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第 124 章

白日上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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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防盗章, 章章章章章~  唐咪眯着眼,一时还有点回不过神。

    “什么定了?”

    “《容妃传》!”

    经纪人兼闺蜜李蓉在电话那头变成了咆哮体:“都谈好明天签约了, 却临时被人截了胡,真他妈点背!”

    合同只等落地, 却在谈妥后被人截胡, 剧组能办得出这事,通常只有一个原因:财大气粗的资方要捧人。

    唐咪的睡意一下子跑光了。

    她掀被下了床, 拉开窗帘, 清晨明媚的阳光照在脸上,她深呼了一口气。

    “换成谁了?”

    “鬼知道!就一个十八线,叫、叫什么秦思思的。”

    ……秦思思?

    唐咪莫名觉得有点耳熟,正琢磨着,却听李蓉在电话里说她到了。

    张姨回老家了, 现在公寓里只有她一个人在。

    唐咪随手披了件外套,准备下楼。

    她现在住的是一套二层高的小跃层, 二百八十平,楼上辟成了卧室、书房和舞蹈房,客房在楼下,客厅连着餐厅。

    这套房,是唐咪大学刚毕业,就说服父母做的投资。按揭还款还是当年的数, 房子却已经从一万一平翻到了十二万一平。

    作为重生女, 唐咪深深觉得, 不买房简直是巨大的奢侈浪费, 借着这股东风,她终于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在北城这样的地方,几乎是许多小市民奋斗一辈子都奋斗不来的了。

    至于股票彩票期货,她一概不懂,也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唐咪拥有两世记忆,只是这一世比前世幸运的是,她多了一对慈爱的父母,不再是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可怜。

    父母是做生意的,有家小服装厂,专门帮人代加工,一年流水估估五六十万,在北城这块地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唐咪很知足。

    至于究竟是胎穿还是重生,她倒是不大在乎。

    唐咪在乎的是,人生好不容易推倒重来,就该活得风生水起一点,像所有的重生穿越女前辈那样。

    而她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

    她努力学习,一路优秀到大,顶着学霸光环考到了北城大学,在全国最好的大学里,和最帅的男生谈恋爱;又在临近毕业时分手。

    之后报考北城影视大学的研究生,一毕业就被星探挖掘,带着闺蜜李蓉一脚踏进了娱乐圈。

    去年参演的一部网络剧大爆,没红女主角,反红了她一个小小女配,唐咪一下从十八线晋升成了准三线。

    纵观过往的整个人生,唐咪简直像开了挂——干什么都顺顺当当。

    当然,她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直到今天。

    唐咪开了门。

    “进来吧。”

    李蓉换好鞋,将路上顺便买的早饭放上客厅的餐桌,催着唐咪去洗漱,两人将就吃了点,才一块坐下来。

    “那边合同签了?”

    唐咪抱着抱枕,将自己窝到了沙发的贵妃榻上。

    裸色的真丝睡裙往上卷,露出白得炫目的腿,弧线漂亮,十根脚趾像一颗颗圆润可爱的贝壳。

    在李蓉看来,唐咪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美。

    这种人在古时还有个别称,“红颜祸水”。

    皮肤白得像雪,下颔尖尖,红唇饱满,一头柔顺的黑长直,明明生了张让人一见钟情的初恋脸,偏偏有一双狭长上调的桃花眼,于是整体就变了味。

    俗称:狐狸精。

    “没签,不过也就这几天的事了。”

    李蓉瞥她一眼,就知道这人葫芦里打什么算盘,“想抢回来?”

    “可不?”

    唐咪慢条斯理地跟她算了笔账,“一共四十集,每集十万,扣掉给公司的,咱俩分一半也有两百万。你不想?”

    关键《容妃传》这剧本是真好,制作团队、导演都是一流,上一部的清宫戏还在电视台轮播。

    对唐咪这个刚刚产生了点水花的小艺人来说,实在是相当大的一块饼了。

    李蓉一拍大腿:“想!”

    “对面什么路数?”

    “你等等,我打个电话问问。”

    不一会李蓉就回来了,“那边支支吾吾的,没肯透底。不过倒是暗示我,今晚片方要和投资人一块吃个饭,就在金色港湾,对咱们来说正好是个机会。”

    金色港湾是北城一家顶级私人会所,来往非富即贵,一般人很难进。

    不过这难不倒唐咪,她打了个电话,就从追她的一个小开那拿到了邀请函。

    烫金色蔷薇花,制作精美,拿在手里,像是拿到了一叠沉甸甸的人民币。

    李蓉翻来覆去地看,算是对唐咪的魅力五体投地。

    她俩几乎是穿一个开裆裤长大的,唐爸爸和李爸爸是好朋友,父辈的友谊延续到下一代,唐咪和李蓉也成了铁瓷。

    李蓉长得像男孩,性子也像男孩,皮实。

    唐咪却被父母养得精致,娇娇女一个,平时不是学跳舞,就是做功课;原本李蓉是看不惯她的,谁料有一回她跟人打架没打过,反而被路过的唐咪给救了。

    两人这才好了起来。

    这一好,李蓉就发现了,唐咪这人看着乖,实际野着呢,离经叛道不至于,可骨子里蔫坏,任性又霸道,就喜欢别人捧着她、顺着她,实在是地地道道的一朵霸王花。

    只是,唐咪特能装。

    一般人看不出来。

    凭着她那横扫千军万马的神级美貌值,唐咪每年收到的情书要用麻袋装;但与旺盛的异性缘相反的是,她那虐到极点的同性缘。

    所以这么多年过去,能在唐咪身边抗造的女性朋友,还是只得一个李蓉。

    “这小开追你那么久了,你就不考虑考虑他?”

    唐咪对着镜子细细勾勒唇线,不一会才满意地收回口红。“他追我我就得考虑?那我考虑得过来吗?”

    真是被宠坏了的臭丫头。

    李蓉看她在那臭美的照镜子,拍她一记:“走了。”

    够美的了。

    ————

    晚上八点,金色港湾。

    李蓉远远就瞧见了那座灯火通明的大厦,通身琉璃色的建筑,沉默地掩在黑黢黢的夜色里,

    她将自己那辆银色高尔夫停在路边:

    “你先下,我去找停车位。”

    来往都是豪车,经过都忍不住往路边寒酸的小车上瞥一眼。

    这种车,在金色港湾实在不多见。

    这一眼,就看到高尔夫旁边站着个年轻姑娘,细条窈窕,皮肤被路灯打得透亮,一眼挑过来,就让人忍不住脸红心跳,漂亮得像是午夜出行的妖精。

    唐咪从小到大早习惯了旁人的眼光,拎着手包溜溜达达还没走远,李蓉又探出头嘱咐了一声:

    “大厅等我,要有人搭讪,甭搭理知道吗?”

    唐咪摆了摆手,示意她听到了。

    两个白衬衫套小马甲的侍者一左一右站着,一丝不苟地过滤来往宾客,唐咪将手包里的邀请函拿出来,还没验,

    就见刚才杵里面挺高冷的经理飞奔而出:

    “程总,请进、请进,稀客、稀客!”

    看来是个大人物。

    唐咪不以为意,侍者验过邀请函,她顺利进了门,再抬头时,只看见一行人浩浩荡荡带起的衣角。

    为首那人尤其高,比周围人都高出一截,西装革履,宽肩窄腰大长腿,迈起步子来也比一般人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