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第五章 珍宝猎人

罗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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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姿势,看不见波涛荡漾的胸前,却把两个浑圆的臀丘翘晃起来,在背后的狐毛衬托之下,分外显得臀肉白皙如雪,娇嫩滑手。我挑好位置,拨开那试图阻碍我的狐狸尾巴,伸手一抓,十根手指都陷入了丰满的臀肉中。

    “啊,讨厌……”

    “啧啧啧,看看这个屁股,又圆又白又嫩又有弹性,阿雪,回答师父,你为什么会长出一个这么漂亮的屁股啊?”

    “……我、我不知道……”

    被迫采取难看姿态的阿雪,为强烈的羞耻而脸色通红,最后却仍是咬紧牙关,把泛红的脸颊转了过去。

    我也没有傻到只会呆看,而是把握时机,分开了阿雪的白皙大腿,瞥见许久未见的馥郁花谷。和以前相比,耻毛多了不少,但却不像人类那般扎手,而是柔顺的狐毛,分泌的味道闻起来如腥似麝,不能说是香气,但却很能刺激雄性生物的原始欲望。

    “噢,连这里也变漂亮了,好像马上就会有蜜汁流出来了,是不是啊?”

    似乎仍然受着守贞圣咒的守护,阿雪的花道紧闭,如同一朵末开苞的鲜花,紧闭无瑕,我尝试看得更清楚一些,右手向两边将花办分开到极限,跟着左手的手指则从下向上,挖弄花瓣的裂缝。

    “呀呀……”

    呻吟声中,阿雪的裂缝被左右分开,并从里面露出花蕾,小小的柔嫩肉片上,则沾满了蜜汁发出光泽。

    “啊……不要……师父……拜托你停一停……”

    “傻瓜……都已经到这种时候了,谁会笨得停下来啊?”

    为了更进一步地挑逗,我转换阵地,舌头在阿雪的大腿根上挑动。

    “呀呀……嗯……”

    刹那间,阿雪全身紧绷,用力地趴靠在大石上,丰腴的玉臀也绷得死紧。

    “嗯嗯……啊……呀……好痒……师父……”

    因为有心让阿雪快乐,我特别卖力,仔细地控制节奏,舌头动作非常微妙。

    绝不能一开始就一口咬到花瓣的肉,只是先挑逗性的在花房的四周慢慢舔食,一直等到她的感觉已经濒临兴奋高峰时,才猛地用舌尖去攻击那敏锐的穴缝。

    “师父……我、我快要受不了了……你别再……”

    娇喘连连,阿雪趴在大石上,大腿竭力分张,狐狸尾巴激烈地左右甩摆,认命似的扭动雪腰,模糊不清地哀求着。

    “别再什么?我听不清楚啊?”

    能把阿雪成功逗成这样子,我露出得意的笑容,舌头却依旧只是在大腿根附近徘徊而已。这样的挑逗,没过几下,蜜汁就已不受主人的控制,泄了出来。

    “啊……不行……我……不要在这里……”

    阿雪矜持的个性,似乎还想要回到帐棚里,可是当我的舌头从大腿根迂回到花房内侧,并在那里开始来回摩擦时,她已经意识昏乱,只有兴奋得猛摇尾巴的份了。

    “唔唔……呀……”

    “哎呀,狗摇尾巴,是希望主人摸头;阿雪摇尾巴,这是想要干什么呢?”

    微微发出笑声后,我开始向下移动舌头,在那片刻,阿雪屏住气,仿佛在等待舌头舔吮湿淋淋肉缝的刹那。

    然而,我却还打算继续再捉弄她,当快要到裂缝的时候,就故意让她的期望落空。

    “啊……”

    失落的叫声中,我的舌头向右大腿根迂回,舔那里的凹处。

    “呜……”

    到了这个地步,阿雪终于吐出强憋住的呼吸,像对我抗议似的,摇动雪美的下身,但却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在这个时候,将舌头掹地舔上了充血的肉珠。

    “啊……”

    事出意外,阿雪像是一只昂首振翅的白天鹅,激烈地抬起了她雪白的颈子,跟着身躯也随之后仰,在强烈的刺激中,花房整个湿透,潺潺蜜浆不停地流出。

    “很棒啊……阿雪,如果我就这样插进去,你一定会湿得一塌糊涂……”

    话虽如此,我却心中叹息,因为直至此时,阿雪的玉户穴口紧闭不开,看样子这次还是无法突破,只能继续用老方法,用我早已硬挺的肉枪前端,沾起潺潺蜜液,开始涂抹在阿雪柔嫩的肛菊上,为接下来的突入做准备。

    经过我的一再撩拨,阿雪终于忍不住,从大腿下方抓住我的肉枪,微微移动腿间调整位置,闭上眼睛,缓缓将腿臀沉下,滋的一声,灼热的肉枪埋入雪臀。

    “啊……师父……阿雪……已经……啊!”

