“等今日过了,你明天再来不就能看见她了?你在这里再歇歇吧,外头人多,别出去挤了,想吃什么跟我说一声。我去你嫂子那里看看,看她吃完没。”
玉秀回到新房,杨三好已经吃完了,她隔着盖头与她说了几句话,便端着碗筷去了厨房,中途经过琴婶子房门外,转头看了一眼,果然在女客中发现了秦月蛾。
秦月蛾此时正好抬头,也看见房外的人,惊得瞪大了眼。
玉秀却已经转过视线,波澜不惊地走了。
秦月蛾她大一岁,今年该有二十了。刚才匆匆一瞥,也够玉秀看清楚,她的脸上,已经有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痕迹,看来这些年她过得也并不如何。
玉秀自问不是圣人,虽不至于怨恨她,可厌恶总是有的,一个不喜欢的人过得不好,她心里一点儿也不替她惋惜,甚至还有些许痛快。
她前脚才进厨房,就感觉有人跟了进来,转头一看,果然是秦月蛾。
秦月蛾站在厨房门口,上上下下打量玉秀。这个女人,数年前败在自己手下,她还记得她当时惨白的脸。可眼下看她,脸色红润肌肤细腻,梳着妇人的发髻,发上虽只简单的一根银簪一朵珠花,但任意一个女人来看,都会被银簪上的大珍珠和新颖的珠花吸住视线。她身上一件淡红的长裙,越发把她衬得似一朵花。
玉秀也在看她,从前那个张扬艳丽的少女,几年不见,已经快要变成村中随处可见的寻常妇人。她虽涂脂抹粉,却掩不住腊黄的脸色和眼角的细纹,劣质的胭脂涂在唇上,因吃了饭,东缺一块西少一片,更觉得难看。发髻倒是整整齐齐地挽着,戴着一根细细的银簪,簪子的颜色有点发暗,想来年岁已久。身上是一件半新的长裙,款式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了。
玉秀先有了动作,轻轻一笑,道:“好久不见,你还好么?”
秦月蛾心中嫉妒,咬了咬牙,面上也挤出一个笑容,“好得很,不劳你惦记。倒是你,我还以为你要当一辈子寡妇,这才几年,就耐不住寂寞嫁人了?”
玉秀面上仍是淡淡的笑,“我和李仁有婚约在前,后来他为了你要毁约,他不仁,我却不能不义,替他守了三年,算是成全了我们自小一起长大的情分,我问心无愧。就算李仁此时还在,也不能说我什么。只是你说,若给他看见你此刻的模样,他会如何?”
秦月蛾握了握拳,“什么如何?”
玉秀轻哼道:“好歹他也是为了你才丢了性命,这头他尸骨未寒,那头你就急匆匆嫁了人,想来也是怕夜里梦回,他来找你吧。”
秦月蛾面上闪过一丝心虚,很快又恨声道:“是他自己要跳下来救我,又不是我拉他下去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年,因为先头有把握让李仁娶自己,所以她根本没有掩饰自己与一个男人勾搭上的事,结果后来李仁出事,她的名声就不好了,怕没人娶她,她爹娘就匆匆找了个人将她嫁出去。这些年,她又怨又恨。
玉秀听了,只是摇头轻笑,“是啊,是他不好,做什么想不开,这样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大闹一场,临到头了,还要做些亲者痛恶者快的事情。”
说起李仁,玉秀心中也是百味杂陈,千般滋味。
她看着秦月蛾,这些年一直没想明白,她当年到底比自己好在哪里,使得李仁肯为了她,闹成那样。
不过眼下,这些都不重要了,李仁早已成了一具枯骨,秦月蛾也成了如今这副怨妇的模样。若李仁还在,见了她,只怕要悔不当初了吧。
玉秀转过身,不愿再搭理她。
秦月蛾还要再说什么,厨房里又进来了别人,她只得又恨又妒地瞪了玉秀一眼,走了。
渐渐的宾客散去,日头西沉,玉秀也提着琴婶子塞给她的两个纸包回家。
未到山脚下,远远地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等在路边,又听见一阵嫩嫩的犬吠,视线移到最低,便看见肉呼呼的小狼犬呼哧呼哧朝她滚过来。
玉秀笑着蹲下身将它抱起。
小狼犬赶紧在她怀里一阵猛蹭,它知道很快会被人丢下去,所以趁眼下能蹭多少算多少。
