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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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林涓喜和表哥、二舅去了一次北京,见到了传说中“阿哥住的地方”——辉煌的故宫,却也没有带给她现在这样的震撼。

    此刻她置身于一个大殿的入口。

    这大殿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十二根金丝楠木柱子,奢侈地雕刻着蟠龙和彩凤,立在那里,流淌着富丽的光泽;地板是类似于青玉的微透明石头铺就,透出世代簪缨的诗书贵族低调的奢华;十几米高的吊顶,深邃天花板上嵌着无数夜明珠,宛若繁星闪烁的夏日夜空;林涓喜站在入口,正对着该放宝座的地方,那里锦绣帷幔低垂;大殿两边各十二盏黄金落地灯,莲花造型,简雅精美,灿然生辉,不知道燃着什么。整个大殿飘溢着类似于檀香的、令人感到神圣的味道,在灯火的映照下,大殿宛若白日,流淌着天堂才有的金光翠彩。

    她感到一阵阵眩晕。

    “请!”白发人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林涓喜梦游一般踏过奢侈的地板,向正前方的锦绣帷幔走去。

    她看看柱子,问白发人:“这整个都是楠木吗?”

    “好眼力,是楠木。”

    她指着灯,有些恍惚:“纯金的?”

    白发人含笑:“是纯金的。”

    说话间已经走到了帷幔遮掩的地方。

    这儿靠墙建了个半米高的台子,十几米见方,白玉砌就,上面垂着帷幔,将玉台遮得严严实实,看不到横陈着何物。

    不过林涓喜也没有兴趣知道帘幕后面是什么,她完全被眼前的玉台吸引了:辉煌的大殿中,莹白如冰雪的美玉泛着温润的光彩,无一丝瑕疵,圣洁明艳,不可方物;帷幔是上好丝绸,下垂感很强,丝绸特有的华丽高贵的光泽,宛如女神,可远观,不可近玩,金丝银线绣满了牡丹,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绰约倾国,红艳凝香,却没有熙攘热闹的春意,反透出清清冷冷、拒人于千里之外却引人观望、而又凛然不可亵渎的感觉。

    玉台两边各站了三名侍卫,身材高大,端正英武,着古代兵卒的甲衣,神情肃穆,一动不动。

    白发人开口了:“这是正殿,这玉台是我家主人的座位。我带你去见主人。”

    林涓喜脑中还是那个玉台,真是太好看了,可是有点女气,是啊,白发人又没说他家主人是男是女,说不定是个女主人呢!

    女子在前面毕恭毕敬地引路,三人走向殿边的一个石门。

    石门上是马头浮雕,女子手在其上摸索一下,门轰然开了。

    这是间宽敞的石室,正前方锦帐葳蕤,白玉案后坐着位年轻公子,竟然是一身雪白的直衫,连衣缘都是白的,仿若丧服,可是很好看。林涓喜只看了这个公子一眼,就再也转不开眼睛了,恍惚之间,只感到一阵清辉耀眼。

    象牙色的皮肤,无一丝瑕疵,血色浅淡,干净如雨后远山;玉面含笑威不露;眉毛工整俊雅,向鬓边斜扫过去,使他一张万分好看的脸显出冷凛之感;鼻梁高挺,倒是英气逼人;上唇略薄,下唇饱满,嘴角微勾,色若芙蕖,五分刚朗,十足清艳;尤其迷人的是一双眼睛,简直是在勾魂,但他显然没有此等意思,他只是长着一双勾魂的眼睛!眼睛大,长,却不是细长,中部饱满,眼角有些媚人地微微上挑,眼眸漆黑如一个夏季的夜空,像弱水一样,无法自拔的沉溺和不可遏制的危险。长长的乌发黑亮如墨玉,像件惊艳的斗篷披在身上,有几缕垂到胸前。他整个人简直就像是贵气、仙气和媚气的神秘交点。