    肉枪不偏不倚地尽根没入,美丽的小狐女转过头,以期盼的表情,希望我摇动,但立即被我无情地拒绝。

    “你是我的小徒弟,怎么可以让师父来服侍你呢?自己摇屁股。”

    “呜……啊……啊啊……啊啊!”

    顺从我的意思,阿雪开始笨拙地摇动身体。半个身体趴在大石上,姿势不是很方便,但她摇动着闪耀动人的肢体,弹簧般的上下动作,慢吞吞地套弄。

    热门熟路地在火烫的肠道中抽chā,我一面动作,一面却被那匀称的腿臀曲线给迷我仔细地摸揉着阿雪两条洁白细腻的腿,尽管没有羽族女性那么修长,但却另有一种丰腴美感,特别是那双涨卜卜的肉臀,结实弹手。

    交合中,阿雪掩不住羞涩,眼睛半开半合,脸羞得通红,被我半强迫地逼着,摇摆雪白圆润的屁股。

    玩得兴起,我捧着阿雪白白的肉臀,更加清晰地看见她红润妖艳的肛菊,被肉枪插进拔出的样子。我让她努力夹紧,后挺着腰,弄成趴跪着的姿势,她会意地鳜起腰身,这样更衬得雪臀滚光溜圆,洁白无比,这样一来,我就可以随意地把玩她的大白屁股。

    “好白的屁股啊,长得真好,又圆又翘,绵软光滑,阿雪你以后不学魔法,还是可以靠着屁股混饭吃喔。”

    “师、师父又在拿人家开玩笑了,啊……人家的屁股……才不要……嗯……”

    我扶着她的白屁股,从后面把yīn茎插进她的肛菊,一边玩她的白屁股,白白的背,一边使劲插她,阿雪又啊啊地叫起来。

    摇晃身躯,每说一句话,阿雪的脸上,便闪耀着妖艳的光辉,意识朦胧,舌头舔着丰软的红唇,表情非常淫靡,玉户的蜜液像潮水一般尽情涌出,两片嫩肉上面亮晶晶的全是。

    突然,阿雪瘫趴在大石上,像是昏死了一样。我趴下身体,用力扶起她,把她肥美的肉臀翘起,狠狠地插了进去。火烫的肛菊格外紧凑,细嫩的肉壁摩擦着我的肉枪。

    没过几下,阿雪又显得摇摇欲坠了。我索性紧紧搂着她的细腰,下身使劲耸动,

    小腹和大腿根部,一下下撞击她圆白结实的香臀;即将喷发的肉枪一下下在她嫩润艳红的肛菊里插捣。

    阿雪连支撑身体都显得无力,雪白柔弱的肩膀贴在大石上,身子被我撞得前后摇晃,硕大巨乳更是不停地在大石上摩擦。

    在挺刺的节奏中,阿雪本能地摇动腰肢,我也尽量用手掰开丰满臀部,好让肉枪深深地突入这美丽小狐女的紧窄肛菊,感到里头温度越来越烫。

    最后,在愉悦的顶峰中,阿雪的玉户竟然喷射出一股火热精水,洒流在我的大腿上,肠道内更是强力紧缩,压迫着强弩之末的肉枪。

    一阵阵酸麻酥爽的感觉,从脊背传进了大脑,我也毫不吝啬地射出所有的精液。

    阿雪仰着身体,拚命地夹紧雪臀,在这样的结合形式中,我把一波波火热的精浆,射入阿雪的美臀深处……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懂得怎么去治愈人心,不过,如果对方是一个打从心里愿意相信我的女孩,要哄她开心并不是什么问题。

    阿雪心里头的伤痕很深,但她本性开朗,只要持续让她觉得自己受到重视、被人喜爱,那种强烈的自卑就不会出现。把握这个大原则,我很快就让她心情好转,脸上回复了笑容。

    要压制她的不安,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多多与她合体欢好。女性的心非常敏感,我在交合时对她肉体所显露的痴迷,就是肯定她的最佳表现。只遗憾,阿雪的玉户始终紧闭不开,我唯有每一次都把欲望发泄在她的肥美肉臀中。

