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5

外乡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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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云珠低声地在外面将自家小姐的吩咐传达下去后,便轻手轻脚地进来了。

    “小姐,奴婢已经让奴婢的兄长和嫂子回去了。”云珠恭敬,不敢有一丝怠慢地小说禀报。

    “嗯,跟你兄长说过了?我要的是绣房,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若是让我发现一丝不规矩的事情。全家发卖。我可以保证,天南地北,你们一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机会了。”林琳歪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着让人胆颤的话。

    云珠浑身一颤,“小姐放心,奴婢一家绝对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小姐这两个月来的变化,没有比小姐的贴身侍女更清楚的了。尤其是小姐让人将大管家杖刑后,全家发卖的事情。

    大管家一家七八口,她家小姐竟然找了五个人伢子,想到当时的情形,她就止不住的害怕。

    记得两个月前,老爷跟小姐无意中提起曾经在酒桌上戏言为她指腹定下一门婚约时,小姐生气老爷不重视她,带着人离家出走了。

    谁知道刚走出京城没多远,大管家便带着人追上来了。可那个时候,小姐看大管家的眼神就变得很奇怪。

    云珠不明白,大管家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竟然让小姐杖责他。而她也没有听到小姐对大管家说什么,大管家连求饶都不敢。

    自那之后,她们这些下人更是不敢对小姐有什么不上心的了。本来她们金府便只有小姐一个小主子。老爷多年来连个妾室都没有,将来这整个金府便都是小姐的。

    她们这些奴婢不听小姐的,还听谁的。只是大管家的事情,倒底让她们比平时更小心了些。

    那可是大管家呀,整个府里,除了老爷和小姐,地位最高的人呀。大管家的小孙子,她们这些侍候的人,都要当半个主子供着的人呢。

    “嗯,你父亲现在是金府的大管家了,以后只要好好的办差,自是不会亏待了你们去。我身边还缺个传话的小厮,明儿便让你弟弟也上来侍候吧。”吓一吓,再哄一哄。本就是最低级的御下手段。

    “是,多谢小姐恩典。”弟弟今年十岁了,正好可以做一些传话跑腿的活。

    打发了云珠,屋里只剩下林琳一个人的时候。林琳才半是无奈,半是好笑地笑了笑。

    死去醒来或是一觉醒来,她永远不知道闭上眼睛后,还会不会在原来的世界里。

    生离,死别。人世之苦。多少次,她都有一种想要大喊停下的冲动。可每一次都被自己压住了。

    她也想看看,她还能坚持多久。她还可以走多远。

    一次又一次的人生下来。她学会了一个道理,那便是及行乐,珍惜眼前。

    不要让遗憾带到下辈子。

    用手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林琳不让自己陷入太久的感慨中,那对她并不有什么好处。

    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月了。在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便知道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她是金牡丹,《包青天》里鱼美人单元剧的那个无情真牡丹。牡丹这个名字,只是个乳名。入了金家族谱的名字却是金昭。

    她这辈子的爹,名为金宠,是个礼部尚书。她还有一个因生她而早产亡故的娘。

    她的这位亲娘,身份却是不简单。一家三姐妹,姐妹三人相差数岁。三小姐,也就是她娘,年纪最小,嫁给了当时还不是尚书的金宠。二小姐嫁给了庞家的儿子。而大小姐却是进了宫。

    进了宫的这位大小姐,却是整个包青天里最出名的人物了。因为她姓李,曾经还生了一个怪胎。然后被打入冷宫,传言最后生生被火烧死的那个。

    也就是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林琳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是多么的高大上。

    她将来会有一个当太后的姨妈,当贵妃的表姐,当皇帝的表哥,和候爷表弟,太师的姨父。

    这身份,说真心话,看不上那个落榜的落魄的张真,还真是太正常了。

    说起这个太师姨父,林琳也要为他送上一把心酸泪的。继前几年妻子去后,去年长子庞统也战死沙场了。

    小儿子比林琳还要小上三岁,这会才十一。有出息的长子没了。全家便把这个小儿子当命根子似的宝贝着。当爹的宠,当姐姐的也宠着。不宠出个纨绔子弟,林琳都要跟着他们姓了。

    现在的表姐也不过才十七岁,正好也比林琳大三岁。庞太师现在正为她挑选婚配的人选。

    也正是如此,才会让金宠,原身的爹想起当年酒桌戏言曾把女儿指腹为婚的事情说了出来。

    小牡丹一气之下,带着贴身侍候的人就离家出走了。尚书大人这个二十四孝亲爹立即派了大管家来接人回去。

    不过亲爹也说了,要是自家姑娘不想回去。就让大管家陪着到处走走,散散心。

    林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出走的第二天。知道了一番脉络走向后,便先回空间把包青天关于鱼美人的单元剧先挑出来看了。

    当年这部电视剧,她也只是看了一丁点。那个时候她正好是上学的学生。家里管的严,她每天放学都要写作业,等作业写完了,才让她看一会儿。

    在那个时候,能让她看一会儿电视都已经是学生时代最奢侈的事情了,哪还能要求从头看到尾呢。所以很多的剧情都是不知道的。

    等到长大了,可以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的时候,对当年热播的这部电视剧也没有多少兴趣了。也因此,林琳才会临时抱佛脚。

    等到几集电视剧一看完,林琳别的没干,先将大管家全家发卖了。然后将云珠的爹从二管家提成了大管家。打发他们两口子回金府照顾便宜爹去了。

    知道了这个世界还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林琳也不敢松懈了。练功打坐,练习着因为算是单元剧女主角而得到的比佩妮时更充沛的魔力。日日不缀地努力着,就怕会被这些非人类炮灰掉。

