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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补房子的事情看着热闹,但其实就用了五六天的时间,从村长那里买到的破败小院子就焕然一新可以住人了。
不过房子好了,但因为空置已久,屋子里面的家具早就不能用了,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生活用品,全都得他自己准备,搬家定居就是这么繁琐。
好在有林老根帮忙,打家具的事情好办了很多,帮他找了个村里的木匠打造,虽然做不出镇上木匠铺里面那种雕花漂亮高档的家具,但打出的家具也都是结实耐用的,最重要的是村里的木匠工钱便宜,林老根好心在帮他省钱。
吴擎远现在并不缺这点银子,不过这房子他没打算长住,以后还会单独修建新居,这些东西暂时可以不用弄得那么精致。
把家具的事情搞定,还有其他零碎的生活物品,被子床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样样都得准备。
左右思考一下,吴擎远干脆带周哥儿一起去镇上,身为从小被教导嫁人持家的小哥儿,周哥儿家事方面肯定比他这个末世前末世后都只会打打杀杀的强,顺便也借这些机会和这个‘弟弟’熟悉一下。
早上,起床换好衣服,吃过早饭,吴擎远就准备带周哥儿出门。
临走时,看到院子里的林阿默,他忍不住问了一句“阿默,今天农活不忙,要跟我们一起去镇上逛逛吗?”
在林家快住了大半个月了,林阿默的性格他很了解,最喜欢到处跑。
但谁知平日活泼最喜欢凑热闹的少年今天却忽然变规矩了,摇摇头,笑着说了句“我还帮阿爹缝衣服”就跑回屋去了。
吴擎远有点遗憾,但也只能作罢,带着周哥儿离开。
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镇上人虽多,但并不拥挤,吴擎远一边主动和周哥儿聊天,一边带着他去置办搬家以后的生活物品,周哥儿太拘谨,想熟悉就得靠他主动点儿了。
不过还算好,周哥儿和林阿默从小玩得好,两人性格也有很大的共同点,他从周大牛的话题下手开始聊,还把周大牛那张六十年代的黑白寸照送给了他做念想。
抱着哥哥的相片,周哥儿感动极了,又听吴擎远胡编乱造了一些他流落海外的‘姑母’这些年是如何挂念他这个亲人,惦记着他。
一番亲情攻势下来,周哥儿很快就打开了心胸,对他亲近了不少,叫他表哥也叫得顺口自然了些,吴擎远带着他去布庄做衣服他也没有拒绝,腼腆的接受,这么多年来,他头一次感受到家人的疼爱。
不过看到吴擎远挑选的时候全是选的上好的布料,还数量不少,他还是有些受宠若惊。
“不用这么多,我衣服够穿的,这些,这些太贵了,买那种粗麻的就行......”
吴擎远给他做衣服他能接受,但村里人平日都穿粗麻的,好料子的衣服可都是留着过年过节走人家的时候穿,可此刻吴擎远竟然一下子买这么多的好布料给他,他有点惊吓到了,这得花多少银子啊。
“表哥,我,我不用穿那么好,咱们把银子留着买田吧。”
周哥儿拉了拉吴擎远小声劝道。
他不清楚吴擎远身上有多少钱,可这几天吴擎远在村里定居又是买房子,又是请人补房子打家具,还有现在置办生活物品,来来去去已经花了不少银子了。
现在还花这么多钱就只给他做几件衣服,以后日子还长,表哥没有买田,也还没有娶亲,都把银子花他身上了,他心里过意不去,表哥对他好,可他不能当拖油瓶啊。
“银子的事情你不用担心,也无须和我客气,你叫我一声哥,长兄如父,你见谁家弟弟跟自己哥哥爹爹客气的?放心,表哥自有分寸,你过来看看,这几个颜色林哥儿喜欢那种?我们打扰他们这么久,是该送点东西......”
深知周哥儿也是个单纯朴实的,吴擎远微笑解释一句,没有过多纠结,直接转移注意让他过来帮忙选。
布庄的布料价格的确很贵,一匹普通棉布就得要半贯铜钱,每件衣服都穿这种料子在村里人看来的确非常奢侈,但自己能承担起他就绝对不会亏待。
银子没了可以再赚,无须那么委屈受苦,死过一次他比谁都明白享受生活这句话。
周哥儿不知道怎么劝说他,听他说话又是一阵感动,真觉得村里人说得对,他如今转运了,无法拒绝乖乖听话的上来帮忙挑选。
“表哥,阿默喜欢蓝色,买这个吧.....”
