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师娘前女友(番外)

公子永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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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历六年冬, 大盛长公主出家没有成功。

    众朝臣松了一口气,可喜可贺, 陛下应该不用疯了, 他们的小命保住了。

    同僚们对视一眼,各自送了个心有灵犀小眼神, 在大盛为官真不容易啊。

    盛历七年春, 大盛荒帝一统诸国, 改年号为丰。

    众朝臣嘴角抽搐, 据说长公主闺名带有一个丰字, 陛下, 你宠姐能不能再明显一些?

    丰历元年夏, 长公主与秦地联姻。

    众朝臣呼吸困难, 快,把老头子的速效救心丸呈上来。上次长公主出嫁,陛下扫荡南疆, 弄得他们人仰马翻, 好几天连床都没挨着,光顾着清点数不胜数的南疆战利品去了。

    他们深深体会到了被战争疯子支配的恐惧,这次长公主再嫁, 陛下又想搞谁???

    皇帝弟弟并不想搞谁, 他只是想将他自己能得到的最好的一切送到长姐面前。

    “陛下,元公子又来了,这回把我们的侍卫全伤了。他说只想求见长公主一面。”

    雕龙围屏之内,血衣密探立于君王之侧。

    “增派人手, 拦着。”荒帝朱砂批阅,头也不抬,“长公主出阁之前,不见外男,谁敢破这个规矩,坏了长公主的福气,孤决不轻饶。”

    血衣密探领命而去。

    亥时之际,荒帝处理完一日政务,一口茶点也没吃,随手披上黑裘,坐上御辇,驶往织宫。

    织宫供养着能工巧匠,掌管君主的冠冕、袍服、靴袜等事,现又迎入了百名手艺高超的天下绣娘,连夜赶制长公主的凤冠霞帔。

    即使君王驾临,绣娘也没有起步迎接,她们一早被吩咐过了,入了织宫,她们唯一需要在意的便是长公主的凤冠嫁衣,其余事情,皆为杂事。

    直至今日,嫁衣完成。

    五千七百八十二颗珍珠,冠上龙凤呈祥,衣上鸳鸯成双。

    荒帝粗糙的手掌拂过一针一线的细致绸底,捧起一角裙褂,灿若云霞的红色似一抹永不熄灭的绯焰,映入帝王的眼中,久久跳跃。

    “赏。”

    万般壮烈,落到唇外,只有一个字。

    赏。

    长姐出嫁,天下都该赏。

    荒帝细细查看了凤冠霞帔,让绣娘做了最后的收尾。

    三更过后,荒帝披着寒露微霜,迅速返回寝宫。

    灯烛长明,彻夜未眠。

    荒帝支着额头,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奇怪的是,他没有梦到长公主出嫁的盛景,而是梦见了一处华贵的皇陵。

    长公主之陵。

    白色蛆虫爬满了长姐的美丽容颜。

    男人骤然惊醒,冷汗濡湿了鬓角。

    他捂着发疼的胸口,抓着朱漆案台,将奏折掀翻在地,开始剧烈呕吐。

    他之所以会呕吐,不是因为恶心的虫蛆,而是他竟然看见了长公主的尸体!

    长公主躺在棺木之中,黑发皓齿,绝非正常的寿终正寝!

    荒帝对梦境里的情节记忆尤深,他记得他从阑门接回长公主尸体的一幕,记得他出兵诸国责问阑门弟子的一幕,也记得自己在永寿宫饮下外甥递来毒酒的一幕。

    更记得,他长跪在长姐的尸首之前彻夜哭泣的一幕。

    一切,栩栩如生,犹如昨日。

    夜云缀星,海棠垂枝,永寿宫内余下宫人轻盈的走动之声,长公主在戌时便洗漱睡下。帐前立着两尊振翅欲飞的仙鹤,衔着碧绿通透的夜明珠,光泽盈盈,恍若仙境。

    琳琅睡得迷糊,突然听得咚的一声,唬得她反射性挺直了腰杆。

    纱帐外杵着一道鬼影。

    好像是男鬼。

    为什么这么说?

