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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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暮为期不过三四天的港城之旅在迪士尼的最后一夜结束后,正式划下了句号。等到第二日一清早他被闹钟吵醒的时候,戚暮的第一反应便是——

    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终于开始了。

    海洋音乐节是港城特有的古典音乐节,与英国的爱丁堡音乐节相似,都是属于开放性很强的露天音乐节。

    事实上,露天,并不意味着完全暴|露于天空之下,在海洋音乐节的场地里也有不少专业的音乐厅,供大型乐团进行公开演奏。

    但是在这个音乐节里,无论是咖啡厅、糖果店,还是广场上、餐馆里,只要你能找到表演的地方,你都可以随意地进行演奏。所以在这样的音乐节上,经常会出现许多非专业的乐手,他们带着自己的乐器、表演着自己的音乐,获得大家的认同。

    戚暮原本……也带上了他自己的小提琴。

    不同于很多华夏人的羞涩内敛,戚暮一直在欧洲长大,自小也性格开放,带上乐器在这样的公开场合表演一下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到了这一天,他却还是有些犹豫了。

    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

    他真的要在那个男人的面前演奏么……

    昨晚回酒店的时候,戚暮满脑子都在思考着业内什么时候存在那样一个有天赋又够勤奋的已故音乐家,所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都没多少清醒的意识。于是当闵琛表明明天再一起去参加音乐节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点头同意了,而没有否决一下。

    和闵琛一起参加音乐节,这意味着……他要是想进行露天表演,就得让对方站在一旁看着了。

    他独自一人将琴盒放在路边,肆情地演奏自己的音乐,而……闵琛就在一旁站着听。

    ——这种画面怎么想怎么觉得有种莫名的诡异感。

    于是一咬牙,戚暮暗自决定不带小提琴走了。不过多时,门铃便响了,戚暮拿了东西打开门,便见到隔壁屋的邻居正垂着眸子,诧异地看着他。

    闵琛微微抬眸:“你不带琴去?”

    戚暮:“……不方便,就不带了吧。”说着,戚暮顺手关了门,他想了想,客套地回问了一句:“对了,你也不打算进行露天表演?”这话还没说完,戚暮就后悔了。

    果不其然,只见闵琛脚下的步子一顿,良久,才语气淡定地说道:“我扛不动。”

    戚暮:“……”

    可不是扛不动吗,一架九尺的大钢琴,怎么着也得上千斤了,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人都抬不动。

    闵琛今天刻意多戴了一顶黑色的天鹅绒硬礼貌,帽檐很宽,几乎将他的上半张脸都遮挡住了,明明还可以露出的一双眸子也用墨镜挡住,整个人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恨不得直接拿张面具戴上去算了。

    他的这番衣着让戚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闵琛似乎察觉到了他惊讶的目光,解释道:“音乐节上的业内人士会比较多,丹尼尔不希望我在音乐节上露面,他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戚暮明白地点头,没有再多问。

    等到两人一起正式进入了音乐节的场地后,四周热闹的景象让戚暮一下子放松了心情,终于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音乐殿堂的感觉。

    这次的音乐节虽然官方宣传不够到位,但是对场景的选择和布置还是上了心的。场地的选址是在一处复古的欧式小镇景区,只要踏上这片土地,就有一种古典的风格迎面而来。

    或许是音乐节刚开始的缘故,在街边进行表演的乐手还不算多,戚暮走了一路也只见着了一个小号手站在楼梯上尽情地吹奏激昂的乐曲,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位吉他手在拨弄调试着琴弦了。

    在这条红色砖石的小镇主干线上,到处可以见到用聚光灯打亮的名人提示栏。这也是主办方精心设计的一个创意,他们将古典音乐史上的大师们的生平都用多国语言表述在名人栏上,如果想要听一听他们的乐曲,名人栏旁还有几个公众试听机,可以随意聆听。

    戚暮还没走几步,便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笑着道:“没想到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居然是在这里。”

    只见在小镇主干道不过五百米的地方,在威尔第和瓦格纳中间,放置着的便是维也纳爱乐乐团如今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