他和林阿默是十几年的朋友了,对好友的喜好自然清楚,很快就帮吴擎远选好了一匹浅蓝色的棉布,清清淡淡的颜色的确很适合林哥儿。
吴擎远点点,直接让老板娘也包起来,然后继续问周哥儿林阿默其他喜好。
“....阿默还喜欢看杂耍,每年镇上来杂耍他都会拉着我晚上偷偷来看,呵呵,林大叔老说他不守规矩,其实阿默就喜欢凑热闹,对了,阿默喜欢吃点心,白糖糕、桂花糕、香油酥饼他都喜欢,不过点心太贵了,咱们只能过年过节的时候吃一回儿......“
周哥儿也没怀疑,听他说都是感谢林家这段时间帮忙收留,很自然的就把知道的说了出来。
“这些杂货铺都有卖吗?”
吴擎远静静的听着,暗暗将这些记下来,然后询问。
“有的有,有的没有,咱们镇上没有点心铺,杂货铺也不是一直都有卖的,得去看了才知道,对了表哥,我们等下可以去东街的福记杂货铺看,他家的东西最齐,我们可以顺便把油盐一起买,东西多他到时候还可以给咱们送到村里来。”
周哥儿也猜到他多半想再买些点心送给林家一起当这段时间收留的他们表兄弟的谢礼,主动建议,也很赞同吴擎远想感谢的做法。
谢谢林家是应该的,还有阿默,送他布匹他高兴,可送他点心他肯定更开心,他太了解好友的喜好了。
“好,天太热,我过去买,你在这儿休息等我。”
将周哥儿说的杂货铺名字记下,吴擎远让他留在布庄等着,然后自己出去跑,留下周哥儿在布庄看着一堆上好的布匹又高兴又发愁。
这边,吴擎远出了布庄,就直接往东街的福记杂货铺跑。
镇上他来了好几次,现在已经非常熟悉了,不用再找人问他也能找到地方。
一路上他走得很快,几乎从周哥儿的描述中他就能想象到男孩收到点心后笑得开心的样子,心情有些迫不及待。
他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的这样,虽说刚才告诉周哥儿他只是想感谢林家买点儿东西送礼,但他脑子里思考的却是卖什么送给林阿默好,买什么对方会喜欢。
吴擎远智商不低,但情商却有些问题,也不是说他情商低,而是他对事情分析的情商很高,但涉及到自己他就顿了。
前世今生他也活了三十几年,见过的美女和漂亮男孩无数,也从不缺主动对他献殷勤的对象,可他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交往对象。
认识他的朋友更是怀疑他是不是生理有问题,那凹凸有致身材火辣的美女,肌肤雪白诱人犯罪的漂亮男孩,一个个全部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竟然都没有反应!
就连他自己都曾经怀疑过他是不是真的身体有问题,但每天早上起来男人的正常反应证明他身体是正常的。
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自制力比一般人强了点儿而已,他想找个心动的人,自己的缘分还没有到,久而久之他对这方面情商就更迟钝了。
此刻低情商的吴擎远根本没思考过自己或许已经对林阿默产生了好感,只是到林阿默收到礼物,两只眼睛笑得弯弯的样子,他脚下的步子更加快了,活了三十几年,沉寂的心脏竟然有种异常的激动。
很快跑到东街的福记杂货铺将东西买好,出来正准备返回布庄,他却忽然看见前面一个偷偷摸摸跑过去一个身影。
对方虽然用布巾把头和脸遮住,还再用手挡着脸,但吴擎远却是一眼就认出了是谁,那灵活的身形,还有那今天早上才见某个人穿过的衣服,不是林阿默是谁?
他还来不及打招呼,就看见少年已经灵活的拐进一个巷子,进了巷子口一个像酒楼又不像酒楼模样的地方。
“诶,这位大哥,对面那栋楼是什么地方?”
那楼门口有牌匾,可惜吴擎远还不认识这里的字,只能拉住一位路过的汉子询问。
那汉子楞了一下,才上下打量着他嘿嘿回答“兄弟,外地来的?醉花楼,咱们石桥镇有名的小倌馆你不知道?“
“.......”
话落,吴擎远眼皮猛得一跳。