    还好,我不觉得肮脏,也不觉得无趣,因为阿雪紧窄有力的肛菊,肥白多肉的屁股,玩起来确实别具妙处,较诸寻常美人的名器,另有一番滋味。而抛开束缚,主动寻求合体欢好的阿雪,也像是一朵盛开艳放的鲜花,越来越见娇媚姿态,让我常常想要把她扑倒,就地交合。

    如果想要提高欢好次数,那么周围的人太多,就变成一种障碍了。我们的旅伴不是很多,紫罗兰横竖已经碍不了事,有没有都是一样,但是大叔和方青书两个人的存在,就让我感到很碍事。

    但撇除这方面不谈,和这两人同行,确实很有意思。在彼此谈谈说说的过程中,我对方青书有了较多理解,觉得他这个人实在是不坏,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有一件事情,我之前没有机会说。不过,不管前生如何,我认为今世的作为,才是判断一个人善恶的根据。”方青书诚恳道:“谁的前世是什么,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也希望你们不要在意。”

    在羽族因为阿雪的前世疑云而摆出嫌弃态度时,方青书并没有随众作出过分的行为,这时他也确切表明了态度。

    “我很敬佩雪姑娘的义勇与坚强精神,如果可能,我希望还有这个机会与你切磋光明魔法,不过……现在说这些,都太迟了。”

    所谓的切磋,就是教导,也就是阿雪当初所期盼的心愿,但在她已经正式接受黑暗魔力的现在,是没可能再转成光明系魔法的。那天战局里发生的种种异变,包括大日天镜和万灵血珠的变化,由于难以隐瞒,加上我有许多困惑末解,所以在隐藏部分事实后,我说给茅延安与方青书知道。

    方青书相当惊讶,特别是对蛇族能够取得并制造巨神兵的事实,感到不可思议,面色凝重地表示,会着手调查此事。

    “我会禀告家师,作出处理,这件事听来确实很不寻常。”

    “嗯……我对你这个人开始欣赏了,你确实和那些贵族子弟很不一样,方字世家这一代有多少人像你一样呢?”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特别,只不过身而为人,应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而已,如果要说家世,法雷尔爵士不也是出自名门吗?令尊的威名……”

    “喂,不说这个,换一个话题吧。”因为那使者的关系,我的真名与身份,自然是瞒不下去,但说到家世还可以,提起那个变态的老爸,就有点让人不愉快了,我主动转变话题。

    方青书哑然笑道:“贵族和平民,没有那么不同,以前我追随茅老师学艺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随他以平民身份,在外游历闯荡,那时候,我也用过许多的化名。”

    “什么化名?全部说出来听听,看看是不是那么有名。”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都是茅老师帮忙取的名字。”方青书笑道:“当初在金雀花联邦参加天桃五轮大会,我化名方不群;在东海上随缥缈三仙学琴,化名方别鹤;在索蓝西亚学习监定兵器,化名方三桂;最难得的,就是在阿里布达的恰情阁,与当时花魁温瑾诗歌相和时,老师坚持要我化名方世美。”

    “呃……这么丰富的阅历,光是听那一大串名字,我只能说,方兄你的确是卑鄙阴险、坏事作尽兼丧尽天良啊!”

    “哈,你别光是说他,你自己也是当今各国之间的知名人物啊,特别是这次在南蛮这么一闹,身价又更高了。”

    茅延安在我胸口一拍,笑道:“要记住,你约翰·法雷尔可是这次颠覆南蛮四大族,搞到拜火教鸡毛鸭血,还色胆包天,拐跑了万兽尊者的两个女人,让他气得亲自出关来杀你的大英雄啊!”

    “别提这件事了,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踏进南蛮一步了。”

    想想确实是很烦。万兽尊者不会离开南蛮,也不可能跑出来杀我,但是他的徒子徒孙可就未必,倘使被认出了身份,那从此真是永无宁日了。

    当然,如果会害怕仇家,我也就不用出来混了。屈指算算,想取我性命的敌人到底有多少呢?光是一个羽虹,就足够让我头痛,就更别说旁人了。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于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干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于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份,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份,又该比些什么呢?”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像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干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于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姐姐拿去当赞助军费;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于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于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征神宫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宫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宫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根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黥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伙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伙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宫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伙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

    姐妹组织的东西。只是,为何光之神宫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况且“鸿图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阴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