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章 疯狂大采购

一粟红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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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些……钱……钱……哪里来的?”林志被这么一笔巨款给吓得连话都说不周全了,结结巴巴的,不停的揉眼睛,怕自己看错了。

    林瑞憋了一肚子的话终于能找个人说了,他觉得吧,自己比起大哥的不淡定来,刚刚酒楼的表现爆赞了,于是巴拉巴拉的一通,将林凤如何忽悠掌柜的,如何大显神通赚了这么一笔巨款诉说的清清楚楚,其中不时的用赞叹的语气表达自己对二……哥那绵绵不绝,如同黄河之水的敬仰。

    林志是个实心眼的,听完之后,伸手掐了下大腿,痛得闷哼了几声,然后却担心的问:“你那秘方靠不靠谱?”

    三百两的银子啊,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林家虽然穷,但绝不能出现坑蒙拐骗之流,今儿这事情,要是林瑞做出来的,他早就大手一挥,大耳光子抽上去了,可自家的妹子,真心的舍不得。

    而且吧,在林志的心里,他的凤儿妹妹是个有心眼,有手段的,深山都进去过了,比自己的爹更厉害,会有什么奇遇也不说得。

    “靠谱!”林凤点头,肯定的说道。

    前世,在古寺的时候,有位师兄最大的爱好就是钻研美食,而年纪最小的她就成了最佳实验对象,耳濡目染之下,除了养出一根刁舌来,她倒也能弄出几道菜了。

    今儿个弄出来的三道,就是前世她时常吃的,比较熟悉,也比较有把握。

    说句实在话,她对自己的厨艺特别的不满,今儿个这三道菜若是师兄处理的话,绝对比她做出来的更美味。

    林志是个听妹妹话的好哥哥,既然妹妹说靠谱,那自然就靠谱。

    念念不舍的看着银票和银子,又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忙让林凤将钱收起来,别被人瞄上眼了,这么一笔巨款,要是被人知道,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呢?

    林凤将银票收了起来,她有武艺在身,放在她身上最安全不过了,但是却将碎银和铜钱交给了林志。

    “哥,这些钱你拿着,等会买点盐巴,猪肉,布料回去,再买点家里的必需品。”

    一家人穿得跟叫花子似的,得道小高僧虽然不在意外表,但总不能百家衣吧,瞧着跟济公似的,实在不是她的风格。

    林志拿着这么一笔巨款,手都有些发抖了,想到等一下要将这么多钱花出去,简直连路都不会走。

    大家应该理解林志的心态,就如同现代一直以个位数为单位消费的穷小子,忽然之间有一天自家娇滴滴妹子,甩出了几十万让他花去,自然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

    几乎同手同脚的到了百货店,镇上生意人诸多都是寻常百姓,这时候的民风还很淳朴,基本上都是童叟无欺,而且林志显然是都在这一家买东西,虽然店家知道他也没什么钱,却还很热情的招待。

    “小哥,今天要点什么?”

    林志摸了摸怀里的银子,底气十足的说道:“来两包盐巴,再打点酱油,醋,称点五香八角。”说完,又望了一眼林凤,想到上一次妹妹看着人家孩子吃糖的情景,顿了一下:“再来一包花生糖。”

    店家一愣,显然是没想到林瑞这次会这么大手笔,但很快又笑了起来,更加热情的招呼起来。

    要说这时代物价真是便宜,这么多东西加一起才十五文。

    买好了这些,兄妹三人去了布店,对于买布,三兄妹都没有经验,只能傻傻的听店家介绍,不过店家瞧着三兄妹的衣着,也不像有钱人,绫罗绸缎啥的也没介绍,只介绍了价格比较便宜的粗布和棉布。

    林志和林瑞觉得粗布耐穿,有心买粗布,不过林凤却觉得吧,棉布虽说不如粗布耐穿,但更舒服,更何况现在已经有了第一桶金,日后何愁没有第二桶,第三桶金,既然有能力穿好一点,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呢?

    于是直接拍板,棉布的,家里人一人来两套,粗布的除了襁褓中的小弟,一人来一套。

    又瞧着那丝绸滑腻柔和,想到小孩子皮肤嫩,穿丝绸最好不过了,又来了两套。

    店家原本是低着头听着林凤说话的,听着听着,头就抬了起来,目光有些迟疑——这三个孩子穿的破破烂烂不说,年纪还小,这么一笔算下来,怎么着都有一两多银子,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林志和林瑞虽然觉得一人做三套衣服也太浪费了点,但奈何林凤坚持,再加上知道林凤身上还有近三百两的银子,底气也足,也都依着林凤的意思。

    店家心里存着疑惑,担心林志三兄妹拿不出钱,也不急着扯布,而是先算出来价格,一共一千三百四十二文。

    林志和林瑞听了直抽了一口冷气,谁知道林凤却眼不眨的推了林志一下:“哥,你快点付钱。”

    既然妹妹非要买,他这个做哥哥的能怎么样?只好掏钱。

    店家一下子卖出去这么多布料,心情不错,主动舍了零头,只收了一千三百文,林凤又跟店家要了些绣线,想着自家便宜娘的绣工特别好,现在她赚钱了,也不要便宜娘再做绣活,但不妨碍她给他们兄妹做衣服的时候绣点花样。

    三人买好布料之后,都装进了背篓里,塞到最底面,半点看不出来,也没急着回家,在周围转了转,却再也没有买东西,遇到村子里来赶集的人,看到他们三兄弟,惊讶道:“你们三兄妹今天来的这么早?”

    林凤抢在林志之前开口:“趁早来,看看能不能多卖两捆柴。”

    她淡淡的开口:“爹进山后就没回来,娘身子又不好,家里都快没东西下锅了。还好今天我们早点过来遇到刘婶,将我们的柴都买了不说,还将我昨天捡到的野兔给买去了,今天可算是有点钱买米。”

    “你捡到野兔了?”村里人的目光顿时充满了羡慕,这运气可真是不错,一只兔子能买三四十文,也难怪这孩子高兴。

    不过,村里人都知道林凤家的情况,羡慕归羡慕,也不至于对这么点小横财生出什么心思来。

    林凤高高兴兴拉着林志和林瑞去了粮店。

    买了十斤精米,十斤细面,又买五斤粗面放在背篓上面,村里瞧见了也没放在心上,还以为背篓下面都是粗粮,也就值个三四十文。

    路过肉铺子的时候,又买了二斤肉,五斤猪油藏在了背篓里,就这样还不放心,路上还拔了些野菜放在背篓上面,遇到熟悉的人,就告诉人家,上街卖柴火换了点粗粮,担心不够吃,又摘了些野菜。

    也不是村里人有多坏,但是,冷不丁看到村里最困难的人家都有钱买肉买糖吃了,背地里肯定会猜疑。

    至于衣服的事情,林凤早就想好了,就说是林家和没失踪之前花钱买的,想要给家里人过年时候做衣服。

    春天的时候,林家和猎过一头野猪,卖了些钱,村里人都知道,这么一说,倒也能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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