    当然,那些个马家祖传,以及何叔教给她的毛氏符咒都被林琳从空间里找了出来,并且一有时间就用上好的物件写了数张出来。

    有备无患嘛。

    唉,要知道可不是所有的妖魔鬼怪都会看人下菜碟的,你背景再厚,那也是人类之间论的。人家妖魔什么的,论的是实力。

    不过还好,林琳手中握有带着神力的佛珠,一般的妖魔是近不了身的。不然还真的要哭倒长城了。

    原来林琳的手心里只有四颗佛珠,可这一次醒来的时候,林琳的手心里竟然是五颗佛珠了。

    这样的事情,林琳虽然不解,但却是欣然接受了。五颗佛珠,正好可以让她把杂物和一些魔法物品移出来,单独放在一个佛珠里。

    原来的那个佛珠就专门装书籍和魔药了。

    至于还空着的那个佛珠,林琳还没有想好要装什么。不过她还是有一种感觉。

    一种中了大奖的感觉。能有个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了。

    能有个不断增长的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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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琳在发作了大管家后,新任大管家回了京城金府,而林琳身边就留下了可以独自掌事的云珠的哥哥。

    反正原来的金牡丹已经做出了决定,她现在也不想回金府。那就做了继续闲逛的决定。

    而当下人们问林琳接下来往哪走的时候,林琳心中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在向南的方向,有什么在等着她。

    这种感觉很玄妙,林琳也形容不出来。不过她本来也没有目的地,所以便让人一路向南了。

    可这向南走了没多久,她就发现上天的安排,便是让她做回圣母。

    林琳一路上,碰到好几起见色起义,强抢民女的事情。

    林琳非常好奇这些女人到底是咋想的。知道自己长的不错。怎么就不知道好好保护自己。没有自保的能力还敢出来晃悠,不是上赶着让人抢的吗?

    就是想要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也不需要这么迫不及待吧。

    把自己弄丑一些,还是换个装什么的,不是都可以减少一定碰到恶霸的机率吗?还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一心想要在大街上来个一见钟情,英雄救美啥的。

    要是真的这么打算,那还真是忙坏了那些大侠们呢。

    嗯,有功名的秀人,举人也够忙的了。

    不过都是女人,林琳也做不出视而不见的举动来。因此,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情,便让云珠的哥哥,打着金家少爷要纳妾的名义,将人强抢,或是强买下来。

    不是林琳要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只是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不然前脚林琳一行人一走,后脚还不是给人送菜呢吗?

    给个名份,把人带走,在林琳看来,就是非常的简单省事,没有后祸的事情了。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个做不是很妥帖,但是她能做到这一点,也算是对得起她们了。无亲无故的,谁还能为了别人这么上心呢。

    更何况,这之前也是给了她们选择的。是留下来,还是跟着她走。留下来,也许会继续被骚扰,也许不会。但是跟她走的话,她至少会在能力范围力护她们周全。

    要知道以林琳现在金家小姐的身份,一般人还真的不敢跟林琳硬碰硬。就算是有人敢这样做,林琳在私下里也有的是手段,对付他们。

    也因此,林琳这两个月来,正经救了好几个人。而金家少爷的好色之名,也传遍了大江南北。

    当然,京城里的人听到了也只是一笑置之。这满京城的人谁不知道礼部尚书大人是个‘孝女’。除了对早逝的妻子一往情深外,家里只有一个女儿。

    上哪来的儿子?

    交通不发达,消息相对的也很闭塞。京城的人不相信,但地方上的人却在下人拿出金府的帖子时,都相信了。

    也因此,路上多出来了各种各样方式来的妾,着实让林琳的出行队伍越来越壮观。

    无法,这些人也不能总是这样跟着她到处走。再一个,她也不想看到这些出了事不是哭就是要自杀的女人。于是便打发云珠的哥哥先带人回京城。

    她记得金府在京城有一个临街的二屋铺面。铺面后还是一座二进的院子。据她了解,古代的女人针线活都不错。让她们卖点针线,也活挣到自活自己的钱。

    让云珠的哥哥将铺面收拾出来,开上一家绣楼。让这些她名义上的‘妾室’们,都去那里落脚。也算是安置了。这就是林琳让云珠兄嫂回京的原因了。

    第二天天一亮,林琳带着剩下的下人们继续向南走。

    精简后的队伍,就剩下十几个护卫,三个侍女。一大一小两辆马车了。

    十几个护卫,林琳都给配了马。自己出来玩,总不能让这些护卫跟着跑步吃灰不是。

    一大一小两辆马车,小的那辆装了行李和两个二等侍女。大的那个便是林琳和云珠。

    古代的马车技术在宋朝时,已经相当的完善了。

    林琳的这辆官家子弟可以乘坐的马车,是由两匹马拉着的长二米,宽二米,高二米的大马车。

    里面靠马车后墙处,放了一个有一米多宽的长榻。林琳在马车里,便是想要躺着睡一觉都没有问题。

    长榻前,留出一米的走道。左右挨着窗户的地方,一边摆着一个半米宽,一米长的箱式坐位。另一边是半米宽的抽屉柜。里面放了一些点心,茶壶一类的小件物品。

    最神奇的是抽屉柜还可以抽出一块长板来,可以让乘坐的人,当成饭桌或是书桌来用。

    就连中间留着走道的那一米处。在天冷的时候,去是可以固定火盆的。这么一个马车上,可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

    看到这辆马车时,古人的思想,每每都让林琳叹为观止。

    果然,大.天.朝的老祖宗们,威武雄壮。

    这一日,林琳躺在马车里,练着内力时,马车外的护卫却来报,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重伤晕迷,生命不明的人。

    林琳不知道,她真正向南的预感就在前面等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