    自从她要待嫁,永寿宫就被她的皇帝弟弟围得跟铁桶一般,一只苍蝇也休想飞进来。在她殿内伺候的,只有宫女,没有太监,她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着除荒帝以外的雄性了。

    她拢着锦被,心道,此鬼个头高大,看起来身板分外结实,颇有厉鬼压床的潜质。

    只是它一上来跪她,莫非是要把她抓去当鬼新娘?

    琳琅用脚腕撩开了纱幔。

    男鬼依旧垂着眼睛,眼尾的血痕依稀可见。

    琳琅看清了他的眉目,迟疑道,“……阿弟?”

    回宫之后,她跟皇帝弟弟甚少见面,对方似乎有意识避着他,偶尔来永寿宫,是为了商量她的嫁娶事宜。皇帝弟弟很大方,直接把秦国当成了她的陪嫁封地,以一国王土赠做嫁妆,天下罕见。

    对方膝骨挪到她的塌下,冰凉的大掌抓住她的脚腕。

    然后,踩在心口。

    琳琅一愣。

    皇帝弟弟对她恭敬有余,亲热不足,至多是捧一下她的脸,似这般放浪越矩的举动,还是她第一次见。

    她怀疑这是一只冒充皇帝弟弟占她便宜的厉鬼。

    “阿姐,我做了一个梦。”

    琳琅不知威名赫赫的荒帝陛下也会露出茫然无措的模样,像极了迷路的孩童,她放软语气,“我的阿弟做了什么梦?”

    “我……”

    他倏忽噤声。

    梦境的长公主死于非命,惨烈而血腥,现实的长公主高兴待嫁,等着她的郎君前来与她心心相印。

    而她的郎君,出自阑门,害她死于非命的阑门。

    “嘭——”

    一股大力袭来,琳琅猝不及防被折了腰,双手锁在枕上。

    “不是弟弟……也不成吗?”

    男人伏在上方,昏暗之中,他眉骨锋利,仿若出鞘的利刃。

    荒帝今年三十六岁,他早过了跌跌撞撞的稚龄之期,也绝非热血上头不管不顾的锋芒少年,他内心强大,极有主意,一旦下定决心,绝不会拖延半刻。

    “什么?”

    “长姐,你不必瞒我。我与秦帝一样,并非真正的龙君。你的阿弟,没有熬过三岁那年的天花,生病去世。外王父为了保住母族的辉煌,从一批眉眼相似的稚龄幼儿选出了我,当做继承者。”他顿住,缓缓道,“而我长到六岁,宫内走水,烧得脑子发热了,忘却前尘往事。”

    十二岁长公主扶持九岁幼弟登基,朝臣都悬起了一口气,把国家交付给一个小娃娃,他们几乎可以预想得到大盛的灰败前景。谁知,巫马荒仿佛天生为皇族而生,大儒的治国功课一点就通,骑马狩猎也不在话下。

    十四岁,荒帝全面亲政,命人重新编纂皇家宗谱,许多陈年旧事被牵扯出来,他反而发现一桩关于自己的秘闻,巫马皇族的耳后红痣一脉相承,而他的痣,不但洗出了颜色,某一天居然直接掉了。

    荒帝捉住琳琅的手,往他耳后摸去,“这是我刺穿了皮肉,重新染出了一枚朱砂。阿姐,我是不是,你心里最是清楚的。”

    琳琅久久没有开口,面色古怪,“你该不会从小……”

    荒帝知道她想要说什么,眉心折出一道痕迹,但他并不认为这是需要避讳的事,认真道,“阿姐明鉴,我此前并无心思,只想护好阿姐以及阿姐的后人。直到,阿姐和离,回到永寿宫,与我深夜对弈,与我共商国事。”

    “我爱阿姐聪慧的目光,也想阿姐把目光落到我的身上。”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荒帝并不逼迫她,目光沉稳如昔,用他一贯的理智作风给她摊开来讲道理,“阿姐,我知你并不爱秦帝,你是将他当成一件逗你开心的小玩意儿,觉得高兴了,见人可怜,赏他一个名分。然而,婚姻大事并非你想得那般简单,你嫁去秦地之后,山迢水远,我的手或许伸不了那么长。”

    “作为二嫁新妇,你要适应秦地的风土人情,要适应秦族的明敬暗讽,你要谋算,要隐忍,要顾全大局,投入精力数十年,也许才能赢得秦国百姓的认可。”

