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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全国春季赛今年开始得有点晚。
陈逸扬所在的GIFT战队,是去年才重新重金打造的, 属于新加入成员, 所以不管是抽签还是比赛顺序, 都被安排在最后。
整个战队如今,都还在紧锣密鼓的训练中。陈逸扬从初三开始训练,已经有快二十天没回来过了。
叶明雨有些担心他,趁着今天去要去工业区进行美白霜的初步试验品测试, 她就做了些提神醒脑并附带健体功能的药丸, 还带了一些陈逸扬喜欢的食物, 打算去他的俱乐部看看他。
陈逸扬接到叶明雨的电话时,刚结束完一场训练赛, 队里的近二十个年轻小伙子, 正在讨论着刚才模拟赛中的战局。
看到手机屏幕上来电显示的名字,陈逸扬顿时精神一振,立刻接起了电话。
“喂。”少年的声音因为疲惫而有些沙哑。
因为叶明雨之前在微博上火了一次, 战队里至今还有人惦记着,他没喊她的名字。
“逸扬,方便下来么?我给你带了东西。如果不行, 我就把东西放前台, 你空闲了再下来取。”
陈逸扬立刻意识到, 叶明雨竟然到他的俱乐部所在写字楼的楼下了, 整个人的表情都亮了起来。
“我方便!你先别走, 我马上下来!”陈逸扬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 冲教练说了一声, 就几乎是小跑着奔着电梯去了。
“诶,谁打的电话啊,居然这么激动?”
战队成员立刻交头接耳起来。
陈逸扬是整个战队人气最高,操作意识最好的人,虽然是最后加入的,却很快后来居上,成了GIFT的灵魂人物。
所以其他少年们都对他很关注。
“肯定是女朋友啊!”
“你们不知道吗?他有个在重点大学读书的女朋友!”
“艾玛,那不是姐弟恋了!他那些女粉们知道肯定得伤心死!”
“人长得帅就是好啊,我也想要个女朋友!”
这话说中了大家的伤心事。
都是些游戏死宅,天天对着电脑,不是长痘痘,就是瘦鸡弱鸡,要么就是胖子矮子,年纪又不大,要找个女朋友还真不容易。
所以全队上下,除了陈逸扬有个“女朋友”,其他都是单身狗。
“单身狗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教练,这次进入春季赛三强,给发女朋友不?”.
教练也曾是有名的电竞选手退役下来的,年纪还不到三十,倒是和他们开起了玩笑。.
“真能进入三强,我就去跟老板申请,一人给你们发一个!”
这话让大家咋呼起来,“真的?”
“难道是要带我们集体去嘿嘿嘿……”
教练冷酷地抄着双手,冷冷吐出三个字:“充气的。”
顿时引得小伙子们一片哀嚎吐槽。
大家笑闹的时候,原本主打ADC的丁超一直很沉默,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他站起身来对教练说了一声要去厕所,就悄悄地向电梯走去。
闹了一阵,教练这才正色道:
“逸扬是我们队里的人气担当,有女朋友这事,也就咱们队里知道,大家嘴巴紧点!”
陈逸扬的粉丝中,也有一小部分是女粉,这就跟娱乐圈明星一样的,传出恋爱消息,会有掉粉的风险。
教练可不清楚,陈逸扬根本不怕宣扬出去,他是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呢。
只可惜,假的怎么也不可能变成真的。也就是想想了。
他一下电梯,就见叶明雨坐在大堂等候区了。
一身白色的薄款束腰羽绒服并不臃肿,反而显得腰身线条十分优美。长长的黑发柔顺地披散着,单是一个背影也有吸引力。
“明雨!”