    会向瑶台月下逢——林涓喜脑中冒出这一句。

    左右两边分宾主摆了两排青玉案,右席坐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穿着不伦不类的翠绿色绣金花丝绸衣服,似马褂又似中山装,三十多岁,又白又胖,笑眯眯看着林涓喜,像个招财猫;女的特别小,顶多十五岁,纤巧玲珑,容貌美丽极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美目滴溜溜转着,打量着林涓喜。

    “这位就是‘鱼肠’小姐吧?请坐!”公子含笑说,声音异常的冷冽、性感,涔进灵魂,让人无法拒绝,林涓喜有些自失于这美好的声音中。

    白发人坐在了左席,那个引路的女子招呼林涓喜也坐在左席,就退下了。林涓喜打量着,中国古代以右为尊,看来右边席上的两人,地位高过白发人,而且,自己显然也不是贵客。

    “既然要合作,就彼此熟悉一下。敝姓李,单名邺,无字。”公子说,并将手下一一介绍于林涓喜,招财猫名绿野,那个美丽的少女叫残墨,白发人叫霜铖。

    “小姐贵姓?”这个好听的声音说。

    林涓喜有些意外,她自来接生意,彼此间从不问这些,她顿了顿,说:“免贵,姓林。”

    一时女佣鱼贯而出,俱是容貌秀美,梳着高雅的灵蛇髻,穿着淡粉的广袖衣衫,服饰打扮一模一样,她们端着深红色餐盘,在每人面前摆好饭菜,动作轻柔而优雅,衣带上淡淡熏香,似有若无。

    醉鸡,剁椒皮蛋,酱菜,蟹黄面,清茶,鲫鱼汤,都是清雅的小吃,盛在金碗玉碟中,锦垫上摆着镶金的象牙筷和金汤勺,富丽堂皇,香溢鼻端。

    “喝酒误事,只能用茶代替了。”李邺说,他优雅地举了举木质茶盏,林涓喜和他遥遥碰杯,茶是好茶,满山□□般的铁观音,喝着有股油香。

    李邺带着微笑,像个高高在上而又周到有礼的好主人:“林小姐请慢用,别客气!”

    他说着先夹了一筷子,在座其他人才举箸。林涓喜举起象牙筷,又笨又重,十分不灵便。

    李邺说:“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不是凡人,不过阁下是杀手,相信也不会太惊恐。”

    林涓喜一时呆在那里,其实她早隐隐猜到了李邺不是人,现在听他亲口承认,还是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不是凡人,但也绝不是神仙,林涓喜敢打赌,因为这位公子虽然美若天仙,却隐隐透出令人不安的妖气,神仙绝不会是这样的。

    没想到这世界上真有妖魔,既然是妖,还有什么办不到的,杀个人用得上请她?

    “李公子——”此情此景,林涓喜不由称呼地古雅了些,“咱们明人不说暗话,酬金是多少,能具体点儿吗?”

    李邺略一示意,一个侍从离开,一时回来了,手中捧着个十公分左右的木匣子,侍从单膝跪着将木匣子捧到林涓喜面前,李邺说:“请过目!”

    林涓喜这才发现匣子竟然是阴沉木的。她打开来,内心就惊呼一声,匣中放着金条,映着红丝绸衬里,越发灿烂地耀眼,看样子每块有一百克左右,有十块,就是三百多万人民币。

    林涓喜却并不太兴奋,她有些忧虑地盖上匣子:“真是高酬金,看来是个难搞定的生意。而且我觉得奇怪,这么高的酬金,完全可以雇到更好的杀手,我就是个三流的,你为什么要和我做这笔买卖?”

    李邺双目幽黑,泛着星辰般的寒光:“你的话我不是很赞同。你不是也说了吗?呆若木鸡,才能养精蓄锐,麻痹敌人。”

    林涓喜看了眼李邺美好的唇,心里盘算着,刚才自己和霜铖的对话,他何以如此快得知?看来此人挺神通的,可得千万小心了。

    林涓喜嘴角绷着,显出一个杀手严肃冷酷的职业操守,但因为容貌清丽稚嫩,并没有太大威慑力,她顿了顿,说:“你想让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