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西夏人的**方式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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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隗明公主也在云峥的身边坐了下来,小声的说:“我们从认识到现在,只有三个时辰,我却觉得在你身边比在我叔父的身边还安全,这种感觉很奇怪。”

    云峥扭过头生气的说:“你这是在骂我是不是?只要是个人都比你叔父有安全感!”

    隗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放下头上戴着的锥帽,从地里揪了一根枯草接着说:“这话似乎没错,我从小就见惯了杀戮,兴庆府的宫闱里充满了血腥气,好不容易被大雨洗刷掉,马上又会产生新的血腥气,我很喜欢花草,可是我从来不去后花园里种花,自从我八岁的时候不小心挖出来一具残尸之后,我就再也不去后花园了,不管那里的花朵长得多美,多香,我看着艳红的花瓣就想起了鲜血,闻到馥郁的花香就好像闻到了尸体的腐臭。”

    云峥笑了起来,无理的抓住隗明公主的手拍拍,就起身离去,跨上一匹快马,抽了一鞭子就向草原的尽头奔驰,他的骑术要比甲子营的人好的太多。

    隗明公主瞅着远去的云峥,有一点失神,她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的草棚子里,一个昂藏的七尺大汉正抱着胳膊远远地看着她……

    浪里格缓慢的抽出自己的刀子,他想起自己的父母族人在元昊的屠刀下哀嚎的样子热血就往脑门上冲,如今自己和元昊的侄女只有百步之遥,如果自己想要动手,没有人能拦的住自己。

    一只冰凉的大手搭在浪里格握刀的手上,这只大手只有七根手指,这是孙七指的手,只听孙七指小声的说:“我们俩个人活的都非常的没意思,你想报仇的话就不能动这个女人,这也是一个可怜虫,杀了她元昊根本就不在意,那个姓云的公子要去西夏。我们一起跟着去,如果能见到元昊最好,如果见不到元昊,杀掉元昊的儿子也是一种胜利。莫要轻易地浪费这样的好机会。”

    浪里格缓缓地把刀子放回刀鞘,回头看了孙七指一眼,就抱着一大捆干草和孙七指配合着铡草,闪亮的铡刀每落下来一次,就将干草利落的斩为半寸长的草段,不大工夫旁边就堆满了很多的干草段,每一匹战马都是弥足珍贵的,云峥营地里的战马不像青塘人只喂草料,还需要在草料里混上黑豆和麸皮,用一点清水拌匀了。才会倒进食槽里让这些马享用。

    也就是青塘不具备条件,否则云峥不会吝惜鸡蛋的,想要战马有长力,身体就不能垮,别的战马到了冬天都是在苟延残喘。只有甲子营的战马依旧膘肥体壮。

    浪里格喂完了战马,习惯性的瞄了一眼坐在帐篷门口看落日的隗明公主,咬咬牙,就把身体扔到干草堆上,对每天都无比期盼的晚饭都毫无兴趣。

    甲子营每天晚上都要吃一顿肉汤浇饭的,青谊结鬼章前些天弄来的野猪很多,没有吃完。所以在大冷的日子里,在雪白的米饭上浇上两勺子带着肥肉块的肉汤,一盆子米饭下去浑身舒坦,肉汤里的干蘑菇嚼起来柔柔的,非常舒坦,就是肉汤上的青蒜少了。这让大家未免有些遗憾。

    隗明公主也分到了一个很大的碗,葛秋烟不满的对公主说:“云峥这个人就是一个不解风情的人,公主这样尊贵的人怎么可以和下人一起用同样的器具,他有一套非常漂亮的瓷器却小气的不拿出来。”

    隗明公主笑道:“在军中在野外,帝王和将士同吃同睡这是一个合格的帝王或者将军必须要做到的。在这里大家只有抱着团才能活下去,我不是一个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人,颠沛流离的日子我过的可能比你还多一些。”

    隗明公主说着话就很自觉地带着丫鬟去了大锅边上,装了一些米饭,又浇了一大勺子肉汤,西北的女儿家,只要不死,就要像野草一样艰难的活着。

    饭菜出奇的可口,两个惊魂未定的丫鬟在吃了一碗饭之后,就偷眼看着公主,她们很希望能再吃一碗,隗明公主嫣然一笑,就带着丫鬟到大锅边上重新装饭,这是自己仅剩下的俩个自己人,不能慢待了。

    云峥骑马回来的时候已经冻得说不出话来了,屁股很暖和,裤裆里也暖融融的,因为战马跑了一身汗,可是两条腿和手,以及前胸后背没了知觉,鼻子上的鼻涕流出来了,他自己都没有知觉,这时候只想把冻得发疼的手塞进裤裆里暖和一下,青谊结鬼章说的半点错误都能没有,冬日大战前夕,将士确实该把手塞裤裆里的。

    没有弄出手套来,云峥觉得是自己最大的愚蠢,到大宋的时间久了,思维都已经变成大宋的思维了,不过现在还不能把手套拿出来,因为西夏和青塘人更需要手套这东西,一旦把这东西弄出来了,西夏和青塘的战士就不用把手塞裤裆里取暖了,云峥不会为西夏和青塘人增加一点战力的,他们天生就该把手塞裤裆里!