长手长脚的少年快步走了过去。
她转过头来,对他扬起笑容,雪白细腻的面孔如同一朵娇艳的芙蓉。
“感觉瘦了,最近是不是很辛苦?”叶明雨上下打量着陈逸扬。
“还好,吃得消。”
陈逸扬努力想让自己显得成熟稳重一点,说话都刻意压低了声线。
“你这么久没回来,我今天顺路给你带点吃的。”
叶明雨将放在沙发上的手提袋拿到桌面上,里面有好几个饭盒,她一个个指着交待道:
“山药乌鸡汤是早上现做的,保温桶装着,你中午可以直接吃。”
“这一个里头是糖醋排骨,这一个是粉蒸肉,这个是可乐鸡翅,都要热一热再吃。”
说完,又从里头拿出一个小包,里面是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十来瓶药丸,
“这药可以提高晚上的睡眠质量,缓解肌肉疲劳损伤,能让你在比赛时保持最好的状态。你记得每天早中晚都吃一粒。”
“你问问和你一起上场的队友们,要是他们信得过,也分点给他们。”她准备的,可不止一个人的分量。
一般来说,要赢得比赛,单靠个人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团队配合,其他人状态好,对陈逸扬也是好事。而且送东西出去,还能改善人际关系。
见叶明雨为他考虑得这么细致周到,陈逸扬心里满涨着的都是喜悦。
“我最近是太忙了,不是故意不和你聊天。”他不太自在地解释道。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都自以为很酷,做事说话,都往这个方向靠拢。即使是陈逸扬智商超群,心智也成熟很多,但也不免受到影响。
所以,这样的解释,总是让人有点难为情的。
“我知道,你最近是赛前关键时期嘛,比赛为重,好好准备就是了,也别压力太大。”叶明雨善解人意地道。
陈逸扬又问:“你最近怎么样?”
叶明雨也不想拿那些烦人的事情让他担忧,只是跟他说了与姜柚合作办厂的事情。
两人聊得专注,并没有发现,声称去上厕所的丁超,悄悄走到1楼电梯口,拍下了两人好些张照片。
陈逸扬一来,就抢了他在队里的位置,让他从擅长ADC的正式队员,变成了二线。
虽然这是俱乐部老板和教练们共同决定的,但他对于直接给自己造成损失的陈逸扬还是心怀怨恨。
总希望能抓到他的什么把柄,伺机咬上一口。
这照片,即使对人气损伤不大,将来说不定也能拿去卖钱。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引起波澜的却是别的东西。
*
叶明雨只在这里待了十几分钟,就让陈逸扬上去了。
“我比赛的时间你可别忘了。”陈逸扬临走前提醒道。
今年的春季赛西部赛就在C城举行,所以陈逸扬早早就给叶明雨订了票,让她和叶传修一起去看。
“不会忘的,还有五天嘛,我到时候肯定很早就来。”
叶明雨挥挥手送走了陈逸扬,这才继续前往姜柚的护肤品小厂。
她现在暂时并不关注流水线,照旧是去了实验室。
做好的美白霜成品放在透明的玻璃器皿中,拒绝了倩姐递过来的手套,她直接用玻璃棒取了一部分,放在指尖上。
透过日光灯,看了看色泽,又闻了味道,然后又在手腕皮肤上涂抹了一部分,又重复了相同的动作。
其后,又问了两人制作流程和用料配方。
做足了功课后,她对护肤品的制作已经不像先前那样一无所知了,而且弄清楚了基础知识后就发现,万物相通。
她的能力,能发挥作用的不止单一的中药材,对成药也一样有效。而一罐护肤品,也可以视作成药来分析。
她一一用这样的办法看过原料后,提出了改进意见。
两个配方师顿时恍然大悟,看向叶明雨的眼神,十分惊奇,又带着佩服。
“叶医生,你单用鼻子闻闻,这样看看,就能看出这么多东西?”姜柚不可思议地道。
“对啊。”
叶明雨面不改色地撒谎。
当然不可能是看出来的,也不可能是闻出来的,那些都是掩饰动作。她只要摸到,就能清楚地感觉到它的各方面属性,以及会对人体造成何等细微作用。
凭着对其他原料属性的掌握,加以逆推,这才能提出改进意见。
“这也太神奇了,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经验跟天赋吧。我从会走路的时候,就跟在我爸身边熟悉各种中西药了啊。”
姜柚完全没怀疑她的说辞,谁也不会没事想到那些不着边际的地方去,只当她是真的天赋惊人,而且二十年的耳濡目染与学习,也是绝大多数医科生不会拥有的经历。
“这次成品做好了,再叫我过来看看,没问题咱们就先把美白霜送检,然后招募些志愿者进行试验。”叶明雨对姜柚道。
“好的好的!”姜柚满口答应。
她从配方师的表情就能看出来,叶明雨提的意见非常有用。这将会大大缩减研发时间,也意味着新产品的上市时间会提前。
省下来的,都是钱啊,多出的时间,也还是钱!