    “我是这世上唯一不愿你受半分委屈的人,从前是,今后也是。”

    唯有在他的羽翼下,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才能时时刻刻确认她一根头发丝有没有受到委屈。

    皇帝弟弟说得有理有据,还进退得体,琳琅一想,有道理,轻易被他说服了。

    “那我该如何?如今你我是姐弟名分,你若开了先例,便是大逆不道。”

    荒帝给出解决方法十分粗暴,“我可以假死,等会我便写下退位诏书,让位予你,等他们早上过来伺候,狂喷鲜血一口,先是憔悴,进而昏迷,回光返照之际,脑门一磕床柱,当晚去世。”他略有抱歉补充,“只是要委屈阿姐,晚上要听满屋子的哭声了。”

    琳琅:“……”

    不愧是效率狂人。

    只是死法实在有些惨不忍睹,生生破坏了荒帝冰冷禁欲的面相。

    她双手捧住了男人的脸庞,“我可舍不得你去死,假死也不行。”

    当女帝绝对是一项体力活,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天天是一堆麻烦事儿,与雪花般的奏折相亲相爱同床异梦。

    “明白了,我会准备好的。”

    荒帝与她默契十分,一个眼神知晓她的深意。

    他犹豫了片刻,问,“我此刻能否抱你?我太主动了,是不是不够矜持?你会不会不太喜欢?”

    随后琳琅被矜持的男人搂进怀里。

    女人勾唇一笑。

    她倒是更想知道,出殡那日,不知有多少位师兄弟会来给她奔丧呢?

    距离婚礼还剩半月,长公主突然暴毙,震惊朝野。

    “怎么会这样?”

    师兄弟完全无法接受。

    他们前不久做了一场光陆怪离的梦,梦中的他们就跟得了失心疯一样,疯狂爱上了那个女扮男装的奚娇娇,为她争风吃醋,让长公主心灰意冷。

    他们天资卓越,是何等聪敏之辈,明知道奚娇娇对师傅图谋不轨,偏偏因着自己的私心,替人万般遮掩与脱罪,最终酿成大祸,让奚娇娇爬床成功。

    长公主心灰意冷,又在一次巧合之下,撞见了儿子与奚娇娇的私情,再也经受不住打击,暴毙身亡。

    如此离奇的死因,除了老三,他们竟也查也没查,反而被奚娇娇逐个攻陷,一心想着与她好,为此演变成同室操戈,令天下陷入动荡。

    想要复仇的四师兄羞愧难当,他自诩顶天立地,不曾想为了儿女私情,竟薄凉如此。

    至此,四师兄隐居荒野,做了穷困潦倒的猎户,沧桑度日,不问世事。

    五师兄在捉采花盗的路上,遇见了一名与她相似的姑娘,常常借人思人,令备受照顾的姑娘生出了一些遐想。

    而某天夜里,银鞍白马的风流侠客不告而别,成为姑娘永远的遗憾。

    小六没有吭声,他仗着自己一身高强武功,闯进了大盛的暗牢,把奚娇娇抓了出去。奚娇娇满心绝望,本想在牢中老死,哪想得峰回路转,竟有一个蒙面人拯救她重见天日。

    她思来想去,觉得自己虽然美貌不再,又满身流脓,但是,她曾经是个有魅力的女子,也能洗衣做饭,生儿育女,于是膨胀了几分心思,羞答答要以身相许。

    她才羞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迎来了她此生噩梦。慈悲盟是刺客的老巢,各种惩罚叛主刺客的阴狠法子应有尽有,刺客头子小六亲自接手,奚娇娇明白了何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大师兄元怀贞大梦一场,一夜白头。

    他跪在皇城阶前三天三夜,寸食未进,好不容易有人回了话,回的还是长公主薨逝之语。

    黑衣医者当场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令路人不忍再看。

    元怀贞疯了一般,他彻夜不眠,马不停蹄,疯狂去找巫马沛,见对方一脸惊慌地逃走,他不再心软,折了他的四肢,一路拖到皇陵,好让这个混账的家伙好好看看,身为人子,他究竟犯下了何等愚蠢大祸。

    世人皆知,长公主的皇陵住着一位超凡入圣的医者,他终日白衣,面具覆脸。但凡祭拜长公主之人,他分文不取,替人诊脉看病,被称为活菩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医者守着墓碑,终生不娶。