    云峥缩着手还没有来得及把手塞裤裆里,隗明公主就捉住了他的手,很自然的把云峥的手放进她的小腹上,而且是贴着肉放的,同样骑着马回来冻得像乌龟一样的猴子,已经忘记自己该把手放在裤裆里取暖,缩着手瞪大了眼睛,怔怔的看着面前香艳的一幕。

    云峥很想把手缩回来,大脑给双手下了好几次命令,那双手就是不愿意离开那个滑腻的身体,隗明公主轻笑着说:“这是西夏的规矩,战士的手是拿来握刀剑的,只有握得住刀剑的双手才能为妇孺弄来足够吃的粮食和御寒的东西。”

    说完还掏出一方手帕帮着云峥擦掉挂在鼻子上的鼻涕,轻笑了一声,就按住云峥贴在自己肚子上的那双手缓缓地往帐篷里走。

    看傻眼的不光是猴子一个,还有葛秋烟,她的眼睛也瞪的像铜铃一样大,这个西夏女人太不要脸了,亏她还是一个公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勾引人,一点都不避讳,想到自己这次去西夏的目的,她不敢想象自己做出这些事情的情景,一时间脸色煞白。

    寒林瞄了一眼云峥,就在猴子的屁股上踹了一脚要他去灶台边上暖和一下,至于云峥,寒林对他很有信心,这是一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主,男人家么,偶尔倚红偎翠一次算不得什么。

    进了帐篷,云峥以无上的毅力将双手抽了出来,指端依旧留着一种滑腻的感觉,不由自主的放到鼻子上轻轻地嗅了一下,刚才在大庭广众之下都落落大方的隗明公主,这一刻反而害羞起来,红晕布满了脸颊。

    “我杀了秃发阿孤!是你的敌人!”

    “你杀不了秃发阿孤,秃发阿孤就算是喝醉了,你也杀不掉,那是一个战场上的猛将,斩将夺旗的事情干了不止一次两次,而且,我闻过那颗头颅,他没有喝酒。”

    “我真的杀了秃发阿孤,他的脑袋都是我剁下来的!”

    “当然是您剁下来的,头颅上的刀口杂乱无章,您也浑身是血,必然是您剁下来的,那应该是在秃发阿孤无力反抗的情形下剁下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

    “您会一点武功,可是这点武功杀不死秃发阿孤,如果是角厮罗砍脑袋,他不需要砍很多下,换了那间屋子里所有的青塘人,都不会砍成这样,所以只会是您砍的,至于出手的人该是角厮罗吧?也只有他才能在转瞬间杀死秃发阿孤。

    我的随从都是阿里骨杀的,这是我亲眼所见,没有角厮罗的命令,阿里骨指挥不动大宅里的军士,所以,都是角厮罗的错。

    至于您,只是一个可怜的替罪羊!”

    隗明公主慵懒的靠在床上,身段很优美,马背上的女人都有一个很大的臀部,靠在床上的时候,显得更加的触目惊心。

    说实话没人信,云峥当然不会说是秃发阿孤自己把脑袋凑过来要自己杀的,毕竟刀子已经被那个家伙按在自己的脖子上了,自己要做的就是把动脉挑开就行,那样的情形下,秃发阿孤的武功再高强也没用处,除非他会传说中的金钟罩铁布衫,看样子那个笨蛋没学会那些高深的东西。

    打死云峥都不会帮着角厮罗辩解,在大屋子里已经说得很透彻了,角厮罗也知道自己的黑锅背定了,而且,角厮罗也不屑去解释,杀了就杀了,反正战争已经不可避免。

    “我要是送你回去,会不会被你叔叔砍头啊?”

    “会,一定会,不管你是不是冤枉的,我叔叔都会砍掉你的头,如果你送我去宁令哥那里,说不定就能保住你的人头,如果你现在立刻就带着我逃回大宋从此隐姓埋名,说不定能活到一百岁,你选哪一个?”隗明公主问道。

    云峥吸溜着冷气无奈的说:“你叔叔能不能讲点理啊?”

    隗明公主坐起来,拿手摩挲着云峥的脸说:“我从小就长在他的宫殿里,从来没有见过他和任何人讲过道理,包括他的母亲和怀孕的妻子,所以啊,你能不见我叔叔,最好永远都不要见,那是一个吃人的恶魔!”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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