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我的网络经历

明月大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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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初接触网络是从初中开始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一步步沉浸其中,乐此不疲。

    和每个刚刚上网的人一样,一经接触,立刻就被它的无穷魅力所折服。

    有一种眼界大开,豁然开朗的感觉。网络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可以轻松快速的查找一些各方面大量的知识和信息。

    后来接触qq,感觉太奇妙了,可以和天涯海角的人,进行交流,可以毫无顾忌的和网友聊天,吐露心事。

    开始也有几个聊的还行的好友,互相问候,谈谈工作生活,经历心情。感觉还不错。和其中一个网友稍稍有了点感觉,互相发了照片,彼此留了联系方式,还视频一次。

    当时我正好是和大学对象分手,还没认识前男友的时候。他说非常喜欢我,提出了想见见,进一步了解一下,我多少也有了点这方面的冲动。

    可是他之后十多天也没联系我,后来一个女的给我打电话,说是他的女朋友,看到了我们的聊天记录,我才如梦方醒。

    后来他也和我解释说,一直想和女友分手,还想来见我,我说以后再说吧,我也换了手机号。

    之后我认识了前男友,和那个网友交流的就很少了,有意识的疏远他,但也会偶尔问候一下,道声平安。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最开始用的那个号突然上不去了,可能是qq号被盗了。

    再就没和那个网友联系上过,包括那个号里面的不少好友。网友是什么?有可能是一个不是亲人却让你时常惦念的人。有可能是一个不是恋人却让你情感依恋的人。

    也有可能是一个不是爱人却让你感情依赖寄托的人。甚至也有可能是一个不是情人却让你魂牵梦绕的人。

    自从认识了前男友,我聊天基本就不涉及感情问题了,除了和现实中的亲戚朋友,和普通网友也极少语音视频。

    我现实中不随便,网上同样不想随便。随着过了新鲜劲和好奇心,再加上听到一些朋友不好的一些网上经历,我慢慢就不常聊天了,一些好友看我不常在线,很多好友也就不理我了。

    说实话,我现在不太相信网络,我也知道,网络不过是一种工具和载体,可能真正不相信的应该是不熟悉的人吧。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的应运而生,我们每时每刻都生活在网络的世界。

    网络的好处自不必说,它可以让我们浏览海量信息,真正做到不出门而知天下事。

    可以帮助我们工作,学习,生活,娱乐,交流,网上购物,收发红包,资金流动等等。

    和许多具有吸引力的事物一样,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利弊共存,好坏的尺度很难把握,往往在一线之隔,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它给我们带来无与伦比的方便的同时,也可能给我们带来很多困扰、甚至疾病和伤害。

    网络可能会使陌生的人熟悉了,却也会使熟悉的人陌生了。没时间陪父母,爱人,孩子,朋友,却有很多时间捧着手机傻笑,经常是和亲近的人正在一起没有话说,却和千里之外的人谈笑风生。

    结婚后,老公很不喜欢我聊天,我在网上聊天就更少了,一个是本来就不太喜欢,再一个也是为了避免和老公产生没必要的矛盾。

    老公有时会回来挺晚,节假日也不喜欢在家里呆着,没事时和我交流也不多。

    男人出轨可能是因为冲动,女人出轨可能是因为寂寞,我虽然没出轨,但在网上,我开始接触了一些不同类型的qq群。

    最多时我竟然同时在十多个群里当管理,为了拉人,我有一个号的好友人数都超过了上限。

    开始只是一些普通聊天的群,比如舞蹈交流群,诗词对联群,吃穿住行的群。

    后来又进的一些群,互相聊的就有点暧昧了,发一些色情的图片,黄色视频文件。

    其中有一些比较禁忌的群,比如文爱群,sm群,公媳群等。我也和其中群里的几个好友简单聊了彼此的一些隐私。

    与此同时,我也被拉进去不少以群视频为主的群。比如歌舞群,放av片的群,我还在几个官方推荐的绿色歌舞群里跳过舞。

    还有一些单纯的色群,所谓的秀,上视频的男女或露点诱惑,或单独自慰,或男女在视频上做ài的。

    有一些这样固定的群是需要上视频验证,然后改群名片的,即验证性别。

    有时要按管理的要求做一些手势,以防用录像冒充真人视频。我为了改群名片上过两次视频,但从来没有脱过。

    开始看到他们开放的表演感觉挺惊讶、新鲜,想不明白他们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会那么不自爱,但很快理智告诉我,这样不应该,这绝对算是网络里最丑陋的东西。

    它和单纯的自己看片还不一样,我绝不能使自己习惯于这种感觉,不然容易越陷越深,那是很危险的。

    于是,以后再有人拉我到这样的群,我都会拒绝。之后我退出了很多群,现在也很少看群了,视频更是很久没有了。

    有些人可能想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平时道貌岸然,在网上会如此猥琐邪恶呢?其实细想也不难理解,人性中本来就有善有恶。

    网络世界相对现实世界的束缚少的多得多,人性中恶的一面也容易突显。

    在现实中,道德和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言行。二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缺失了哪样,社会都不会健康发展。

    道德可以让人们有内心的底线,法律可以让人们有所顾忌,不敢为恶。

    东西方文化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差异就是,西方更注重法律,东方更注重道德。

    关于道德方面,西方是罪感文化,东方是耻感文化。简单说,罪感文化就是当人犯错误时,首先会有一种罪恶感,会感觉不应该,心里不安,所以经常去教堂忏悔。

    耻感文化就是当人犯错误时,首先想的是怕别人知道,会丢人,影响自己的形象,所以经常去拜神佛求保佑。

    所以由于在网络上,面对的绝大多数都是陌生的人和事,即使做了错事也没人知道,也不会担心丢人和影响形象,网络又没有严格的监管。

    少了道德的约束,再加上法律的缺失,很容易就会让一些人无所顾忌,突破道德的底线,放纵自己,甚至伤害他人。

    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尽量约束自己,也保护自己,善待他人,也提防他人。

    网络世界再精彩,也不能影响现实中的幸福生活,网络应该是服务于我们的工作学习、休闲娱乐,让我们的生活多姿多彩的,而绝不应该牺牲现实中的幸福,来沉迷于网络,流连于虚幻。切不可本末倒置。网络不过就是个工具,我们要善于利用工具为我们服务,而不是被工具所利用,那样就真的是活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