*
洪玉兰醒来的时候,王彦珂和王宁都已经离开了。
一来是因为,洪玉兰确实没什么事。二来也不想留在医院,再发生争执。
母亲都气得中风,王宁心里再急,在这一时之间,也不可能再去跟洪玉兰提,让她去给叶明雨道歉的事情。
只能回去和陆荣彬商量,看能不能另想办法讨好叶明雨。
洪玉兰恢复意识的时候,只觉得脸部肌肉有些僵硬,喝水的时候嘴巴也觉得很不协调,直到吃了点饭后去上厕所的时候,才在卫生间的镜子里发现了不对。
镜子里这个口歪眼斜,堪比怪物的人,真的是她自己吗?
她一声尖叫,还把过来照顾她的佣人吓了一跳,“太太,您怎么了?”
赶紧闯了进去,见洪玉兰人倒是好好的,只是发现了自己的脸的异状,便放下心来。
她可不敢跟洪玉兰说,脸已经治不好了,于是把主治医生叫了过来。
主治医生说,这是中风后遗症,而且洪玉兰没有发生偏瘫,已经是相当幸运的结果了。
洪玉兰却整颗心都揪住了:“那我的脸还能治好吗?”
为了安抚病人情绪,主治医生倒没说得那么实在了:
“理论上来说,您的面部神经已经坏死,常规的治疗手段就是做面部神经移植手术。但这个手术目前可能还不大成熟,您也不能抱太大希望。再一个就是得考虑,您本身是疤痕体质,如果做手术,脸上出现增生性疤痕,恐怕很难消掉。”
来伺候这种大客户,是要把对方的各种资料都烂熟于心的,所以主治医生给她方方面面都考虑得非常周全。
洪玉兰想了想,终于缓缓地松了口气。
疤痕体质这事她倒是不怕了。
昨天跟那几个供应商的太太们一起打牌的时候,她倒是听其中一个叫龙瑜君的说,最近她姐姐送了她两盒祛疤的膏药,把她额头上那道陈年的车祸遗留疤痕都给去得一干二净了。
她昨天也看过,确实是一点都看不出印子了。要知道,那个龙瑜君可和她一样是疤痕体质的,而且那道疤痕还是很棘手的增生性疤痕。
“那你不用管,给我安排好神经移植手术就是,我要最近最快的!”
西南医院在神经科和肿瘤科方面,已经是国内权威,洪玉兰倒也觉得没必要一定要出国去治。
最关键的是,出国得坐飞机安检,她不能一直遮着脸,要她这样出去抛头露面,她觉得还不如找根绳子上吊。
待主治医生去给她联系手术事宜,她便拿出手机,拨打了那位龙夫人的电话。
龙瑜君接到她的电话,还有点受宠若惊,一听洪玉兰是打听那个祛疤膏,便毫不隐瞒地道:
“那东西是我姐姐送给我的,好像是哪个医生的自制药,还挺难买的。不过既然是洪夫人您拜托了,我肯定去给您问得明明白白的。”
“好,那就多谢你了。”
洪玉兰放下电话,总算心里有谱了,看着外头阳光正好,有点想出去,却又担心碰到熟人,便让佣人把她扶到窗边晒太阳。
她所处的病房在四楼,看楼下倒是很清楚。
没看多久,她就看到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妻,牵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觉得有些眼熟。
她在认人方面一向记性不错,想了会,终于想起了那是谁。
“快,快去给我把那对夫妻叫上来!一定要叫上来!”她指着那三个人对佣人道。
佣人忙不迭地跑下楼去请人。
洪玉兰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那对夫妻她有印象,他们的儿子好像叫什么小鹏,和安安一样是白血病,当时也在西南医院住院,她推着安安下楼散步时,不时会遇到那个妻子推着他们的儿子。
面对那样的穷人,她是很有优越感的,他们的儿子已经是白血病晚期,但他们甚至没有钱去预约骨髓移植手术。
可现在,那对夫妻的儿子竟然已经好了!
看刚才那样子,活蹦乱跳的,肯定是遇到了神医。
哼,她就说嘛,天下能治白血病的,肯定不止她叶明雨一个人!
等她把这个神医打听出来,看那叶明雨还有什么资本拿乔,挑唆得她的一对儿女都那么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