    对于这位大师,戚暮是真的心生敬佩的。他上辈子虽然与大师相处得不多,但是也毕竟是一起排练过一段时间,多伦萨先生的指挥能力真的十分出众,对戚暮的指导也让他很受用。

    尤其是这位大师给了他在金色|大厅演奏《蓝色多瑙河》的机会,戚暮十分感激。

    “艾伯克的音乐风格偏向于正统,属于纯古典浪漫主义流派,他的试听曲目应该是莫扎特的《维特》和海顿的《惊愕》。”闵琛语气平淡地开口,似乎在阐述一个事实。

    戚暮却有些惊讶,他知道这两首曲子都是多伦萨大师的代表作,但是多伦萨的代表作却远远不止这两首。按照闵琛的意思是,这两首是多伦萨大师指挥的所有交响乐中最为出众的了?

    戚暮拿起一旁闲置着的试听机听了一会儿,心里更是一凛。他放下了耳机,笑着回首看向闵琛,点头道:“确实是这两首,我没想到……你居然连这都能猜到?”

    闵琛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模样十分悠闲随意。两人一边并肩向前走着,闵琛一边说道:“放在威尔第和瓦格纳的中间,应该不会选取太过于柔和的曲子,艾伯克自己也比较喜欢这两首曲子。”

    “我都忘了,你和多伦萨先生是认识的。”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蓝色多瑙河》。这首曲子是他最为看重的曲子,每年的新年音乐会都会着重排练这首。”

    闵琛看似随意地说着,但是戚暮却一下子听进了心里去,他脚下的步子也一下子顿住。只见青年浅色的眸子倏地睁大,瞳孔微微震颤着——他到现在才明白,对于多伦萨先生来说,那首《蓝色多瑙河》意味着什么。

    能够将这样重要的曲子交由他来演绎,多伦萨先生真是非常看重他啊。

    戚暮心中的感激更多了几分,而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场地上开始进行表演的自由乐手越来越多。大多是表演小提琴、长笛、黑管、萨克斯等简单便携的乐器的,也有人借用咖啡厅的钢琴,来表演钢琴曲目的。

    这些进行露天表演的乐手大部分只是业余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好乐手,其中有一位长笛手吹奏的《f大调旋律》让戚暮都是忍不住赞叹。

    “这样的水平放在维也纳交响乐团,恐怕也可以作为正式乐手了!”

    听到戚暮的评价,闵琛不由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是维也纳交响乐团?”

    闻言,戚暮猛然一怔。他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不小心将这个长笛手的水平与他最熟悉的乐团里的乐手进行了比较,戚暮浅色的瞳孔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暗光,他笑着抬首道:“我小时候曾经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所以对他们熟悉一点。”

    闵琛眸色深沉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有再多问。

    戚暮这才松了一口气:差点就要露馅了,真是万幸原主真的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

    “他的年龄有点大了,埃弗拉不会让他进入乐团的。”闵琛望着那长笛手,启唇道:“埃弗拉有种古怪的爱好,他希望自己的乐团里有更多新鲜的血液,所以这个人即使到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水平,也是不可能进去的。”

    埃弗拉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首席指挥的名字,在戚暮的印象中那是一个古板严肃的小老头,明明已经秃了顶,还死活不肯承认地天天戴着一副假发。

    经闵琛这么一提醒,戚暮这才恍然发现:维也纳交响乐团里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的年龄是超过40岁的!

    他以前可没有发现……埃弗拉先生还有这样的独特爱好?

    “喜欢新鲜血液?我以前和埃弗拉先生……合作的时候,倒是没有发现。”

    闵琛微微垂眸,深邃的眼底流淌过一丝笑意:“年纪大了,就希望自己年轻。看到年轻人,大概心里也会高兴。”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突然正了神色,认真地看向戚暮,道:“以后你如果有机会与埃弗拉见面,不要告诉他我和你说过这些话。”

    戚暮:“……”

    为什么他总觉得说这话的男人,似乎意外地有些幼稚?

    一路上戚暮都忍住了笑意没有再开口,等到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名人栏时,他才惊讶地睁大眸子,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低笑道:

    “没想到……他们居然把你的名人栏放在这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