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第162章 走捷径

格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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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时分。

    孔晟一袭青衫,牵着白马追风,带着穆长风与乌显乌解两人,悄然从后门离开了所寄居的李萱别院。

    等消息传到世子李川那里,孔晟一行早就出了彭城的城门,沿着通往睢阳的官道纵马疾驰而行。李萱没有食言,她提前派遣而出的护军百余人等候在城外往睢阳方向的青石岭下多时了。

    百余身着官军明光甲的彪悍江北汉子列队森严,全部都是骑兵,手执寒光四射的陌刀,站在山坡之下,威武慑人。而为首的两名校尉,孔晟一眼就认出,是当日王家堡随自己出战的李萱的亲信李虎李彪二人。李萱能将此二人派遣在孔晟身边,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孔晟停下马,深吸一口气,回头望着渐行渐远的彭城那高大雄伟的城池,心头暗道:凤阳郡主,你的这份情孔某记下了,他日若有机会,再加以回报吧。

    李萱派遣这百余人跟随在孔晟身边,一路赴任睢阳,对于孔晟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

    不在于路途之上的护卫安全,而是在于极具有象征意义。这是虢王麾下的军士,有这百人随孔晟去睢阳,意味着虢王这边的权威支持,对于民心的感召、对于孔晟在睢阳的立足有着至关重要的关键作用。

    所以,李萱的这批人就是雪中送炭,属于孔晟预料之外的额外助力。

    孔晟纵马驰过去,李彪李虎二人神色肃穆地下马,一起向孔晟抱拳行礼道:“孔县令,末将李彪(李虎)奉凤阳郡主之命,前来麾下效力!”

    李彪李虎两人眸光中闪动着些许的敬畏之色。

    在没有比他们更清楚孔晟的神勇过人之处了,当日在王家堡外与那支叛军散兵作战,孔晟胯下马掌中枪,纵横冲刺如入无人之境,那种风姿深深铭刻在两人脑海深处。

    而昨日,孔晟在军校场一人一骑力敌世子李川的百人陌刀队不败,尤其是最后那真气纵贯方天画戟的近乎神魔般的一击,那种惊天动地的威力,看得他们这些军汉热血澎湃情难自禁。

    孔晟深吸一口气,向李虎李彪两人以及两人身后的百余军汉肃然躬身一礼道:“河南烽烟四起,叛军当道,孔某奉朝廷昭命入睢阳就职。虽明知凶险遍地,此去有丧命殒身之可能,但孔某还是义无反顾。不是孔某不怕死,而是大丈夫行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吾辈热血儿郎,当心系国难,岂能因为危险就畏惧不前?!”

    “孔某早已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若是各位兄弟愿意随孔某赴睢阳与叛军作战,孔某感激不尽。可若是各位不愿意,就此请回彭城,孔某也绝不抱怨。凤阳郡主那里,孔某愿意修书一封,为各位解释。”

    李彪脸色一肃,上前道:“孔县令,我等也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既然孔县令一介士子都能勇赴国难,吾辈岂能畏惧不前让天下人耻笑!还请孔县令放心,我们这一百兄弟,既然奉命出了彭城,就不会再走回头路!”

    李虎也慨然道:“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等当誓死追随孔县令,绝不当缩头乌龟!我们不是孬种,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我们怕什么?儿郎们,你们怕死不怕?!”

    李虎转身面向百余属下,一众军汉爆发起雷鸣般的怒吼声:“死则死耳,当死得其所!”

    李虎拍手狂笑:“孔县令,吾辈儿郎一腔热血,又有何惧?”

    孔晟缓缓点头,向一干军汉缓缓躬身下去:“感谢诸位高义,自此之后,孔某当与诸位同生共死,祸福同当!”

    “同生共死,祸福同当!”

    百余军汉咆哮着怒吼着,挥舞着手里的陌刀,刀锋如雨,被绚烂的阳光照射下,漫天飞扬,声震四野。

    穆长风和乌显乌解两人在一旁看着,嘴角都浮起一抹笑容。有这百余军汉作为孔晟的护军,此去睢阳,增加了不少的安全系数。

    尽管这是李萱的人,暂时还不可能变成孔晟的绝对铁杆。但假以时日,穆长风相信,以孔晟的人格魅力和影响力,迟早会感化这批军汉,作为孔晟起家打拼奋斗在这个时代的第一支班底力量。

    从彭城到睢阳有三百余里,若是快马加鞭,三四日可到。孔晟考虑到带着百余浑身甲胄的陌刀军汉赶路,实在是太过扎眼,思之再三,还是决定让乌显乌解两人与李彪李虎的陌刀骑兵队沿官道昼夜赶路。而自己与穆长风化装成商客走小路捷径,力争早日抵达睢阳,双方约定在睢阳东北的虞城汇合。