果然,林潜迈着长腿走过来,冷冷地视线定在小狼犬身上,伸手两个指头将它拎起丢出去。
小狼犬肥嘟嘟的身子在空中敏捷一扭,稳稳地落地,又跑过来在玉秀脚边绕来绕去,咽咽呜呜地叫唤。
玉秀无奈地看着这每天都要上演的一出,摇头失笑。
第54章有孕
六月份最热的那几天,玉秀磨了夏知荷好几次,终于让她同意来山脚下小住一阵,避避暑。
夏知荷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产期就在一个多月之后,李大柱不放心她,索性也丢下活儿跟过来。他每过几日就和林潜进山,玉秀和夏知荷则在家里做做针线,说说闲话,日子就如从前她还在闺中一般。
这日,两个男人照常不在家中,玉秀和他娘坐在堂屋里摆弄小鞋子小衣服,这么多年来他们家第一次要来小孩子,她们两个不免激动了一些,又因不知孩子是男是女,所以衣服做了很多,光虎头鞋眼下各种样式的就已经做了七八双了,两人还觉得不够。
清爽的山风从大开的后屋门吹入,外头炎炎夏日,屋里却十分清凉。小狼犬趴在玉秀脚边呼呼大睡,过了头两个月,它现在身体长得很快,就这几天,玉秀已经快抱不动它了,每次它呜呜地撒娇,就只得蹲下来,让它把头埋进怀里蹭几下。它仿佛也晓得自己不如当初娇俏可爱了,这两天颇有些闷闷不乐。
夏知荷剪着虎头的形状,忽然问:“你琴婶子的新儿媳妇,你见过了吗?”
玉秀道:“没呢,成亲那天只和她说了几句话,最近几次回去都没遇上。我那天听她讲话,轻声细语的,看来是个和气的人。娘见过了?”
夏知荷道:“不怪你那几次没看见,她嫁来这么久,也就回门那天出了一次门,之后都在家里织布呢。她陪嫁里有一台机杼,眼下就摆在新房里,新婚第三天,她就开始做活了。我也是前两天上门,才正经地见了她一次。”
玉秀纳着鞋底,问:“新娘子长得如何?”
夏知荷笑道:“白得很,浑身就如雪堆得似的,脸蛋小小的,眼睛却大,身材看起来就和你婶子是一家人,一看就是有福气的模样,性子又好,又温顺又勤快,把你婶子爱得跟什么似的,自从娶了这个儿媳妇,整天就见她笑眯眯的。”
想到琴婶子笑呵呵的模样,玉秀也笑了,“婶儿从前就老念叨缺一个乖巧文静的女儿,这下这个新媳妇可是如了她的愿了。”
“可不是,月梅还说笑呢,说她娘有了儿媳妇就忘了女儿了。只不过……”夏知荷说着,慢慢收了笑,道:“就是不知靖哥儿是怎么想的,那天陪着新媳妇回门,当天下午他就回县里了。他学堂里是半个月休一次假,往常路途往来麻烦,他都是一月回来一次的。眼下他新婚,你婶儿满以为这次他总该半月就回来了,哪想并没有,连消息也没传来一个。你婶儿就在我面前长吁短叹,说是觉得对不起儿媳妇三好。好在三好是个懂事孩子,不仅没说什么,还反过来安慰她,说靖哥儿准是学堂里有事耽误了,又说他本就该以学业为重,不能让家里的事分了他的心,还让你婶儿放宽心。唉,这么个好孩子,希望靖哥儿能想通了,好好跟人家过日子。”
这种事,外人也不知该说什么好,玉秀听了,也只得沉默不语。
夏知荷感叹了一会儿,又想起一件事,看看玉秀的脸色,试探道:“靖哥儿成亲那天,你见过那个女人了?”
玉秀一时没明白,想了一下,才知她说的是谁,看夏知荷担忧的脸色,她笑了笑,道:“见过了,也没什么,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您放心,我没事儿呢。”
夏知荷这才点点头,道:“你婶儿当时也没认出来,是事后月梅说了才知道,后来又问了三好,原来她是三好的表姐,是她亲二姨的女儿。唉,天下就是这么小,兜兜转转,竟又和那一家子扯上关系了。听三好说,当年那姓秦的也没落得好,李仁出事后,她这名声就坏了,她爹娘将她嫁了一个跛子,那跛子一把年纪了,脾气又不好,常常打她,她的日子不好过。要我说啊,都是报应,若当年她别做出那些不要脸的事,哪至于落到现在这境地。”
玉秀听了,也不想多说秦月蛾什么,只道:“这事儿就别让爹知道了,省得他又想起伤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