    丰历二年春,天下大赦,普天同庆。

    统御六国的荒帝即将迎娶元后,空悬二十年的后宫也即将迎来新主人。

    “石头,快看,今年的春光,格外的好。”

    三师兄拥着袖炉,身姿秀长,斜斜倚在阁楼上,披着厚重的狐裘,苍白的脸庞绽开了笑意。

    他的好姑娘,终于找到归宿啦。

    而大盛的官员无心相看春光,他们忙得昏天暗地,脚不沾地,怎么说也是陛下铁树开花第一回,他们如果不好好表现,陛下大婚之后,绝对会把他们从头到脚怼到哭的。

    等他们战战兢兢筹备大婚之时,南疆却不太平稳,据说是部落出了一个骁勇善战的少年,觉得自己雄才伟略,不甘于屈服大盛,怂恿着部落作乱。

    这少年也实在了得,联合了五国的前朝余孽,竟形成了一股不小的气候。

    “很好。”他们的陛下面无表情,“孤最是欣赏这些胆子肥得流油的小耗子。”

    朝臣们按住自己发抖的腿,别慌,陛下要搞的是别人,他们安安心心等着数战利品好了。

    于是他们不抖腿了,老老实实瞧着陛下披了战袍,领了铁骑,威风凛凛出征去了。

    ……等等,这婚礼怎么办?

    陛下你铁树开个花也开得走心一点啊,误了吉时,您就不怕得罪您的未来皇后吗?

    眼看着大婚的日子一天天近了,他们的陛下却在外头跟好几万野男人打得火热,文武百官简直愁白了头发。幸亏他们的未来国母也不是吃素的,见新郎官迟迟未归,干脆利落点了数千精兵,披了如火嫁衣,骑着桃花骏马,气势汹汹追到南疆。

    荒帝寒甲红缨,正在军营点兵,准备进攻部落。

    士兵情绪高涨之时,明艳张扬的桃花马闯入了帐篷。

    他们听见威严稳重的铁血帝王说,“乖乖,你怎么来了?”

    乖乖是他们这边对心爱姑娘的昵称,因为过于亲密,再热情的少年也不敢翻到明面上,生怕被同伴打趣,谁想到看起来严肃冷厉的陛下当着三军的面,脸不红气不喘地叫了,叫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反而让他们感到不好意思。

    “今日,三月十五,是我们的吉时。”琳琅微笑,“来,告诉我,你忘得一干二净。”

    荒帝默默接过了她的缰绳。

    他与长公主相伴多年,彼此的存在是如鱼在水,实在不差这一场婚礼来昭告天下。再说,他是个深思熟虑又生性多疑的帝王,在他大婚之际,南疆突然祸乱,他怀疑对方另有目的,不把动乱平息下去,他抱着她睡也不会安稳。

    不等两人温存片刻,帐外的小兵被副将军推了出去,做了喊话的替罪羔羊,“陛下,精兵准备完毕,您一声令下,随时可以出发。”

    男人对胭脂浅尝辄止,拢好琳琅的衣襟与青丝,“你在此等我,我去去就回。”他眉目掠过戾气,“你放心,今夜我定叫他们服帖,不会误了你我的吉时。”

    琳琅从他怀里离开,扔过去一套喜袍。

    “穿着,上马,我陪你去!”

    她要看看,是哪个小兔崽子胆大包天,敢搅了她的好事。

    荒帝纵容了她。

    莽莽黄沙,三军行进,唢呐开道,喜气洋洋。

    主帅骑着桃花马,一身喜袍,俊眉凤目。身前的新娘半披盖头,嫁衣似血,在夕阳下分外瑰丽艳美。

    南疆部落派出的探子傻眼了。

    这是怎么回事?

    打个仗还顺带在马上成个亲吗?何等嚣张的气焰,竟敢不将他们放在眼里!

    荒帝的确是不将他们放在眼里。

    当殷红盖头不小心滑落,在黄沙中飞扬,帝王伸手一捉,盖住了琳琅的脸。

    他钻入盖头底下,满眼红光。

    辗转轻吻。

    山川为红聘,江河为喜酒。

    从今以后,你是我的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