    孔晟是昭命睢阳下辖的宋城县令,但实际上,宋城县就是睢阳的治所,也就是现如今睢阳城的所在。

    待乌显乌解与骑兵队呼啸奔驰而去消失在官道远端,孔晟这才翻身上马与穆长风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然后离开官道斜着插向一条小径,选择走这条路,是孔晟和穆长风之前按照地图百般商议的结果,这条小径横越过一座山丘,不适合大队人马通行,但他们两人两骑疾行赶路却是问题不大的。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避开虢王世子李川的暗中设障阻拦,避免无谓的麻烦。

    用屁股想都能明白,李川觊觎孔晟的宝马追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一定会安排人手埋伏在睢阳方向某处,假以山贼乃至叛军的名义,先夺宝马后杀人灭口。

    李川万万没有想到,孔晟会与大队分离而选择与穆长风走崎岖狭窄难行的山路,因此,当李川潜伏在距离彭城数十里处的官道侧立山下的化妆成山贼的百余心腹护军苦熬了一天一夜,都没有等来孔晟和宝马追风,只好悻悻而回,免不了又被暴怒的李川严惩一番不提。

    夕阳西下,整个西边天际都被浓烈的霞光染红。孔晟牵着马慢慢攀援上山峰,穆长风紧随其后。山风凛冽,山间气温更低,见前面就是山顶的一片空场,孔晟就停下马,拄着方天画戟,回头望着穆长风顶风笑道:“穆兄,下了这座山就进入了山东境内,我们从宁陵折返向东,大概有五六十里就能抵达虞城。这条道虽然难行一些,但却节省了一天多的时间。这个时候,我估摸着乌显乌解他们的大队人马还未到沈丘。按照这个速度,我们能比他们早到一日。”

    穆长风抬头看看天色:“公子,天色将晚,我们抓紧时间赶路,争取下山投店歇息一宿。要是晚了,就只能露宿山野喽。”

    孔晟点点头:“没错,我们赶路要紧!”

    说完,孔晟继续牵马前行,转向了下山的路。

    暮色低垂,两人牵马行走在蜿蜒盘蛇般的山径上,一个红衣胜火的女子背负长弓,牵着一匹枣红马急匆匆地追着两人的身影而下。

    待傍晚的天幕完全降临下来,孔晟与穆长风终于下了山,进入了山下一座荒僻的小镇。说是小镇,其实更像是一个中等规模的村寨,很多村舍沿着山麓建设排列,星星点点的烛火在夜幕中隐隐绰绰,炊烟袅袅,孔晟扬手指了指不远处:“穆兄,前面似乎有户人家,我们去投个宿吧?”

    两人本来想找家客栈住店,但走了许久,都没有见到客店。很显然,此地穷乡僻壤,只有清苦的山民,行人罕至,哪有做生意的客栈?

    穆长风点点头:“好,公子,我这就去叩门。”

    山麓左侧,两间茅草屋,一圈木柴围栏,茅草屋中人影婆娑,显然是有人居住。穆长风牵着马,刚靠近柴院,就听见猛烈的犬吠之声,两只凶猛的大黄狗从暗地里猛地窜出,将穆长风和孔晟包围起来,作势欲扑。

    吱呀一声,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身上裹着兽皮袄,手中持着一根长矛,大步走出茅草屋来,站在院中大喝道:“什么人?”

    穆长风借着月光向壮汉扫了一眼,拱手抱拳道:“这位大哥,我们二人是过路之人,天色已晚,想投个宿歇息一晚,麻烦大哥行个方便。”

    壮汉这时慢慢靠近院门,手里的长矛握在手里,颇为警惕地紧盯着孔晟和穆长风,上下打量了几眼。

    此地荒僻,居住的大多是山民,以打猎为生,与外界几乎与世隔绝,很少有外人来,更不消说孔晟和穆长风这种衣着考究气度不俗的年轻公子哥儿了。

    见壮汉有些猜疑和警觉,穆长风又拱手笑道:“兄台,我们不是坏人,从山那边的彭城方向赶来,因为着急赶路,就走了山路,走到贵处天色太晚,如果大哥方便的话,还请容我们投宿一宿。”

    壮汉哦了一声,打量着孔晟良久,似是感觉两人应该不像坏人,犹豫片刻,还是点点头,闷声道:“投宿也行,但我家条件简陋,你们只能在堂屋中铺上草将就一宿,如果你们愿意,就进来吧。”

    壮汉喝退两条凶猛的看门犬,打开了柴门。

    孔晟和穆长风对视一眼,牵马走进了院中。小院本就不大,突然进来两人两马,就显得格外拥挤。壮汉从孔晟手里接过马的缰绳,将追风随意拴在了院中的木柴篱笆上,孔晟则将手里的方天画戟随意插在地面上。

    月光皎洁,壮汉只扫了追风一眼便忍不住惊呼称赞道:“好一匹白马,这一定是突厥马中的极品,通体雪白无一根杂毛,当真是非凡了得!”

    孔晟一怔,旋即认真望向了壮汉,见这壮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材雄壮穿着粗鄙,神色举止之间豪气外放,眉宇间更是弥荡着一种英气。

    能识得追风神驹,显然这人不是普通的山民。

    穆长风不动声色地客套两句,却是向壮汉投过暗藏警惕的一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